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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升级转型的思考

2012-08-15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经办社会保险社会保障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升级转型的思考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经办机构的职责定位,理顺经办管理体制,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转型升级。

体系建设现状思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承担着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等职责。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提升百姓福祉的必备条件,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一系列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一、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经办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截止2011年底,全市县及县以上经办机构24个,实有工作人员439人。二是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据统计,全市设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2424个,建成率达96.26%,共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715人。定点医疗机构508家,定点药店970家。三是管理服务手段不断提升。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架构初具规模。截止2011年底,社会保障卡已发行46万张。四是服务保障功能得到较好发挥。截止2011年底,全市所有险种参保人数达到545.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6.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8.7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5.7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70万人、失业保险16.8万人、工伤保险29.2万人、生育保险18.8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并全部做到按时足额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社保经办机构的事权和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厘清;经办机构设置缺乏科学统一规划,名称不统一,按险种分设经办机构不利于合理利用行政资源,更不方便百姓办事。二是服务保障能力明显不足。随着社会保障覆盖人群的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和内容日益增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保障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社保工作人员人均服务对象1.24万人次。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险种和基层服务网点还在实行手工操作,乡镇(街道)、社区(村)经办能力建设薄弱。三是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普遍存在面积狭小,功能不全的情况。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四是各险种实行市级统筹后,基金收支面临较大压力。如何科学合理确定市、县两级的权利和义务,调动区县工作积极性,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二、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随着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事业必将加速发展,对经办机构的服务理念、管理手段和经办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服务对象大幅增加。预计到“十二五”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将分别达到或超过222万人和330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也将分别达到30万人、18万人、20万人。各险种参保人次将超过620万人次。二是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跨区域和跨城乡转移流动将更加频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在不同制度之间和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以及异地就医结算等新的业务将迅速增加,业务衔接和处理难度亦将加大。三是服务要求进一步提高。随着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意识的增强和生活水平的改善,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个性化、多元化以及方便、快捷、高效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对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等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临挑战的同时也为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型升级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生有所补、失业有助”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政治承诺。清晰的政治目标及其对社会保障的定位,决定了推进以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指向。二是物质基础坚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经济的飞跃发展,我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人均财政收入比“十五”末增长3.41倍,财政投入社会保障事业能力显著增强。一些过去想办但没有力量办的民生工程,现在有条件、有实力办了。三是群众的社保期盼越来越强烈。随着各项社保待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已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各界社保意识逐渐增强,为我们的工作开展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发展面临新机遇。近年来,国家社会保险重大制度密集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机构实行精确管理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大力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已成必然趋势。

三、实现社保经办升级转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总体要求,以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为宗旨,健全和完善经办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市市情、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便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坚持以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为指针,以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险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际利益。

2.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和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建设,提升服务手段,健全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对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基本需要。

3.以高效便捷为发展模式。对内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社保”,不断提高经办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外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采取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等措施,提高服务的可及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和更加及时便捷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4.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要保障。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加快统一经办管理服务规则、标准和流程,统一各个业务环节的工作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权限分配机制和管理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实现精确管理。

(三)主要目标

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升级:逐步建立起事权划分清晰、机构设置科学、人员管理规范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实现行政管理到专业化管理的转变;建立机构运转协调、业务操作规范、基金运行良好、内控科学合理、服务高效便捷的运行机制,实现粗放化管理到精确化管理的转变;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实现从单一管理到综合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向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升级,实现为广大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为促进乐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四、实现社保经办升级转型的主要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经办机构的职责定位

1.明确经办机构的性质。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主体,是我市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应定位为行政执行部门。同时,经办机构又承担着社保基金征收、支付和监管职责,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此外,经办机构还承担社保基金管理核算、运行分析、保证资金安全等职责,还是准金融部门。

2.明确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经办机构的职能主要体现为“执行政策、管理基金、承办事务、提供服务”。当前应重点强调和落实四个方面的重要职责:一是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和贯彻落实。主要是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开展社会保险稽核以及代位追偿社会保险欠费等执法职能。二是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主要是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待遇支付、会计核算、基金预决算管理等职能。三是负责承办社会保险事务。主要是受理审核缴费基数申报、记录和管理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等。四是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等公共服务。

(二)理顺经办管理体制

理顺经办机构管理体制主要原则:权责清晰,精简高效;垂直为主,属地为辅;管理集中,服务下沉;标准统一,运行流畅;统分结合,逐步过渡。

1.科学设置机构。(1)设立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范围内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社保信息化和数据中心建设、社会保障卡发行;对下级经办机构进行管理指导、业务调节、检查监督、风险防范;逐步发展成统筹全市的业务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中心和数据管理中心。将直接面对参保人员的经办服务工作全部下放县级经办机构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办理。(2)设立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具体事务,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查询服务;负责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系统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3)设立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依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所)设立社保经办窗口,赋予其“社保综合服务柜台”职能,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领取、生存认证、社保查询、政策咨询、社保权益对帐单打印等社保业务“一站式”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地享受社保服务。

2.统一经办机构名称和标识。全市经办机构统一称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按照国家《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GB/ T27769-2011)要求,统一服务窗口的标识,方便群众认知和办事,提升社保形象。

3.整合经办服务资源。条件成熟时,所有社会保险险种实行统一经办。按险种分设经办机构的区县可先将五个险种涉及登记、申报、缴费和稽核等共性业务,实行由一个机构或一个窗口经办,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同时,也可减少经办成本,提高办理效率。

4.统筹全市经办服务。打破行政区划或隶属关系的限制,实现全市所有经办服务窗口可以办理全市不同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参保人员的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社保关系转移,打破参保人员按最初参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生存认证等限制,实现参保人员就近就地享受各项社保服务,促进劳动者在不同行政区划自由流动。

5.稳妥推进垂直管理。结合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有效、权威”的原则,积极探索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方法。实行垂直管理条件尚不成熟时,可先从业务垂直管理入手,首先将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管理权限上收到市一级,加强基金统一调度和数据集中管理。

6.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和利用基层服务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网络和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争取在所有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普遍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

(三)优化经办服务模式

积极打造以“信息化为支撑,服务方式多样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新型经办服务格局。

1.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充分引入自助服务模式,在经办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集申报、查询、打印功能为一体的自助服务一体机,满足办事单位和群众自助操作的不同需要。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逐步推广电子叫号、服务评价、OA办公等现代化管理方式。

2.大力推行“网上社保”业务经办。积极探索“网上社保”功能,打造集参保登记、变更申报、信息查询等项目于一体的网上办事系统,拓展办事内容,优化申报程序,提高安全性。加强和有关公共服务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利用率,提高工作绩效。发挥社保信息数据库作用,探索开发短信服务平台,提供缴费提醒、待遇调整、办结告知等短信服务,创新便民举措。

3.探索开展外包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合理利用市场资源。鼓励探索社会服务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参与提供社会保险服务事务的做法,节约行政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急需先行、重在应用”的原则,加大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着力抓好各项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个国家标准和部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贯彻实施。对国家强制性标准,要通过大力推进,督促各地强制执行;对各类推荐和指导性标准,要通过扩大宣传和推介等方式,引导各地主动采用国家标准,不断改进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对尚在制定中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密切关注,可着手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根据部省总体要求,服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客观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注重标准;需求引导、应用为先;互连互通、数据集中”的原则,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

1.全面实现经办业务处理信息化和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坚持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核心,优先保证对信息系统开发和设备、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向基层延伸为重点,建设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实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服务网点与县、市、省三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业务联网。加大对县级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网络速度,逐步取消手工操作,实现经办管理全区域、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2.加强市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完成对全市社保数据中心的升级换代,保证全市海量社保数据的安全运行和各项社保经办业务的正常开展。加强基础数据清理,避免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社保待遇。打破目前按区县、按险种、按经办机构管理社保数据的做法,实现基础数据统一和唯一,避免同一参保人员社保数据不一致、相互矛盾的问题。切实履行对业务数据的管理职能,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加快推动人社系统内及市级各部门间业务数据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

3.发行新“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加快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确保“十二五”末覆盖全市所有城镇参保职工和60%的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即达到270万张,并逐步实现参保人员人手一卡。选择多家金融机构作为发卡合作方,多方合作完成新卡的制作和管理,参保人员免费办卡,银行免收开户费和年费。拓宽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逐步向社保缴费、银行代扣、所有社保待遇领取、公共就业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拓展,保障持卡人查询社保信息和办理社保业务的权利。

(六)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

1.实施专业人才建设工程。按照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创新体制的原则,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高级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50名以上准确掌握社会保险政策、精通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培养200名左右岗位管理能手和业务标兵。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一支优秀的业务骨干队伍,以此为龙头推动经办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经办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试点。研究制定并适时实施大规模培训县级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社会保险专业人员定期集中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对基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操作技能。积极探索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的规律,逐步推进各级各类培训常态化和制度化。

3.加强社保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积极探索经办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适应经办事业发展特点的人员录用标准、考核、晋升、奖励等管理办法,确保各类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以满足经办事业发展客观需要。

(七)强化基础保障

1.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以“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和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

2.合理确定工作人员编制配备标准。按照综合考虑辖区内的就业人口、用人单位数量、城乡居民人数、辖区面积、工作任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区分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手段等情况,县、市两级分别以人均险种管理幅度3000人次/人、5000人次/人为参考来研究制定各级经办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和调整标准,并根据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建立正常的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服务人群规模和服务量相匹配并动态调整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市、县、站(所)经办机构经费紧张的问题。

责任编辑:秦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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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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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922.2012.04.09

1009-6922(2012)04-32-04

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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