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2012-04-29张雅红
张雅红
摘要:2007年以来,国家针对高等学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从出发点上来说,这的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能够帮助很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如贫困证明的真实性无法考证、级别认定缺乏真实依据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如何有效解决,是我们目前高校的思政教育工作者亟待深入探讨的课题。
关键词:高等学校;助学金;贫困证明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207-02
2007年,我国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多个关于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文件,国家的助学力度明显增大,不但在资助金额上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在比例上也显著增加。这些政策确实使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了上学压力,彰显了国家和学校的人文关怀。但是经过几年来参与此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我在此项制度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给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很大难度,使此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缺乏真实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对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为盟市、旗县民政部门提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在评定当中我也详细调查过有关资料,以今年为例,内蒙古自治区今年的全区平均指导性保障标准城市为4380元/年;农村牧区为2228元/年。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基本上都可以达到此标准。而认定表中填写的家庭年收入情况多数也为学生本人随意填写,缺乏客观依据。因此,导致在进行等级划分时认定小组非常被动。此条规定也变成了形同虚设。
(二)贫困证明满天飞,真实性无法考证
贫困证明是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的一个必要条件,只要有政府部门及民政部门的盖章就是有效的。但目前很多政府、民政部门开这样的证明都是在没有实际调查过的情况下出具的,而且对于他们来讲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何不做个顺水人情,甚至出现家里有关系的相对富裕的学生开证明容易,而实际困难的学生却开不出来的现象。因此,在级别认定的唯一“硬杠杠”的环节便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可以想象用这样的证明所评定出来的结果自然也就缺乏最基本的真实性。
(三)家庭级别认定小组的主观因素会影响和干扰评定的公平客观性
在贫困级别认定过程中,认定的主要方法是依靠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代表对贫困生提供的贫困证明和日常消费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在此过程中由于没有较为量化的标准,往往主观性比较大,认定小组成员也不可能了解到全班每个同学的生活状况,因此认定出现遗漏或者不准确现象时有发生;凭关系、靠人情等假贫困者进入贫困生档案的现象屡见不鲜。上述因素导致了贫困生队伍中混入了非贫困生,而这些非贫困生其消费能力和水平会远远高于真正的贫困生,真正贫困的学生没有得到相应资助,势必造成不满情绪,影响真正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人际关系等,进而影响到整个集体的和谐,也造成了资助资源的不合理和浪费。
(四)政策边缘学生困难与否不好界定
对于各班而言,一级贫困的较容易评定,三级贫困的学生不好选择。每个班级经济特别困难的同学只有几个,且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因此对于享受一级助学金的同学名单无可厚非,大家都不会有什么异议。但对于享受三级助学金的学生的认定就存在很大难度。这些学生都有贫困证明,日常消费水平相差无几,家庭情况也基本相同。但僧多肉少,因此只能根据他们的日常表现来衡量。
(五)助学金易引起诚信危机,出现班级同学关系紧张的情况
国家助学金中三等的金额为2000/年,比例约为班级人数的12%。而我院一等奖学金为1200元/年,享受的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通过对比可知,国家三等助学金比学院一等奖学金还要多800元。不菲的金额当然惹得每个学生都眼红,发奋学习一个学期也未必能拿到一等奖学金,而现在不用吹灰之力便可以拿到比一等奖学金还要多的奖励,当然让很多同学都要想尽办法去争取。因此便形成“不比谁学习成绩好,而比谁家庭经济困难”的风气。评定会议也成了诉苦比赛。你家里干旱了,我家发大水了;你父亲生病了,我母亲住院了。当然这其中大部分可能都是真实情况,我们也相信“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也不乏有不顾诚信夸大事实的现象。不贫困的说自己贫困,父母健康的说父母是残疾人,家庭幸福的说自己是单亲等,甚至还有些人能表演得声泪俱下,以博取评议小组成员的同情。我们不禁要问,为了这毕业后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的钱,真的可以不顾诚信吗?难道钱比人格还重要吗?相反,有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出于自尊,却不好意思在众人面前坦言家里的真实情况。于是,他们的家境只能在那些人的哭声中变得暗淡且雪上加霜。每年的助学金评定工作,都是让班主任辅导员们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往往这个时候班级的气氛也会变得很紧张,为了得到一个助学金名额,学生们有互相诋毁告状的,有同宿舍的同学反目成仇的,更有甚者还有大打出手的,真是很难想象,难道同学之间的感情就只值这么几个钱吗?
总之,当前高校实行的各种经济困难学生判定方法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操作不规范,从而导致了判定工作会出现“误判”和“错判”,损害了真正贫困学生的切实利益。
二、新形势下应对高校国家助学金问题的措施
贫困生扶助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遵循道德行为养成的规律,从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来完善该项政策,达到自律与他律的完美统一,彻底将此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评定标准,加强地方职能部门的监管
目前,开具贫困证明的源头就存在很多问题,往往是家庭背景越厉害的开证明越容易,反而真正贫困的学生苦于找不到关系和门路无法开出证明。因此,针对这样的现象,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违规行为,杜绝虚假贫困证明,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之后的评定工作真实公正。同时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学校还必须根据学生在校消费的实际情况,通过考察申请人日常的消费情况、衣着打扮等方面,来进一步确认该生是否真正贫困。如清华大学就采取三步考察法:即首先在新生报到时,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密切关注学生报到情况,重点观察陪同报到的家长有多少,一般来讲,困难的学生多是一个人,或只有一位家长陪同,衣服穿得较为素气,神色疲惫,因为多是坐火车硬座来的;其次,在新生录取之后,根据他所提供的基本信息,对其家庭是否在贫困地区进行排查,如果是城市户口,父母又都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就将其放在重点考察范围之外;最后,通过校园一卡通调查学生每个月的实际消费情况,从而对其是否贫困进行判定。我想这些办法都可以成为各个高校助学金评定的借鉴。
(二)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对评定结果进行跟踪调查,实施动态管理
班主任老师要调动全班同学的积极性对认定结果进行动态监督,若发现有“不贫装贫”或用助学金请客吃饭的学生,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要加大处分力度,如立即停止一切补助措施,并取消各项评奖评优资格等,以此来加大他们的冒险成本,用公众的力量规范他们的行为。与此同时,辅导员、班主任要应公布电话、QQ号、电子邮箱等,接受学生们的举报,对有异议的学生及时进行情况核实,若情况属实,要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公示没有异议后上报认定结果。
(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道德教育、提高人格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来抵御外来的种种诱惑,从而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帮助他们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人生观的影响,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友善礼让的优良传统。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端正不良动机,培养诚信品质。只有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从思想的源头杜绝虚假现象的发生。
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各项行为表现,如缴费、考勤、考试等各类详细情况。这将作为各项评奖、评优的依据,不仅便于了解学生诚信情况,而且对学生本身也是一种很有效的约束。
(四)降低助学金资助金额,增加奖助合一的奖助学金金额和名额
奖学金就是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从而带动全部学生积极学习,你争我赶,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目前高校贫困生不论学习优劣都可申请得到国家助学金,而且数目不菲,一些原本学习有点懈怠的贫困生就失去了学习动力,得过且过,不但不利于贫困生自身的进步,更不利于带动整个学风校风的发展,失去了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增设奖助合一的奖助学金,可以让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成为重要的申请依据,以激励贫困学生奋发图强。
最后,我认为在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该与时俱进,将其充分融入到助学工作中去。贫困生在在校生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尤其对于一些高职院校而言,比例甚至能达到50%以上,他们的心理问题应该受到极大的关注。助学金的评选不仅仅是一个评选过程,也是加强对贫困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的过程,作为辅导员、班主任,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将评定过程变成教育学生宽容理解、奋进友爱的过程,当然这是需要有变通的管理方法的,需要我们的教育者用创新性思维不断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将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真正办成好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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