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为何弃孙选陈
2012-04-29李吉奎
李吉奎
凡是有点文化的中国人,一般都知道,反动军阀陈炯明,在1922年6月16日清晨叛变,炮击观音山总统府,将孙中山逐出广州;三年后,国共合作的第二次东征,却彻底击败陈氏,这个叛徒穷困潦倒,最终死在香港。书上是这样写的。大家都这么说,信不信由你,实际上也由不得你不信。如此而已。至于其他,就不用说了。是不是没有什么可说了呢?不是。1925年,正当陈炯明军事上完败、政治上破产,受到国民党的宣传工具口诛笔伐、臭名昭著之际,新成立的中国致公党却推举其为总理,任期迄1933年其去世。这个中国致公党,便是今日中国大陆以侨眷、华侨、华人为主要联系对象的八个参政党之一。作为创党总理,陈氏在该党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那么,致公堂的大佬们为何竟不信邪,在改堂为党的时候,偏偏选择这个已经声名狼藉的人充当这个新党的领袖呢?本文就准备讨论此一问题。
一
明末清初以降,海内外有一个从事“反清复明”的秘密结社——洪门。洪门是总称,又称天地会,其支派有哥老会、三合会、致公堂(或洪顺堂、义兴堂)等。其中哥老会在长江沿岸各省活动;三合会(三点会)在闽广一带活动;致公堂等在南洋、檀香山、美洲等地活动,凡有华侨的地方,几乎都设有分堂。由于洪门是地下组织,为适应生存、发展,它形成一套礼仪、联络和活动方式,颇具神秘性。它的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等级森严,首领或大佬具权威性。洪门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但讲义气,守信用,乡情浓厚,也比较保守。经过二百余年,“反清复明”意识已相对淡薄,逐渐成为“团结互助,扶老仗义”的组织。
1899年7月,流亡加拿大的康有为成立保皇会,随后在海外大肆扩张会务,吸收会员,乃至瓦解了檀香山兴中会,北美等处入保皇会者已十人而七,使孙中山极为郁闷。保皇会拉走了各地致公堂的成员,据称仅旧金山一地“注籍会员约万人”。[1]在洪门成员普遍转到保皇会旗下的局面出现后,孙中山欲以一己之力与保皇会争群众,可以想象效果不会好。1903年,孙又一次来檀香山,他的母舅杨文纳是洪门的重要人物,因力劝他加入洪门,“且谓现时保皇党机关林立于美洲各埠,倘不与洪门人士合作,势难与之抗衡”。孙乃请洪门前辈叔父钟水养(即五华人钟木贤)向洪门致公堂介绍入闱。致公堂职员之入保皇会者反对,经钟说服,于是择日拜盟加入,并由主盟者某大佬封为洪棍。[2]洪棍,是高级军事领导。但据旧金山致公堂大佬黄三德记述:“孙文初进洪门,在檀香山,由三德策划,令其加入者也。因为孙文曾到美国,运动华侨作反,华侨不理之,尤其香山人最恶之,所到皆飨以闭门羹,运动无所入。三德乃为策划,由三德先写介绍函,寄到檀香山正埠国安会馆各昆仲,许其加盟。孙文亲在五祖像前发三十六誓,愿遵守洪门二十一条例十条禁。于是洪门封以洪棍之职,孙文欣然接受之。至光绪三十年甲辰(1904年),三德又致函檀香山洪门昆仲,请其资助孙文来美国”。[3]孙中山是4月6日抵达旧金山的。但被美国移民局拘禁于海关旁小木屋中,经黄三德、唐琼昌(西文书记,《大同日报》总理)等多方奔走,始于28日获准入境,所有法律费用均由三德代付。
孙中山加入了洪门并获得高级职务,使其革命活动有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为在华侨中扩充势力,他在旧金山对会党进行改造。首先,他将旧金山华侨中的二十四个秘密团体致公堂、保安堂等合并,统名为致公堂,然后,全美洪门十余万人重新注册,由孙起草注册总章程,手定致公堂新章程要义及规程八十条。[4]章程宗旨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使之与中国革命纲领相一致。其次,改组致公堂机关报《大同日报》,逐走原总编辑康徒欧榘甲,改派刘成禺(武昌人,广州长大,留日学生)为总编辑。第三,从5月24日开始,由黄三德陪同,先北上加州,后往美东等地,对洪门会众进行宣传和注册,随后与留学生、国际友人联络。1904年12月赴欧洲,在留学生中组织革命团体。1905年7月抵日本,与黄兴等人组织中国同盟会,中国民主革命由此翻开新的篇章。
孙中山从1895年发动广州重阳起义开始,即运动会党参与,他的主要合作伙伴郑士良便是惠州三合会首领。1899年初冬,两湖哥老会、广东三合会及兴中会代表,在香港成立兴汉会,推孙中山为总会长。1904年对北美洪门的联络与改造,使孙在与康梁保皇会争夺华侨的斗争中开始占上风。迄1908年河口起义为止,孙中山等革命党人以运动会党为主力反清的措施,是依靠洪门的结果。孙中山发动华侨,实质上是通过会党去做工作,中国同盟会的工作,至少在北美,也是附属在会党(洪门)去活动,进行募款时尤其如此。1908年5月20日,孙中山致函邓泽如等人,谓“惟运动之方法必随时而变,先当动之以大义;不成矣再动之以大利,想此两方法,兄等必已试之而无验;然更有一法,则当动之以情谊”。[5]抓住义、利、情三点去发动华侨,这个经验,即是通过与会党的交往总结出来的。利用洪门原有的“反清复明”意识,结合华侨在海外因国势衰弱遭受欺凌而饱含的改变处境愿望,孙将革命纲领纳入致公堂新章中,民族革命大义所在,于理昭然。他所拟的洪门筹饷局章程,刊明捐款五元以上者,于“中华民国成立之日,准列名为优先国民”,并对捐款“加倍偿还”。此义、利俱在。事实证明,他加入洪门,使自己能在致公堂内与众兄弟有共同语言,可申手足之谊,故能战胜保皇党,筹得巨款,开展国内反清起义,终至建立民国,推倒清廷,结束帝制,此乃义、利、情方法施行的结果。辛亥革命成功后,有人称“华侨为革命之母”,此说固非无据也。
二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南方各省相继光复。但清廷未倒,且起用袁世凯,以汉制汉,因此革命前景尚不分明。孙中山为筹款与争取列强承认革命军合法,在美欧活动了两个多月,于12月25日回到上海。29日,光复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集会,孙以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于1912年元旦就职。民国建立,海外华侨欢欣鼓舞,对革命时期的种种愿景之实施,寄予厚望。但是,客观实际,使华侨深感失望,也使洪门大佬等华侨领袖与孙中山渐走渐远,积怨愈深,终至无可弥缝。
首先,为使孙中山能当上临时大总统,海外华侨纷纷通电拥戴。即以旧金山为例,黄三德、唐琼昌等人为张大其声势,用各埠致公堂名义、各华侨团体名义,一日而发三数十封电报,费用逾千,黄氏认为,这批电报发生了震撼力,孙之任临时大总统,系洪门人士合力造成。当时黄三德任旧金山致公堂总理,兼《大同日报》总司理,唐琼昌为致公堂西文书记,兼《大同日报》翻译。民国元二国会选举,唐被举为国会议员。时黄三德在上海,接唐自横滨船中来电,告知孙中山,唐将抵沪。孙不喜唐回国,谓唐回国干什么事!“三德即力责孙文”,认为他蔑视华侨代表的政治权利。孙中山的这种轻率表态,立即与洪门的重大诉求被拒联系了起来。
其次,孙中山拒绝洪门在国内立案。立案即官方注册。洪门注册,是登记为公开合法政党。黄三德说,“洪门人士之有识者,亦知在民国时代,政治公开,洪门宜将秘密会社之行动,光正磊落组织为政党,方足以收罗人才,应付国变。”[6]正是基于此种认知,1912年1月9日,加拿大蒙特利尔致公总堂在电贺孙中山就任大总统的同时,提出在国内组织一完全政党,“故望大总统回念当日花亭之事,须要协力扶持完全政党之事”。[7]29日,又致函孙氏,称“特命谢君秋、梁翼汉君回国见大总统,办理政党事宜。望大哥念花亭之秘密,高溪歃血之盟,况且大总统是洪门总领,正宜成政党以慰陈近南、郑成功之灵,慰同人仰望之心”。[8]孙得函未予置答。同年3月黄三德回国后,向南京临时政府呈报洪门筹饷局各种文件及捐款册,继续提出洪门在国内立案和活动的问题。
孙中山对洪门立案一事,有其见解。5月6日,他卸职后回到广州,在广东中国同志竞业社欢迎会上演说,大谈洪门问题。他说:“洪门所以立会之故,系复国仇,倡于二百年前,实革命之导线。惟现下汉族已复,则当改其立会之方针”。“今既治溥大同,为共和之国,自不必仍守秘密。可将从前规矩宣布,使人知之,此去局外猜忌之理由也。”又说,“人贵自重,须知国无法则不立,如其犯法,则政府不得不以法惩治之。”“人要知取舍,譬如附船舣岸,既由此达彼,即当急于登岸,以出迷津。如仍在船中,便犯水险。”[9]不谈他与洪门的关系,不谈洪门对革命的贡献,也不谈洪门要求登记为合法政党的事,而是警告洪门须守法,洪门的使命已完成,不要甘犯“水险”。孙中山对美洲洪门立案申请,实际已明白答复了。不仅如此,他还极力切割洪门与辛亥革命的关系,不承认洪门对革命的贡献。1919年1月14日,他在回答蔡元培张相文关于清代会党与革命关系的函中讲到,“至尊函主《国史前编》上溯清世秘密诸会党,文于此意犹有异同。以清世秘密诸会党,皆缘起于明末遗民,其立旨在覆清扶明。故民族之主义虽甚溥及,而内部组织仍为专制,阶级甚严,于共和原理、民权主义,皆概乎未有所闻。其于共和革命关系实践(浅),似宜另编为秘密会党史,而不以杂厕民国史中;庶界划井然不紊,此亦希注意及之也。”[10]这些话,不但否定了洪门的作用,实际也否定了自己对洪门改造、利用的革命史,不须作进一步的分析。由于他一再发出不当言论,故黄三德严厉斥责孙之所为。黄三德说:1912年他回国后,孙令孙科约他(黄)到广州会见(按就是上述5月6日在中国同志竞业会演讲的时候。——引者),黄向孙谈到致公堂立案事,孙满口应承,但推给广东都督胡汉民。黄写了呈文递上去,杳无音讯。孙已卸职,只能推胡办,但他表态“我要准就准,胡断不反抗”,说归说,推来推去,就是不准正式立案,从而引起洪门大佬的严重恶感。可是,1915年,为反袁世凯,孙致函旧金山中华民国总公会,讲到洪门立案事,提供了另一种说词:对于洪门立案一事,“弟(按孙自指,下同。——引者)在南京首先除去会党之禁,悉使自由立党立会。及解职回粤,以粤为洪门最发达之省,故思从吾粤入手,使其立案,自由公开,为改良进步之办法。商之胡汉民,胡大赞成。弟遂授意黄三德上呈以请,其与黄联名者则外交司陈少白、税务处监理官史古愚,皆胡之僚属也。而是时适陈炯明为军统,握兵权,锐意办匪,而彼并妒会党,力阻其事,谓彼必俟土匪荡平之后,否则土匪窜入,会党更难收拾,胡不能强夺其意,而弟之目的,又不能达。此事应追怨陈炯明,其次胡汉民身为都督而不能制陈,致受阻挠,亦非无过。若弟则系发起洪门立案之第一人,今闻三德发布传单,并谤及弟身,则不顾事实,不明是非者也。”[11]
孙中山自诩为主张洪门立案第一人,且将不能立案归咎于陈炯明,除了自我辩白外,更主要是为使洪门加入中华革命党,并为之募款。但是效果不佳,反引起洪门更强烈的反应:“当时洪门人士复有答孙文函一封,洋洋千余言,内有‘洪门求都督胡汉民立案,一再批斥不准。先生受洪门待遇之厚,胡汉民感谢洪门之手墨未干,岂意忘本食言,如是之速。先生充全国铁路总理,月金三万,一年有余,洪门人未获先生片纸只字。先生短于汉文,岂真无书记乎?今先生大炮之徽誉,腾于内外,伟人变作匪人。先生利用洪门之伎俩又出,先生衰时则倚庇于洪门,盛时则鄙屑洪门,避之若凂。今盛而复衰,又欲与洪门亲密,先生休矣!等语,观此可知洪门人士对于孙文已愤怒”。[12]
事情并未完结。1916年袁世凯去世后,黄三德为洪门立案事又回到国内,“三德在上海,吊黄兴之丧,见孙文,孙文问我回来何事,我谓奉公回来,为洪门立案。孙文曰:无庸立案。由此一语推之,可证从前胡汉民之拒绝洪门立案,不肯批准者,确是孙文授意也。其后三德赴北京,见黎元洪,准洪门立案;民六回广东,见省长朱庆澜,又批准洪门立案。”黄随后建议在广州建立五祖祠,独孙一人反对,亦说不出理由,“总之,孙文之对洪门,确是忘恩负义,只为其自立私党起见,而背大公无私之训。彼曾对洪门发誓,三十六条誓词、二十一条例、十条禁,彼尽遗弃背叛之矣!”云云。[13]洪门在国内立案、建祠(以作纪念地兼作公所),攸关该堂的政治地位与前途,故黄三德及该堂大佬抓紧不放。至此,三德不惜口出恶言,且以孙之罹患恶疾证为因果报应,足见彼此已绝无手足情谊之可言。
第三,有关偿还捐款的龃龉。根据当日孙中山在北美等处向华侨的承诺,为革命捐款,民国成立之日,五元以上者,将加倍偿还。故当事人黄三德在民元将捐款册子带回国内交南京临时政府办理。
据黄三德说:“当时(洪门筹饷局)规定将来加倍偿还,如捐一百元者偿还二百元,但民元二年时,三德为此事请孙文不可失信,要偿还革命捐款。孙文竟置之不理,至今一百元求还一仙而不可得也。”他还说,这次见孙以后,到了北京,“欲向北京财政部请偿革命公债,据财政部答复,谓孙文解临时总统时,未有声明此事,未有公文移交财政部,故财政部不能代偿还此公债云。三德无可如何,只得回美国。道经日本,入东京,到日人头山满家访孙文,孙文托词不见。”到中华革命党反袁时期,为筹募经费,“以为清末时各埠洪门变卖楼业以供孙文革命,如此慷慨,今不妨照样再煮一碗。于是组织机关,三次革命筹饷之声,遍于全美。但洪门人士对于孙文既不信仰,对于冯自由尤却弃之。于是各埠大起攻击,英属加拿大致公堂全体发表宣言”,至谓“此等棍骗之徒,坏我洪门名誉,望我洪门人士,无为孙冯之邪说所惑”。[14]此宣言印成传单,在美加各地广为散发,陈其美谢持见到后,曾给黄三德去函,代为冯氏调停,向洪门人士疏解,但结果无效。
黄三德所说的陈谢二人的函件,未见抄录,但孙中山对于上述传单,即对第一次革命借款之偿还等问题,曾经于1915年2月28日长函作辩(即前揭函之第一部分),内称:“弟在南京,即提交参议院,请立稽勋局,同时提款偿还华侨债务。而参议院驳回,谓须俟统一之后。及南京解职,弟将各款详列,移交北京财政部,以后屡与交涉,北京均以财政困难为辞。弟知我党不能主政中央,此款未易结束,因请黄三德致书美洲同志,另请某君致书南洋,问可否由我党自己牺牲,以愧彼一班官僚。旋得各埠复函,大都赞成者少,而否认者多。弟于是函令广东筹还此款,所以然者,以吾党以广东为革命根据,屡年之活动皆在广东,故由广东还债亦其所也。”孙中山继续写道:“其时胡汉民为广东都督,得弟信后,即略事调查,提出现银一百七十余万,特设专局经理其事。乃经理局成,而胡汉民被袁罢职,使陈炯明代之。财政司某君,欲奉行胡之命令,而陈炯明使其部下钟鼎基、张我权,以兵力胁迫取消胡之命令,事遂中正。而弟之目的终不能达,此弟对于军债前后经过之事实也。”[15]案,孙中山这则辩解,可信程度较低,不妨稍加考究,以见大略。
孙中山确实在1912年2月19日咨南京参议院建议设立稽勋局,调查应偿应恤之人,分别偿恤;又建议在稽勋局内设捐输调查科,对光复前后输资人民,“就其输助金额给以公债票”。但是,北京临时政府不存在南京临时政府移交的偿还华侨债务各款资料,亦无处可以稽查,此见于上述黄三德向北京财政部查问的记载,此其一。
民元二间黄三德为洪门立案、偿债事已与孙中山交恶,到了“三次革命”孙又请黄及某人分别致函美洲、南洋同志提出“牺牲”自己,重行募款,欲以债还债,设有其事,亦属荒唐,有丝毫可行性吗?此其二。
孙中山是一个卸职官员,他以什么身份“函令广东”偿债?且广东经济亦十分拮据,胡汉民能“提出现银一百七十余万”去作偿款?据当时香港报纸报道,胡氏于1913年6月20日交代都督职务时,确曾批示拨出一百四十余万元,随由财政司设立筹还所,先拨五十万元,以便随时给付南洋华侨。[16]南洋华侨是否收到了这些钱,也极可疑,诚如孙所说,胡仅是“略事调查”而已,“略事调查”,岂能有明细账目?而且,陈炯明接手后,财政司职员将信息抖了出去,泄密了,引起司长廖仲恺的气愤,对员司大加训斥,所以如此,是因胡之批示引起省议会、港商及社会舆论的严重抗议,盖省议会不知情,且广东民穷财尽,认为全国之事,断无理由由广东一省独力承担。又,此款指为还南洋华侨之债,即使有之,亦不及美洲华侨,更与钟鼎基等人无涉。此其三。
如同立案未成一样,孙中山也把偿债未成归罪于陈炯明。这是十分不地道的。陈此时拒不加入中华革命党,在新加坡华侨中另组中华水利社,与孙分势,故遭孙痛恨,但当日还不了债,能怪他吗?陈于1913年6月20日接广东都督后,面对各方抗议,23日就胡拨款事函复自治研究社说,“胡都督既具有此理由,弟亦难以强阻。惟粤中财政支绌,人所共知,何能为继?已商之财政司,将未拨之九十余万元停止续发,拟日间召集各团体,共同妥商如何办法,或以公债票抵偿,务其两方各得其平,众情允协,断不至径情直遂,轻拨巨款。”这种处理难道有什么不妥吗?况且,6月26日香港《士蔑西报》刊载胡汉民在港谈话中亦说到,“我上星期离粤时,提议(请注意:是‘提议,不是孙说的‘提出现银。——引者)由公款拨还借款,陈炯明即写一长信给各报馆,谓南洋与美洲华侨借款应该偿还”;“黄兴与陈炯明皆知我所办之事,两人皆知我为何要借款,为何要急于还款。他们两人都支持我所做之事。”[17]在此扰攘之际,陈氏不得不听从孙中山的要求,宣布反袁,投入“二次革命”,但很快失败,国民党人也从而丢掉了一个完整的根据地。8月4日,陈氏逃离广州。凡此,都足以说明孙中山将偿债未成责任推给陈炯明,是不符合事实的。此其四。
综上所述,孙中山在偿还洪门捐款问题上与洪门的冲突,使他在中华革命党反袁斗争中,未能通过洪门组织如同辛亥革命时期那样募得巨款,即黄三德所谓“观此可知洪门人士对于孙文已愤怒,故三次革命筹饷,卒无成功”。相反,美洲洪门将财政支持转向西南护国军:“民四年十二月,奉中华讨袁军政府大元帅岑春煊命,委三德为欧美筹饷专员,民五年二月,又奉西南护国军总司令唐继尧命,委三德为欧美筹饷专员,此种委任状,皆由致公总堂转达,复由五洲洪门致公总堂加委,三德不能不负责进行。此次筹款,成绩尚佳。所得款项,由公堂公议,直汇云南,为讨袁之用。”这段记述,相信是无可怀疑的。
第四,孙中山将洪门纳入中华革命党,被认为是“消灭”洪门,未能成功,反而加重了洪门大佬的反感。“二次革命”失败,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党人纷纷流亡海外。1914年7月,孙中山摈弃国民党(“毁党”),要当真党魁,在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造党”)。孙黄意见不合,孙刻责不已,黄兴只得远走美国。不支持中华革命党的原国民党人,分别在东京和新加坡组织欧事研究会与中华水利社,从事反袁活动。
孙中山要求凡加入中华革命党者,必须一律填誓约书,盖指模,宣誓服从孙中山一人。老同志多以填誓书捺指模一节,有损人格,不肯办理入党,陈炯明即其中一人。中华革命党不是合法政党,从未在政府部门登记,是秘密组织,形式实脱胎于洪门。1914年7月29日,孙中山致信“南洋新加坡洪门义兴公司转各埠洪门同志诸公”,叙述组织中华革命党缘由及要义,谓“将近年来之景况,及洪门党务进行事宜(按,此函实际未言及洪门之事。——引者),与夫民国危急之情形,大略报陈,望诸同志固结团体,振起精神,再做革命工作,爱党爱国,洪门之责任也,亦弟之厚望也”。[18]从现在可以看到的所存收入孙中山文集的资料,查不到7月29日信发出后孙与南洋洪门联系的记载。到了11月间(一作12月30日),孙中山又发出《各埠洪门改组为中华革命党支部通告》,称“我洪门当日主义,既已昭然若揭,而后此再接再厉,尤应协力并图”。又称:“今日无论何种团体,若已一体改并,万流汇流,实此意也。文忝属洪门一分子,以密切关系所在,意欲各埠洪门团体急起直追,共图革命事业,并全部填写誓约,加入中华革命党。其所存机关外,无论悬示何种通信名义,不妨悉仍其旧;其内部则一律按照总章、通则,改组中华革命党支部,以免消息隔阂,而收指臂相助之妙用。望诸公极力提倡国家主义,而破除门户各立之微嫌,迅速筹办致复,以便正式委任。倘天佑民国,完全之目的能达,则洪门之名誉事功将来益垂无穷矣。”[19]有意思的是,孙中山在“通告”中不但重视洪门,要它再接再厉(不怕“水险”了),而且自承为“洪门一分子”。但是,洪门已转向,他们已经对做“优先国民”的大利似乎也兴趣索然了。黄三德说,“此函寄到各埠致公堂之后,大多数皆不以为然,无有遵函改组者。盖各埠洪门人士对于孙文,已失信仰之心,因其不能为洪门立案,而有意消灭洪门,无怪洪门人士之不理会也”;然“三德之对于孙文,仍望其能觉悟而改过迁善,故亦未曾绝之,有时仍为之解释,可算尽朋友之道”。[20]孙中山在“三次革命”时期欲再利用洪门,确未达到目的,南洋、美洲等地虽然成立了若干中华革命党支部,但与洪门无涉。因为不能通过(依托)洪门去筹款,中华革命军的经费,只能主要依靠日本人支持了。
黄三德认为孙中山要“消灭”洪门的另一个证据,是1921年孙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职后,孙科用汽车送黄“去见孙文”。“孙文当面逼我,即通函海外致公堂,一律改为中华革命党,签誓服从之。我谓洪门向来革命,事实上在未有中华革命党之前,早有洪门革命,何须今日又易此名称。孙文谓洪门若不易此名称,则不服从指挥,有人报告,谓加属洪门每于‘大放洪门之夜,以纸人做孙文而杀之,你知此事否?三德谓此事我不知,若果有之,洪门之不肯服从你可知,虽通函令其更易名称,亦不听命,何必多此一举?孙文此时勃然变色,谓作为洪门大佬,你有命令,当然要听,你不肯发函,就是你反对我,不是洪门反对我。三德此时亦动怒,谓民国时代,人人有自由权,三德不能强逼洪门人士服从我,此公函我断不发,你现在有权力,谓我反对你,你想将我打靶吗?”(按,粤人谓枪决为打靶。——引者)双方勃谿,血脉喷张。经过这场不愉快的对话,三德称,“予自此亦不复与孙文来往。予再往上海,游北京,十一年再回美国。”[21]按袁世凯死后,为反袁而量身打造的中华革命党,孙中山宣布它已完成历史使命,又通知,已被他废除了的国民党,与中华革命党可同时使用;1919年10月10日,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10月12日,孙函告福建宋渊源,内谓,“惟国民党分子太为复杂,非仍用中华革命党名义,不能统一号令,发扬革命原始之精神,兄如赞同是说,请即率先宣誓,以为闽中同志之创。”[22]12月30日,孙致函在南洋的邓泽如,告速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的通告发下,迅速改组。[23]1920年11月19日颁布的《中国国民党海外支部通则》规定支部设立资格之一,是“原有中华革命党支部及洪门,全部党员加入改组者”。1921年3月6日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强调:“今日用的中国国民党,实在就是中华革命党。但是无论名目如何,实质总是一样的。”真是不知所云。或许真的二者实质上总是一样。在1919年10月之后,海内外因实际需要,是中华革命党、中国国民党名义并用,尤其是北美,情况尤难令人乐观。其时孙中山派陈树人赴美洲发展党务,1920年1月24日,孙函陈,并告知蒙特利尔刘国钧来函,谓“以致公堂中不良分子常与吾党同志为难,亟宜设法融和,以免纷扰”,孙指示,“所请办法除患,洵为当务之急。希转各部机关,如致公堂同人明达之士愿归附吾党者,能照入党手续,可准其加入吾党,则逐渐归并,而该堂同人自不能与吾党为敌矣。”[24]此函之言孙党与致公堂同人“为敌”,孙欲归并该堂,证明黄三德所记之不虚。
海外洪门在民初以来国内局势的影响下,加以前述洪门与孙中山多端不洽,分裂已不可避免。除了部分洪门成员支持孙中山加入国民党之外,以黄三德为代表的洪门大佬们决心组党(改堂为党),与孙党分途,另树一帜。
三
海外洪门虽然是秘密结社,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但是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尤其是北美洪门受西方社会制度的潜移默化,在思想上受政党政治、联邦宪政的影响,多少存在一些政党意识。民国元二间国内为国会选举而出现的政党多元化,也使洪门精英们对组党前景产生极大兴趣。孙中山对他们的冷落,更激起他们的进取心。
用黄三德的话说,孙文想并吞洪门,令隶属于中华革命党之下,其计划既不行,洪门人士之有识者,乃从事组织政党之活动。1915年8月,旧金山致公总堂推举黄三德为游埠专员,付以“统一党政,扩张党势”之任。该委任书中,特别声明此两点。他出游中南美,到巴拿马、千里达、点利马乎、苏里南、牙买加等处,所至皆受洪门人士的热情欢迎。但还来不及改党,便因为护国运动筹款而停止洪门改组为政党的行动。黄三德在国内经过一系列波折与失望,1922年回到美国之后,再出游各埠,先后到了加拿大,复回美国纽约,赴古巴及中南美各岛,1923年重游牙买加,上次来游时为之筹划建筑的致公堂大楼已落成。所至皆受到热诚招待,为发动各埠洪门改堂建党做了思想与组织准备。
洪门改党,经费和活动基地均不成问题,难的是要找一位能孚众望的领导人。这种政党领袖,不能从洪门大佬中去找。既是与孙中山立异,便要查找一下自反清反袁以来革命阵营中敢于和孙持异议且具影响力的人物。章太炎、黄兴、宋教仁、岑春煊、陈炯明、唐继尧,或许还有唐绍仪,可算是这类人物。充当政党首脑,能领袖群伦,须具一定的领袖素质,有历练、有前瞻性(有理论),最好身边还有可用之人,更重要的,要有声誉(口碑好),饶有群众基础。上述这批人各有短长,其中,黄兴、宋教仁已去世,章太炎、唐绍仪均不具政党领袖之长才,岑春煊虽为政学系首领,但已老朽不堪,所可考虑者,为陈、唐二人。唐起伏于云南一隅,藉护国反袁,名噪一时;他拒充孙之副元帅,虽算是一条汉子,但毕竟是地方头目。这样,陈炯明便成为上选不二之员。
黄三德是加州洪门领袖,又是美州洪门大佬中与国内的主要联系人,他的喜恶表态,虽非一言九鼎,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与陈炯明熟稔,曾任粤军总司令部顾问(应是曾为援闽粤军筹款)。1933年陈病故后,三德为之挽云:“为洪门再建功勋,是老友心期,岂料中途遽撒手;当民国初年时候,在它城夜话,不堪往事溯从头。”它,同佗,它城指越王城广州。它城夜话,当是民国元二间炯明主政广东之时。三德对老友陈炯明之总理致公党,无疑是十分惬意的。
洪门之所以看中陈炯明,自然是有其能被看中的优长之处。陈氏广东海丰人,字竞存,秀才出身,清末广东法政学堂第一期优等生毕业,被选为省谘议局议员,以力主禁赌著称。加入中国同盟会后,参加广州新军与黄花岗起义之策划。武昌起义后,炯明以早年五坡岭结义同志为班底,光复惠州,吸收原驻惠反正之湘军洪兆麟部,组织循军(惠州古称循州)。广东光复,炯明被选为副都督,率循军入省城。都督胡汉民随孙中山北上后,炯明代理都督,以治烟赌斗盗稳定治安为急务,以循军为基础改编正规军,整顿民军,出手甚狠,毁誉参半。后胡督复任,至民二6月,袁世凯任陈为都督。“二次革命”起,炯明不情愿用兵,因部将叛,旋败,亡命新加坡。自民二龙济光督粤至九年桂军被逐,七年左右时间,客军残暴统治广东,粤人称为“亡省”。1918年初,陈炯明率“护法”援闽粤军入福建,以漳州为中心,据有闽西南27县,建立“闽南护法区”,在治区推行新政,提倡返政于民,“刷新政治”;创办“闽星报”,亲自写文章,推行新文化运动。改造漳州城区,办学校,开辟公园,开设书局,革除一些陋习。宣称要在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派遣彭湃等留学生,赴欧美日本学习。接待苏俄使者,与列宁通信,引起苏俄注意。无人约束,胆大妄为,震聋发聩,一至于此;但种种设施,受到外界广泛赞扬。
1920年8月,陈炯明誓师从漳州分三路回师。时粤军分为两军,第一军军长由总司令陈炯明兼,第二军军长为许崇智。返斾部队以“粤人治粤”为口号,摧枯拉朽,同年10月,光复广州,将桂军逐出粤境。11月,孙中山从上海回到广州,重建军政府,先任大元帅,次年5月任非常大总统。陈炯明任粤军总司令、广东省长、中国国民党广东支部长,集广东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然而,广东省之上有一个靠广东供养的军政府,形同赘疣,同时引进滇桂赣等省之客军,体制上形成清代督抚同城局面,加上广东财政极端困难,孙陈冲突渐起。
陈炯明主政广东以后,有哪些政绩可言呢?从1920年10月占领广州,迄1922年4月被孙罢官,中经出兵“援桂”,头尾三年,实则18个月,其治绩之可得而言者,约有下述数端:一、为实现“粤人治粤”,将广东建成全国的模范省,计划将漳州经验最大化。他首先将广州设市,任命孙科为第一任市长,推行新式市政建设,拟建珠江铁桥,组办广东大学。“援桂”完成后,为广西梧州设市,任命戴恩赛(孙中山之婿)为市长,后又将汕头、肇庆设市。全国各省之设市,广东独领风骚。二、为推行地方自治,他实行民选县长,此事未必十分成功,但事属创举,足式后人。三、他厉行禁赌禁烟。清末广东,赌风全国第一(政府发包闱姓赌博,以“赌饷”提供“协饷”与海防经费,此为公开合法者),盗风亦全国第一。“赌饷”既为政府收入大宗,一旦严禁,则一年至少少收入二三百万元。(炯明厉禁从不动摇,后来危急之际,仍坚持“粤军可倒,赌不可开”)。四、他在政府经费奇绌的状况下,仍十分重视教育。他原拟请陈独秀主持创办西南大学,未果,改聘为任广东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坚决支持陈独秀的工作。中共成立后,他还一再挽留陈独秀,谓“望以教育为重,当风独立”,“不萌退志”,明告“一切障碍我当能为委员会扫除之”。[25]盖当时粤中之顽固势力,称陈独秀为“陈毒兽”,攻击不遗余力也。因任此职,致使陈独秀未能出席中共成立之“一大”。五、支持陈独秀在广东扩张中共党务。陈抵粤后,即成立广东共产主义小组,其成员有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等人,皆炯明所熟悉者。据炯明旧部(漳州时之教育局长)梁冰弦(海隅孤客)所记,直至1922年“六一六”事变前夕,陈独秀仍在劝说炯明加入共产党组织,由其领导华南革命运动;炯明则请陈独秀在广州设立宣传讲习所,为之提供充分的经费。讲习所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造就将来开展工作的干部,为日后广东党团培养了一批干部。炯明又在经济上支持陈独秀在广州创办《广东群报》,以大力宣传社会主义,传播共产主义思想。该报后随炯明之去粤而告闭。六、支持广东工人运动。他不断发表演说,作出批示,称赞工人的斗争精神,主张改善工作待遇。由于他的扶持,1921年广州地区立案的各行业工会达93个(另说为130余个)。他还支持1922年1月发生的香港海员大罢工。他派彭湃回海丰当教育局长。彭湃在海陆丰搞农民运动,他们也不断交换意见。七、迄“六一六”之变,苏俄在华所欲找的合作对象,仍是陈炯明。1922年1月,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在桂林会晤孙中山后来到广州,在逗留的10天之内,与陈炯明谈了三次,据马林记述:“他想派一个代表到俄国去,并表示不反对共产国际在广州建立一个办事处,还希望与俄国军事顾问一起改组军队”。[26]马林发现自己所遇到的南方政府的成员,全部都对苏俄持支持的态度,陈更完全站在苏俄一边,陈甚至表态要建一个社会主义政党。但是,马林感到陈联省自治、保境安民政策的眼光局限于广东,孙则主用武力北伐统一全国,前者不适用于苏俄对华布局,这就使得在孙陈矛盾公开化后,共产国际决定弃陈联孙。这样,陈氏之联俄联共扶持农工的政略,也就随着“六一六”兵变的硝烟而破灭;不仅如此,就是他治粤的政绩,也被一笔抹杀,甚至头顶着粪,史家们所描绘的陈氏,便是一副妖魔面孔了。是非颠倒,莫此为甚。
如前所述,1920年11月28日,孙中山从上海抵达广州。次日,重组军政府。孙之第二次开府广州,与陈炯明几乎没有“蜜月期”。孙抵穗不过一个月光景(12月31日)香港《华字日报》即转刊大阪《朝日新闻》的文章,内称:“今孙陈表面上,虽似甚好,而陈对孙等到粤,极持消极的态度,对军政府并未表示意见,此系孙陈两氏发生间隙的明证。且军政府与省政府亦生有龃龉。最近军政府突然将与陈炯明友好之徐傅霖逮捕,省警察亦将孙文部下之叶夏声逮捕。又陈炯明欲解散民军,而孙文欲以民军为基础,令许崇智编制成立为军政府直属之军队。况陈氏与许崇智不和,而与江西陈光远有约互不侵犯”,“故孙文与陈炯明不和之传说,虽经各方面否认,观现在之情势,两氏将来恐不能长久保持协调云。”该日本报纸还称,孙文热衷于征伐广西,是为许崇智所主张;但一般舆论以先整理为急务,以达“粤人治粤”,故极力反对伐桂。[27]可见孙陈矛盾,是孙中山第二次开府之初就随之出现的,而以是否伐桂之争而表现出来,最终演绎出1922年“六一六”之变。
伐桂,当时称“援桂”。明明是用兵征讨邻省,却称“援×”,名义顺一点就是了。“援桂”目的,不仅是扫除陆荣廷桂系武人,实现“两广统一”的简单军事行动,而且是为孙氏北伐扫除障碍。此举之进行与否,充分体现了孙陈政见之异趣。何以见得?不妨列几点来说明。
一、双方矛盾的死结是北伐问题。孙中山要求陈炯明伐桂,陈虽不甘愿,但他还是披坚执锐,挂帅亲征;但是,而要他出兵湘赣,则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他意在“保境安民”。而孙在伐桂同时,便搞桂林北伐,欲借道湖南赵恒惕,饮马长江。北伐,用武力统一中国,孙中山是铁了心的。为了北伐,他要抛弃总裁合议制的军政府,要当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有了这个名义,他就可以师出有名了。要北伐,便要军队,要军费。孙集结了滇桂赣客军,加上与孙关系密切的许崇智部粤军,不差兵源。至于军费,由于军政府缺乏信用,国际上借不到钱,关余也停拨了,一应开支,只能依赖广东省政府。总之,孙中山伐桂及主张武力统一、北伐所牵涉的所有问题,都与主政广东的陈炯明有关,陈对之不能不有所表态。
二、孙陈各有人事系统。任何一位重要军政要员,身边都免不了聚集一帮人,至于是否形成圈子,那就视具体人而定。如前所述,陈炯明青年时期有五坡岭结义(按海丰五坡岭,是文天祥被执之地。——引者),意在反清,这些人中的骨干,扩而充之,在辛亥惠州光复后,渐成气候,这便是陈炯明集团中惠潮嘉同志的板块,加上洪兆麟湘军余绪的依附,屡打不散,这是另一个板块。民元改编正规军、驻防漳州、返旆及援桂后,又相继吸收了杨坤如、熊略、叶举、刘志陆、李易标、林虎等人的部队,因利害所系,他们跟着陈炯明走到最后。这三个板块,构成陈部粤军的主体,即孙中山所称的“陈家军”。陈自有建国理论,一生绝少提及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类孙的思想。严格说来,孙对陈也并无多少好感。民元陈代理广东都督,约四个月时间,孙挑了汪精卫等多名都督人选,迟迟不宣布陈之转正。民三陈拒不加入中华革命党,另搞一套,孙气愤至极,乃至不惜恶言相加。1915年11月23日,孙致函南洋叶独醒,谓“陈竞存于本党所为,多所抨击,此人险诈,难与共事,所谓通融者,直诳语耳”。说实在的,至此时为止,孙陈尚未“共事”过,尚未“共事”都有此结论,1920年冬同城“共事”之后,当然更“难与”了。这些“难与”,关键在政见不同,炯明虽有所妥协,仍是凶终隙末。
三、孙陈政见最终无法彻底妥协。孙陈之间的分歧,大而言之,有下述五点:①孙要当大总统。陈不同意(即伍廷芳、唐绍仪、蒋介石等亦不赞成),认为时机不到;说刻薄一点,是以“非常国会”(少数议员)选“正式大总统”,于法无据,毁法护法,宁非国际笑话?但孙坚持要选,还是选了,炯明最终安排了就职典礼,尽管炯明不出席。②孙坚持要征讨广西,炯明不赞成,但还是出兵了,并亲自挂帅,完成任务。③孙搞桂林北伐,炯明期期以为不可,但还是允许从第一军第一师中挑员编成警卫团(三个营),以保护孙行动安全,并尽省库能力,提供军费。广东全省1921年度(1921年7月1日至1922年6月30日)预算,总税收约二千万元,支出则为三千七百余万元,其中陆军军费占三千二百五十余万元。赤字达一千七百余万元。这算什么社会?当时广东“公产已卖无可卖,外债已借无可借”,还要北伐,军费从何而来?即使开赌,也不过创收二三百万元,何况赌禁不能开。易地而处,炯明只能走人。④孙中山第一次护法,是联合直系反对段祺瑞皖系武人集团。但1918年段氏下台,尤其是徐树铮收回外蒙古以后,孙段合作浮出水面,外加奉张,结成“孙段张三角反直同盟”,以控制北京政权的直系曹锟吴佩孚为对手。这第二次护法,便是反直了。或联或反,易如唾手。它印证了古人的一句话:“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从现在资料,查不出炯明公开评论孙联段之言论了,不过1922年6月孙陈决裂前后,孙方抨击陈联吴反孙,是一大罪状。由于陈主联治,自然会与主张联治之各省联络,此乃非孙所乐闻。至于有关陈联吴一事,报纸确有不少传闻。然而,根据《白坚武日记》(白是吴幕政务处长,负责与各方联络及文秘),陈与吴佩孚通函、通信使,是“六一六”之变后,与此同时,孙中山决策联俄容共,通过李大钊、张继等人,利用这批直隶老乡(白与李同乡同学)的关系,打通吴佩孚的关节,搞“孙吴共(共产国际)联盟”。两个“联盟”并存,极端诡异,联吴,自然就构不成一桩罪行了。⑤无论反皖、反直,均是为了北伐,武力统一中国。护法以来,孙中山自诩把中国“拉成两半”,据说是为了防止日本灭亡中国。[28]政治实在玄妙。无论如何,国家确实是被“拉成两半”了,至少十年多时间,中国有南北两政府。由于连年内战,国家分裂,民不聊生,于是便有文人,也有武人,高唱联省自治(联治),陈炯明便是其中之一。孙中山当时力主武力统一,故反对联治。但是,人们或许不晓得,孙中山是中国提出实行联治的第一人。兴中会纲领“创立合众政府”,即欲效法美国,实行美式联邦制。嗣后不断宣传,1911年11月13日,他还对法国议员说,“中国同欧洲一般大,不适合中央集权,拟依照美国实行联邦制”。然而,将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分裂成无法约束的“联邦”,前途是什么样子呢?孙氏浅尝辄止。1912年1月上旬,政令难出南京城的临时大总统孙文在复中华民国联合会函中正式宣告:“联邦制度,于中国将来为不可行;而今日则必赖各省都督有节度之权,然后可战可守。”都督们竟然“可战可守”,颇有预见性,其义至明,毋庸解释。有的论者指陈,孙氏在1900年搞“两广独立”,1917年搞西南各省“护法政府”,实际就是联治之实践。是否如此,待议。要而言之,在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就任大总统职宣言中,其联治主张,亦曾一度闪现,他说:“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法,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离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对于外交,则“由中央负责”[29]。对这段话,有的论者认为:“这可以说是根据孙先生最近发布的《地方自治实行法》,同时也是顺应当时国内联治思想的潮流,有调和意味。”[30]无论是否出于“调和意味”,孙总知道了联治思想是一个潮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坚定地要进行北伐。须知,桂林北伐注定是会失败的,除了经费缺乏外,更重要的是湖南人不许借道。孙中山是1921年10月15日离开广州赴桂林的,早在9月下旬,湖南各社团即电孙中山,声言拒绝北伐军过境,内谓,“此次湘宪对于客军过境,制限极严,倘有毁法横行,即是湘民公敌。若云统一国家,自当谋之全民,岂可诉诸武力”,云云。劳师远征,谋定而后动,既然湖南坚不借道,为何还要蛮干呢?真不好理解。桂林北伐受阻,转责陈不供军费,决计移师韶关北伐,“六一六”之变,终于酿成。
“六一六”兵变终结了孙陈的关系。经此事变,孙中山为寻找出路,在联俄容共的同时,引进滇军杨希闵、桂军刘震寰入广州。滇桂客军分区占据广州,包烟包赌,蛇蝎纵横。市内的税款收不上来,客军还不断索饷,而且城区秩序极坏,不但白昼市内抢劫情事多发,即孙亦称“殊堪痛恨”,说滇桂军是“戴着我的帽子,来蹂躏我的家乡”。政府不能保护商民,引起商团购械自卫的扣械潮。
孙中山在广州推行联俄容共政策,工农运动勃兴,反对势力将之宣传为赤化,海外反应殊劣。不但岑春煊、徐傅霖、马育航等人趁机向美洲洪门致函,予以抨击,即国民党“一大”前后,党内若干人士,如邓泽如、冯自由等与华侨有密切关系的人物,亦反对孙之此项政策。孙中山派驻美国纽约的国民党代表马素,在1925年5月,经回国亲历之后,也向报界讲“广州这严重的情形是真确的”。美洲等处华侨远离祖国,道路传闻,报刊煽惑,三人市虎,疑信随人。斯可注意者,陈炯明为向洪门筹款,1924年2月2日,向旧金山总堂写信,对孙极尽其攻击之能事,内称:“粤自中山援引客军,卷土西来,炯明不忍蹂躏乡邦,毅然下野,耿耿此心,应为同胞共谅。不料中山入粤,暴政百出,烟赌遍地,捐借横施,农场学校,公然变卖,寺庙庵观,拆售殆尽。又霸鬻人民房屋,数至千家;强占瞽老堂院,虐及无告。其他如铁路收管宁阳,干没华侨血汗,拉夫逼充前敌,实为刍狗劳工。”[31]炯明居港,消息灵通,所述当非无根之谈。但通观全函,仅言客军祸粤与官府失政,只字不及联俄容共与“赤祸”问题,此举实堪考究,应是炯明本人对自己的联俄联共在先,以及扶持农工运动之举措,思之尚能回甘,不信孙之联俄容共,竟至引发“赤祸”也。至于客军之祸,可信,前揭孙本人亦言之忿忿,不独炯明一人为然。
广东民众既历民二以来“亡省”之痛,而今滇桂客军又复行祸粤,连孙中山也说广州不能一刻再居。他于1924年9月20日在韶关誓师北伐。10月9日,电令蒋介石舍去黄埔一岛,将所有枪弹并学生,一齐速运来韶,“为北伐之孤注”。此前的9月2日,他在复蒋长函中称在粤有“三死因”,“其一,即英国之压迫”;“其二,即东江敌人(按指陈)之反攻”;“其三,则客军贪横,造出种种罪孽,亦必死之因”。[32]这时他正与段张紧密联络,信使往还;党内外好心人亦积极从事调和孙陈复合;黄埔学生军尚未练成,故手中可打之牌不多。然而,广州乱象中却因对商团扣械一事无法妥善处理,在“三死因”之外,以商团欲图“叛乱”,形势迅速恶化,成为突现的第四个“死因”。10月9日,孙成立“革命委员会,自任会长”;13日任命俄人鲍罗廷为顾问,宣布“遇本会长缺席时得有表决权”。在商人罢市风潮中,15日凌晨,镇压商团开始。孙中山坦承是他下令采取行动的。“贪横”的滇桂军(免作“死因”了)以主力成分参加此举,其后果是西关繁华商业区,变作瓦砾场,民众大有死伤。所记见诸书刊报章,不赘。海外美洲、澳洲、日本等地的华侨,不少人与西关商家有经济上的联系,对广州市面的动静,极为敏感。镇压之事,喧腾报章,海路迢迢,洪门据报,惊称“西关屠城”,群情愤激。这样,“商团事件”便最终促成了洪门与陈炯明的结合。
早在1923年10月10日,美洲致公堂即在旧金山召开五洲洪门第三次恳亲大会,会上着重讨论了成立中国致公党问题。如前所述,下野的陈炯明抓紧时机,于1924年2月2日致函旧金山致公堂,揭露客军作恶及孙政府之失政,并提出援助要求:“天不厌乱,战争延长,彼方骤增湘豫诸军,我军运输不继,粮食煞费筹谋。素仰同志诸公义侠爱乡,热诚救国,务请鼎力筹助军糈,则百粤生灵,共蒙幸福。”同时,马育航也给黄三德写了一信,称“中山假执行共产之名,行其掠夺搜刮之实,省港商民,同深惊骇,更盼我军迅起讨虐,而滇湘军在省两酿风潮,或者天相吾粤,得以迅速靖难,并藉告慰于海外侨胞”;又说:“吾人未敢枉自菲薄,此后救国与建国之责任,不能不仍引以自负。基此意志,乃有运用大党之必要。老兄领袖侨胞,主持党事,当亦同具此种热心与宏愿。”马亦海丰人,音乐家马思聪之父,陈幕第一助手,可为代拆代行者。两函互相补充,深悉三德对孙之不爽,扣紧建党主题,引起重视,即三德所谓“观此两函,更可见国内人士冀望洪门之殷,洪门革命之至诚,与伟人革命之别有企图者,诚不可同日而语”。
1925年2月,陈炯明派陈应权、叶少石二人赴南北美洲,联络致公堂人士,游说组党。2月28日抵加拿大维多利亚,与当地致公堂首领就“组织新政党,反孙迎陈”之事达成五项决议:一、华侨赞成联省自治;二、举陈炯明为新党领袖,组织政党;三、筹助粤军饷项;四、设立航空学校;五、选派代表回国,征求陈氏同意。[33]随即决定派林某为代表返国执行。8月26日,中国致公党筹备委员会总会就有关建党事宜,在旧金山《大同晨报》刊登《通告全体洪门人士书》,内容计八项,其中,第一项,在旧金山设筹办总会,为海外洪门总机关,各洲设分会。第二项,党纲依三次恳亲会决议通过之草案公布。第三项,关于筹捐救国费事项。第四项,以本年10月10日在旧金山召开总部成立大会。第五项,议决举陈炯明为中国致公党领袖,唐继尧副之,“各地致公堂一律拍电回国,表示拥戴之诚”,等等,文长不具录。[34]
1925年10月10日,五洲洪门第四次恳亲大会在旧金山召开,代表来自国内及美洲等地,决定以洪门致公堂为基础,组织华侨政党,定名为中国致公党。通过《中国致公党党纲》。选举陈炯明为总理、唐继尧为副总理。这次恳亲大会,即是中国致公党的“一大”。会后,由朱逸庭等四人签名,给陈、唐正副总理致正式推选证书,由陈应权携至香港呈炯明。同月27日,炯明复电表示接受,办理手续完整。
1925年10月14日,国民革命军东征军攻陷惠州城,陈部粤军失去最后的据点,1926年初,讨陈战事结束。此时孙中山已去世半年余,蒋介石通过处理“廖案”,搞垮了胡汉民、许崇智,改造了许部粤军,玩汪精卫于股掌之上,去之亦仅是时日问题,孙之亲信相继落马,国民党亦将由孙党变成蒋党。
陈炯明在闽与督军周荫人安排解散粤军的善后工作后,即退居香港,专心致力于中国致公党党务。1926年2月,致公党的活动中心从旧金山迁香港。2月20日,成立香港致公俱乐部(此为对外合法组织,盖港英当局不准华人在当地设政治性机构也),委杨达波、钟秀南为正副主任,另委委员多名。炯明亲拟党的宗旨,制定党纲概要。又与陈演生等拟订驻港支分部暂行章程,进行党员登记,又派员赴澳门、广州湾(今湛江)、厦门、上海、天津等地各设支部;南洋英属吉隆坡、麻六甲、芙蓉等埠亦请准设立支部,派员前往指导工作。半年之间,先后登记党员者达十余万人。炯明还多次北上,与段祺瑞、章太炎等人联络,并撰写《中国统一刍议》,欲以政治手段谋求国家统一;并主张抗日,拒绝与日本人合作。陈氏将一个秘密会社改造成为一个现代政党,是其生平对中国历史作出的一个重大贡献。中国致公党是今日中国大陆八个民主党派中历史最长的党,1947年5月3日通过的《中国致公党政纲》,据说是脱胎于炯明生前拟制的《政纲意见》。中国致公党拥护中国共产党,参加新政协以后,将海外华侨华人之半,凝聚、归心新中国。慎终追远,致公党同人当然不会淡忘其总理创党的这一段史事。
陈炯明生平不事家人生产,统军主政领党,亦不亲手经理财物。一生不贪不腐不二色,洵为近代中国武人、政客中之所仅见。陈氏于1933年9月22日病故后,竟无钱置棺,由马育航等出主意,权用其母预备之寿材,始得装殓。然死后一年,情况丕变,得各方照应,陈氏之柩运返安葬惠州西湖紫薇山,各式人等纷纷致送挽联,蔚为大观。不属陈氏旧部的吴稚晖联中有谓:“一身外竟能无长物,青史流传,足见英雄有价”;居正联中则称“奇才嗟潦倒,看此日遄归净土,空剩殊勋表岭南”。蒋介石东征,口号是“杀陈炯明!”此刻,他的心腹亲信陈立夫拜挽云:“胜地卜西湖,供过客千秋凭吊;英灵耀南粤,腾紫薇万丈光芒。”(按,果然如此。现在,紫薇山陈墓依然,成为旅游景点。不过墓前开了一条路,未免有煞风景。——引者)不论是否谀词,亦惟炯明足以当之。
孙中山去世后,梁启超对他的评价,有一句话说的是,孙文先生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话很难听,但恐怕是真的。孙对洪门使用义、利、情,实际也是手段。北美洪门对孙不满的,除了前述不准立案,不偿借款之外,便是当日洪门派人陪孙游埠募款,甚至抵押公所筹巨款以济起义,但孙氏一去杳如黄鹤,直至当了大总统、当了“筹画全国铁路全权”这些大官,连一封信也不给洪门叔父兄弟,送个问候,殊不近人情。当义、利、情用完之后,便拜拜了。要钱,再来相求。这样,二三其德,人家就不搭理你了。如此反复经过二十多年,洪门终于告别孙中山和他遗下的中国国民党,而选择了他的对手陈炯明。世人所谓“势之所至、理有必然”者,殆此指。自然,洪门之选定陈炯明,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当确选之际,炯明已是落泊的前军头。然而,正如龚定庵所言,“关河不窘故将军”,炯明仍有挥洒的余地,洪门对他不离不弃,他直至离开人世,仍在党事活动和理论阐发方面,不断努力进行。此外,他还为致公党培养了一批干部,陈演生、陈其尤、黄鼎臣等1947年以后与中共合作的致公党的领导者,多是海丰籍人士。总之,洪门选择了陈炯明,陈炯明不负致公党。水源木本,还原真相,历史信而有征者,其庶几乎。兹篇所叙,大抵若此。
(2012.4.17)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
[1]梁启超:《新大陆游记》,第117页。
[2][4]冯自由:《革命逸史》第2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01—102、113—114页。
[3][6][12][13][14][20][21][31]黄三德:《洪门革命史》,1936年自印本,第2—3、37、34—35、39、20—21、31、33、34、32、41—42、47页。
[5]《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68页。
[7][8]《孙中山藏档选编》,中华书局,1986年,第431、437页。
[9]《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58、359页。
[10][22][24][28][29]《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8、136、459、299、531页。
[11][15]罗刚:《中华民国国父实录》(四),1988年台北版,第2567页。
[16][17][27]1913年6月24日《华字日报》,见陈定炎:《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上册,台北李敖出版社,1995年,第105、106—107、288—289、902页。
[18] [19]《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04—105、140—141页。
[23]《孙中山先生二十年来手札》,卷三。
[25]陈昌福:《中国致公党史论稿》,香港语丝出版社,2007年,第56—57页。
[26]李玉贞:《马林与第一次国共合作》,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74页。
[30]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增编版,下册,台北远东图书公司,1984年,第1412—1413页。
[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蒋介石年谱初稿》,档案出版社,1992年,第232、133页。
[33]华字日报,1925年4月22日,见《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下册,第902页。
[34]该决议见陈其尤《中国致公党之历史及其现在使命》,刊《公论》1947年12月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