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要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2012-08-15
高尚全2011年12月15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要重构改革的协调机制,建立专门的改革设计机构。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改革领导协调机构。这有利于从全局上把握改革的进程,统一强化决策机制,改善改革推进方式,把自上而下的改革与地方性改革试验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加强改革立法。要用法律形式将改革目标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改革主体、对象和责任,使改革目标成为法定责任。重大的改革,应先立法后改革。三是要建立改革进程的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改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改革的反馈机制,对改革过程中暴露的矛盾和问题,组织专家评估;建立多元参与的评估体系,将社会评估组织和专家等纳入评估主体范围,形成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四是要营造有利于改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要加强改革的舆论宣传,及时向公众解答改革进程中的疑惑,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引导;让各项改革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了解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推进体制改革面临多方面的现实困境
迟福林在2011年6月20日《经济参考报》上撰文指出,目前,改革推进在各种利益纠结下面临着现实困境。具体表现为:一是某些改革实际上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重增长轻改革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改革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一些改革任务年年强调,年年部署,低效率重复。二是某些既定的改革久拖不决或决而不做。比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垄断行业改革等,至今仍未有重大突破。三是某些改革在既得利益掣肘下扭曲变形。30多年的改革,利益群体在分化,由于部分既得利益群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强势地位和追求自身利益,造成多项改革的扭曲变形。四是改革共识缺失。从近年来的改革实践看,改革共识的缺失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难题。社会对改革信心不足、评价不高,增大了改革阻力。五是改革动力不足。改革触及部门利益,部门改革动力不足,在现有中央财税关系下,地方政府更愿意做大G D P和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加,而对相关改革的积极性并不高。
制度漏洞根源与“改革悖论”
王宁在《人民论坛》2011年12月(增)总第349期撰文指出,任何制度转型的过程,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制度漏洞。中国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制度转型所伴生的制度漏洞有关。导致制度漏洞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意识形态禁忌。中国的制度转型没有触动旧的意识形态的内核,而是为之加进新的内容或对之进行改造,这种模式决定了中国的改革先天地存在意识形态禁忌。新的制度和旧的意识形态禁忌之间就难免会常常处于张力之中。这种张力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制度漏洞。二是认知局限。新制度的制定者缺乏经验,存在认知上的局限与盲区或残留的传统思维定势,要么在环境和时机不成熟之际推出新政策,要么在发现问题需要追加配套政策时反应滞后,导致新出台的制度或者在设计上存在漏洞,或者在实施中难以得到落实。而这些漏洞被一些人所利用,导致背离改革初衷的未预料的负面后果。三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中国的改革进程是分阶段的,分阶段的改革必然造成制度漏洞,随着既得利益集团从制度漏洞所获得的利益“理所当然化”,要革除这些制度漏洞就变得困难重重。许多应该及时跟进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导致制度漏洞不但不能被堵上,反而被既得利益集团所强化,使得制度变得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