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实际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
2012-08-15刘晓延
刘晓延
立足实际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
刘晓延
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按照中央和新疆自治区的要求,机构编制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和手段,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不断提升,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一、转变机构编制工作理念,努力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在中央的关怀支持下,近年来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同时也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从新疆的实际出发,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现阶段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始终围绕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整思路,转变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背景、大格局中来认识、思考和谋划,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问题,科学运用机构编制这一执政资源,调控、引导、促进和保障各级党政机构推进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我们紧紧围绕新疆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机构编制工作总体思路上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上及时跟进,提出机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通过实行“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机制,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关键点上,既实现了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的目标,又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围绕新疆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调整和强化相关部门职责,紧跟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办理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如为加快建设我国向西开放窗口,培育新疆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昌吉、库尔勒、奎屯-独山子等国家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组建方案;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组建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确保了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成功举办。二是在保障民生方面,积极推进医疗、教育、文化、科技等行业体制改革,研究调整涉及就业、教科文卫、交通、农林水牧、民政、扶贫开发等十多个系统的机构编制事项,研究落实新疆自治区大学生培养计划所需编制问题,给地县两级核增医疗卫生、教育、新农保、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等编制,为新疆自治区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在保障新疆长治久安方面,根据维稳工作形势,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力量建设,重点做好统战、民族宗教、乡镇和街道社区等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加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重点保障公安特警、反恐、刑侦和网侦等力量部署,人员编制配置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推进警力下沉,为维护新疆政治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强化管理措施和手段,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活管好
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实行实名制管理为手段,以实施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为重点,以推进法制化建设和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基本实现了机构编制管住、管活、管好的目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得到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
1.以实行实名制管理为手段,解决“管得住”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擅自增设机构、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吃空饷”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自身建设,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增加了财政负担。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2007年选择部分地州和厅局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在全区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在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中,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好“一个库”,即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全区行政事业单位80万人员基本信息实现数字化管理;二是把好“三个关口”,即把好信息采集关、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关和信息录入关,确保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即《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特别是通过建立相关部门互相协作、齐抓共管和相互监督制约的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政等部门的工作有机串联起来,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行政效率,把住了关口。
通过实行实名制管理,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形成了宏观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编制与实有人员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重审批、轻管理”和“只管数量、不管质量”的状况,有效控制了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切实解决了超编、混编混岗和 “吃空饷”等问题,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机关效能。同时,实名制管理也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关口前移的有效载体,丰富完善了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2.以实施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为重点,解决“管得活”的问题。
过去,新疆事业编制增长过快、布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地方因种种原因超编严重,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还需要增加编制,一些地方又有相当数量的空编长期闲置,造成地区间不平衡,事业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制约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新疆自治区编办结合实际,研究讨论实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调剂使用的基本思路,以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事业编制增长,实行空编集中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新疆自治区编办多次召开片会、座谈会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空编集中管理的顺利实施。
在实行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中,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控制增量。除中央和新疆自治区有明文规定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在事业编制总额外新增事业编制。对新增事业机构编制严格把关审批,切实控制总量不增长,稳定现有规模。二是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对确需增加编制的,也从严控制,同时先在本地区、本部门空编内调剂解决,调剂不了的由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跨层级、跨部门调剂。为加大空编调剂力度,对空编较多的地区和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由新疆自治区和地州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按一定比例收回,实行分级集中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完善管理措施和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从严把关和审批,主要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内部挖潜和科学调配,切实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从目前情况看,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盘活存量,加大空编调剂使用力度,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既严格控制了事业编制总量,又保障了新疆自治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达到了把编制资源“管活”的目的。近几年来,除政策性增编外,全区其他新增编制主要通过调剂使用现有空编解决,事业编制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3.以推进法制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保障,解决“管得好”的问题。
为使机构编制管理有法可依,近几年在中央编办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对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标准;对国家还没有出台的机构编制标准,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相关研究制定工作,为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一是加快立法进程。2011年3月,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新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填补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立法空白,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二是完善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时期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目前已制定实施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20多项,在一些主要行业形成了一批基本的标准体系,有力提升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积极开展重要课题研究。先后完成了新疆自治区软科学研究项目《新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研究》、《新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结合管理的政策框架和运行机制研究》,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标准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依据。
近年来,新疆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是严格的,在加强对各级编办工作的指导的同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措施,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促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切实把监督检查工作抓好、抓出成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制度、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办法、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责任追究制度和机构编制与财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建立起了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和约束机制,而且树立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形成了监督检查合力。同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综合运用日常督查、专题督查、调研督查、考核评估和“12310”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苗头性问题。
三、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创新是新形势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实现工作创新,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拓宽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管理效益,努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1.创新和发展机构编制管理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大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勇于探索尝试,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管用有效的管理机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为充分发挥把关、协调、监督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管总量、调结构的动态管理机制,在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增的前提下,更好地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从目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整体情况来看,虽然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需完善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实名制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还不能完全适应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结合实际从制度、技术和应用等层面认真研究,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快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上下联通、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实名制管理与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工作的兼容应用,与人事管理和财政管理的有效结合,真正建立起安全高效、科学权威的机构编制管理平台。
3.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工作。新疆实行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是对事业编制总量管理的探索和尝试,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意义尤为重大。从目前实践的情况分析,空编集中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空编调整,需要围绕如何确定事业编制总量和核编的基本方法等问题,研究制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具体办法,更好地发挥空编集中管理的“调节阀”作用,切实把“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规律性和基础性研究,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理论体系基础,从而创新管理思路和方式,建立科学管用的管理机制,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按照中央编办推进改革、管理、法制化“三位一体”的要求,改革是重中之重,管理是基本功,法制化则是方向,是治本之策。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形势和任务来看,必须突出重点和针对性,有计划地加快法制化建设步伐。一是按照中央编办《机构编制法制建设中长期规划》,结合新疆实际,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研究完善,推进地方机构编制立法进程。对现有的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实践不断调整和完善;对还没有制定机构编制标准的行业,加快研究步伐,尽快建立不同行业机构编制标准体系。二是依据中央和新疆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细则和配套办法,为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三是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重点抓好各级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和评估检查,进一步提高部门“三定”规定的法律效力。
5.切实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改革和管理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的重要保证。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三个一”审批制度和“五不准”纪律,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有关事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办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办法等,尽快将评估、激励机制运用到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机构编制部门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秉公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同时,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