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取得新突破
2012-08-15昭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657000游德昌
□昭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657000 游德昌
1 合力改造,成效显著
昭阳区2011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在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中低产田地改造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强化山区,完善坝区”的中低产田地改造原则,围绕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协调区直发改、农业、国土、水利、农开、烟草等责任部门和项目乡镇,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了中低产田地改造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1年度市级下达昭阳区2920 hm2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全区共计划整合资金10462.25万元,改造中低产田地6792 hm2。实际在6个乡镇完成投资9753.79万元,改造中低产田地5120 hm2,超市级任务75.3%,完成小型水利工程建设278件,修建沟渠119 km,配套管网62km,修建田间机耕路77.6 km,平整土地1260 hm2。据测产和调查统计,改造后平均每亩增收粮食75 kg,增加经济收入150元,5120 hm2每年增加产值1152万元,效益十分可观,具有长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 创新机制,整合资金
以创新机制、整合资金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初步形成了政府大手笔、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大改造”格局,呈现出规划起点高、工程投入大、改造进度快、工程质量好和当年建设当年让农民受益的良好态势。在项目规划时,打破家庭经营承包田块和行政区域界线,跨村组、跨乡镇连片规划、整体推进、规模改造,达到“坡改梯、小改大、零改整、瘦改肥和综合利用水源”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资金投入原则,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小型设施采取发动群众、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措施,形成改造合力。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算经济账、对比账,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让农户主动参与,形成“愿意干、主动干”的良好氛围。全区以规划为平台,以项目为纽带,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规划,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和同一项目区不交叉安排的原则,整合水利、国土、农业、农开、烟草等涉农部门资金形成建设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3 突出重点,连片推进
为了让我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强化山区、完善坝区、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各责任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统一规划,实行区域布局,优先选择有一定水源条件和耕作基础、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区重点开发。在项目实施上,以乡镇为单元,把规划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集中连片、分区推进,力求达到改造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辐射一片,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改造成集高效、节水、循环和集约农业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4 样板引路,科学发展
根据市中低改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中低产田地改造及示范样板建设的通知》(昭中低改发〔2011〕3号)文件要求,昭阳区通过认真实地勘查研究,确定区农发办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农业局组织实施的地方政府债券中低改项目和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为昭阳区2011年中低产田地改造示范样板,建设地点在靖安、青岗岭乡,建设规模1040 hm2,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06.7 hm2;地方政府债券中低改项目200 hm2;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133.3 hm2。为确保样板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我区成立了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示范样板建设领导组、执行组;建立了挂钩联系制,万棉忠、罗荣华二位副组长直接挂钩样板实施乡镇,并从区中低改办、区农开办、项目乡镇抽调精通业务、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按照行业建设标准加强现场技术指导,促进全区中低产田改造新典型,新亮点的涌现,使样板建没成为上规模、高标准、高质量的优质工程,达到示范一片,发展一片,辐射带动大面的目的,推进我区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科学发展。
5 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昭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建设按质按量如期完成,达到“田、水、路、林配套,节水、节劳、节资、高效,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建设标准,各建设部门与项目乡共同成立项目工程指挥部和技术监督实施组,分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按照《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实施管理试行办法》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资金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好每一笔资金,建好每一个项目,办好每一件实事,让项目区群众得到实惠。同时,认真落实《工程廉政合同》,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施工老板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不出现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严格执行项目实地规划、申报、审批,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资金拨付制、工程验收制等各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达到统一标准,项目实施后制定建后管护方案,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责任机制,项目验收后完善项目工程资产移交手续,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