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心理分析及应对之策
2012-08-15吕海涛
吕海涛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241003)
腐败心理分析及应对之策
吕海涛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241003)
腐败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心理是造成腐败的一个重要的内在因素。目前腐败心理呈现出补偿心理、失衡心理、侥幸心理等多样性特点。腐败心理的形成和行为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其个人需要极度膨胀,欲望动机发生扭曲所致,同时领导干部对权力认识的偏差也强化了腐败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在选拔和任命干部时应进行心理测试,对干部要进行心理健康和心理代价方面的教育,适当满足干部对物质的需求,关心他们心理发展状况,从心理源头防止腐败。
腐败心理;认知偏差;心理测试
腐败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现象,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惩防腐败需要重视个体的内在因素。学术界关于反腐倡廉的研究也从对腐败产生的外部原因开始转向对内部原因的探索,并提出大家所熟知的新概念——腐败心理。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对腐败现象进行剖析,进而思考反腐倡廉对个体的干预点,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提供了另一种视角。
一、腐败者的共性心理特征
大量文献资料表明,腐败心理是与腐败行为密切相关的各种心理活动的总和,目前腐败心理呈现出多样性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补偿心理。补偿心理是一种心理适应机制。个体在适应社会的过程中总有一些偏差,为此要求得到补偿。从心理学角度看,这种补偿其实就是一种“移位”,即为克服自己生理上的缺陷或心理上的自卑,而发展自己其他方面的优势,赶上或超过他人的一种心理适应机制。〔1〕很多腐败者认为自己以前吃苦太多,这些苦大多包括物质贫乏的困扰也有人格方面的压抑,现在可以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住房等,于是就想趁机大捞一把以补偿自己曾经受过的苦难。毋庸置疑,国家公职人员中有些人的职位本身是用金钱买来的,这个商业定律被腐败分子用在其官场生涯后,威严的权杖变成了索取的工具,于是就利用权力进行“产出”,这不仅补偿了腐败分子买官时的投入,而且补偿了其巴结上司的人格损失。
(二)失衡心理。心理失衡是导致国家公职人员走向腐化堕落的催化剂。从社会大众的心理而言,人们都是渴望公平的,但由于人的先天与后天的条件和从事的行业不同,因此,事实上每个人对资源的享有与资源分配的结果也各有差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物质利益的反差使部分公职人员产生了“相对贫困”的感觉,这种不顾客观条件和身份的盲目攀比心态导致了心理偏斜,使少数意志薄弱的人走向了腐败。另一方面,公务员中的领导干部虽然具有较高的社会政治地位,掌握着较为丰富的资源,但他们实际收入只处于中等水平,这就使少数干部认为,自己付出的太多,与工资收入不对等,因而就产生了贡献与回报不平等的失衡心理。
(三)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明知自己的行为错误并会产生恶劣的后果,但却怀着希望和轻信这种恶劣后果不会发生的一种投机心理。侥幸心理是诱发腐败行为的关键因素,腐败主体就是存在着自己的腐败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很小的侥幸心理。有些领导干部明知是错的而偏要去做,抱的就是侥幸心理,如有些干部已有侥幸的初步体验;周围类似腐败案件没破的先例;职权具有掩盖性,自认为手段高明;政策、法制还有空可钻等。
(四)贪婪心理。贪婪心理是一种在拜金主义、市场经济影响下不断滋生的心理,是一切腐败分子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根源。贪婪所获得的情感体验使腐败分子的贪欲逐渐膨胀,由于多次贪污受贿,强化了其贪婪的心理定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受资本主义国家中一些不良价值观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一些党员干部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败下阵来,其个人私欲极度膨胀。由于国家给予的工资已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于是极少数领导干部就把权力视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最后走向腐败堕落。
(五)从众心理。从众是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使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表现出符合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从众心理是在人的群体压力下作出的某种行为。有些领导干部在群体和社会环境的压力和影响下采取与其他腐败行为人相同的行为,以保持与群体的一致性,为适应腐败的外部环境而不至于受到孤立排挤或边缘化,他们错误地认为,社会气候就是这样,法不责众。如集体腐败中的腐败分子就是将周边的干部都拉下水,打着为团体谋利益的旗号大肆贪污受贿,因此,腐败行为的从众已演变成利益均沾式的分赃,而利益均沾又促成行业向腐败的门户开放。
二、腐败心理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腐败心理产生的认知偏差分析。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心理因素是导致腐败行为产生的内在原因。每个人都知道腐败是违法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然而为何依然还有很多人愿意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究其原因,我们发现特殊的社会环境是造成心理认知偏差的主要原因。认知是指人们获得知识、应用知识和信息加工的过程。心理学专家认为,个体的认知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周围环境持续作用的影响下,新的环境信息与主体已有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心理状态会产生矛盾,并促使主体通过选择和内化来保持内部平衡。腐败分子在一些腐朽错误思想的侵蚀和熏染下,在美丑、善恶、真假面前不仅分不清是非,不能保持清醒头脑,反而逐渐对其加以认同并内化到自己的认知过程中,使自我意识产生矛盾导致认知扭曲。因此,人生价值观和自我意识是个体个性结构(包含认知结构)中最核心的成分,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世界观则是个体心理健康的基石,在错误人生价值观和世界观主导下的个体则会逐渐迷失自我,并固化形成一种病态人格,甚至最终丧失自我。
领导干部随着职务的提升或权力的变化,必然会带来自我认识的变化,如自我感觉良好,随之而来的是自我体验的变化及自尊心和优越感的提升,无形之中会放松警惕,干部中绝大多数的腐败都是由于自我体验发生变化时没有能够及时进行自我调节而造成的心理不平衡引发的。腐败行为正是因为社会心理的失衡导致自我意识产生矛看,最终产生自我意识的偏差。领导干部对权力认识的偏差,是导致腐败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心理方面的原因。腐败分子将公共权力用于社会交换来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这种“公器私用”的过程就是对权力认识的偏差。
(二)腐败心理产生的利益成本分析。众所周知,人的心理活动和动机水平对人的社会行为的实施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动机是激励人们行为的原因,动机的产生往往源于两种因素:刺激和需要。腐败心理的形成和行为产生,往往是因为其个人需要极度膨胀,欲望动机发生扭曲所致。当极度的个人心理需要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满足,而自己又没有克服极端需求心理的自制力时,腐败心理就产生了。
期望价值理论是动机心理学最具有影响的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个体完成各种任务的动机是由其对这一任务可能性成功的期待及对这一任务所赋予的价值所决定的。个体自认为达到目标的可能性越大,从这一目标中获取的激励值就越大,个体完成这一任务的动机也越强。社会腐败现象也是如此,如果行为的后果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大大高于受惩罚的恶果,并且在其之前类似行为在逃避处罚方面都获得成功时,就会促使腐败分子实施某种行为。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82%以上的腐败分子在腐败行为发生中都怀着可以倚仗自己的权力或靠山,花很少的成本获得超值的回报,而且具有被检举查处的可能性很低的恃权心理。
(三)腐败心理产生的强化机制分析。强化在学习和行为的建立过程中起主要作用。人们都倾向于去做那些能带来积极成果的事情,如果人们在无意中做出某种行为之后得到了奖赏,获得了好处,人们就会倾向于多实施这类行为。当前,我国客观上存在着腐败行为偶然得到成功的案例,这使个体对腐败心理的预期增高。同时领导干部在工作与生活中经常接触到“小腐败”,看到这些腐败行为并未受到惩罚,他们对腐败的心理预期开始慢慢增加。根据强化理论,惩罚是对某种行为给予的否定,从而可减少这种行为发生的几率。在现实中,对于每一个腐败者的打击力度如果远远低于他们因腐败而得到的正强化值,则会使腐败者的侥幸心理得到强化,导致腐败行为的增加。腐败行为是一种操作性行为,正如河北贪官李真所说那样:“多次收钱就形成了习惯,收钱就好像有了动力,大脑进而好像形成了一个对收钱应答的自动化、习惯化的反映系统”〔2〕。因此,腐败心理进一步强化了腐败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预防腐败心理的有效对策
(一)选拔和任命干部时应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选择学业、职业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心理学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心理测试在我国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积极参与。我国在选用干部时应增加“人格测评”的内容,利用科学手段识别出对财富评价系数过高的候选者,将这部分人阻挡在公务员队伍之外,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潜在可能。在同等条件下可以首先选用那些具有较好品质的人,这样可以相对减少公务员的腐败几率。假设我们对腐败分子做一次卡特尔16PF人格个性测量,可以通过测量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人格特质以及心理特点,制定出一个“易于腐败人员的人格心理特征常模”,供以后在选拔干部尤其是关键岗位、权力较大的领导干部时参考使用。
(二)对干部要进行心理健康和心理代价教育。其一,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心理咨询体系。我们知道,心理压力是很多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腐败行为与腐败主体的心理压力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一些贪官的忏悔录我们可以看到,当一些干部承受腐败心理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承受能力达到极限,这时如果得不到缓解,就只能通过腐败行为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治疗的手段缓解和释放部分干部的心理压力,防止这种病态心理的发生。同时要培养领导干部良好的心理素质,使其掌握解决自己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学会心理适调,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塑造健康的人格。〔3〕其二,进行心理代价教育。当反腐败的力度不大时,很多腐败案件也不能得到及时发现与惩罚,那些想要腐败的领导干部便会产生侥幸心理,未被查处的案件就会越积越多。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要加强反腐败的惩罚力度之外,还要进行心理代价教育,即在尚未腐败的官员心中造成一种不能腐败的心理压力。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让干部和群众都知道腐败行为是要付出沉重“心理代价”的,这种心理上的代价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因此,可以通过已被查处的腐败分子的忏悔录来使我们的干部了解他们心理发展的经历、心理的煎熬和痛苦等,进行心理代价教育。同时也可以组织干部到监狱听腐败犯罪官员现身说法,剖析其犯罪的心理原因以吸取教训。
(三)适当满足干部的物质需求,关心他们心理发展状况。精神境界的提升必须以物质需要的满足为前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表现为有机体对内部环境或外部生活条件的一种稳定的要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有五种基本需要,按其满足的先后依次排列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认为,人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于实现最基本的但又尚未满足的需要上,当这些需要或多或少得以实现后,人才能越来越注意到更高层次的需要。他认为,在五种需要中前四种是缺失性的,而前四种需要对人们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是很重要的,必须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当这些需求得到满足时,由此而产生的动机就会消失。历史上,清朝统治者为防止官员腐败,曾增发“养廉银”,在当代中国也有过“高薪养廉”的讨论。因此,为了防止腐败,政府应该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适当满足其物质需求,建立收入激励机制。同时要关心公务员的心理发展状况,给以情感上的关怀。
〔1〕余国良.社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87.
〔2〕乔云华.死刑犯的最后感慨〔N〕.北京晚报,2003-10-10.
〔3〕张娟,朱运来.廉政文化:有效反腐败的社会心理支持〔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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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2)01-0111-03
2012-01-08
吕海涛(1986-),男,安徽怀宁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0级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责任编辑 李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