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理念、实践及启示
2012-08-15侯万锋
侯万锋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理念、实践及启示
侯万锋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党在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过程中,本着民主执政的理念,进行了包括推行直接民主选举、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实行民主执政方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等内容在内的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在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下,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时期积累的丰富经验,对进一步强化民主执政理念、优化民主执政体制、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
中国革命走的是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独特道路,这使得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也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特殊历史过程。党在延安时期的局部执政,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试验田”,既为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也为党在全国范围的执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今天,回顾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理念和实践,探索其对当代的启示,既是时代和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迫切要求,其对于新时期改进民主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现实意义。
一、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理念
理念是行为与方式的先导,执政理念是执政党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直接决定着执政的目标,而且决定着执政的过程。执政理念是指执政党关于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的理性认识,它从根本上决定着执政党的性质、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是一切执政理念的本质与核心,它贯穿于执政思想与执政实践的方方面面。把民主理念运用于执政实践,一直是中国共产党追求的执政目标。在延安时期,党在领导中国人民抗战和建立抗日民主政权过程中,把满足人民需要、代表人民利益、依靠人民群众等作为民主执政的理念,不仅夯实了民主执政的思想基础,也为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实践起着重大的指导作用。
(一)满足人民需要
在延安时期,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毛泽东特别注意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满足人民需要。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1〕138,要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我们是满足他们需要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他多次告诫共产党人“我们的第一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2〕467,旧社会留给陕甘宁边区的遗产之一就是贫穷,共产党人要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满足他们的物质需要。“多年以来全体人民在政府领导下,与贫穷现象斗争,这种现象或者已经消灭,或者已经减轻,人民的生活已有很大改善,丰衣足食的新现象已日渐推广。但是还没有普遍,更因抗战与备荒的需要,必须增加生产”〔2〕180。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人以及边区政府做出更大努力,使“丰衣足食”普遍推广。
(二)代表人民利益
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目的和利益而斗争,党的根本性质和唯一宗旨都在于为整个无产阶级根本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斗争。中国共产党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他们“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3〕1039。这个军队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我们共产党人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3〕1094-1095。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就要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同时要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与人民利益适合的东西,我们要坚持下去,与人民利益矛盾的东西,我们要努力改掉,这样我们就能无敌于天下”〔2〕210。
(三)依靠人民群众
中国共产党来源于人民,认识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690,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3〕1096。共产党应从群众中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因为“只靠共产党员的双手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幼稚的、十分幼稚的想法。共产党员不过是沧海一粟,不过是人民大海中的一粟而已”〔5〕。共产党人“每时每刻地总是警戒着不要脱离群众,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2〕45。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决定性胜利,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是不可想象的。
二、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实践
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是党领导人民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试验田”,党的民主执政理念在陕甘宁边区得到了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一)推行直接民主选举
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建立并真正实行了普遍、直接、平等、不记名的民主选举制度。“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做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1〕257。为此,党还制定颁布了边区各级政府和参议会的选举条例、施行细则、组织法等各项具体法规,对选举资格、选举方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居住边区境内之人民,年满18岁,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在选举办法上,边区政府创造了许多适合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可行、操作简便的方法。“千百万中国人民用投豆入碗的办法来进行政治上的选择。这些人如果是在欧美制度下,他们就根本不能参加选举”〔7〕,“也许这是中国第一个地方,一个政府由普选产生。这次选举变成其后数百次战时选举的样板”〔8〕。陕甘宁边区的选举,从1937年到1946年先后进行了三次,都实现了真正的民主。通过民主选举,建立了作为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的边区政府和各级参议会,从而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巩固和发展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建立抗日民主政权
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采取“三三制”原则组成抗日民主政权。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表了毛泽东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一文,明确提出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即政权中,在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雇农;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农、城镇小资产者、自由职业者;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代表开明士绅、富农和民族资产阶级。毛泽东强调:“这种人数的大体上的规定是必要的,否则就不能保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4〕750-751边区选举委员会第三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完成后,“乡、县、边区三级代表与参议员全部选出,本届边区级参议员共选出170人,其中正式议员135人,候补议员35人,新选出的议员113人”〔9〕。“人民普选的参议会与‘三三制’的民主政权,是团结各个阶级共同抗日的最好的政治形式。战后更需要贯彻这种精神,团结各个阶级的人民,共同建设民主共和的新中国”〔10〕。“三三制”民主政权的建立得到了广大人民包括中间派的衷心拥护,推动了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发展进程,成为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史上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三)实行民主执政方式
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三三制”政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如何处理党政关系,直接关系到能否实行正确的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既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又不干涉政府的工作,实行党政分开,使政府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党对参议会及政府工作的领导,只能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党委及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及政府机关”〔11〕。各级部门不能“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上级政府法令”〔12〕。显然,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不是“以党代政”。在处理党与政府的关系上,由于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了党的领导与民主政权施政的关系,这种民主的执政方式充分保证了边区政府的民主行政。
(四)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立人民民主政权、推进民主执政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1938年9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三个党内法规文件:一是要求所有党员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党内“无特殊人物、无特殊组织”;二是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把民主和集中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鼓励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边区政府号召“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以“发现问题,给以适当解决,并求得经验,使工作能更好地向前推进”〔13〕。参议会是抗日根据地的代议机构,是人民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组织条例》赋予各级参议会广泛的监督权。参议会开会期间,设立各种审查委员会,全面审查政府的工作;参议会闭会期间,其常设委员会担负监督政府工作的职责,对政府工作、政府工作人员有监督、弹劾权。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总结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进一步健全了党的监督机构,完善了党的纪律检查制度,为实施民主监督提供了组织保障。可见,推进民主执政,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民主执政经验。
三、党在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当代启示
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民主执政既是一个价值目标,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树立民主执政意识、优化执政主体、发展党内民主、完善执政方式等。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的基本特征,就是树立民主执政理念,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推进民主执政实践。其在强化民主执政理念、优化民主执政主体、优化民主执政体制、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方面的基本经验,对于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执政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一)强化民主执政理念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陕甘宁边区民主执政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执政为民,要坚持民主执政必须进一步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在延安时期,边区政府正是本着执政为民的理念,才巩固和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取得了抗日战争和全国革命的胜利。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要领导人民走向繁荣富强,必须始终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现阶段,要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就必须弄清楚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要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工作都要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二)优化民主执政体制是党保持先进性的可靠保障
执政体制是执政活动正常进行的体制和组织保障,它直接关系到党的整体执政效能。执政体制既包括执政党全面参与和有效运作国家政权机关的制度安排,也包括执政党全面参与社会和有效领导社会的制度安排。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采用“三三制”政权构成模式,推动了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为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的现阶段,不断优化民主执政体制,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深化,其意义更为重大。要优化民主执政体制,必须理顺党与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权力关系,最为核心的是要探索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各方监督的体制模式,通过政党、政府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程序化、规范化,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和党与政府的关系,健全执政党的领导体制。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制度,处理好执政党与人大的关系;就是要通过宪法和法律来规定党对政府实施领导的方式和程序,使党对政府的领导转变到实行党政职能分开的轨道上来,处理好执政党与政府的关系;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处理好执政党与政协的关系;就是要发展社会民主、基层民主,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机制、社会协调和有效整合机制、权力有效监督机制,处理好执政党与各人民团体的关系。
(三)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固本之策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政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前提。发展党内民主既是坚持民主执政的应有之义,又是坚持民主执政的时代要求。实行党内民主,意味着党员是党的主体、是党的主人,是党内权力的来源。当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民主制度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边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大力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新时期,通过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动民主执政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发展党内民主既有利于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又能保证党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的正确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现阶段,坚持民主执政,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必须通过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确保党员的各项权利得到真正落实,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着力解决好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问题;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健全选举程序,有步骤地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并加强对选举的监督;四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
(四)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是确保权力正确运行的有效途径
民主监督是民主执政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早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民主执政过程中就制定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文件,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要求所有党员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并鼓励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进行监督。这些民主监督措施,不仅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而且得到了国内进步势力乃至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有力地促进了边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我们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都较以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所面临的诱惑也更多,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党的肌体不受侵蚀。在目前党的监督体系中,既包括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监督等在内的外部监督,也包括党本身的自我监督机制,即内部自体监督。坚持民主执政的关键在于党内监督,即通过党自身的力量对党的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所掌握的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按照党章党纪的有关规定,从思想、组织、纪律等方面,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优化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促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政治领导有效实现。现阶段,创新民主监督机制主要应通过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制度化,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最直接的监督,既要通过党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监督,又要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评议、审查、调查、检查、检举等方式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不断拓宽党内民主监督的渠道。
〔1〕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2.
〔6〕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1卷〔G〕.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204.
〔7〕〔美〕安娜·路易斯·斯特朗.中国人征服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4:88.
〔8〕〔美〕马克·赛尔登.革命的中国:延安道路〔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28.
〔9〕雷志华,李忠全.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G〕.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4.
〔10〕毛泽东年谱: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609.
〔11〕李富春.陕甘宁边区党的工作〔R〕.解放(第90期),1941-01-15.
〔1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1.
〔13〕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1辑〔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296.
D231
A
1009-1203(2012)01-0049-04
2011-12-20
侯万锋(1977-),男,甘肃庆阳人,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政治学硕士。
责任编辑 冯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