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收入分配改革,重点调节央企垄断行业工资水平
2012-04-29付志勇
付志勇
[摘要]我国应尽快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应从收入差距巨大的成因、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措施、调节的重点对象等方面入手,拟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若干举措。
[关键词]收入分配分配政策工资水平
[中图分类号]F0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2)06-0055-02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2012年3月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了解公众最为期待的是哪些改革。调查结果显示民众最为关注的改革前三位的是:“收入分配改革”(65.9%)、“社会保障改革”(44.1%)、“政治体制改革”(占比33.6%)。通过调查我们看到,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和谐等的重要举措,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
一、收入差距巨大的成因
(一)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
国家统计局相关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背后,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逐年下降,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二)改革开放造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党和政府提出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先富起来的人群中,一部分是通过辛勤劳动、知识技术创新应用、经营管理等方式致富的;一部分善于经营的人,则利用不同地区之间商品的价差获得收入;还有一部分人,承包企业,通过经营获得承包条例规定的收入等。
(三)不动产价格上涨导致财富分布差距
财富是时间与要素的共同作用形成的,早年购买的商品住宅,或者是从单位房改中低价获得的住宅,在今天,无论是住宅本身价格,还是住宅拆迁补偿的价格,都大幅度上升。如在北京居住的一居民,1997年时二环周围的商品房价格约为4500元/㎡,而到了2010年,则上涨到45000元/㎡左右,其房产总价就会从54万元上升到540万元。而除了住宅,股票、黄金、钻石、古玩等资产的拥有者,其投资的时间越长,随着价格的变动,其积累的财富就越多。
(四)投资再收益及积累
财富可以投资和积累,拥有资产的居民,其中许多人将其用来收益,以积累更多的财富。比如,拥有几套住宅的居民,将其出租出去,收取租金;将手中的钱投入股票和房产,购买原始股、新开发的商品住宅等,获得溢价收入,在二级股票和房地产市场上跌买涨卖,获得涨价收入;用积累的财富,进行再投资,兴办工厂,获得生产、经营和管理收益,周而复始,财富会越积越多。
二、收入调节的重点对象
2011年度金融业上市企业年报显示,农行、中行、建行人均年薪较2010年均有所提升,其中收入最高的是建行,2011年人均薪酬为21.67万元;其次是中国银行为20.97万元;农行的薪酬增幅最迅猛,同比增长21.3%。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魏众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提交建议,称应该进一步提高央企利润的上缴比例,逐步实现央企内部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分配格局。这不仅有利于削减央企和民企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利于削减央企内部高管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
所以,调节收入分配制度,重点要从国企、央企入手,重点要从解决垄断行业工资报酬水平远远超过居民人均水平的角度着手,以及解决垄断行业内部高管与普通职工收入级差过大的问题。
三、调节收入分配的具体措施
(一)终结单纯以国企、央企利润定薪酬的简单工资模式
政府部门应放弃原有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管理办法,尽快实行职工薪酬水平控制和职工薪酬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二)制定工资总额和职工薪酬的高限
出台国企、央企工资水平的高限。比如,对上一年度工资水平达到社会平均工资3.5倍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将其工资总额和职工薪酬总额预算按零增长核定;对上一年度工资水平达到社会平均工资2.5倍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将工资总额和职工薪酬总额预算按低于本地区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标准核定。
(三)完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双重调控管理。
先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一定比例确定垄断企业的工资水平和职工薪酬水平控制线,再依据这一控制线作为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薪酬总额的预算控制标准。
(四)严格限制国企高管天价薪酬
对于广受诟病的国企高管天价薪酬问题,笔者建议在现阶段重点调节企业负责人与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关系,使之保持在合理倍数范围之内,可参考日韩企业高管薪酬相当于制造业员工工资收入10倍左右的水平。对垄断行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更要严格控制一个更低的水平,以削减央企内部高管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
四、调节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比例,出台提高民营企业利润水平的新举措
(一)调节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比例
调研发现,目前中国地方财政收入60%-70%均被归入中央,尽管中央也在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但用于财政支付转移的资金仍只是很小的比例,地方政府用于提高居民保障和收入的动力明显不足。所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民盟中央人士均建议,中央首先应该让利于地方,推动分税制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格局。中央应该将不动产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更多地分配给地方。
(二)出台提高民营企业利润水平的新举措
目前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使社会财富主要流向了政府和企业,尤其是中央政府和国有企业。因为地方财政确实没有多少钱,而民营企业的利润水平普遍较低。
全国人大在广东的调研发现,当地一些民营行业的企业利润只有3%-5%,企业根本没意愿、没能力提高职工工资。因此参与调研人士建议,在此情况下,政府应该让利于企业,减少营业税等税费的征收,给企业留下更多的利润空间。
(三)提高劳动力最低工资标准
2010年以来,我国已有30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虽然上调步伐加快,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多数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左右。如果到“十二五”规划末,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提高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那么将显著地提高低工薪劳动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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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