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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夏

2012-04-29李晶晶

上海文学 2012年10期
关键词:妮丝美兰小镇

李晶晶

已经很久没有回到那座小镇,它灰蒙蒙地伏在我的记忆里,呼出安静的鼻息。那些小镇中的人和物就像是回忆中的一个个掠影,在远去的浮光中走走停停,但总有那么一个片段,一缕气息,一个人,能瞬间拨动回望的心弦,告诉我,小镇就在那里。它的故事,川流不息。

我最先想起的竟然是小小,她不是我的邻居,不是我要好的同学,甚至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她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发廊小妹”,在她妈的理发店里打打杂,帮个小忙。说起她的妈李美兰,在这个狭小的小镇里也算是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男人提到她,往往用“那娘们”代替,言辞闪烁,语带轻佻,女人谈到她,则换成“那女的”,神情中满溢着看似不屑的羡慕嫉妒恨。但奇怪的是,男人女人们好像都约好了似的,对她的大名秘而不宣,仿佛“李美兰”那三个字是生生卡在喉咙里的鱼刺,扭扭捏捏,想吐却吐不出。于是,通过大人们闲聊时旁听到的只字片语,李美兰成为好奇少年心中的一个神秘符号,若有若无地在想像中飘来荡去。

那时的我坚信在十三岁之前,一定没有亲眼见过她,因为如果真的在街上遇见,我肯定会在灰扑扑的人群中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她必定是那样的一个人:烫着一头浓浓的大波浪,烈焰般的红唇叼着香烟;她在街上旁若无人地走着,随意扭摆的腰肢比水蛇还妖娆——这跟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国民党女特务简直是一模一样。没准她也会有一辆军绿色的摩托车,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绝尘而去……

当然,这都是我的臆想罢了。李美兰,其实是一个唱“死人歌”的,或者说,是在葬礼上专门请来为逝者及亲属唱歌的人,并且一定是在镇中唯一的广场上唱的。因为这是小镇不成文的葬俗,只有在广场上正式举办的追悼会才上得了台面,围观的人越多,那家人的面子才越有光彩。因此,每逢哪家举行白喜事,总会邀请镇中唯一的剧团来表演,李美兰,就是剧团的头牌。我应该是听过她的歌声的,因为我家就曾住在广场附近。广场的功能神奇而多样,平时它可算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打门球、下象棋、带孩子遛弯都可以,场面安宁温馨。而一到特殊的时刻,就显得肃杀而威严,比如镇中每年一次的犯人宣判大会必在此举行,高台上的领导语调铿锵有力,台下的民众边看热闹边义愤填膺,犯人们耷拉着脑袋,脖子上挂着的白板上赫然画着令人胆战心惊的大红叉,一旦宣判结束,他们就会被警察们押着,在众人的蜂拥下走向人生的不归路。这时我会想,他们会有葬礼吗?即使有,肯定也没资格重新回到这广场上,用纸花翠柏搭出一个供人哀悼的场子,更不会有李美兰来唱歌。因为即使是身家清白的普通人也请不来她,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能让她来压场。据说有一年镇长的母亲归西了,花圈白花花地摆满了整个广场,一到晚上哭声四起,哀乐足足响了五天,李美兰也唱了整整五个晚上。大人们听到消息争相前往,而对死人的恐惧最终战胜了对李美兰的好奇,年少的我只敢躲在被窝里听着,竟然觉得她的歌声是那么优美动人,一会是“妈妈呀妈妈,春天我想你,小燕做窝衔春泥”,一会又是“烛光里的妈妈,你的黑发泛起了霜花”,唱词中还自创了念白,感情真挚,如泣如诉,简直比县里的文艺晚会还精彩几分。

可惜的是,能听到李美兰歌声的日子并不多,甚至之后她还凭空消失了一年,无声无息地让镇中闲谈的男人女人好不自在。有人说她肯定是跟相好的私奔了,也有人说她被镇外的有钱人看上了,做了小三,她被人看到珠光宝气涂脂抹粉地坐在四个轮子的车里,得意得很。更有人说她勾引了人家的丈夫,被大老婆叫人毒打了一顿,扔在郊外,再也没脸回来。就这样,各种各样的流言越传越多,就如同暴雨将至前的乌云,黑压压地不停翻滚着。无奈斯人不在,流言也轻飘飘地没了依托,日子一长,人们似乎也断了对李美兰的念想,各自继续着少了调料的寡淡生活。

然而,就在某一天的早晨,有人说,他亲眼看见,那娘们回来了!是半夜偷偷溜回来的,肚子大得很,怕是快生了!这个消息就像一道雪亮的闪电,劈开了众人心头暗涌的疑云。很快,有人说在百货店里看见她了,有人在街市的菜场上看见她了,有人在医院也看见她了,一个一个消息接龙一般互相传递着,好奇的星星之火缭绕在每一个李美兰出现过的地方。有胆大心细的人不断提醒着问题的关键所在——那个搞大了她肚子的男人是谁?是的,李美兰的归来就如同她当初的消失一样突然又诡异,而那位始作俑者,却一直缺席。直到不久后的某一天,她抱着一个包裹严实的婴儿,静悄悄地出了医院,那孩子的爸仍然没有现身。于是,一些心软的女人开始对没有男人帮衬的她心生同情,但马上被另一些人狠狠地啐了一口在脸上:瞧那女人的狐媚样,准是不知在哪儿勾搭了野汉子,生了一个小崽子,作孽!就是,就是,心太软的女人如醍醐灌顶般随声应和,一抹鄙夷的神色又重新挂上了眉梢眼角。但镇中谁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对李美兰表达强烈的鄙视,因为那娘们、那女的上面有人!只要这个小镇有重要活动或是重要人物来访,李美兰花枝招展的身影就一定会出现,她清脆的高跟鞋声从镇的这头响到那头,在男人女人表情复杂的侧目中一路发出欢快的尾音。

是的,人们坚信,李美兰上面有人!因此,尽管流言蜚语不绝于耳,但都是闷在水壶里的细密气泡,隔绝了不停爆裂的声响,再加上李美兰总是高昂着天鹅般的头颈,身边几乎没个贴心的男女朋友,因此,川流不息的小道消息总是轻巧地绕过当事人,活跃在男人女人意味深长的神情里。也因为这样,李美兰被县剧团开除的消息着实让众人吃了一惊。据传她是私自脱岗一年跑到了外地,一回来就被早已看不惯她的某领导寻到事由扫地出团,在这个当口,即使上面有人,谁也不想惹得一身骚,出来帮她说句话。

看来,李美兰风光不再了。

这是在之后的日子里,男人女人们口口相传得最多的一句话。不仅风光不再,而且厄运连连。她那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在一场大病之后丧失了听力,沦为不会说话的小哑巴。因为少了对上面有人的忌惮,很多人开始兴灾乐祸地等着看她的笑话。有人说李美兰找不到工作,躲在家里没脸见人了,有人说看见有不同的男人半夜从她的房间溜出,定是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有人说,她得了精神病,抱着小哑巴哭哭笑笑的,但至此之后,从小镇的这头到那头,李美兰欢快活泼的高跟鞋声再也没有响起,经久不变的街道也渐渐失了生气。直到某年某天,激情四溢的鞭炮声在镇中最热闹的街区整整响了三天,蜂拥而来的人们把一个店面围得水泄不通,在鼎沸的人声炮竹声中,一块流光溢彩的招牌被轻柔柔地揭开,而揭开幕布的人,却是许久未见的李美兰!

那一刻,看热闹的氛围忽然变得微妙起来,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五味杂陈的表情,但心底,却有一股莫名的兴奋暗自滋生。

是的,李美兰又回来了,还带着她的“美妮丝发廊”。在这座灰暗寡淡的小镇里,男女老少似乎穿着同样的衣服,理着同样的发型,过着同样晦暗不明的生活。但李美兰,却如此与众不同,在曾经充斥着小黄发屋、小龙发屋、小刘发屋之类朴素名字的小镇里,李美兰的“美妮丝”也显得那么洋气十足,她可以让男人变得光鲜体面,让女人活得生动妩媚。渐渐地,“美妮丝”成了一块艳光闪闪的招牌,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光里,令镇中众人千头万绪,又爱又恨。

我第一次见到李美兰和小小,应该是在一个夏天。那是一个异常闷热的夏天,白昼被无限度拉长,太阳则像一个高悬在头顶的巨大火球,不知疲倦地爆发出肆虐的烈焰。小小的镇子像铁板上被烤得金黄松脆的饼干,嗞嗞地冒着热烈的白烟。在最热的九点到下午三点的当口,整座小镇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没了喧闹,失了生气。人们如同被逼人的暑气蒸发了一般,平日里狭窄的街道也像一块块明晃晃的镜子,亮堂宽敞了许多。镇中的男女老少们被这恼人的夏天折磨得不知所措,恨不得把身上披的挂的通通抛下换得一丝清凉,但是汗水,仍然马不停蹄地顺着长长短短的头发流成了沟沟壑壑。

不知从哪一天起,镇中突然流行起一个据说能防暑降温的新发型,厚重的头发可以用一把细密的剪子打得轻薄,层次分明又美观,简直比剃光头还清凉。于是,人们一窝蜂地涌入镇中的大小理发店,李美兰的美妮丝更是天天高朋满座,忙得不亦乐乎。虽然人家那儿理一个头要五块,在她这儿要十块,但凡是经她手下剪出来的碎发,在别人看来总是要洋气几分,能顶着一头美妮丝出品的碎发走在人群里,似乎瞬间就能骄傲成一朵红艳的牡丹花。只冲这一份骄傲,就抵得过那多掏一倍钱时的肉痛。于是,爱美的男人女人口里心里骂着李美兰那娘们那女的抢钱一般的德行,脚下却不由自主地又迈进了日日青丝飘舞的美妮丝。而我只是初长成的少年,也抵挡不了爱美的诱惑,更何况,想到李美兰,这样一个多年来在传说中迷离神秘的人物就要被我亲自近距离见证时,小小少年的心海满是忐忑与兴奋。

其实,李美兰跟我以前想像的不太一样。虽然没有真正见过她,她也不像烈焰红唇的女特务那般扎眼,但我还是从美妮丝层层叠叠的人丛中轻易认出了她。她拿着一把亮光闪闪的小剪刀,松松地挽了个发髻,两只手在客人的头发间上下翻飞,犹如雪白的蝴蝶。午后的三四点依然炎热不散,暗绿色的电扇不知疲倦地摇头晃脑着,每当它呼呼地吹向李美兰时,她的裙角就会像一只突然鼓荡起来的风帆,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大腿,还有腿上那极不和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瘀痕。这时候,人群中开始有窃窃的私语和低低的调笑,汗水也顺着男人女人心领神会的笑声,滴滴答答地掉个不停。

但她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场景,动作看上去依然熟练而充满热情,表情却淡漠而悠远,仿佛沉溺在一束追光中独自演唱的歌者,丝毫不理会台下看客的刀光剑影。有不甘寂寞的人趁着付钱时把一个美妮丝打杂的小妹拉了过来,故意扬高了声音,问:“小小,你说你妈腿上的印是谁掐的?”听到这话,围坐的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众人的眼睛死死盯着这母女俩,等着看一场一触即发的笑话。李美兰飞快的手顿了一下,又继续咔嚓咔嚓剪下一缕头发。那个叫小小的小姑娘仿佛没听懂似的,静静地睁着一双水晶玻璃般的眼睛不言不语。美妮丝里开始陷入了好几秒钟的沉默,众人有点儿愣神,仿佛在高高的擂台上,战鼓已经齐鸣,群情已然高涨,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拳击手在等待一场伟大的胜利时,却被告知对方已经退赛那么令人失望。男人有些尴尬有些气恼,这种不战而胜来得并不算光彩。在众目睽睽之下,他重重地把钱塞给了小小,留下仓皇的背影。看着他那自讨没趣的样子,人们又轰的一声笑了起来。李美兰在这一次笑声中回过头,盯着门口缓缓地说了三个字:王——八——蛋!众人先是一愣,尔后悻悻然噤了声,仿佛这三个漫无目的的字,像三个又清又脆的耳光,“啪啪啪”打在了自家笑脸上。我看见,小小依然睁着一双水晶玻璃般的眼睛,把那十块钱默默地揉在了手心。

至此,我第一次注意到了小小。如果说她的妈李美兰是一朵低到尘埃里也会被一眼认出的红玫瑰,那么小小就是在水中兀自生长的白水仙。她完全继承了李美兰的美貌,但母女俩的美丽却不是同一个路数。小小的瘦弱与沉默总会轻易让她湮没在人群里,但是当你第一次发现她并再次注意到她时,你的眼睛就会情不自禁地温柔下来。她的白近乎苍白,她的眼是两汪清亮的泉,盈盈地总像要掉下泪来。她的嘴似乎是永远也不能开放的花蕾,寂静得让人怜惜。然而,命运之神却深深地跟她开了个玩笑——总之,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哑巴,白费了这么一副好模样!

这句话也经常活跃在镇中男人女人的摇头叹息里。据说小小是在三岁时因一场大病丧失了听力,那天晚上,在暴风骤雨的半夜,有好多人都隐隐听到街上传来一个女人无助而凄厉的哭喊,远远近近地被风吹了去雨打了去……后来,小镇里就多了一个不言不语的小哑巴,和一个失了笑颜没了神采的李美兰。她们手拉着手,在四周行人如雨点般密集的目光中,走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直到成为小镇中最美丽的两道背影。谁也想不到的是,多年后,她们竟然又重新走回了人们关注的视野,站上了镇中引人注目的舞台中心。然而,细心的人发现,小小变得更加沉静,李美兰却再也不是那个整日高扬着天鹅般脖颈的李美兰了。她变了,从以前的高不可攀变得触手可及,在美妮丝里,为了生活,她微微地低着头,兰花般的手指淡漠又热情地终日飞舞着。有不怀好意的人会趁着拥挤偷偷地掐摸她一把,大家都像看热闹一样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应,她却选择弃权,像个局外人似的,用沉默筑成一道弱不禁风的防线。总有一些人会做或深或浅的试探,哗众取宠的、尖酸嫉恨的、好色轻薄的,李美兰一一隐忍。在这道防线上,唯一不可触碰的便是她的女儿——小小。镇中人都说,若是有人敢对小小做出什么过分的言行举止,李美兰那娘们那女的就会像一只突然挣脱铁链的母狗一样,猛地亮出尖利的爪牙,视死如归的怒气让所有人都不寒而栗。因此,连镇里最不谙世事最调皮顽劣的小孩都不敢轻易招惹小小,也因为这样,渐渐地,在小小无声的世界里,除了李美兰,除了美妮丝,就只剩下白茫茫空荡荡的一片孤寂。

我不知道,小小是怎么注意到我的,也许是在美妮丝里等位时随手翻的小人书引起了她的注意。每当我打开色彩缤纷的书时,总感觉有一道目光若有若无地在我身边来来去去,偶尔一抬头,就会迎上小小略带惊慌的水晶玻璃般的眼睛。我试着悄悄把书递给她,她迟疑了一下,还是飞快地把书接了过去,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笑意……那个夏天不知怎么搞的,无比闷热无比漫长,少年的头发也像疯长的野草一般,无比茂密地生长着。我去美妮丝的次数越来越多,带的各色图书也越来越多,一来二去,小小眼中的笑意越来越浓,盈盈地就像要漫溢出来了。

没想到她竟然还会识字写字,这成为她与外界沟通的唯一方式。她“说”,她最喜欢的就是读书写字,看图画画,但镇里没有一家学校肯收不会说话的她,无奈之下妈妈只好把她接回家里,白天忙个不停,晚上还要教她学习,这份苦心她都记在了心里。她还“说”,她最喜欢看的故事就是《西游记》,最喜欢的就是白龙马,因为妈妈跟她说过,爸爸去了很远的山的那边海的那边,等到她十五岁的那天,爸爸就会骑着白龙马把她和妈妈一起接到一个美丽的远方去……小小边“说”边无声地浅笑着,我看见,她终日苍白的脸上也泛起了欢喜的微光。

起风了,炎热渐渐散尽。

闷热漫长的夏天终究过去了,小镇中的人们又各自回归到平日的生活,我也回到学校读书,去美妮丝的次数慢慢少了。后来,我升了高中,住进了寄宿制学校,繁重的课业令我无暇他顾,李美兰和小小的影子也就渐行渐远了。再后來,我考上大学,远远离开了那座小镇。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镇中的人物和景象也成了回忆里的碎片,在偶尔的闪念中忽明忽灭,清晰的渐渐模糊,鲜艳的暗暗褪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甚至忘记了李美兰与小小,忘记了那个闷热无比的苦夏。直到有一天,接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同学电话,两人絮絮地说了很久。他言语之间不经意提到了李美兰和小小,我乍一听,恍如隔世后又猛然惊醒。

他说,美妮丝早就关门了,李美兰死了,小哑巴失踪了。

我一震,心突突地跳了起来。

李美兰杀了人,杀的还是镇长的儿子!那一天,有人看见她提着一把剪刀,直愣愣地挡在了一辆车面前,一声尖利的刹车声就如同绝望的号角,她像一只疯了的母狗一般扑向了车中人,两只雪白的手飞快如闪电,鲜热的血很快四溅开来,摊出一地的血腥。旁边的人们都吓傻了,甚至一时间忘了动弹。很久之后,人们都对那惨烈的一幕心有余悸,据说,那个被扎成了筛子的人就是强暴小小的凶手。所有人都在摇头叹息,但谁都不敢轻易地叹出声来。李美兰终究没有活过那个秋天,她被五花大绑着,押在曾经风光的广场上示众,高音喇叭嗡嗡地响着,台上的语调威严激昂,四周都是神情各异的看客,秋风吹乱了她披散的长发。

半天后她就被汽车拖走了。

和她一同被押上车处决的,共有七八个死刑犯,小镇的人都站在马路的两旁围观,人堆里不时发出哄笑的声音。车子是很气派的解放牌敞篷汽车,李美兰和其他男女犯人一样被反绑着双手,推靠在车斗的最前排,每个人身后,都有两位荷枪的法警押着,犯人时而安静,时而崩溃了似的嚎啕大哭。李美兰不哭不闹,只是死死地靠住汽车边上的栏杆,把头深深埋在了胸前……

小小不知所踪,有人说,在她被强暴的那个晚上,她就疯傻了,也有人说,看见她光着脚,追着运货的马车,跑出了好远好远,还有人看见,她跟着一个卖鼓郎货的走了,在江南水乡一带的大街小巷出没多年,最后就嫁给当地乡镇上放鸭人的儿子做生意,据说还常到上海批发日用杂货,传得有板有眼。

总之,在小小刚满十五岁那年,在李美兰被枪决后的那个秋天,美妮丝也一下子熄灭了闪烁的艳光。

她们,像是齐齐断了线的风筝,永远飘出了小镇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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