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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之路

2012-04-29罗映红

会计之友 2012年4期
关键词:持续国际趋同会计准则

罗映红

【摘要】 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希望G20成员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快趋同步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实现初步国际趋同后,亟需明确接下来应如何继续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文章通过分析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设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路径,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指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持续趋同之路。

【关键词】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持续;目标;路径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全球协同应对金融危机而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系统研究金融危机成因和应对策略后,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并希望G20成员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快趋同步伐,为此,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再次被提上各国会计发展的日程。中国作为G20和FSB的重要成员,为积极响应倡议,在会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后,亟需明确接下来应如何进一步取得国际趋同的成功,实现国际持续趋同,为建设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作贡献。“目标+计划+行动=成功”,本文将在分析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目标的基础上设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路径,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指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持续趋同之路。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分析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目标+计划+行动=成功”,要想获取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后成功,首先必须明确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然后根据目标设计国际趋同的路径;最后按照设计的路径逐项付诸行动。

那么,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前主席戴维·泰迪曾说过“未来全球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全世界最终将使用统一的财务报告语言”。再看IASB对趋同的定义: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也就是一体化,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会计处理方法。基于以上观点及定义,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终极目标是构建并实施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这与G20和FSB的倡议是相统一的。

然而,一方面由于世界上还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尚未有意愿接受或趋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另一方面受到经济发展、法律制度、文化背景和历史渊源等差异的影响,每个国家和地区都会有特殊会计问题的存在,在短期内IASB难以兼顾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特殊会计问题制定出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并加以实施。因此,构建并实施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是终极目标,更是长远目标。现阶段能做的就是为实现该长远目标做好准备。对于IASB而言,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应致力于制定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国际趋同提供高质量的标杆;对于各国和地区而言,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考虑本国或地区特殊会计问题,参考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本国或地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这正是各国和地区国际趋同的短期目标。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路径分析

从以上趋同目标分析可知,要构建并实施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并不是国际会计准理事会或是某个国家或地区单方面的事情,而是多方共同的事业和目标。立足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短期目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各国和地区都需要对前行的路径进行设计。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构建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ASB自成功改组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直致力于健全完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了能促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目标的实现,IASB应继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持续改革理事会和基金会的治理结构,要在监督委员会、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等类似机构引入更广泛的代表,尤其是来自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体的独立代表,更全面地承担其全球公众的受托责任;其次,要建立相应的定期对话机制,加强与国家或地区准则制定机构、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的沟通,特别是要注意听取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体的建议,考虑他们的特殊会计问题,逐渐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最后,要建立理事会与各国和地区准则制定机构间的高层趋同会谈机制,及时沟通和了解各国和地区在趋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唯有如此,IASB才能制定出具有全球公认度、权威性和实务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准则;才能为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树立高质量的标杆;才能向构建并实施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逐步迈进。

(二)各国和地区:建设高质量会计准则进而寻求等效

由于受到经济、文化、法律等差异的影响,很多国家和地区尚未能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阶段应立足自身,考虑本国或地区的特殊会计问题,以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标杆,构建本国或地区的高质量会計准则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在趋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积极寻求会计准则的等效。

1.建设本国或地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

为了构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各个国家或地区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在准则制定方面。首先,应充分考虑制定环境,每个国家和地区所处的环境都有所不同,而这些不同将产生特殊会计问题,只有充分考虑到制定环境的差异,制定出的会计准则才具有实务可操作性;其次,应以国际公认的概念框架为制定基础,以此基础制定出的会计准则才能为新问题的发展留下空间,才能为新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指导;再次,应采用合理的制定模式,结合本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在规则导向、原则导向和目标导向模式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另外,应有一套公开、透明的制定程序,保证准则从立项到发布的每一个步骤均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最后,应有科学的制定组织,一是准则制定机构需具备独立性;二是准则制定人员需具备广泛的代表性。

第二,在准则内容方面。会计准则需具有经济实质性,只有当会计准则提供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相关指南能够反映企业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方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也需具有实务可操作性,否则会计准则的执行者在实务中将难以应用,进而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最后执行情况大相径庭。会计准则还需具有可理解性,语言表达要简洁、明确、本土化,会计准则的执行者才能正确执行、注册会计师才能合理审计、监管部门才能有效监管。

第三,在准则实施方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会计准则在制定方面和内容方面做得再好,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亦是枉然。因此,首先,会计准则应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大部分会计主体范围内得到实施;其次,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或组织的有效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证执行顺利开展;最后,会计准则的执行应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适用性的效果。

第四,在准则国际趋同方面。各国和地区应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内容和执行等多方面实现全面趋同,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让IASB充分考虑本国或地区的实际情况,实现互动趋同。

2.在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寻求等效

目前各国和地区建立起来的会计准则尚存在差异,为了降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以及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发展成本,各趋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应该积极寻求等效。

“等效”的理念认为,国际趋同是一个过程,盲目地追求相同不一定是可行的,只要终极目标一致,在相互对各自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有效实施的情况作出评估后,国家和地区间的准则就可以相互认可,在两个等效国家或地区之间,按照等效会计标准编制的财务报表,在提交相应的差异信息后,不需再做调整,这实质上承认了两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正如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王军所言“如果准则趋同的国家和地区能够达成等效认可,将会大大降低财务信息的编制成本和审计成本,更重要的是会提高各国参与国际准则制定和国际趋同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寻求准则的等效不失为现阶段另一种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会计准则发展方式。

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

明确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和路径,观察我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上付诸的行动,分析现状、认识不足,以便在国际趋同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成功。中国作为G20和FSB的重要成员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道路上已经成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2005年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制定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初步趋同。以下将从趋同的立场与原则、趋同的基础及趋同的形式三个方面分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并认识其中的不足。

(一)趋同的立场与原则

考虑到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当前会计法等法律框架和监管的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坚持了“趋同”而不是“直接采用”的立场。我国并没有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是立足自身,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制定了体现我国特殊会计问题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与此同时,在趋同过程中坚持了“趋同不等于等同,趋同应当互动”的原则。一是财政部与IASB建立了每年两次的定期会晤机制,着重讨论国际准则改革方向和具体准则项目中中国所重点关切的问题;二是在IASB的各个委员会中派驻中国代表,增强了我国与IASB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中国意见;三是在2009年倡导成立了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扩大了本地区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对国际准则制定的影响;四是财政部会计司对本次金融危机暴露出来的一些会计问题如公允价值会计问题设立重大研究课题,成立子课题,组织各方专家学者进行系统研究,试图形成研究报告,反馈给IASB供其制定和完善相关准则作参考。

(二)趋同的基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其基础是2005年制定的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那么,这一套企业会计准则质量如何呢?

先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制定环境上,既考虑到国际环境又考虑到我国的特殊环境,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同时在会计准则中体现我国的特殊会计问题如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等;在制定基础上,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制定基础,而基本准则不管在作用上、内容上还是在地位上已经体现了概念框架的特征,属于我国现阶段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制定模式上,选择了需要较多职业判断的原则导向模式;在制定程序上,仍然采用200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程序》,准则制定整体过于仓促,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从制定到正式发布仅仅经历了大概1年的时间,制定程序中存在公开性不足、征求意见范围过窄、时间过短、缺少投票机制等问题;在制定组织上,由财政部会计司代表政府制定,存在制定机构的独立性不够、准则制定人员代表性不够广泛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各方利益的平衡。

后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我国的准则具有经济实质性,基本准则中有专门的条款强调准则的经济实质性,所有具体准则均以此为理论依据和指引,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但是,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由于需要较多的会计职业判断,而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某些准则缺乏实务可操作性,这在公允价值会计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另外,由于准则制定时间比较仓促,某些准则如《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直接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直译过来,再加上某些准则内容过于超前,相应的经济业务在中国很少甚至没有,导致会计准则执行者难以正确理解和把握,整体缺乏可理解性。

再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总的来说得到了平稳有效的实施,执行范围已由上市公司慢慢扩大到全国所有大中型企业,但小企业仍然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过程受到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监管和关注,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专家工作组及时解决问题;在执行效果上,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如信息的相关性,但也使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受到了一定的损害。

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尚未达到高质量的标准。

(三)趋同的形式

1.注重准则内容的趋同,忽略准则制定的趋同

从以上对趋同基础的分析可见,我国注重会计准则内容的趋同,而忽略了准则制定的趋同。短短一年时间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制定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某些准则的内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几乎没有差异。然而我国在准则制定程序、制定组织和制定方法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没有很好地学习和领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程序的科学性、制定组织的独立性和制定人员广泛的代表性。

2.在趋同的前提下,跨出了“等效”的步伐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实现了初步的国际趋同后,致力于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等效,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2007年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二是经过多轮会谈和协商,中欧会计准则等效取得重要进展,2008年12月欧盟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规则,规定自2009年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境内市场时利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三是中美会计合作纳入双方对话议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正式宣布允许外国企业赴美上市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为中美会计准则等效创造了条件。

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持续趋同之路

为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终极目标,构建和实施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我国应以目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存在的不足为切入点,在坚持原有立场和原则的情况下继续努力付诸行动,走好国际持续趋同之路。

(一)明确我国的经济定位

我们必须明确两点:一是目前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制定之初主要是代表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利益,较少顾及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因此,在国际持续趋同之路上,我国要主动地更多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维护我国乃至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二是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市场兼转型经济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新交易、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会产生很多新的特殊会计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密切关注并加以研究,及时反馈给IASB,促成I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尽量考虑我国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因此,只有明确了我国的经济地位,才能在国际持续趋同之路上考虑得更周全,走得更顺畅!

(二)认识“趋同是新起点”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逐步完善和建设,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已经实现了国际趋同,但该趋同仅仅是一个新起点,初步趋同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处理和解决。我们应该认识到:第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应是互动的动态趋同,而不是单方静态的趋同,即使现在实现了趋同,也只是某一时点上的趋同,这时点之后,还可能会产生新差异,还需要新一轮的趋同,因此,趋同是长期的任务和不懈的追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持续趋同之路还很长。另外,在持续趋同过程中,一定要坚定互动的原则,密切跟踪,结合中国的实际深入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变化及其影响,多层次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工作,而不能盲目地跟从国际准则的修订而修订。第二,由于短期内未能执行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在国际持续趋同之路上,我国仍需继续致力于會计准则国际间的等效问题。相对于会计准则的趋同,等效认可所涉及的范围更广泛,牵涉的利益主体更多元,实现难度也更大,但无论如何,我国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的初步趋同为准则等效认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基础。

(三)谨记“趋同需要交流与合作”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需要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IASB之间以及IASB与区域会计组织之间加强交流,强化双边和多边机制,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借鉴。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兼经济转型国家,尤其应该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加强与IASB的沟通,共享经验,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化解分歧,切实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二是要推动与其他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之间的交流,形成交流定期化、形式多样化、领域多元化的“新新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的利益;三是要扩大交流合作范围,围绕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持续趋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在资本市场监管和市场环境培育等方面的合作。

(四)注重准则制定的趋同

如前所述,我国属于新兴市场兼转型经济国家,在经济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新交易、新事项、新业务,需要完善或制定新的会计准则予以规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句古语反过来告诉我们,要想在国际持续趋同道路上走得更长远、更顺畅,我们应该注重实现准则制定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学习和领略IASB科学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制定方法和制定组织。唯有如此,在后续经济发展中才能制定出既达到高质量标准又实现国际趋同的新准则来。

(五)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夯实趋同基础

已实现初步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准则制定程序、制定组织、制定模式、准则内容的可操作性和可理解性等方面均未达到高质量的标准。为走好持续趋同之路,需要从这些不足着手,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另外,在会计准则的后续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规划和管理工作。对IASB新修订或新制定的准则及时吃透弄懂,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挥会计准则委员会各位委员和咨询专家的作用,由会计理论界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由会计实务界提供典型案例和操作指引,按照趋同后的准则制定程序、组织、方法去建设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样才能最终提高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质量,夯实趋同基础。

总而言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持续趋同之路并不平坦,但只要明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和路径,充分认识目前自身的不足,做好计划并逐项付诸行动,必然能走得更长远,最后通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终极目标,为构建和实施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作出应有的贡献!

【參考文献】

[1] 刘玉廷.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走向纵深发展阶段[J].财务与会计,2010(6):8-11.

[2] 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趋同、实施与等效的经验[J].商业会计,2010(6):8-11.

[3] 王军.齐心协力,谱写会计国际趋同新篇章[J].会计研究,2009(12):3-4.

[4] 中国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S].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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