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范双提升” 构建农村防腐新格局
2012-08-15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委监察局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委监察局
“双规范双提升” 构建农村防腐新格局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大量支农惠农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对资金监管不力,农村干部“小官大贪”腐败案件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根据晋中市榆次区2009年到2011年案件查办统计分析,涉农财务管理和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两方面的信访量占到了98%,查处的案件中涉农案件占到了78%。农村干部作风问题和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是目前农村问题的突出领域,而农村主要干部成为目前农村问题的重点人群。
2011年12月,针对基层信访矛盾“主要在财经,关键在干群”的状况,榆次区纪委出台了《榆次区农村基层开展“双规范双提升”活动的实施办法》,把“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作为解决问题的总抓手,在全区开展了以“开展三项教育、完善三项制度、实施四项监督、加大五种惩诫”为内容的“三三四五”工程。
“双规范双提升”的核心在于权力制衡。在“双规范双提升”活动中,无论是以“四议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决策、以“五签一审”为内容的民主理财,还是以“四项监督”为内容的民主监督,在制度设计和终极目标中都充分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在决策环节,不仅要有两委干部参与,还要有村民代表、党员参与;在理财环节,不仅要有村干部、经手人签字,还必须有乡镇农经办审核;在监督环节,不仅要有村级审核备案监督,乡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还必须有群众和“阳光农廉”监督。这就实现了村委与支部的分权制衡、乡级与村级的分权制衡、干部与群众的分权制衡,将权力置于各种制约之下,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降低了村干部滥用权力的可能性。
“双规范双提升”的目的在于风险防范。这一体系立足于解决苗头性、隐患性、代表性问题,把规范干部行为和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农村特色,使干部在落实“三三四五”工程的同时,了解农村党风廉政风险点,自觉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种“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机制,既深刻把握了“依法治村”的他律机制,又建立健全了“从我做起”的自律机制,使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实现了“找得准”、“抓得实”、“控得稳”。
“双规范双提升”的抓手在于构筑网络。“三三四五”工程涉及到党建、农经、信访、农业、纪检等多个领域,纪检监察工作与农村工作的条块结合实现了领域跨越,实现了化零为整、优势互补。
“三三四五”工程榆次区乡村三级纪检、信访工作的紧密结合,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信访案件‘三定三包’,基层先行处置的信访工作机制”纳入“三项制度”;将“农村基层干部推诿、敷衍、拖延群众正当诉求,造成信访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群众越级访、重复访的行为”纳入五项惩处范围,推行基层信访工作三级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乡村两级处理涉纪信访的责任,降解了区级信访工作量。三级联动以更长远的眼光,打通行政区划限制,实现了化整为零、联动发展。
“双规范双提升”制度实施以来,榆次区农村涉纪信访量呈现出快速下降的趋势,一部分久查不绝的农村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作为使农村干部“不想为腐”、“不敢为腐”、“不能为腐”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框架,“双规范双提升正在探索中不断得以健全和完善。
相关链接:
“三三四五”工程主要内容:
开展三项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完善三项制度:完善基层涉纪信访工作机制,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信访案件“三定三包”,基层先行处置的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农村财务“五签一审”制度,对财务支出实行经手人、村委主任、村支部书记、理财小组长、报账员五签字和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制度;完善村级重大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的制度。
实施四项监督: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农村大额开支进行审核备案监督;对农村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阳光农廉网阳光理财监督。
加大五种惩诫:惩诫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人用人风气的行为;惩诫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三资”的行为;惩诫农村基层干部截留挪用贪污、虚报冒领(项目)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行为;惩诫乡村两级设立“小金库”、账外循环集体资金的行为(大额开支审核备案);惩诫农村基层干部推诿、敷衍、拖延群众正当诉求,造成信访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群众越级访、重复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