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对策建议
2012-08-15张翠莉
张翠莉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对策建议
张翠莉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下,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加强舆论、社会及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加强党员干部、广大市(村)民、青少年学生及职工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实践活动;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紧密结合,促进道德体系建设;健全各项机制,确保这一任务落到实处。
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建设;文化环境;实践活动;道德体系
一、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文化环境
(一)大力加强舆论宣传
书刊、音像等各类出版物以及各种文化艺术产品,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八荣八耻”的价值取向。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出版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创作,努力生产和推介体现民族传统美德和鲜明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学作品、优秀影视剧和优秀文艺节目,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食粮,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各类娱乐节目、都市报纸、时尚杂志等大众文化消费品以及商业广告,都要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和道德风貌的主流,反对和抵制低俗之风和愚昧迷信、消极颓废倾向。
(二)大力加强社会宣传
要以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以及党校、团校等各类教育阵地为载体,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切实加强城乡社会宣传;运用公益广告、宣传牌、宣传栏和手机短信等形式,结合整村推进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活动、文化教育三下乡活动等,组织创作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通俗读物,通过座谈、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在街道社区、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建造宣传栏、标语牌,进行普及教育;以重要历史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传播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大力加强理论宣传
要通过开展讨论或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回答,释疑解惑。要组织编写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辅导读本或学习读物;大力加强文艺宣传,创作、编排一批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出版物和文艺作品,用优秀作品感染广大人民群众。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
(一)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表率。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在本职岗位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要求、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学在前、做在前,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广大人民群众作出榜样;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大力加强广大市(村)民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成“兴荣拒耻”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要利用村镇学校、农民技术学校、基层党校等阵地,运用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通过开展“社区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市民论坛”等有益做法,向广大市(村)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积极参与、自觉行动、共同践行,努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与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四进社区”、“三下乡”和普法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遵守市民守则、村规民约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市(村)民明确认识应该倡导什么样的道德风气,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抵制什么样的丑陋现象,培养进步文明的道德情操,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恪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文明市民和新型农民。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课堂教学、校风建设、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要组织力量,编制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德育教材,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和心理特点,科学规划、区分层次、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广大教职工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充分发挥“五老”队伍、家长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中小学生“荣辱观读书征文”活动、“正确荣辱观伴随我成长”活动以及“学雷锋精神,做道德标兵”、“小手拉大手”等教育实践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高教育实效性。
(四)加强职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要在广大职工中扎实开展“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工会、企业的各类宣传文化阵地,以主题教育、演讲活动以及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各行业劳动标兵评选活动、“优秀外来建设者”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引导广大职工“树品行、学技术、作贡献”;深化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加强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开展“争当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和“巾帼示范岗”评选活动,大力倡导和推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
三、抓好“五个结合”,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体系建设
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普及和践行过程中,应该切实做到“五个结合”:
(一)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
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当好排头兵。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应体现在方方面面,体现在我们的言行当中,应在全社会形成八荣八耻的新风尚,这就要求从党员干部做起,从各级领导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
(二)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人民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在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上两者是一致的。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把尊荣斥辱、为荣去耻的观念渗透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过程中,使之成为人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道德指南和价值保障。
(三)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
当前,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与具体实践,一方面要用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人们增强荣辱观念,明辨荣辱界限;另一方面也要用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不断发展的精神要求和文化需要来充实与丰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涵,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成为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进程中人们的道德“守护神”。
(四)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未成年人及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
要深入开展“传承文明、培育新人”教育实践活动和“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教育实践活动,推动荣辱观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培育青少年的社会荣誉感和道德羞耻心。
(五)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
要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载体,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友爱互助教育活动,促进社区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创建生态文明村镇为载体,在农村群众中开展移风易俗、走向文明教育活动,树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新观念、道德风尚和生活方式;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载体,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中开展诚实守信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健全机制,确保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全局工作的重要影响,对倡导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来抓。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工作做到各自联系的人群中去。
(二)突出重点,创新载体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全面推进、全员参与,又要把握重点、抓好关键。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从机关部门做起,向各条战线辐射,向基层一线延伸。要把广大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的重点,从小抓起,点滴转化,打好基础,增强社会主义荣誉感和道德羞耻心,培育“四有新人”。要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特点,认真制定教育方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区分层次、分类施教、体现特色。宣传教育要多运用生动活泼的群众语言,多采用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考虑基层的需要,使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三)建章立制,奖惩分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制度是调节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对“八荣”的行为给予鼓励,对“八耻”的现象加以制约;要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各项行政规章、行业管理制度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要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依法惩治那些不讲道德的不法行为,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广泛发动群众,对照“八荣八耻”,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让人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四)常抓不懈,求真务实
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确立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结合起来,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针对当前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针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改进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把原则要求变成具体措施,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1〕张爱芹,王以第,潘庆忠.弘扬“红色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9(3).
〔2〕裴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牛峰.浅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构〔J〕.理论探索,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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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1203(2012)01-0104-03
2011-12-18
张翠莉(1974-),女,山西黎城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讲师,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