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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唱做:德育实践的创新形态

2012-04-29张勇

中国德育 2012年13期
关键词:学说道德德育

摘要 “学说唱做”作为一种新的德育实践形态,旨在把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感情因素与智慧因素、口头表达与实践行为等密切联系起来,有效促进知、情、意、行的相互作用,取得理想的德育实效。

关 键 词 学说唱做;德育实践;创新形态

作者简介 张勇,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

我们常说,德育创新势在必行。但究竟怎么创新,在操作层面上如何创新,似乎还不甚明了。“教育本是脑力活,巧用智慧才成功。”以理解教育理念为支撑的“学说唱做”结合法,把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情感因素与智慧因素、口头表达与实践行为等密切联系起来,大大补益了学生道德素质的提升。

一、学:形成意识

“学”,是指学习德育相关的内容,形成道德认识,这是德育过程的初始环节。“学”的方式本身无可厚非,但在操作层面,德育往往变成了越来越完善的学科或管理体系,成了课本上的道德条文和墙报上倡导的道德善举,这样的道德教育方式对学生的道德情感、道德心灵所产生的触动是有限的。学习道德并不只是说学习有关道德的知识,关键是以学的方式促进人的道德习惯和意识形成,引导道德行为的发生,进而得到不断地强化,直至内化为较为稳定的品格。

全国多所理解教育实验学校,以“理解学生,教在心灵;理解老师,勤学奋进;理解自己,塑造人生”为校训引领学校的内涵发展。显而易见,这里的理解已不限于传统意义,而被赋予了极为丰富的时代含义,即理解是“德行”、理解是“情感”、理解是“智慧”。“理解”的理念以“育人教书”来表达,这看似是“教书育人”字面上的变化,实质是落实“德育为先”的教育思想。因为育人是整体,教书是局部;育人是方向,教书是践行。只有把“育人”的事情做好,学生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与学习观,才能为教好书开辟道路。学生正是通过学习校训来懂得学校“育人教书”的目的。

事实上,学生们的思想道德观念有许多是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简单地靠教师的说教。因此,“学”贵在得法。“学”必须研究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水平,遵循认知规律和道德需求,讲求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在教育内容上分层细化、突出重点;在教学方式上采用小组讨论法、两难处境法、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让他们在道德学习的过程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二、说:表达内心

“说”,即言说,是表达内心想法的一种方式,是比较便捷的德行检验手段。“说”是思维的外显,想得明白才说得清楚。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应大胆地让学生说,让他们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洞察学生对所学道德内容的认识程度和掌握情况。当然,更重要的是“学了会不会去做”。为了促进做,以“说”为手段,让学生向“公众承诺”不失为是一个有效的德育方法。在各学科教学中,也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给学生说话的权利,创造更多参与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把道德认识变成学生生动的道德实践。

具体而言,可以组织学生演讲、辩论、讨论等,让学生在思辩中完成道德的净化和升华。例如,在高中德育课教学中,按章节把教学班分为几个小组, 让学生自愿选好专题后和任课教师一起备课。每次上课都让学生先讲,教师引领学生互动研讨。还可以借助《今日说法》、《艺术人生》等节目的模式讲述自己的专题内容,表达自己的独到见解;用小品、相声、辩论、配乐诗朗诵等形式帮助学生理解做人的道理, 锻炼语言表达能力,增进参与意识,可谓是一举多得。

三、唱:深刻领悟

“唱”,在实践操作层面,即是把说的内容编成顺口溜吟诵,或谱曲歌唱,让师生唱出感情、唱出智慧,进而铭记心间。

应该说,我们的校园除了读书声,还应该有歌声。中国古代就非常重视礼乐教化的思想。如《荀子?乐论》提出:“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现代美学大师朱光潜认为:“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⑴教育,⑵净化,⑶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1]学生在歌唱中听觉、记忆、注意、想象、联想、情感、审美、节奏感、旋律感等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好的歌曲使学生从中领悟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情感,使审美能力得到潜移默化的提高,进而提高音乐审美鉴赏能力,净化和调节身心。通过组织吟诵会、歌咏比赛等形式,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表达学生对祖国的赞美、对人民的感恩、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追求、对真善美的向往、对假丑恶的鞭挞。

四、做:付诸行动

“做”,是将学、说、唱的内容付诸行动,身体力行。不抵达做的环节,前面的学、说、唱等都是花架子,甚至白费力气。古人要让学生知行统一,最好的途径是道德实践。只有经历了充分的道德实践和强烈的道德体验,才会有深刻的道德内化和优秀的道德品质。

“做”的方式多种多样。让学生自编自演所在学校的行为规范(包括德智体各种活动)或学生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在全校演出或播放,以便编演者本人和其他学生从中受到启迪,从而纠正自己的行为偏差。编演内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定,侧重改进相对落后的方面或状态。[2]通过“自编自演、编演合一”的过程,实际上是“指导学生在对各种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社会价值进行分析、比较和鉴别的基础上,结合个人道德现状,自主、合理地选择个人的道德取向及遵从或拒斥的道德规范”[3],以便学生在面对道德是非时,学会判断;在面对道德困惑时,学会取舍;在面对道德冲突时,学会选择;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对待他人;丰富发展自己的道德辨析力、判断力、选择力和创造力,形成健康、和谐、丰富、发展的精神世界。

五、“学说唱做”的活动规划与实施

“学说唱做”的德育实践形态,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规律,在这四类活动中理论和实践彼此交错、循环往复。就某一具体活动而言,突出学、说、唱、做中的一种实践形态,但并不排斥其他。德育过程是知、情、意、行相统一的完整的心理过程。其中,道德认识是其前提,道德情感是其驱动力,道德意志是其支撑点,道德行为则是其旨归。学、说、唱、做四种实践形态综合作用,使德育过程的知、情、意、行四个环节,在学生主体的实践过程中实现了从低级向高级的飞跃和发展。在开展此类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各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时间、地点、学校总体安排等因素,按照序列展开。

通过序列构建,有利于强化德育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以高一年级上学期为例。高一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整体上表现为一种过渡性特点。从学生身心发展角度来说,处在重要的变化阶段,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面临着新的心理断乳。因此,高一上学期德育活动的安排可做出如下规划。(见下表)

德育的源泉在于生活。“学校道德教育必须从远离学生生活的误区中走出来,回归学生的真实生活,关注学生的生命世界”[4]。在实施德育活动时,教师不应“独揽大权”,而要“还权于生”,即“过程有学生参与,形式要学生接受,成效让学生认可”,教师在其中只是活动的引导者、帮助者、参与者。“学说唱做”中蕴含的趣味性、启发性、激励性、主体性与探究性,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品德发展过程中知、情、意、行的相互作用,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素质。由“学说唱做”衍生开来,还可以组织“听读看写”等德育活动。如“听”,即听老师的讲解、其他学生的发言和专家学者的报告;“读”,即指导学生读名家名作及有一定影响的新人新作;“看”,即组织学生观看影片、光盘,到企业、福利院、社区参观等;“写”,即让学生把自己耳濡目染的有意义的事情写出心得。由此,立体的德育进入了学生的成长世界,这是一个鲜活、丰富、深省的精神世界。

最成功的教育是学生学会自我教育,是不教自教。“学说唱做”这种特有的德育实践形态,引导学生在参与中认识和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找出适合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效提高对是非的认知、分析、判断和执行能力。学生参与“学说唱做”德育活动的过程,就是他们探索体验的过程。“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最直接地反映了他们的困惑、思索、体悟与需求,是他们成长过程中宝贵的资源和‘生长点,是教学中最直接、最具生命活力的课程资源”[5]。通过教师对德育资源的整合、德育活动的推进,原先那些社会要求就会转化为学生的自我要求,那些外在的道德原则和社会规范就会内化为他们自身的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从而使他们成为德行高尚的人。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86.

[2]熊川武,江铃.理解教育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305.

[3]吴康宁.教会选择:面向21世纪的我国学校道德教育的必由之路——基于社会学的反思[J].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3):10-18.

[4]刘慧,朱小蔓.多元社会中学校道德教育:关注学生个体生命世界[J].教育研究,2001(9):8-12.

[5]闫守轩.学生:不容忽视的课程资源[J].当代教育科学,2003(16):13-15.

责任编辑/李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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