APP下载

谈“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及其构建

2012-08-15宁波市公安局课题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民意警务公安

□宁波市公安局课题组

(宁波市公安局,浙江 宁波 315010)

谈“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及其构建

□宁波市公安局课题组

(宁波市公安局,浙江 宁波 315010)

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深入践行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如北京、鞍山、宁波公安机关提出“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山东省公安厅和湖州市公安局分别以“六小警务”、“警务广场”为载体积极构建新型警务模式。作为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路线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民意主导警务”既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其价值取向昭示的是未来警务的发展方向。

民意主导警务;社会管理创新;宁波市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首次明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指引、评价、检验中共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强调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融入民众、倾听民声、尊重民意、为民谋利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这既是执政为民理念的一贯体现,又是对建党90周年特别强调“人民至上”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诠释,更是一次集中释放民意导向的政治宣示和动员,具有政策取向的标志性、示范性效应,将促进我国迈入民意导向的社会良性互动新时期。公安机关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频繁、最广泛的行政机关,更应该关注“民意的温度和风向”,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努力实现从权力主导型警务向民意导向型警务的转变,解决公安决策与民意错位的问题,实现民意表达与警务运作的良性互动。

一、“民意主导警务”理念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矛盾、冲突乃至对立已成客观态势。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关注民生和保障民生在党和政府的工作中被置于重要位置。在此大背景下,公安部组织部署开展了“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前者凸显了公安部党委对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精神和不懈努力;后者折射了公安部党委把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评判权、监督权真正交给人民群众的“群众观”。在深入“大走访”、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背景下,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深入践行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建立民意沟通、评估、吸纳、反馈、考评等工作流程。如北京市公安局、鞍山市公安局、宁波市公安局提出“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山东省公安厅、湖州市公安局分别以“六小警务”、“警务广场”为载体积极构建新型警务模式。另外,本溪市公安局提出“民本警务”理念,长沙市公安局提出“民生是最大的警务”理念,常州市公安局、泰州市公安局提出“民生警务”理念等。地方公安机关的上述理念和做法,既是新时期加强警务建设的新要求,也是新时期加强民意政务建设的实际举措,更是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

二、“民意主导警务”理念的内涵、特征及发展趋势

“中国政治的现代化就是从民本走向民主,改变‘惟以一人治天下’,而使人民不仅是价值主体,而且成为公民,成为政治权利与权力的主体”。党在十六大上第一次公开、正式地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条件之一提出,而警务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工作中充分体现民主,就是要把群众的正当诉求作为公安工作努力的方向并转化为警务决策和警务行动。“民意主导警务”理念,是公安机关对警务实践中群众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升华,其内涵就是使公安工作更能体现群众的意愿和需求,维护民权、改善民生、发展民主;其特征表现为在价值取向上把 “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作为核心理念,在警务职能上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永恒主题,在发展目标上把建立“民意主导型警务机制”作为显著标志,在绩效检验上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所以,“民意主导警务”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它不是一次短期的集中行动和简单的勤务方式改革,而是从警务理念到运行模式的全面改进和改造,其价值取向昭示的是未来警务的发展方向,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的以民意导向为核心的第五次警务革命。

三、国内探索“民意主导警务”理念的地方样本

(一)北京样本。在创建最安全“世界城市”和“平安北京”过程中,北京警方确立“民意主导警务”理念,成立“公共关系领导小组”,搭建渠道收集民意、民情并纳入“民意库”,通过群众工作办公室进行研判分析,把“民意分析报告”与“首都治安形势分析”捆绑纳入局务会议,吸纳民意细化为30项便民措施和20余项警务创新举措。同时,建立三级“民意库”逐级分流转办机制和全民监督工作机制,把开展社会监督工作的情况、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效果变成硬指标,与领导干部和民警的评功、评奖、晋职、晋级、晋衔挂钩。

(二)鞍山样本。在寻求公安警务与群众诉求广泛对接的过程中,鞍山警方探索提出“民意警务”战略概念和思想,设立“警察公共关系处”,由网络信息处将民情民意梳理后交由业务单位办处或提交局党委。根据民意所需,推出4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载体和“4+X”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针对特殊群体的“一体化帮扶机制”和“心理帮扶”工作模式。通过多种评议模块征求群众评议意见,将结果与公安工作绩效考核、内部考评任免等6个方面直接挂钩。

(三)山东样本。近年来,山东警方把关注民生作为开展工作的“指挥棒”,力求“让群众满意,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将“群众满意度”列入民警业绩考核,坚持“破大案管小案”,出台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9项措施,成功运行“山东公安服务在线”。2011年5月,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全面推行由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研创的“六小警务”经验做法,形成了一批能反映本地、本警种、本部门工作的个性化模式。

(四)湖州样本。在探寻如何落实“两个更多”理念的抓手和载体时,湖州警方在安吉县公安局“平安和谐大家谈”基础上提出“警务广场”概念,搭建了虚拟、实体相结合的警民交流平台,依托该平台让群众投票确定全市公安机关“惠民十大行动”,引入第三方专业民调机构对基层一线单位开展民意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以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目前,湖州警方正着手组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领导小组,改造升级“警务e广场”,完善定期分析研判民意制度和群众诉求办理机制。

四、宁波公安探索“民意主导警务”理念的历程

(一)探索阶段。近年来,宁波警方以“一体四化”为主线,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而强化“破小案”理念则标志着警方对“民生、民意”的认识和理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发展阶段。2009年,在客观分析宁波经济社会区域特征和当前社会治安、警务发展趋势基础上,宁波警方提出“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理念,阐明了对公安工作应持的态度,奠定了“治安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的评价标准。此后,不断拓展网上、网下警民互动、民意收集渠道,搭建多样、完善的群众评警机制,积极构建社区民警专职化这一服务群众的前沿载体、综合载体,树立“‘打与防’围着民意转”的“微治安”理念,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打击整治什么问题,不形成区域性治安热点,建立了民意与治安形势同步分析、同步调整、同步落实的长效机制等。

(三)确立阶段。2011年,宁波警方明确提出“民意主导警务”理念,通过开展社情民意集中倾听、突出犯罪集中打防、管理难题集中破解、群众观念集中深化等重点工作而迈入深入实践阶段。

五、构建“民意主导警务”理念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疏通渠道,诚纳民意。欲谋社会善治,必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让源自最基层的民意、民心、民智真正进入“高层决策”,这是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基础和前提。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方面:要积极开拓多元的民意表达渠道,一方面是“请进来”,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等进警营;另一方面是“走出去”,深入社区、村居、企业等,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当前国内民意表达最充分、最多元和最复杂的路径是网络,要注意根据网络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充分借助微博、播客等新型媒介,在借鉴“网络警务室”、“公安手机报”等成功经验基础上,搭建警民联系新平台、铺设网上服务高速路、开通网上民意直通车,用新手段赋予群众工作新的生命力。在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方面:一要建立民意筛选机制。以公共安全利益为根本价值取向、逻辑起点和最高目标,以主流民意为重要参考依据,提炼出群众警务需求。二要建立民意分析机制。要把各部门业务精英组织起来,发挥其研判、顾问、参谋作用。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利益的决策,要依托专家顾问等以弥补警方和群众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三要建立民意回应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决策主体群和决策方式,提高警方回应民意的能力,对漠视民意、消极回应的相关人要及时追究责任。

(二)加强公关,提升形象。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密切警民关系的纽带,必须树立现代管理和现代传播理念,借鉴国内外设立公共关系部门的成功经验,实现警媒关系、警民关系从人际关系向公共关系、从单向专业型向双向参与型的转变。一方面,切实改进新闻宣传方式。一是发挥宣传的积极作用,变单向传输为双向互动;二是建立与大众传媒的良好关系,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三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面对;四是完善舆情监管机制,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另一方面,切实推动警民互动。一是建设富于时代性的警察文化,通过反映警察生活的文学、影视剧、音乐作品等展示警察精神世界,实现与群众的精神交流;二是策划组织专题公关活动,通过“警察开放日”、“警察文化节”、“警民共建”活动、咨询活动等,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三是建立与群众对话沟通平台,通过阳光警务、爱民实践、警营开放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向群众定期述职制度等,用心倾听群众意见。

(三)公正执法,强化服务。公安执法要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从官本位向公民本位、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将执法为民理念既内化于心,又外化于行,落地转化为具体的、老百姓看得见和感受得到的行动。一是全力促进阳光执法。要积极拓展、延伸警务公开的内涵和外延,从警务公开向执法办案公开延伸,从法律法规、办事须知向执法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延伸,从传统的墙上、纸上公开向网上公开延伸,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到、感受得到公安执法的公平、公正。二是切实保障民权民利。要逐步建立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目标“零投诉”的机制,寓管理于服务,将尊重群众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项警务工作中,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执法软环境建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硬件建设是基础,软件建设是核心,服务群众则是软件建设的关键。要规范接待环境、服务措施、言行举止等,把服务群众工作想到最细、做到最实。四是力促服务群众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平台建设,通过完善标杆引领、动态改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使执法过程中“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举措制度化、常态化。

(四)立足基层,夯实基础。社区警务室是公安机关将警力下沉到社区、延伸到社区的一种有效治安管理平台,必须积极探索完善与社区管理机制相适应、能够与群众平等互动的社区警务机制。一是适时进行机构层级改革。警务体制改革是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制度保障,有必要借鉴“河南模式”(整合“分局-派出所”为派出所)、“大庆模式”(整合 “分局-派出所”为分局)、“深圳模式”(减少派出所设置数量),适时适地推动警务体制改革并对派出所队室进行优化,达到减少层级、扁平指挥、警力下沉的目的。二是推行城乡社区民警专职化。社区民警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对辖区状况最熟悉的警种,要通过各种措施保持社区民警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强化多警种联勤互动。要把社区警务室打造成为密切警民关系的联系点、群防群治的工作点、群众遇难求助的报警点及各警种协同作战的执勤点,做到民警驻社区、交巡警进社区、刑警包社区、机关联社区,实现警力向警务室集中、工作向警务室延伸。四是推动治安管理社会化。积极培育群众对社会的归属意识和参与意识,大力推进警务社会化,实现公共领域警务主体多元化、警务模式多样化。

(五)开放评议,注重实效。一方面,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必须开放评议。要在考评规则制定中强化评议范围的广泛性、评议对象的针对性、评议渠道的多样性,坚持业务数据与群众感受并重、内部评警与外部评警统一,把公安工作和民警行为置于社会外界和公安内部监督之中,着力从考核业务数据为主向考核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主转变,从内部考核为主向外部社会各界评判为主转变,从上级公安机关考核为主向群众测评为主转变,确保从简单的数字达标向以群众安全感、人民满意率为重点的绩效考核转变。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必须注重实效。要紧紧抓住民意与警务联系的关键节点,把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公安机关的执法过程、窗口服务工作、重大举措决策等作为评议内容,努力把评议的实效体现在转变作风、扎根基层、情系百姓、崇尚实干、群众认可上,体现在察民之情、体民之苦、排民之忧、解民之难上,体现在保障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上,体现在不断提高警务活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上,促使公安工作不断适应群众需求,确保“评”有“果”、“议”有“为”。

D631

A

1674-3040(2012)01-0043-03

2011-12-05

课题组成员:陈大杰,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谢文渊、徐迪桥,该局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李兴锋,该局办公室调研科民警。执笔人:李兴锋。

(责任编辑:一 凡)

猜你喜欢

民意警务公安
博物馆:上海公安史图片展
Frequent attacks on health workers in China: social changes or historical origins?
我校举办枫桥式警务创新发展研讨会暨2019年“平安浙江”论坛
建议究竟代表多少民意
环球警务专访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警务训练中腹痛的成因及预防
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监控系统在高速公路公安卡口中的应用
汇聚民情 畅达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