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研究述评
2012-04-29舒玲
舒玲
[摘 要]人类中心主义问题涉及它的内涵及表现形态。在这两个问题上,学界都存在分歧。对于人类中心主义是否是全球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否应该对当代环境问题负责,学者们也看法各异,有必要对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危机的关系形成正确的认识。笔者认为,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实践上也是不可能的。现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追求人的利益,这是应该走入的理性人类中心主义。
[关键词] 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危机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2)01-0000-00オ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人类开始思索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与此相应,人类中心主义问题成为国际学术界尤其是生态哲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术界对此也逐渐展开了日益热烈的讨论。研讨的观点集中在什么是人类中心主义和走进还是走入抑或扬弃人类中心主义。
一、何为人类中心主义
(一)人类中心主义内涵的揭示
目前,学界在何为人类中心主义这一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因此,揭示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就成为进一步研究的前提。
大多数论者从价值观的角度把握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就是把人类置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心地位,主张人类进行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人类利益,人类行为的终极价值尺度是人类利益。
有一种观点从本体论角度理解人类中心主义,本体论的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在本体这个层次上存在于宇宙的中心,他与宇宙间的万物处于一种中心与边缘、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之中。这其实只是一种美好的信念,因为在本体上,人不是宇宙的中心,这已经是科学事实。
从文化形态角度看,人类中心主义是历史上的一种文化观念,即伴随着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思考而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文化观念;有人甚至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传统文化价值观的核心。
叶平等学者从伦理观角度将人类中心主义定义为一种伦理思想,他们通过对科什连科和帕斯莫尔及麦克洛斯基为代表的苏联与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进行分析后,认为二者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表述都是从伦理角度加以阐释的。伦理学的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人的利益服务,满足人的目的和需要。当代生态伦理学谈到的人类中心主义就是这一层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
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也可以表现为一种认识论的人类中心主义,即人类的认识总是以人类自身为内在尺度,总是以人类特有的视角和需要来认识和利用自然客体的。于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方面原则上不存在解决不了的难题,人类凭借科学认识而形成的科技力量是无往不胜的。其实,这是对于认识论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误解,人类是否以自己固有的内在尺度认识自然,与人类是否能够正确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并具有万能的能力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
还有一种观点展现了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的现代观念,这是由美国植物学家默迪在《人类中心主义》论文中提出来的。其要点有四个方面:人类评价自身的利益高于其他非人类,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人具有特殊的文化、知识积累和创造能力,能认识到对自然的间接责任;完善非人类中心主义,有必要揭示非人类存在物的内在价值;信仰人类的潜力。在西方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者J.帕斯莫尔和H.J.麦克罗斯基与墨迪观点总体上一致。
另外,还存在一种观点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是流变的,古代自然观的本体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必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近现代价值观的伦理学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
可见,人类中心主义在不同的学科角度层面,具有不同的理解。其实,人类中心主义不仅是关于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索,更是关于人类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深刻反思。可以说,人类与自然关系背后隐藏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因此,界定人类中心主义要综合人与自然关系维度和人与人关系维度。“也就是说, 它要求站在人类的立场上,既不要脱离了自然环境来追求人和社会的发展,又不要脱离了人和社会的发展去保护自然环境, 同时也不能把二者当做彼此无关的平行过程, 任其自发地相互抗衡、相互抵消。”[1]因此,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就是指:在人与自然关系层面,以人“类”为中心,以属人的“类”作为自然界的目的和中心;在人与人关系层面,以“人类”为中心,以“人类”的整体、长远利益作为人实践活动的中心和目的。
(二)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形态
1.人类中心主义被划分为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前者是一种掠夺自然、剥削自然、人类将自己作为自然界的征服者、主宰者,以破坏生态平衡来谋求人类福利的价值观。 后者是基于人类的需要来考量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主张要从满足人类利益的角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观。
2.将人类中心主义划分为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划分借鉴了美国哲学家诺顿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两种形态的思想,他从人类需要的心理意向出发区分了两类人类中心主义。仅从感性意愿出发,满足人的眼前利益和需要的价值理论,称为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从某些感性意愿出发,但经过了理性评价后满足人类利益和需要的价值理论,称为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易导致环境问题迅速恶化,因而可以与人类征服主义与人类沙文主义相对应。而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则关注人类长远利益和提倡保护自然环境。
3.人类中心主义被区分为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相对人类中心主义。邱耕田学者提出人类应从绝对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相对人类中心主义。绝对人类中心主义是把人类看做是世界绝对的主人,把人类利益唯一化、绝对化,而没有看到人所属的自然生态系统的价值,没有看到人对非人世界的依赖;相对人类中心主义在肯定人类中心主义的必要性的同时,又主张用相对的、有条件的观点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相对人类中心主义也存在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体现在终极价值尺度方面, 即一切从人类价值出发, 为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服务。
4.从时间上考察人类中心主义在历史上的诸种表现,它有三种历史形态:古代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三种形态。如果从各个历史阶段上的内涵来讲,人类中心主义可以划分为宇宙人类中心主义、神学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宇宙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类在物理空间方位意义上处于宇宙的中心;神学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体现着上帝造物主最高智慧的人类是万事万物的目的;现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强调人的利益应成为人类处理自身与外部自然关系的根本尺度。
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形态表明,我们不能简单否定它,而应该具体分析不同的逻辑角度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内涵。
二、是否人类中心主义是生态危机的根源
一些坚持人类中心主义的人认为,导致各种全球性危机的主要原因,不是人们只把人自身的利益当做行为的最高准则,而是真正的人类利益并没有得到倡导和维护。人类文明社会的历史上根本未曾有过真正的人类的共同利益,得到实现的只是不同形式的个人利益和群体中心主义。许多人深陷于个人中心主义、群体中心主义的泥潭,人们的现实实践活动的根本价值尺度是个人中心主义、群体中心主义。因此,人类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只以人类为中心或者太以人类为中心,而是还没有真正以全人类的长远利益为中心。只有某种形式的人类中心主义才会导致生态危机,并由此不能全盘否定人类中心主义。
在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讨论中,许多人对人类中心主义预设了一成不变的内涵。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演变中存在不同形态,不能以偏概全,把任何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糅合在一起妄加否定。人类利益是环境伦理学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正是一种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唯有它才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学基础。”[2]
对人类中心主义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各种形式的人类中心主义既无助于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也无助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之所以不可能解决好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根本原因就在于,一切人类中心主义都把人作为绝对目的、最高目的,把人之外的一切事物当做纯粹的手段和工具。这种目的(人)——手段(物)、中心(人)——边缘(物)的二分法完全忽略了物的存在性、自立性,只看到人的至上性、唯一性和绝对性。这就在客观上必然导致在实践活动中的人类沙文主义和物种歧视主义。另外,人类中心主义也不可能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支配人对外在自然和人对其他的人二者的是同一个逻辑。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尤其是经济关系中,人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意利用、剥夺他们。而且,事实上,把人类作为一个共同体来看待,维护共同的人类利益在现实世界上根本得不到实现。
对人类中心主义持坚决抵制的有生态唯意志论,如国内生态伦理学的先驱刘湘溶就主张人类中心主义属于生态唯意志论,它的危害必然导致自然生活中的人类沙文主义,应该坚决破除。“人类中心论和民族中心论、个人中心论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放大,后者是前者的缩小。人类中心主义的危害在于,它必然导致自然生活中的人类沙文主义、物种歧视主义。”[3](P49]
有学者则在综合比较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中表明了自己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就道德的最终的起源、目的和标准来说,不可能是增进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利益,而只可能是维护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利益:人类中心主义是真理;就道德的直接的、特殊的起源和目的以及标准来说,则是增进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利益:非人类中心主义是真理。可以说,人类中心主义只有在终极意义上才成立。
其实,对于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我们应该辩证地分析。历史表明,人类历史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技术不发达,人类是依附于大自然、受制于大自然的,是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创造生活的。此时,人类认识到作为主体的“我”在大自然面前是渺小的。然而,在近代,人类发动工业革命、科技革命,人的智慧和力量得到充分体现。人类不仅不再顺从、敬畏自然,而且还运用科技征服自然。在这种思想的鼓励下,短短二三百年的时间里,人类创造了比以往全部社会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总和还要多。充分肯定人这一主体的独立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是人类关于主客体关系的一大进步。可是,人类还没开始完全陶醉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伟大胜利时,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也随之而来。可以说,当今的生态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近代以来人类改造征服自然活动产生出来的副效应,而支撑这种实践的主要理论基石便是近代的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与当代生态危机有着某种直接的逻辑关系,但是我们有必要对人类中心主义和对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危机的关系有如下正确的认识。
首先,人类中心主义符合生物以自我为中心的本性。人以及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种利己性是生物生存的条件,也是其生命力的表现。而且这种利己是以种为单位的,追求种自身的利益是自然的。
其次,人类中心论是对人类价值的信仰以及对人类的能动性和创造力的理解。没有人类中心主义,人类将不可能从自然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并在社会中不断完善自己。可以说,人类社会历史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外化过程,人类中心主义是实现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力量。
再次,不能一概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危机的直接的逻辑关系是以充分肯定人类中心主义在近代工业革命近代文明的革命性作用为前提的。
最后,也不能把所有生态问题完全归结于近代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人类中心主义只是在文化心理层面上与生态危机有某种逻辑关系。因为生态危机的产生有着多种必然原因,比如生产力发展、人口问题、风俗传统等。即使在当代,人们尽管批判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也贯彻了一切确实可行的全球性环境生态保护方案,可是生态环境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我们不能站在当代人类的认识实践水平上盲目地批判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人与自然矛盾的真正解决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因此,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笔者注)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P83]
三.走入还是走出人类中心主义
(一)走出人类中心主义。
在我国关于生态伦理学的讨论中,刘湘溶认为生态伦理学以人类利益为出发点,但它并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归宿,两者没有逻辑的必然联系,他提出“破人类中心论,立人类平等论”。我国最早开始探讨是否超越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的余谋昌认为,“用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既可以说明迄今为止人类所取得的所有成就,也可以说明当前人类所面临的困难,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这是人类的‘必要选择。”[5]明确提出走出论或超越论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虽然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在人类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其合理性却是极其有限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当代却是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所以应该抛弃人类中心主义。主要理由有两点。
1.从自然界是否存在内在价值角度看,任何形式的人类中心主义都是只从人的利益出发,只是单向地承认自然对人类的工具价值, 不承认自然界自为的、内在的价值。而自然界存在着内在价值,也有内在的权利,把人类道德对象的范围扩大到人之外的其他生命存在物、非生命存在物都具有合理性。
2.从主客思维模式角度看,人类中心主义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极端的“主体”思维模式,是主体性的过分张扬。它必然误导人类无节制地运用人类无限的理性和创造力,不断地向自然进攻和索取,掠夺式征服自然。因此,考虑到人类长远发展和未来的幸福,我们应该走出人类中心主义。
(二)走进人类中心主义。
王建明、汪信砚、郝宁湘等学者则从多种角度论证了人类中心主义存在的合理性。论者认为,环境问题的根源不在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解决生态问题应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人类中心主义不但不能超越、走出,反而应当走入,主要理由有四点。
1.自然观或本体论的人类中心主义早已为日心说等自然科学所推翻,它已从科学的意义上永远驱出了历史舞台,所以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不可能是现代环境问题的根源。
2.由于认识对象的生成、认识过程和认识的结果都受人的内在尺度所制约,即任何认识都是绝对以人为中心的认识,有些撇开人这个主体妄谈非人类中心论的认识是毫无意义的,所以,认识论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根本无法超越的。
3.生态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整体的、长远的利益奉为根本尺度,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为了人类长远的根本利益。但迄今为止,真正实现的只是个体中心主义和群体中心主义,正是这种个人中心主义和群体中心主义而非人类中心主义才是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文化根源。因此,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也是不应该走出的。
4.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强调的尊重自然的权利和利益,强调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最终目标仍然落脚于人类整体的发展和幸福,仍然是以人为中心的。传统伦理学和现代伦理学并无本质的区别,二者都不是以自然的完整性为目的,而是协调被人与自然关系中介了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以,不但不应否定、抛弃人类中心主义,反而应该更加重视人类中心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它新的内涵。因此,当前人们不应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应该走进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不可以拒斥。
(三)走进与走出之间
随着讨论的进一步深入,不少学者力图在这两种完全相对的方案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这一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典型的意见中。
1.叶平、邱耕田等学者认为,应当对人类中心主义持扬弃态度,而不能完全地肯定或否定。他们对人类中心主义本身做了厘定,认为它具有不同的形态,即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相对的人类中心主义。当前人们的任务是抛弃强化或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而维护、倡导弱化和相对人的人类中心主义。
2.有些学者比如王子彦、陈昌曙针对有关“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提出后人类中心主义的设想。认为这种后人类中心主义既不等同于人类中心主义,也不类似于非人类中心主义。它同时吸取了二者的合理因素,是人类中心主义发展的更高一级的阶段。
3.包庆德等论者认为应该超越走入或者走出的框架,共建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范式。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表面不可两立,其实二者存在共同之处。一方面,二者都缘起于同一现实问题,即生态环境恶化;另一方面,二者都是为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关系。反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主要从哲学认识论的层面展开,认为“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模式把人类置于绝对主体地位存在巨大缺陷,它是造成当代生态问题的深层文化根源。然而,人类中心主义主要从价值观层面论证自身的合理性和反驳非人类中心主义。就人与自然界在价值观维度的区别来看,价值主体、价值标准、价值目的都只能是人类。自然界根本无所谓价值,因此,人和自然的关系必然也只可能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反人类中心主义二者可以相辅相成,反人类中心主义抓住了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层文化根源名副其实,而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类为终极价值尺度也论证充分。
4.还有一种观点主张,人类中心主义以主客二分为基础,认为一切以人为尺度,其理论基础是人道主义的,其理论原则是功利主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主客二分,认为自然万物与人是完全平等的,其理论基础是自然主义的,其理论原则是超功利主义的。异于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马克思则坚持把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消解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
综合国内学者关于走入或者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笔者认为,一方面,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和要求是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的;另一方面,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不仅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超越传统(近代)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即应该走出片面张扬人的主体性和肆意利用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而现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追求人的利益,这是应该走入的理性人类中心主义。
参考文献:
[1]李德顺.从“人类中心”到“环境价值”[J].哲学研究,1998,(2).
[2]汪信砚.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学基础[J].天津社会科学,1998,(3).
[3]刘湘溶.生态伦理学[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5]余谋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