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谨防家畜“苜蓿病”
2012-04-29刘海波
农村百事通 2012年15期
一、症状
家畜患“苜蓿病”后,往往食欲减退或消失。轻者在其头部、四肢的皮肤无色素处,出现潮红、肿胀;炎症消失后,患部脱毛;四肢、胸下、腹下、乳房、颈部等处常出现疹块,瘙痒不安。重者皮肤明显肿胀,触摸敏感疼痛,有的溃烂化脓而感染;有的结膜黄染、流涎、腹痛、便秘;还有的出现神经症状,如兴奋不安或昏睡、麻痹等。
二、防治
1.家畜饲喂苜蓿后,不要让其在强烈的日光下照射;也不要在烈日下到长有苜蓿的草地上放牧。用苜蓿饲喂家畜时,必须搭配其他饲草(干青草更好)。
2.家畜发病后,立即停喂苜蓿,将病畜赶到较阴凉的地方。
3.用植物油或猪油500毫升,一次灌服。
4.皮肤上的炎症可用3%水杨酸洗涤,然后再涂搽消炎软膏。
5.用25%葡萄糖150毫升,40%乌洛托品60毫升,安钠咖25毫升,一次静脉注射,每天1次,连用5天。(湖南 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