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推动露天开采科学高效发展
2012-07-10牛忠良
文/牛忠良
随着煤炭工业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科技装备程度的提高,露天煤矿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矿区的生态保护、火区治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愈发引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结合当地露天煤矿开采的实际,创新管理思路,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火区治理,加大回填复垦基础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系数,提高资源回收率,促进了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露天煤矿安全高效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各旗(区)煤炭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考核制度,完善各旗(区)领导、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考核,使煤矿各生产系统和环节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
二是注重实际,务求实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区队、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从建立标准、体系、达标、考核等环节入手,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质量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结合起来,拓宽安全标准范围。另一方面,把班组建设纳入安全管理总体规划,健全班组安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班组自身管理水平,推动露天煤矿实现安全、质量、环保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分类指导,逐矿达标。各旗(区)煤炭局及煤矿企业摸清本地区、本企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总体水平,按照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制定的安全质量达标总体规划,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煤矿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照标准逐矿进行考核评估,找出差距和问题,明确整改达标的重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最终实现全面达标。
四是选树典型,整体推进。在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过程中,注重培育先进典型,选树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煤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不断提高煤矿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本地区煤矿企业持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旗(区)和煤矿企业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煤矿企业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实行煤矿安全质量目标管理制度,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程与收入分配、干部业绩考核和使用挂钩,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对达标煤矿和长期保持安全质量标准的煤矿,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加强火区治理,实施科学开采
为了实现露天煤矿绿色开采的目标,结合火区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有害气体涌出及火势蔓延的局势,强化火区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实现由重点煤矿灭火向全面覆盖、由治标灭火向煤田灭火、由单一灭火向矿区综合治理转变。
一是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各煤矿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应用火区治理的新技术、新工艺,科学有效开展灭火工作。各煤矿企业把火区治理作为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各旗(区)按照“先控制后治理”的原则,加强规范审批和治理程序。按照“先灭后采、灭采分离”的原则,规范露天开采规程,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火区治理安全、高效、快速推进。
二是拓宽渠道,强化监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煤田火区治理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提高广大煤炭从业人员的自我防火意识,积极参与到火区治理的具体工作当中。同时,通过大力宣传教育,督促、引导煤炭企业自觉遵守《煤矿开采规程》,落实火区治理的主体责任。同时,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区治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煤矿予以曝光。
三是规范火区现场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大对火区勘探工作的力度,实施有疑必探,先探后采。制定有毒有害气体涌出及火区蔓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专项设备和设施,做到装备齐全,措施到位。各旗(区)煤炭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层层签订火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到人。专职安全监管员狠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理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
四是强化施工程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作业。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严格按照批准的火区治理专项设计和批复文件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实际施工工程发生变化时及时履行变更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作业。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委施工单位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组织施工,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单位停止作业。坚决杜绝小灭火大开采,倒卖灭火工程和批文的行为。
推进露天煤矿回填复垦工作,构建绿色矿山
一是优化开采方案。按照边开采边绿化、边复垦边保护生态的原则,制定出合理的开采——复垦方案。特别是剥离物和排土场的具体规划,涉及剥离表土、岩石的特性及数量、排土场的位置及容量、排土场复垦所需的表土量等方案。同时,对土地复垦的过程进行监测调控,对复垦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使露采矿区的土地复垦最大限度地得到开发利用,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强化处罚措施。为了保证回填绿化工作执行到位,细化管理职责。各煤矿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承包煤矿的安检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工负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未完成回填绿化任务的承包煤矿的安检人员依照问责制度,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未完成任务或质量不达标的煤矿,给予严厉处罚,必要时责令煤矿停产整改。同时启动回填绿化保证金,由所属乡镇进行回填绿化。
三是扎实推进回填绿化工作。遵循“以草先行、以林为主、乔灌林相结合”的生态恢复标准,各露天煤矿严格按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回填绿化方案,安排专门的绿化经费,选派专人负责,推进实施,保证全市露天煤矿全部按照设计方案实施绿化,工业广场全部完成硬化、绿化、美化。实行内排土的露天煤矿,内排土场全部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回填,按推进方向及时进行复垦。周边和坡面及采场四周种植防护林。同时,针对露天煤矿数量逐步增多、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实施专项管理。强化执法监管,组建露天煤矿回填复垦管理的执法大队,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井田范围的采剥行为,确保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实现科学、绿色、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