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广东的多角度观察
2012-07-13李彦
李彦
摘 要 建设幸福广东是广东“十二五”的核心任务,“幸福”不是抽象的命题,而是具体实在的事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幸福生活。本文参考了广东省历年统计数据,具体分析关于幸福生活的各方面指标,结合广东省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从收入分配、社保体系、生态环境和公共事业等几个方面提出问题并给予政策建议,争取从根本上切实解决现有不足,为幸福广东的建设献言献策。
关键词 幸福广东 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如何衡量快乐和幸福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传统经济学曾采用了对客观的收入和财富作为衡量标准。然而随着财富的增长,人们逐渐认识到精神条件与物质一样,都是达成幸福必不可少的因素。根据2011年《广东省居民个人生活状况与主观幸福感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省居民幸福感得分属中等偏上水平,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吻合。幸福感具有主观性和多样性,主观性是因为幸福感与个体的自我体验息息相关,多样性则源于幸福感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多维度的支撑。显然,理解国民幸福比理解经济增长要困难得多。
二、收入分配结构体现公平
幸福首先要与收入挂钩,近年来广东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人民未能充分享受到经济增长成果,这一点从地区总增长速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的差异上可以看出来。如表1所示,广东省2000-2010年的GDP增长迅猛,其中03、04年和06、07年都接近了15%。而居民收入并未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速度和农村居民平均每人纯收入增长率在大部分年份并未达到地区增长速度的一半,尤其2000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只增长了0.9%。一系列真实的数据充分证明了普通民众并未获得经济高速增长所应该带来的福利提高。
此外,不同行业工资差异明显, 2010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值是金融行业的96974元,最低值为农业部门的15302元,前者是后者的6.3倍。垄断性行业如电力、信息和燃气等,平均工资水平都远远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工资。其次,居民家庭收入之间也存在等级差别。城镇居民家庭最高收入户等级的平均年收入是69895元,而最低收入户等级的平均年收入仅为7700元,前者是后者的9倍;农村居民的高收入户为20533元,低收入户为4473元,相差4.6倍。而在相同等级中,城镇居民的收入都比农村居民收入多,城乡差距明显。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所造成的社会分配不公平,直接影响了社会福利水平的平衡。
表12000-2010年广东省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单位:%)
数据来源:《广东省统计年鉴》(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
三、社会保险体系保障福利
社会保障主要指政府针对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教育等需求所提供的保障或福利,作为社会风险的“缓冲器”和秩序维持的“安全阀”,社会保障关系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和当期的消费,关系国民对当前和未来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广东省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一直在逐年上升(如表2所示)。而且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的五大险种的参保人数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广东省社会保险覆盖面已经基本包括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然而,广东省社会保障覆盖面和参保率并不平衡。首先,劳动人口中的很大部分都属于外来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他们的稳定性较低,经常在城市之间或企业间流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无法为他们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导致参保水平较低;其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仍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城乡社保建设存在“二元社会结构”,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第三,社保统筹存在地区差异,一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难以承担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的相关费用,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筑堤修坝”阻止一些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不合理的保障制度设计加剧了地区差异和不公平,阻止了人员的自由流通。
表2广东省2001-2010年年末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的人数(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广东省统计年鉴》(2006-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
四、生态环境体现生活质量
以广东省为代表的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以高污染、高能耗和低效率为代价的。2000年广东省废水排放总量达447543万吨,2010年废水排放总量为722978万吨,增长了61.5%;同样期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从8326亿标立方增长为24092亿标立方,幅度2.9倍。而与此同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在2005年和2010年分别是40.2%和73.0%,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从2005年到2010年只进步了6.4%达到84.2%,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在2005年是71.3%,2010年反而有所下降为70.1%。显而易见,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污染治理整体水平依然滞后。
另外,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农村环境问题凸现。广东的土地消耗大,近几年来,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45亩,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0.8亩的警戒线。而与此同时,部分地区水土流失强度大,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简单,红树林等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不断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农村环境普遍较差,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大,土地污染、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严重,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滞后。其中,珠三角地区人口密度大,工业区聚集,生态压力尤其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对居民生活健康和幸福水平提出了直接挑战。
五、公共事业彰显民生
经国家统计局核算,2010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45475.83亿元,经济总量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人均GDP接近7000美元,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然而,经济上的强势地位并不能保证社会全方面的平衡发展,广东省社会公共事业建设仍然存在着多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广东的教育事业发展力量相对不足。2009年全广东省高校毛入学率为27.5%,远远低于浙江、江苏超过40%的水平;每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 22位。随后两年虽有所好转,但本地人才供应仍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二,法治民主建设没能与经济同步提升。目前广东法治民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公共决策由于民主决策机制发展的滞后而难以充分体现科学性和权威性;其次,相关学科专家参与度不足,使制度性审议的决策机制在执行中出现蜕化;最后,公共政策的权威性不强。
第三,社會監督由于民主机制的制度整合滞后而难以持续生效。首先,各种監督机制效力不强,投诉仍需依赖“领导决断”才能落实。其次,多种監督机制之间缺少制度性整合联动。大量“问题性参与”的出现,迫使政府部门疲于应付,而当前多种監督制度之间又缺乏一种可以联动运作的整合性机制,及时纠正错误。□
(作者: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新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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