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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模式的探讨

2012-04-29张颖娟

大学教育 2012年4期
关键词:保护法法学案例

张颖娟

[摘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既有理论性又有实用性。通过诉讼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的运用,可以提高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本文阐述了生态环境专业开设该课程的必要性,根据专业特点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关于生态环境类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的观点。

[关键词]环境与资源保护教学模式教学改革综合性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2)04-0029-02

一、生态环境专业开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新兴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涉及的学科较多,如法理学、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还涉及生态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经济学等理工类学科。为了让使学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环保法的知识与技能,熟悉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实现对“环境诉讼”、“环境与资源纠纷”处理能力的提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具有综合性和技术性的特征。在制定上,需要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在对于法律法规的运用上,在问题的处理时,需要结合理工科知识,如生态学原理、环境学规律、环境工程技术等。对于法学知识薄弱的生态环境类专业的学生来说,要想全面系统地掌握环境法的法律法规是有一定难度的。

二、实际工作中,需要环境法专业人员与技术人员有机配合

现实中,环境法专业人员,必须与懂得相关技术的人员有机配合;需要生态学、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样的,具备生态学理科专业的学生,也要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法律基础,在对于相关法律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能给予技术支持的针对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过程中是生态保护措施的可靠保障。可见,生态环境类专业的学生学习并掌握《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在一些大学中,《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被列为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但该课程在生态环境等专业的教学模式方面还需深入地探索和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可以让学生掌握和了解环境与保护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各种规范和各类法律法规之间相互的联系,以提高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进行的诉讼与纠纷的运用能力,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也是环境与法学相互交叉的学科。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改革

(一)目的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目的决定了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方法的运用,该学科是在解决实际环境问题中产生的,充分体现出实践推动的特色。针对生态环境专业的学生,环境法学教学也应充分体现其实践性,应向学生传授全面系统的环境法律知识,使其具备在环境法律实践中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目前的教材编写目的多以理论体系为主,主要针对法学专业学生所编,对生态环境专业学生而言,缺乏简明易懂的实践案例和相关内容,对该专业学生的理解和运用造成一定困难。因此,针对环境法律实践的教学应更多地注重运用环境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理论知识和方法论的讲授主要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服务。

(二)教学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课程教学内容与所用的教材版本有很大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般是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编写的,这对其他专业学生的学习来说还存在很大的欠缺。

首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材内容的理论体系完整,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与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立法、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为法学专业学生从事相关工作或深入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对其他专业的学生而言,本课程理论知识强,学习理解较困难,影响了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很难达到教学目的。

其次,教材中有大量介绍生态学或环境科学专业知识的篇幅,而这些内容生态学与环境相关专业的学生已在其他课程里系统学习了,如果教师没有全面掌握所教授专业的课程体系,就容易出现教学内容重复、教学效率降低的情况,有碍学生对该课程全面正确的认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材内容应由法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学科专家联合编写,这样才适合于环境类专业学生的需要。在教材内容上,法律条文要精简提炼,以普及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使学生具有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强调应用性而降低理论性,根据知识要点列举相应案例并进行具体分析,优化教材内容,避免重复赘述,使该课程符合环境类专业学生的学习,提高学习兴趣和效果,为学生今后的工作或深入研究奠定相关的法律基础。

(三)教学方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内容广泛,信息量大,光靠黑板与粉笔的板书,是不够的,至少这样的模式在有限的学时内,传授给学生的信息量小,不能激发出学生对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习兴趣。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电教化的教学方式,通过多媒体的声形并茂的特点,直观生动地展示课程内容,帮助学生对法学知识进行理解和掌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单一的理论教学,仅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概念和理论体系的阐述是其逻辑起点;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仅限于书本和教师的灌输,对知识的掌握是靠强行记忆的方式,缺乏学习热情,不但不能有效提高教学效果,更无法实现对学生解决实际环境纠纷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应用真实事件的情景,教师起着讲解作用,学生作为主体具体分析解决,将理论教学和案例分析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现实问题的解决能力。通过开展主题讨论,不同的组别分选主题,组员去查阅资料,进行小组合作,提高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学习兴趣。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加强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度,因为只有对知识充分把握了,才能在解决问题中游刃有余。我们选择的教学案例既要具有客观真实性和多样性,还要与时俱进。我们应选择有助于对最新环境与资源相关法律的掌握、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发展中有代表性的案例来进行分析,或利用专题与讲座的形式导入课堂。我们还应用多样化的讲述形式,以学生讨论为主,教师讲解为辅,并且采用小组与小组之间来辩论、讨论的方式,最后教师来总结。充分提倡学生的小组探究式的学习方式,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自主探究,来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這样,教学效果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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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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