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业化进程中资本市场发展的思路
2012-04-29温晓丽
温晓丽
[摘要]本文从研究辽宁农村资本市场发展历程入手,通过数据分析和事例说明等方式详细分析了辽宁农村工业化进程中资本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并突出强调了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政府投融资问题,战略性地提出了未来农村资本市场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农村工业化;资本市场;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2)12-0058-05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资本要素的主渠道和基本方式。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对农村工业化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已有研究可以看出,农村资本市场有其特定的内涵,一是主要服务于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建设的资本市场;二是指在范围上,建立在农村的资本市场。目前,从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是以正规的金融机构为主体,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好的地区在发展农村金融体系的同时,农村债券、期货市场等方面也是农村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容之一。在资本市场中,筹资者和投资者是主要参与者,加上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管理机构,它们相互制约并相互依存就构成了资本市场的全部内涵。
截至2010年末,辽宁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990.19亿元,同比增长32.78%,高出全国平均增幅3.93个百分点,也远远高于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期21%的增幅;涉农贷款余额比上年末提高了9.6个百分点。2009年,辽宁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沈阳等地推出的五项创新试点业务贷款余额达3.5亿元,支持农户超过2.6万户,有效发挥了示范拉动作用。2010年,辽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更是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但目前县域范围内的资本市场仍存在着市场规模小、融资渠道有限、金融服务机构缺乏、地方政府融资难等问题,其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导致农村工业化受阻。
一、辽宁农村资本市场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们这里所说农村资本市场宽泛地讲就是农村金融市场,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也基本是以金融制度改革为主线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经历了曲折反复的过程。1979年,以恢复农业银行为标志的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改革拉开帷幕。农业银行逐渐由恢复之初的单一银行体制向专业银行体制转换。随后,农村合作信用社被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也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不久之后信用社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变成农业银行领导和监督,独立开展信贷业务的机构。在这一过程中,辽宁逐步形成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辽宁农村金融按照各个银行的不同分工,形成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发放商业性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则按照合作制原则发放小额农户贷款。但实际运行并没有按照改革的意图来,在90年代后期,国有商业银行在逐利的动机下纷纷逃离农村市场,中国农业银行也逐步撤出了农村市场,农村合作基金会也被关停,非正规金融受到限制。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受其产权、体制和规模限制,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上也只是杯水车薪。
从2003年8月起,以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内部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式启动,作为第二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21个省份之一,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确立了省级管理模式。2005年,民间金融逐步规范化,小额信贷试点工作开始,2007年3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成立,2006年底,我国开始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此时银监会提出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试点方案,首次允许民间资本和产业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2008年8月辽宁第一家村镇银行——铁岭新星村镇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截至2010年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204家,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42家,其中有36家村镇银行。辽宁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出现多元投资主体并存、多种形式金融机构良性竞争的局面。
在这里需要突出一点,在所研究的农村金融问题当中,除了私人投融资、机构投融资等方面外,还有以政府投融资为主体的财政金融问题,而且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融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发展历程在这里不作赘述。
二、农村工业化进程中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正在形成,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农村金融发展仍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农村工业化进程。
1.资本市场规模小,金融机构覆盖面不足
一个地区的金融发展首先表现为总量的扩张。这里资本市场规模大小我们用金融资产总量指标来衡量,金融资产总量一般是由一个地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之和构成。(见表1)
表1中,列出了2005年以来,辽宁省44个县(市)金融资产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辽宁省的金融资产总量和国内生产总值。通过对比能够发现,辽宁县域金融资产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规模在全省所占的比重是不相适应的,资本规模较小,而且,从2006年到2009年,虽然绝对量在增加,但辽宁县域金融资产规模在全省中所占比重逐年递减。也就是说,虽然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农村金融改革,但农村金融总量及增长速度相对于城市而言,发展仍然是十分缓慢的。
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不足。银行金融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较低,很多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
2.企业融资困难,正规金融融资渠道有限,服务方式单一,导致民间借贷活跃
2009年第四季度在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对大连208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融资方面,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5.2%的企业靠企业或个人储蓄,占74%的企业能从银行贷款,占90.4%的企业从民间借款,占调查企业总数82.7%的企业认为当前最急需的是资金。由于小企业资信等级较低,而且从银行贷款存在融资成本高、手续繁琐等问题,贷款难、资金短缺是制约规模以下企业发展的重要难题。
而从金融供给来看,正规的金融融资渠道有限。目前,创新型的金融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只有部分地区设立了村镇银行,在很多地区,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只能依靠农村信用社,而农村信用社本身受其规模限制,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业务功能不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矛盾突出。农村金融市场的这种单一的市场结构,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这种不合理的市场结构和金融市场供给不足导致了民间借贷的活跃。
3.农村信贷资金供应不足,资金外流
由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完善,金融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加速了资金从农村流往城市、从贫困地区流往发达地区的趋势。我们可以用存贷差来衡量资金外流趋势(详见图1)。
图1向我们清晰地描述了1990年以来辽宁省县域金融机构存贷差的情况。除1992-1998年间,有小幅度的贷差外,其余年份都是存差,尤其是近几年,存差不断扩大。存贷差跟农村工业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周期,以及农村金融改革有很大关系。一方面,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使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工业化进入超常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增大。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既对已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存量改革,又建立和发展了新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增量发展,两者并重使农村金融供给得到增加。这是造成1992-1998年贷差的主要原因。而1998年之后,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减缓,企业效益不高,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逐步撤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村金融环境的欠缺以及由于银行改革后的逐利性质,使得资金由农村流向城市,资金外流。
4.城乡存贷差异程度扩大,农村贷款在全部贷款中比重下降,金融对农村工业化支持乏力
城乡二元的管理体制和结构导致城乡金融也存在二元性,并且,近年来,城乡金融差异呈扩大态势。存款差异度由1985年的3.7倍,扩大到2007年的11.63倍,除1985年外,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贷款差异度都在8~9倍,到了2008年,扩大到14.4倍。①存贷款差异程度,虽然个别年份差异有微小调整,但总体上看差距是在扩大的。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虽然近些年,我国实施了多项政策着重加强对农村经济投入和发展,但在金融支持方面却是乏力的。我们用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总和的变化来衡量农村贷款情况。(见图2)
从图2可以看出,除1985年农村贷款占比在9%左右外,1986-1989年农村贷款占全省贷款比重都维持在10%左右,是20多年来比重最高的一段时期。1990-1997年,随着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调整,农村贷款在全省的比重除个别年份1992年、1996年变化较大外,都在8%~9%左右波动。1997年-2000年,农村贷款又迎来了一个小高峰,贷款占比在9%~10%。2000年以来,除2004年、2007年相较前一年有小幅提高外,农村贷款占全省贷款比重在总体上是逐年下降的。
5.农村融资市场发展不完善,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小,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
一方面是股权融资尚未发展。农村企业一般企业规模较小,而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使得农村企业很难靠直接上市融资。另一方面债务性融资渠道单一化。债券市场在农村发展严重滞后,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就是债务融资,而且债务融资的90%以上来源于银行,融资渠道非常单一,这也是非正规金融融资形式在农村存在的原因之一。
6.农村财政性融资困难,融资渠道窄
农村公共(财政)融资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收益的非排他性以及较大的正外部性很难内部化等原因,辽宁农村建设中的公共(财政)融资同全国其他农村地区面临相同的问题,公共(财政)融资困难,无论是私人投资还是金融机构都对农村公共产品融资缺乏兴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财政分配结构,导致资金更多地倾向于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财政投资严重不足,且现有的各种融资方式仍然难以切实满足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要求。
三、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发展创新
普遍的农村金融体系成功的一个共性和特点在于:从整体上,能够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体系。未来我省应积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整体改革,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及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1.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增加金融网点
自2006年以来,我国开始探索试点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增量改革,弥补现行农村金融体系所缺乏的部分,农村金融市场即将迎来多元化的时代。辽宁应充分利用这次改革的契机,推广和创新农村新型合作金融,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产业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尤其应注重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相对不足、金融竞争不是很充分的地区投资设立机构。
2.通过政策引导,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
农村金融机构应明确各自职能,形成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银行侧重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农产品专业市场、产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农业发展银行侧重服务农业科技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扶贫项目等;农村信用社则侧重服务广大农户,增加农户的信贷资金投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结合自身发展情况,侧重创新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全省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3.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建立农村资金回流的联动机制
通过加大对农信社的再贷款支持力度;扩大农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等措施,制定包括财政、税收等在内的各种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资金回流到农村;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地方银行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当地农村市场。
4.针对农村公共(财政)融资存在的问题,可以借鉴个别地区的做法,以每年的财政拨款为抵押,撬动更多的资金,尝试建立长期贷款的开发性融资,将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结合起来,或者中央政府可以尝试发行支农特别金融债,引导银行资金进入农村。由财政部或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由政策性银行发放,由农村信用社代理,按商业化原则运作,将筹集的资金运用于农村社会事业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5.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除基本信贷市场以外的农村债券、股票等市场,扩大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比例。
农村债券、股票等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依托一些规模较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应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户组织起来,实现企业化经营,为农村资本市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影,蔡玉胜.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回顾、借鉴与对策——基于东北地区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2009,(4).
[2]乔向红,刘钟钦.辽宁省城乡金融二元结构研究[J].农业经济,2010,(3).
[3]王磊荣,王选庆.试论培育农村资本市场[J].广西社会科学,2007,(11).
[4]刘奇.从土地到金融:农村改革再突破[J].中国发展观察.
[5]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三十年改革的回顾与评价[J].农业经济研究,2009,(7).
[6]尹筑嘉.论资本市场与农村经济发展[J].南方金融,2004,(2).
[7]张国俊.辽宁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绩效评析[J].农业经济,2011,(10).
[8]付勇.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与融资研究——基于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的视角[J].人民论坛,2010,(20).
责任编辑魏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