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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莎士比亚看文学的伟大

2012-08-15赵升平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太原030012

名作欣赏 2012年30期
关键词:莎翁历史剧莎士比亚

⊙赵升平[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 太原 030012]

作 者:赵升平,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美文学。

首先我想说,一提到莎士比亚,所有关于伟大的文学词汇都可以派上用场,因为这个在艺术世界极具统治力的“宙斯”带给了我们太多关于文学的遐想与感悟,以致早已成为一个标杆,一个无可替代的“奇迹”。人们只有用赞美来缅怀他。所以莎士比亚的伟大,就是文学的伟大。其次我明白,在研究的领域,只要你点一下“莎士比亚”,甚至只要点一下“SHA”,所有关于莎学的信息便会像井喷一样涌出,铺天盖地简直要把你淹没。这似乎又意味着,关于莎士比亚还需要再说什么吗?然而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在这儿谈谈他的伟大,因为我们不能“因善小而不为,因恶小而为之”,况且歌德早就指出:“说不尽的莎士比亚”!

毋庸讳言,在我们的惯性思维中,向来有着“越神秘越神圣越好”的价值取向,对于文学而言,当然也是如此。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往“神”里去搞才配谈论文学呢?而按照上述思路,像莎士比亚这样的大师一定得把文学搞得再“神”不过才对,否则他就不可能登上文学之巅而被人们认可。那种与“神”格格不入的做法,比如“戏谑”,比如“插科打诨”,应该与莎士比亚无缘。但实际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因为我们谁都知道,在莎翁所有的戏剧作品中,不论悲剧喜剧,也不论写实还是抒情,他都从来没有把文学“神化”,反倒是用那支神来之笔不停地“反正经”、开玩笑,显示出一种诙谐无处不在的特色!这说明了文学绝对不是哲学,它不以深奥为宗;也不是“实打实”的东西,不需要特别“认证”。它需要超脱,需要“幽默”,需要情感“愉悦”,需要“寓教于乐”!只有把“幽默”播撒在你的作品中,你才能避开那种表面看着“神圣”、实际是绷着脸“硬撑”,看似“道貌岸然”、其实让人讨厌的“做作”,从而充分发挥文学给人愉悦、让人振奋的功能。也只有这样,我们收获的才是“文学之花”“文学之果”。

一、喜剧之迷人

鲁迅说过:“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是将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莎士比亚的喜剧正是如此。他每每广搜笑料,左右腾挪,不是“添油加醋”,就是“节外生枝”。其四大喜剧或歌颂新人新风,或嘲讽旧理旧事,在一个个“撕破”的过程中,一展他的喜剧才华。

比如我们熟悉的《威尼斯商人》,全剧以年轻人的爱情为线索,歌颂友谊,针砭狡诈无情。安东尼奥为帮助朋友巴萨尼奥获得爱情不惜向高利贷者夏洛克借钱,但因货船触礁无法如期还债,导致夏洛克坚持要按借约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这里一个为朋友可以不顾一切,一个为寻仇竟要割肉报复。情感的天平毫不费力地分出了美丑,其结果当然也就是粉碎阴谋,善有善报。而“割肉”的举动,不仅带出了高利贷者的冷酷,更有受众会心的一笑,其喜剧效果,顿然而生。

《仲夏夜之梦》把幻想与现实结合,仙界与人间勾连,歌颂真爱,赞美真情。既有“乱点鸳鸯谱”的故事,又有“风马牛不相及”的穿插。其中起码让我们重新品尝了一回诸如“爱是不能制造的”“强扭的瓜不甜”“爱还有烦恼”,以及“有情人终成眷属”等。

所以文学首先就是“文”学,它需要渲染,需要铺垫,需要“旁敲侧击”,需要撒开手地让它“自由”,让它“缠绵”,让它“嬉闹”,甚至让它“狂欢”,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喜欢它,接受它。而莎翁的喜剧正是如此。作者充分调动或者说利用了诸如误会、巧合、相似、改扮、错位、圈套、玩笑等一系列让人忍俊不禁的喜剧手法,人为地制造出了一个个“无事生非”、阴差阳错的戏剧情节,使整个故事离奇曲折而又变幻莫测,收到了既滑稽可笑又意趣横生的效果。所以我想说,正是由于这么多的喜剧因素,或者说是经过这么多的“修饰”,莎翁的喜剧才显得如此迷人。

二、悲剧之谐谑

莎士比亚的悲剧一向被看做是莎翁最有分量的作品,所以与喜剧比起来也就更加被人关注和欣赏。而悲剧是什么?是崇高,是悲壮,是视死如归,是气壮山河!所以在表述上一般说到悲剧,那只有庄严,只有“肃然起敬”。而且好像除此之外,不会再有什么别的表述,否则,“悲”从何来?

但莎士比亚的悲剧却并非如此,他往往庄中有谐,悲中带喜。他总是把谐谑元素贯穿在他的悲剧当中,即使是天大的悲哀,也不让它一悲到底。因为他知道,喜剧元素可以升华悲剧,笑过之后,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哭。正是出于这种对悲剧的深刻理解和运作,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人类成就的巅峰,他带给人们的是比一般沉痛更丰富的“悲喜交加”的感受。而他那一部部不朽之作,现在看来也就不属于那种只配陈列在博物馆的古董,而是历经岁月冲刷却生命力愈加旺盛并常看常新的经典。

比如《麦克白》,是莎翁悲剧中被誉为最“极端”而又最“恐怖”的一部名剧。它通过一个屡建奇功的英雄如何转化为弑君篡位的暴君的蜕变过程,鞭笞和拷问了人类的欲望。全剧弥漫着阴郁可怕的气氛,述说着野心、诱惑(迷信)以及残忍一步步导演出的罪恶。作者不时通过剧中的罪人让我们深思和反省,其批判的深度也就油然而生。

但就是一个如此“严肃”的“正”剧,从始至终作者却以戏谑的口吻道出,纯然跳出了“一本正经”的叙述模式。剧的一开始,三个女巫的出现,她们没有妖魔鬼怪通常给人的“恐怖”,反倒“唱着歌”而给人一种“有趣”“讨人欢”的感觉。而当剧情发展到麦克白已经篡位,并要进一步杀掉心头之患班柯的时候,作者又写了一段对话,其文学的幽默更是达到弥漫四溢的程度!(可参见第三幕第一场中间的一段)

原本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宾主双方却“滔滔不绝”,尽显“斗嘴”之能事,仿佛我们现在经常看到的“辩论赛”似的。然而它不仅化解了“杀人”的“恐怖”,而且巧妙地触及了“刺客”的良知、“野心家”的狡诈,让受众在笑声中“接受”,进而思索,远胜通常的“正面表达”。

莎翁的悲剧,是让我们不带任何精神负担欣赏的悲剧,是比一味沉重更令我们喜爱的艺术。他带给我们的感受更丰富,也更精彩!而这统统源自他的诙谐或者幽默。正因如此,英国当代著名导演保罗·斯特宾甚至这样指出:“莎士比亚创作后期彻底摒弃了悲剧,认为悲喜剧乃人类生存状况最完美的镜像。”①

三、历史剧

我们知道,莎士比亚一生创作了大量以英伦三岛的史实为题材的历史剧,构成他文学作品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对作家这个领域的表现,我们当然应该给予关注。

显然,在“历史问题”上绝对应该保持严肃,但保持严肃是否就一定要“正经”到底、“不苟言笑”呢?这方面莎翁又给我们做了很好的示范。

写于1597年的《亨利四世》,是莎士比亚历史剧的代表作,它以历史为依据,围绕“叛乱”,用文学的语言描写了亨利四世时期一个英明君主(即亨利五世)让人感动的成长过程。全剧分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青年亨利游手好闲,终日吃喝玩乐。他结交了一个朋友叫福斯塔夫,两人臭味相投。由于他整日与这样的人为伍,使得老国王颇为担忧。下篇主要写他听从父王教诲,亲临前线,领兵杀敌。当父王亨利四世病逝后,他继承了王位,成为亨利五世。他谨遵父王遗嘱,励精图治,痛改前非,终于成为一代明君。

总的看,全剧不论上篇或下篇,都是围绕“叛乱”写的,因而“平叛治乱”也就无疑是剧本的“主情节”。哈利亲王(即青年亨利)和福斯塔夫等人的喜剧性故事是在“平乱”事件中滋生出的,所以是“次情节”。因此若从反映的“主题性”方面衡量,作品“主次分明”,以国家大事为重,所以完全符合历史剧的定位(厚重)。但是,若从篇幅的比重来看,却正好相反,即“次情节”超过了“主情节”。而这样的结构,正是莎翁历史剧的特色。正是由于这样的表现,莎翁把历史剧的创作提升到了一个新阶段。他让“历史”变得不再那么“乏味”,古人又“活”了过来。其中福斯塔夫的“吹牛”和哈利亲王对其的“捉弄”等情节,让人看着就乐!通过这出剧,我们看到了什么才是文学家笔下的历史,它不缺厚重的内涵,有着鲜活的人物,庄严中有诙谐,戏谑中含神圣,因而让人喜欢看,愿意看。

最后我还想说到一点,就是我们知道,莎翁是个全方位的戏剧大师,他不仅是个编剧,而且还能“自编自演”,据传莎士比亚曾亲自出演亨利四世国王,剧团内的一个著名丑角则演福斯塔夫爵士,因此该剧在当时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由此可见,文学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让人喜欢。

① 参见《英国TNT剧院话剧〈无事生非〉演出信息:艺术总监、导演保罗·斯特宾谈〈无事生非〉的创作》·百度快照,2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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