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教育的民主与专制
2012-07-09张敏
张敏
偶然的机会,读了李迪老师和李镇西老师关于“教育民主”的讨论,总感觉对“教育民主”问题有些话要说。
一、“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是一种保障主权在民的政治制度。”[1]只有民主,人民才能够当家做主,才能够体现自主权利。但当家做主,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基础。
首先,它必须具有做主的能力,给“阿斗”主权他也只能做傀儡。政治或管理是一个专业,顾准认为: “现代社会高度分工,一个工程师……如果你和他谈政治,极可能是极其愚蠢的”[2]。其次,民主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基础,必须懂得平等、宽容、尊重。第三,民主是人民的一种主权权利,同时也是人民的一种主权需要,它是随着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后的又一种高级需要。
随便在任何一个搜索引擎上输入“民主选举村长”,你就可以发现,很多人认为村民素质太低,根本不适合民主。这就是李迪老师所说的“民主需要高素质”,李镇西老师的“教师对学生的引导主要体现在平时大量的、各方面的、或潜移默化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3]也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问题。没有高素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学生的许多见解受年龄、意志限制,必然出差错,到头来班级管理难免困难重重,学生自己走上社会也会屡屡碰壁。”[4]李镇西老师只是看到了民主的好处,并没有针对“民主需要高素质”做出反对论证。如果不能够推翻这一点,民主的“好”只能是相对的。因此,我们就要明确什么样的民主是我们需要的、理想的,什么样的民主我们需要改进,甚至是不需要的。
在我国教育事业的现阶段,要求完美理想的民主是很难的,不要说我们在校受教育的学生如何如何,大学毕业后的高级干部又如何呢?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说过:“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5]他说明人并不都是完美的、高尚的。海选体现的只是选民的主观意志,其手中的选票究竟是选优秀,还是选财富、选关系就很难说了。况且,優秀并不是选出来的,优秀是优秀的人做出来的,他聪颖勤奋、遵纪守法、乐善好施、敢做敢当。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学生管理中,要实行科学管理,量化优秀标准。
二、民主是个好东西,只有民主,才能够防止权力的独断专行、为所欲为。但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形式,与组织的形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不理清权力的组织形式,泛泛而谈民主与专制,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以组织主体的权利存在形式,可以把组织分为三类:主权制、合作制与混合制。
主权制,如家庭,监狱,军队等等,这一类组织中主体的权利地位是不对等的,他们往往都是以专制面目出现的。家庭中家长与子女的权利什么时候都不对等;而监狱中的监管人员与被监管人员的权利也不可能是对等的,他们不可能与罪犯实行民主。
合作制,如国家、行政区、文化和社会团体、经济合作社等等,他们的权利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伴随着组织的产生所产生的权力,是所有合作者权利的部分出让。这种权力,真正的主权在民,组织的当权者只不过是接受全民的委托,是全民的权力代理者。因此,正如洛克所认为的:当政府与人民发生冲突时,人民是最高的裁判官,因为政府只是接受人民委托的受托人,其行为是否正当,是否适合于对他的委托,只有委托人即人民才是理所当然的裁判官。[7]因此,这种体制最适合民主。
主权制组织与合作制组织,可以说是权利存在形式的两端。但有些组织,其权利形式既具有主权制形式,同时又具有合作制形式,我称之为混合制组织形式。
学校究竟是属于哪一种组织,是需要讨论的。我认为,他即便属于混合制组织,起码也是偏主权型的混合组织,因为,学生与学校的权利地位是绝对的不对等的,因此,在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中,民主的成分不可能很多。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没有一个学校的管理是学生平等参与管理的。当然,在权利平等的学生组织中,或学生组织的生活中,其民主还是必须的。
三、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民主并不是社会或人们的终极目的,更不是教育的终极目的。
民主是个好东西,只是与专制体制比较起来看。民主自身“绝不是十全十美的,它有许多内在的不足。”[1]从两位老师对民主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两位老师把民主看得多么神圣,真正的民主似乎应当是纯粹的、高贵的、理想的,如果结果不理想,那么就是变味的。李迪老师认为“当民主变味时,我们要专制。”而李镇西老师“一看这标题我就很惊讶。如果民主真的‘变味了,我们需要的是让民主名符其实,而不是‘要专制。”[3]其实,现实中的民主并没有那么神圣,他只不过是“多数人意志”的表达。
民主只是一种权力形式,是一种组织治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腐败。但作为学校教育,应当以解惑授业为天职,以追求真善美为宗旨。“当‘民主已经变味为‘错误时,我们的退让,会让优秀的学生失望、寒心,却让有错误行径的学生得寸进尺,不思己过。”[4]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是非、善恶、美丑问题上,不能够有任何的让步。(作者单位:山东省鄄城县第二中学)
注释:
[1]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N].北京:北京日报,2006-12-28.
[2]顾准.顾准文集[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368-370
[3]李镇西.只要民主,不要专制[J].郑州:河南教育,2008(06):23-24
[4]李迪.当民主变味时,我们要专制[J].郑州:河南教育,2008(02):36
[5]姜朝晖.权力论:合法性合理性研究[D].苏州大学,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