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结合”背景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策略研究
2012-08-15陶国华
陶国华,曹 波
(常州市第一中学,江苏 常州 213003)
“教体结合”背景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策略研究
陶国华,曹 波
(常州市第一中学,江苏 常州 213003)
通过文献检索法,辨析了“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的不同内涵。同时,就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做出了分析,认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应该走向“教体结合”的培养模式,并提出具体策略。
体育后备人才;“教体结合”;体育传统校;发展策略
竞技体育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后备人才的培养已成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整体转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也发生了转变,由“三级训练体制”到“体教结合”,并由“体教结合”转向“教体结合”。在3种培养模式并行的当前,作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摇篮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该如何发展,已引起广泛关注。
1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历程
1.1 从“三级训练体制”到“体教结合”
进入20世纪60年代,我国依靠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建立了“业余体校-省市体工队-国家队”独立运作、教体分离、自成体系的运动员培养模式(三级训练体制)。这种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世界冠军和奥运冠军,促进了我国竞技体育的超常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传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逐渐暴露出固有缺陷:第一,体育后备人才从小从事专门训练,失去了接受正常文化教育的机会,学训矛盾突出;第二,淘汰率高,大量体育后备人才退役后面临就业与发展困难;第三,人才培养渠道单一与家长对子女未来发展期望多元化趋势产生矛盾,竞技后备人才出现匮乏。面对这种窘境,20世纪80年代末,体育系统开始与教育系统合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体工队学校化、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加强体校与普通中学的合作和在普通中学试办二线运动队、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等。于是,“体教结合”的提法与实践也就伴随着原有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延续应运而生了。
1.2 由“体教结合”转向“教体结合”
“体教结合”的提出,初衷是为了解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学训矛盾,拓宽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但实践的结果却是:体育系统希望将所谓的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纳入原有训练体系,就读学校成为运动员保障体系的“退出机制”;而教育系统则希望通过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招生政策,招收退役运动员和现役运动员,尽快组建高水平运动队,以提升学校体育竞赛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由于初衷相悖,且缺乏有效协调,导致“体教结合”这种结合模式依然以体育系统为运行主体,体育仍然游离于教育之外。
20世纪90年代,一些专家呼吁建立以教育系统为主,通过学校课余训练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模式,即“教体结合”模式。1995年,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清华大学首先走上了自主培养之路。2003年,中国大学生体育的国际联络和组队参赛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整体移交给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2005年,我国首次派出以教育部牵头组成的体育代表团出征第23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并以21金、16银、12铜的成绩在金牌榜上名列亚军。此后,教育部颁布的一系列文件更多提及的是“教体结合”,而非“体教结合”。“教体结合”这一热门话题也随着教育系统主动承担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而频繁见诸报端。
1.3 “教体结合”的内涵与意义
“教体结合”的提出反映了一个鲜明的主题,那就是要改变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非自然途径,让体育回归教育的本源,建立以教育系统为主,通过学校课余训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新机制。因此“教体”和“体教”绝非仅仅是词序上的颠倒,更不是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对待同一概念、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而是内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第一,主体地位的变化。“教体结合”体现了作为主体之一的教育已不再是对体育的随从,而是要主动担负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第二,体育人才培养回归教育。“教体结合”体现了体育人才的培养本身就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强调运动员的学生身份和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第三,从未来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战略来看,“体教结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原有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只是作为原有培养模式的一种补偿机制。而“教体结合”则正在探索一条符合社会和人共同发展的规律,改变我国后奥运时代竞技体育的价值取向,并与世界接轨的全新体制。
2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体育传统校”)源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在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的一些学校根据本校的特点和条件,以1、2个体育项目为重点,逐步形成传统,有计划地在课余时间组织多年系统的训练。1983年,原国家体委和国家教委联合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体育传统校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也相应做出了调整,并逐渐形成了新的“四级训练”体系。“四级训练”体系是一种金字塔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塔尖是国家队;其次为省、市、自治区专业队;再次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重点业余体校、体育中专;最底端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俱乐部、普通业余体校等。体育传统校担负着《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即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我国体育传统校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推动我国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在1988-2004年的5届奥运会中,我国运动员共获得奥运冠军97个、前3名155个。其中,接受体育传统校启蒙训练的运动员57个、前3名77个,分别占全部奥运冠军和前3名的58.76%和49.68%。同时,也为世界体育大赛输送了大量高水平的体育人才。目前,我国各级体育传统校已经成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摇篮,是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要基地。
3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优势与不足
据李相如研究数据,截止2004年底,我国地级(市)以上体育传统校共计11477所,其中国家级200所,占1.74%;省(自治区、直辖市)级4133所,占36.01%;地(市)级7144所,占62.25%。从总体上看,我国体育传统校的发展在整体上规模合理,结构良好。我国体育传统校既是体育工作方面的典范,也是教育质量和教学整体水平方面的领先者。体育传统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地非常扎实,在运动队建设上,无论是运动训练队的数目,还是受训的学生人数,数量都相当庞大。可以说,体育传统校是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厚重而又坚实的基础。
但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足。首先,在运动项目布局中,体育传统校特色不够鲜明,结合地域特点和传统优势项目不够突出,与国家“奥运战略”协调配置不够充分等不足。其次,在使用经费上,我国体育传统校体育经费的主体来源是学校自筹,占86.82%;各级政府和体育、教育部门的专项拨款经费仅为13.18%。经费的制约已成为体育传统校目前的发展困境之一。第三,体育传统校参加校级以上比赛次数明显不足,校际间的交流活动较少,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人才的选拔与输送渠道不畅。此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还存在着学校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不同步,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好,体育教师的训练水平偏低等问题。当前,这些不利因素已然对体育传统校的健康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制约。
4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方向
4.1 “教体结合”更符合教育和体育规律
学校教育是一个整体性过程,按照专业化的程度可分为基础教育、专业教育两个阶段。在专业教育之前是基础教育,它既是人全面发展的准备,也是后期专业化发展的基础。“厚基础、宽口径,先基础、后专业”基本构成了绝大多数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而竞技体育,其人才培养具有典型的早期专业化特征,我国成才的优秀运动员大多在10岁以前即介入了专业化的体育训练。
从培养过程看,学校教育和竞技体育显然存在一定的差异。过去,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模式是专业培养加专业发展,成功者通常是专才,但也是“偏才”,一旦失去在专业领域里继续从业的机会,就很难在其他社会领域里继续发展,甚至会出现生存危机,其实质是在发展过程中缺失了接受通才教育的机会。因此,在通才教育过程中,开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为具有竞技运动潜质的后备人才提供高水平训练,两者协调发展、互不偏废,更符合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规律。
4.2 体育传统校应走向“教体结合”
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是我国竞技体育的基础,然而体育传统校在后备人才的培养上却存在许多不足。究其实质,是培养模式选择的价值取向。2006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指出:“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是普及体育人口和培养、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础。”“加强对学生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的指导和支持。”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发布,文件明确指出:“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头作用。”文件的出台为体育传统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两种体制并存,运行机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冲突,这一冲突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也将继续存在。因此,转变观念、改革体制,为处于通才教育阶段的体育传统校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是体育传统校走上“教体结合”的关键所在。
5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策略
5.1 宏观层面:转变观念改革体制,明确职责管办分离
十七大的召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为中国各项事业指明基本发展方向。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预测进入后奥运时期的中国体育,在指导思想上将实现由金牌至上向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转变;在战略发展重点上将实现奥运争光向全面健身的转移;在体制上将实现行政型管理向社会化管理的转型。
20世纪末,国家体委改组为体育总局,并转变了职能,学校体育完全回归教育部,社会体育也只留下“全民健身”的综合活动,旧的“总体育体制”基本解体,体育总局基本上成为管理运动事业的行政机构。政府机构的缩减,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这使得行政的主要职责不再是直接插手具体事务,而是进行宏观调控。凡是可以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办理的,就应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去办理,这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项原则。转变发展理念,明确行政职责,改革竞技体制,是实现体育事业发展重心转移的关键。当然,改革竞技体制,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竞技体育了,不需要奥运金牌了,而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要为全民服务,要适应社会发展,要协调好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学校体育之间的关系。
5.2 中观层面: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完善机制具体管理
从全局来看,转型期的中国各种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我们过去主要靠政府包揽的方式去应对,为此政府投入了很大的财力、人力、精力,但还是难以面面俱到,很多社会问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及时的解决。所以,引导民间力量的发展,使之成为一支建设力量,和政府一道来解决社会问题,就成为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应考虑的问题。
竞技体育的发展必然涉及后备人才的培养,也必然与教育事业形成交叉。随着体育行政部门职能重心的转移,教育系统内竞技后备人才的培养急需成立新的管理组织进行具体管理。目前,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成立的体育社会组织,基本上是运动项目协会和行业体育协会,与体育传统校发展能挂上钩的也仅为中学生体育协会,而协会的主要工作却是“主要负责国际、国内学生体育比赛工作”。相对单一的职能势必难以统筹管理体育传统校后备人才的培养。对此,国家需大力发展、完善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学生体育协会等以学校为基础的多项目的体育运动组织。建立制度确立职权,使其独立于行政部门;完善组织明确职能,使其能有效管理具体事务,进而促进体育传统校真正成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5.3 微观层面:重新定位理,顺关系,拓宽渠道加强建设
随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的回归,教育系统作为培养的主体,理应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并起到中坚力量的作用。而体育系统也及时应转变观念,制定相应政策,发展社会组织力量,积极扶植普通学校中的竞技体育。
体育传统校在自身建设过程中,应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正确处理好学校体育中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抓牢体育教育工作,抓好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在后备人才培养上,第一,应确立合理的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拓展“教体结合”的途径,展开多种培养运行模式,如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展开校级合作等;第二,应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保障培养计划有效实施,如形成培养方案争取政府拨款、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合作获取赞助等;第三,应加强系统内纵向联系,构建多元的人才引进和输出通道,如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体化的人才引进、输送体系等;第四,应形成内部保障机制,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如增加比赛次数、严格限定学训时间比例、制定奖惩制度等;第五,应加强体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如加强本校教练员外出培训、引进高水平教练等。
6 结 论
6.1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历经了从“三级训练体制”到“体教结合”的转变。但是,由于“体教结合”模式难以真正解决竞技人才的学训问题,“教体结合”模式应运而生。
6.2 体育传统校在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各级体育传统校已经成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要基地。但在项目规划布局、使用经费和运行机制上还存在不足。
6.3 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是我国竞技体育的基础,“教体结合”培养模式更符合教育和体育的规律,体育传统校的发展应走向“教体结合”。
6.4 体育传统校走向“教体结合”培养模式,在宏观层面,需转变观念改革体制,明确职责管办分离;在中观层面,应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完善机制具体管理;在微观层面,要重新定位理顺关系,拓宽渠道加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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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
A
1674-151X(2012)06-037-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2.06.016
投稿日期:2012-03-20
陶国华,中教一级。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