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义齿在牙周病修复治疗中的疗效观察
2012-08-15于仁和
于仁和
沈阳铁西米加口腔门诊部,辽宁沈阳 110021
活动义齿在牙周病修复治疗中的疗效观察
于仁和
沈阳铁西米加口腔门诊部,辽宁沈阳 110021
目的 观察活动义齿在牙周病患者口腔修复中的临床疗效。方法 选择2008年6月~2011年12月我院120例牙周病口腔修复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60例。治疗组采用圆锥型套筒冠活动义齿修复,对照组采用固定义齿修复。结果 治疗组修复后基牙出血指数为(1.00±0.36),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45±0.68);治疗组满意率96.7%,明显高于对照组的满意率73.3%,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活动义齿是牙周病患者口腔修复的理想方法,可获得较高满意度。
活动义齿;牙周度;口腔修复
牙周病是一种病变发生在牙支持组织上的疾病,可以分为仅累及牙龈组织牙龈病以及深层牙周组织的牙周炎2个类型。笔者选择近些年来我院收治的中、重度牙周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观察活动义齿用于牙周病患者口腔修复的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6月~2011年12月我院收治的需要对缺失牙进行义齿修复的牙周病患者共计120例。入选符合以下标准[1]:①符合《牙周病学》中罗列的牙周病的相关诊断标准;②牙槽骨吸收程度未超过根长2/3,牙齿松动度小于Ⅲ度;③基牙需要依照牙周病治疗要求给予基础治疗以及根管治疗;④愿意配合治疗,并保持良好口腔卫生习惯。本组120例中,年龄38岁~77岁,平均年龄63.4岁,男50例,女70例。全部确诊为中度或重度牙周病。余留的牙松动程度为I~Ⅲ度。所有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每组各60例。两组在性别、年龄、牙周病严重程度、牙松动度等方面资料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与治疗组在修复治疗之前均需要对留牙、基牙的牙体以及牙周进行检查。对照组按照患牙的松动情况以及牙槽骨的吸收情况来明确固定体内聚角度。然后以此作为基础来明确修复体适宜使用哪种连接方式、人工牙排列方式以及基托的范围。治疗组在修复时采用圆锥型套筒冠的制作程序进行临时冠完成、基牙的预备和活动义齿制作等步骤[2]。随后制作可卸代型的活动义齿,按照咬合记录将模型转移到半可调式牙合架。制作内外冠,其中外冠的表面需要覆有固位珠,牙冠饰面材料选择聚合瓷。在患者口腔内试戴内外冠,感觉满意后将其翻至印模内,内冠的组织表面涂抹凡士林,然后灌入树脂并且放置固位钉。
1.3 观察指标
两组均随访6个月,观察记录基牙出血指数。通常制作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3个不同级别。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学分析,P<0.05表明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牙出血指数
治疗组修复前基牙出血指数为(3.36±0.25),修复后基牙出血指数为(1.00±0.36);对照组修复前基牙出血指数为(3.36±0.63),修复后基牙出血指数为(1.45±0.68)。修复后,治疗组基牙出血指数明显低于对照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满意度调查
治疗组60例中,满意38例,比较满意20例,不满意2例,满意率96.7%;对照组60例中,满意24例,比较满意20例,不满意16例,满意率73.3%。治疗组满意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牙周病作为临床中极为常见的牙科慢性感染病,但是在临床处理中较为麻烦。牙周病造成的后果严重,往往直接造成患者的牙齿脱落,而且该病较为隐蔽,其病程的发展速度慢,病程相当长,使患者难以对其引起重视。牙周病的发病因素较为复杂,现在临床中通常采用综合治疗措施进行治疗,而其中对于牙周病进行基础治疗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方法[3]。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铲除致病因素,炎症可以迅速的得到缓解。现在活动义齿在临床中已经极为常见,而且已经被认为是理想的可摘义齿固位体。活动义齿与固定义齿相比而言,活动义齿所受到的各种限制较少,适用范围广,能够适用于各类缺失牙的患者,尤其是对于最后面牙齿缺失的患者。活动义齿无需磨除过多的牙齿,还能够在经济上帮助患者节省修复费用。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固定义齿美观度高,患者使用后功能能够良好的恢复。这些是活动义齿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活动义齿在临床的治疗中能够取得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是值得在临床中大力推广的治疗方法,患者对于活动义齿所起到的治疗效果也满意。
[1]姚江武.口腔修复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855.
[2]张富强,王蓉,杨宠莹,等.圆锥型套筒冠修复体对牙周病修复治疗的临床研究[J].上海口腔医学,2009,8(10):4.
[3]李彤,孙钦峰,张强.套筒冠义齿对中重度牙周病伴牙列缺损修复的临床效果[J].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2009,19(4):232.
R78
A
1672-5654(2012)07(c)-0081-01
201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