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党群关系:问题与对策
2012-08-15朱蕤洁
朱蕤洁
(兰州大学,甘肃兰州730000)
构建和谐党群关系:问题与对策
朱蕤洁
(兰州大学,甘肃兰州730000)
建立和谐的党群关系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近些年来,党所面临的执政环境、执政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得党群关系呈现出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态势,如社会群体分化日益明显、弱势群体呈现出被边缘化趋势、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等。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必须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党群关系;群众路线;政治性维度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1〕14-15这一经验性的总结,充分说明了深入理解和妥善处理党群关系,是共产党在执政时期尤其是在改革进入攻坚期的现阶段的核心任务,能否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鱼水之情,是关系到我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笔者从政治性维度出发,对我国现阶段党群关系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进行了分析,并就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策略作了探讨,旨在推动该领域研究的深入进行。
一、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所谓党群关系,从微观上讲,是指政党与社会团体、公民、选民以及自治性组织的关系;从宏观上讲,是指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党群关系一般包括三个要素:一是群众,二是政党(一般指执政党),三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党群关系主要是指执政党与普通选民的关系,在我国,则具体指中国共产党与全国各族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党群关系最主要的特点之一是它的政治性,它具体表现为三个维度:利益维度,即政党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有自己的私利;权力维度,即政党的执政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的赋予,是人民群众选择的结果;权利维度,即执政党必须善于维护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满足群众不同时期的利益诉求,不得压制和侵犯个人权利。
现代政治集中表现为政党政治,是一种政党掌握国家政权并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政治。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经济建设、社会生活等诸多问题,都与执政党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无论是何种制度的国家和社会,无论是在革命环境中还是在和平时期的执政条件下,正确处理党群关系、最大限度地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始终都是执政党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任何执政党的统治都企图唤起社会中的人民群众对它的合法性信仰。如果执政党的政权没有在人民中建立起道德信任和忠诚,就会产生合法性危机或者政权权威危机,严重的话,执政党的统治将不再延续。
在我国,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执政后的工人阶级政党在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中,始终处于领导地位,这种领导地位的本质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合法的执政党,其执政地位必然存在长期性和非竞争性,“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结果,必然发展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这种错误在我们党内也不是比前几年减少而是比前几年增加了”〔2〕。所以,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对于夺取政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决定性作用。正如毛泽东在革命年代所发出的号召:“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3〕“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还有执政时期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一再指出的,“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5〕。所以,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只有紧密地同广大群众联系在一起,并把这个政治立场及态度一以贯之地落实和体现到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中去,党的执政宗旨才能得以实现,执政地位才能得以巩固。
二、现阶段党群关系面临的新问题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受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全球化趋势、国内格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执政环境、执政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首先,从世界局势来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内外敌对势力仍然没有放松对我国进行“西化”与“分裂”的政治图谋,他们以越来越隐蔽的手段、方式对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进行攻击,且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意识形态、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都对我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次,从国内形势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在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意识形态、社会和谐、党群关系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和改革攻坚期,在经济与社会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弊端,如贫富差距拉大、生态恶化、道德失范、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等,这些新出现的问题和复杂的矛盾,都会给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群关系带来严重的影响和挑战。最后,从党自身的情况来看,执政时间越长,就越容易忽视群众的利益;过分强调执政权力,容易引起党群关系紧张;执政环境的变化,也容易导致人民内部矛盾激发,进而影响党群关系。这些日益变化的执政环境和条件,在对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方面提出新挑战的同时,也使得党群关系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态势。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群体分化日益明显
利益与资源的分配问题在任何国家和社会中都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在现阶段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拓展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转型时期的突出特点表现为社会变革速度加剧,社会利益格局变化明显,社会群体分化也日益突出。在这一背景下,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部分在各个领域掌握权力的党员和干部,滥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与一些官员干部、拥有资本的商人以及拥有知识的精英学者相互勾结、交易,贪污腐败,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和社会资源,成为改革中的受益者、既得利益者。在他们进行权力寻租、谋取私利而大敛财富和资源以后,不可避免地会排斥其他的群体和阶层对他们的既得利益进行分享或者占有。而在社会利益总量相对确定的前提下,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自然地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部分官员干部利益的获得是以社会其他群体成为改革代价的承担者和利益的受损者为基础的。这种利益分配的失衡使得人民大众充满疑惑、焦虑和不安全感,进而发展到不满甚至是敌对,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的和谐。
(二)弱势群体日益被边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群体的生活状况获得了大幅度的改善和明显的进步,但由于城乡差距、多元化主体的存在及我国渐进型改革中的失误等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我国社会主要群体呈现弱势化趋向。其弱势化趋向主要表现为:同时经受着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双重困扰;劳动权利的维护处在十分弱化的状态之中;令人担忧的社会保障状况;劳动技能总体水准下降;程度不同的边缘化等。〔6〕
近年来,虽然党一直强调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并且一直在努力实践着,但是受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传统的影响,在我们党内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以社会的精英阶层、国家的统治者和管理者自居,大搞特权,高居于群众之上,对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疾苦愿望,他们关注得很少,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也不够。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民众日益成为社会的边缘群体,成为改革风险与代价的承担者和利益的受损者,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难以得到完全、有效的表达,部分群众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下,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实现的重要问题。由此导致的结果是,部分在社会中日益被边缘化的民众对党失去了亲近感和信心,部分人甚至公开表示心中的不满,如在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民众的自嘲以及抱怨,这实际上是对党在处理党群关系问题上不满的表现。
(三)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首先,我国宪法规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并且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和协调,所以执政党必须善于维护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满足群众的个体利益,不得压制和侵犯个人权利,不得侵犯和蔑视群众的尊严。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缺乏信任,认为群众的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低下,群众不仅目光短浅、斤斤计较,而且情绪化、容易冲动,具有极强的革命性和破坏性,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在现阶段的中国,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都将“维稳”工作放在首位,“维稳”的预算经费也日益增多。其次,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地行使权力,至今仍继续沿用简单的工作方法和强迫命令的工作方式,工作态度粗暴,并且经常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忽视、侵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肆意践踏低收入者、城镇困难居民、下岗失业人员、流浪人员等社会边缘群体的人格尊严。这些不良行为和因素的存在,必将导致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降低,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淡化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
三、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对策
在新的阶段和历史起点上,面对党群关系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和新矛盾,应当继续坚持并大力提倡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和谐党群关系,这是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从总体上来讲,这一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要结合建设和改革的新的实践,创造新的经验,丰富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7〕。具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我国属于一党长期执政的国家,由于权力地位的相对稳定和巩固,执政党早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自律精神随着社会局势的发展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淡化,很容易造成权力的失衡。在现阶段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情况下,正确贯彻群众路线,必须要将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并合理兼顾个体的具体利益。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讲,要“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正确运用权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无论什么时候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8〕。对于党内存在的直接侵犯人民群众实际利益和党群关系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对于谋取私利的行为,一要建立防治的机制,制定严厉的惩治措施,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来取信于民;二要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探求符合中国实际国情和当前发展现状的利益分配机制,兼顾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实际利益,努力控制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到改革的希望和自己富裕起来的希望。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入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二)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建立“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有效机制
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在古代就有“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等很多类似的表达。而在现阶段,则具体地表现在其所潜藏和蕴含的主动性和巨大的创造力上。首先,在我国六十多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大量的宝贵经验都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首先创造出来的,所以在现阶段的政治管理体制和政治生活中,要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自身所蕴藏的巨大潜力,把人民群众的巨大创造力从旧体制和旧思维中解放出来,鼓励群众广泛、有创造性地参与社会事务。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最大程度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可以使部分民众被边缘化的状况和地位得到改观。其次,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群众来实现政治权利的,与人民群众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基础和真正主人。正如列宁所讲:“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机勃勃的人民创造力源泉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9〕所以说,人民群众只有真正参与政治生活,党只有真正实践“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改善党群关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三)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10〕。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他又进一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1〕15。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在逐步推进的今天,要想使人民群众的个体利益、基本权利、体面和尊严得到保障,党必须从官民冲突日益增多和群体性矛盾不断升级的现状出发,合理、科学地设计和完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具体路径和制度。就我党来说,现阶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关注民生,关注普通群众最真实的生存现状和最基本的权益,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具体化,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例如:完善现阶段的分配制度,调节利益关系;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重视低收入者、下岗失业人员等边缘群体的权益;完善就业机制,缓解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等等。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有一颗爱民之心,能真正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能尊重每一个个体的人格尊严。所以,在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深刻理解党群关系和群众路线的内涵,提高党员自身的修养和理论水平,进而融入到群众当中去,体察民情,触摸民心,多与人民群众交流,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总之,“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11〕。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执行群众路线,不断地探索现阶段密切党群关系的新途径,只有这样,党才能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4.
〔3〕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9.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5〕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65.
〔6〕吴忠民.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研究〔J〕.东岳论丛,2006(2).
〔7〕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16.
〔8〕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205.
〔9〕列宁全集:第1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325.
〔10〕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2-53.
〔11〕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1-14.
Creatinga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Problems and Solutions
ZHU Rui-jie
(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00,China)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is a guarantee of the Party being in an unassailable position.In recent years,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Party’s governance environment and governance conditions.For example,society is dividing into groups,the underprivileged groups are being marginalized,and people’s interests and rights cannot be completely safeguarded.Under the new conditions,to build up a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it is necessary to correctly handle various relations of interests,respect the people’s principal position in history,and safeguard the basic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the mass line;political dimensionality
D26
A
1009-1203(2012)01-0038-04
2012-01-03
朱蕤洁(1987-),女,甘肃庆阳人,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冯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