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设“质量医保”创新经办服务
2012-08-15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8期
围绕建设“质量医保”创新经办服务
编辑点评
建设“质量医保”对经办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办服务质量是建设“质量医保”的内在要求和关键因素。巩固和扩大覆盖率、实现医保费的应收尽收、确保基金安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都要靠高水准的经办服务来实现。
提高经办服务水准的有效途径是创新,使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方式和软硬件条件等与制度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扬州社保适应公共服务爆发式增长和基金精确化管理的要求,在两大硬件建设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率先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有效提升了经办效率和质量,堪称服务手段的技术创新。二是建成标准化的社保服务大厅。而标准化正是提升经办服务质量乃至制度质量的必然要求。南京市出台的保门诊大病的政策,符合保基本的原则,是一种政策创新。濮阳市加大稽核力度,在确保应收尽收上下功夫,虽称不上创新,但其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取得的效果是值得称道的。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在新医改中创新诊疗服务方式,在南京地区开办了首家放化疗诊室,将一贯住院治疗的患者变为门诊方式的治疗,在缓解住院难、住院贵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一种创新。
为了提升医疗保险质量,我们愿看到更多来自医保系统、医院和医药行业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