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来华传教士对“孝”的批判
2012-04-29尹明晶
尹明晶
百善孝为先,两千多年来,儒家的“孝”观念和与之相关的孝道理论深深影响着中国社会各阶层,几乎成为长期以来维持社会稳定、人民安定的一个主要支柱。孝观念对中国人而言不仅是类似于西方宪法的一种规则力量,更是生活中的一种信念。
不同于中国固有宗教,基督教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强烈的普世主义精神和排他性。近代来华传教士们发现,要使中国人信仰得救,儒家思想成为了他们前进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作为基督教传教士,我们竞争的大对手是儒家思想,全国的理智、思想、文学和心灵都在它里面”。花之安更认为:“在与中国人和我们与中国人的交往相关的议题中,孝道几乎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了。我们应该更深入地了解有关的一切,因为孝不仅形成了中国传统思想的中心,对这个世界做出贡献,而且更是希望未来生活幸福的基础。”。因此很多传教士都曾有关于“孝”的认识和言论。
耶茨博士在一篇题为《祖先崇拜》的论文开头指出,“‘孝这个词,极易产生误导作用,我们必须防止为它所蒙蔽。在我们所了解的所有民族中,中国人的子孙是最不孝顺的,他们对父母不顺从,固执地我行我素,从能够了解自己的意图、愿望即刚启蒙的那个时候起,便是如此”。虽然这一论断过于偏激,但是花之安在翻译注解《孝经》时也认为,“孝道概念追溯到了两种人类最古老和神圣的情感“爱”和“敬”。孝道通过这种现实的伦理论证而被人接受,所有的都仅仅是外部的礼仪,而不包括真诚的孝道。”中国人倡导的孝最重内心之情和性,但是在传教士的分析下,孝只是一些外化的礼仪、行为,这无疑是对原始孝观念的一种无情的批判。
除此之外,传教士还批判了儒家倡导的孝的单向性。谢卫楼认为孝的本质是子女为父母而活。儒家思想“给了父母们对他们孩子长达一生的不公正的权利,这通常导致极度的残忍和自私。违背父母的孩子将受到严厉的处罚,父母违背孩子则无足轻重。”。他也曾举出过一个在中国判罚很具代表性的司法案例,山东的一个男子失手杀死了闯入他家行窃的老父,对他的判罚是由政府最高层的官员们做出的。他们认为肯定是该男子平时对父亲不孝才迫使他的父亲不得不去行窃,男子必须因此被判凌迟。父母在情理和法理上所具备的特权使得“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种权威和敬畏,而不是温柔的爱” 。他还比较过儒家和基督教所倡导的父子之间关系的异同,“基督教教义强调父母的关系,父母在更大程度上为孩子而活,而不是孩子为了父母。上帝赋予了父母们一颗不朽的心灵,与之相应地,他们的天职就是真诚地教育和示范。儒家思想则与之要求相反,注重的是孩子对父母的关系,孩子要为了父母而活。这就是孝道。”
传教士对孝的批判还在于由孝道要求所带来的对女性不平等和一系列社会问题。孟子有一句名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祖宗延续香火成了中国人生活的重要责任与义务,女子不仅不能被当作为家族的“后人”,还必须担负起为夫族繁衍后代的所有责任。“凭着偶然的性别差异,男孩成为一家之神,而女孩则会成为全家人的可怕负担,一定会遭到厌弃,甚至还可能遭溺杀”。这种对女性的不公平从她们出生时即开始,即使是嫁人后也没有改善,出嫁的新娘子“基本上不是丈夫的妻子,倒更像是婆婆的仆人,一名苦力”,这些女人甚至只有在“变成母亲之后,她的称号才能由‘女士转变为‘夫人” ,成为孩子尽孝的对象,改变自己的命运。明恩溥认为,对繁衍子孙的过分重视“正是造成一系列社会弊端的原因所在”。
当然,传教士对于孝观念最激烈的批判还是孝所衍生的祖先崇拜。在许多传教士眼里,祖先崇拜无疑就是偶像崇拜。戴德生曾经抱怨说:“祖宗崇拜是一种自始至终的盲目崇拜。”不少传教士认为祖先崇拜也只是纯粹外化的行为。“由于中国人趋向于只做表面文章,他们对祖先的崇拜在今天已没有道德的因素,而在其概念中也没有提到灵魂的需要”,。在传教士眼里,“现在,大多数中国人祭祀不是为了怀念祖先而是为了自己肉体的欲望,享受为祭祀准备的丰富的食物,而死去的人,只能闻闻味而已”。甚至有人认为,祖先崇拜之所以一直存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些盛宴,如果有朝一日把它们取消了,那祖先崇拜的精彩之处也就不复存在了”耶茨博士曾经提出,“祖先崇拜,是那种沉闷的保守主义最典型的表现和最好的保证。
传教士是站在基督教教义的角度对儒家孝观念进行批判的。而基督教教义所要求的孝与中国传统的孝观念的内涵、层次、形式和表现都有着本质的区分。花之安曾在文中提到,“中国人对传教士只有怜悯。传教士们离开自己的父母,死在异国他乡”。对此,有传教士解释说“基督教从来没有教人不爱他的父母,只是要爱上帝更甚其他任何人,我们爱我们的父母以他们为荣,同时也爱其他人,以其他人为荣”。这正如《圣经》中,基督就曾明确的要求随从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有的传教士还认为,中国人所遵循的孝,并没有具体体现上帝的形象。这无疑也是从基督宗教出发的批判。也正是部分由于这个原因,当时的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士绅对传教士的观点并不重视,当然也更谈不上接纳和改变了。
由上述可见,尽管传教士对儒家孝道的批判是站在基督教的立场上,含有异质文化的偏颇,但全面公正地说来,无疑是有一定道理的。孝道要求的单方面的无尽地付出确有不公,一些传统孝观念所带来的贫穷和落后也确实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传教士虽然是从基督教义出发对中国传统孝道进行批判,但显然秉承了平等、博爱的普世精神,具备了更具时代性的眼光。他们对孝的批判虽然没有在社会上引起积极的反响与回应,但却为国人重新审视这一传统观念提供了新的视角。在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仍有一定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