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
2012-04-29杨永志张艳
杨永志 张艳
摘 要:新媒体与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的根本是巩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志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减少多元文化中错误思潮的不利影响。在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必须着眼于新媒体管理的立法、意识形态安全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以及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人民群众思想进行有效引导。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12)06-0037-05
新媒体(New media)概念是1967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CBS)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P.Goldmark)率先提出的。新媒体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和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而言的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的统称,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各种信息的新渠道。不管人们如何定义新媒体,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它的功能、种类和作用方式在不断变化和延伸,并以互联网为核心从边缘走向主流。在新媒体日益成为各种思想文化交汇和意识形态较量重要平台的当下,如何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就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及其安全的关联
所谓意识形态安全,是指一个国家以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志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能否长期保持稳定,自身能否阻挡外来冲击、避免内部思想混乱的状态和能力。如果与现行社会制度相匹配的主流意识形态受到严峻挑战,仍能泰然处之,就属于意识形态安全;而当这种主流意识形态在挑战中不能从容应对并存在解体的危险,就属于意识形态不安全。通常,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来自内部因素与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在内部,意识形态安全关键在于有没有相对稳定的价值观体系与保持先进的传播体系;在外部,意识形态安全关键在于社会指导思想能不能在与其他思潮的较量中处于优势地位。意识形态安全是维护民族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防线,其实质是确保核心价值体系的引导作用,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地位。就我国意识形态安全而言,根本标志在于无论错误思潮的冲击有多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仍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高度认同和自觉践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主流意识形态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及其安全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
首先,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存在技术性关联。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新信息技术基础上,它主要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为基础,综合了网络技术、无线通讯技术、遥感技术、电子技术、宽带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和智能技术等,是当代社会各种新科技成果的综合运用和充分体现。新媒体作为现代科技的结晶,以其特有的传播方式、互动功能以及快速便捷特性、大众参与机制等,把新科技日益渗透到意识形态领域,影响着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的稳定地位。
马克思早就注意到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密切关系,他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1]他在《资本论》中进一步论述了自然科学通过技术与人的社会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内在联系,认为“技术会揭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以及人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2]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科学技术本身并不是意识形态的范畴,但是科学技术发展对意识形态变化具有重大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其次,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存在信息性关联。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与意识形态最直接的联系是通过信息。在现代通信技术的基础上,各种思想文化信息、民主政治信息、社会生活信息以及那些捕风捉影或故意制造的虚假信息等,通过新媒体以声音、文字、图形、影像等复合形式呈现出来,并不受边界限制,实现全球覆盖。新媒体不利于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性关联如同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一是新媒体双向互动性使信息内容的片面性增强,易导致价值观念多元化;二是新媒体传播格局使大众参与性增强,易导致意识形态把关弱化;三是新媒体传播过程的‘裂变式特征,易导致网络谣言生成和蔓延,从而严重影响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3]
具体来说,新媒体与意识形态作用机制是:“新媒体—各种价值观信息—社会意识形态”。由于新媒体对信息传播和渗透具有无以伦比的强大功能,各种价值观信息在新媒体时代如同一波接一波的浪潮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从而引发社会意识形态直接或潜移默化的变化。其中,正确、进步的观念能推动意识形态的完善和发展;错误、腐朽的观念可能导致原有价值观体系的崩溃。可见,新媒体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因其信息性关联,对社会意识形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再次,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存在工具性关联。新媒体由于其特有的技术、信息性能及其与意识形态的关联,是促进人们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的利器。同时,新媒体也可能成为一些人改造他人价值观念的有效工具。以往,一些西方国家以传统媒体为手段,大肆宣传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借助媒体这种“软实力”和“巧实力”, 试图按照其标准改造人类的精神世界。但由于传统媒体的局限性,使西化、分化手段的作用有限,用资产阶级理论体系统一世界的效果不甚明显。新媒体出现以后,许多人意识到利用新媒体各种性能和优势,可以大大提高对人们价值观的影响效率,获取更多的自身利益。
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温特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玛莎·费丽莫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中和康多利萨·赖斯在《促进美国国家利益》中,认为保护意识形态安全就是保护国家利益。托尼·史密斯更是毫不掩饰地指出:“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美国外交政策最宏伟的目标就是将在海外推广民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途径。”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认为“美国的利益不可能轻易与其价值观割裂开来”。现任国务卿希拉里于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发表“关于互联网自由”的讲话,明显地表达了美国政府把互联网等新媒体作为推进西方民主、政治渗透与和平演变的技术工具。二战后的美国历届政府也都把对外输出价值观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基石。2010年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更是对新媒体寄予厚望,认为“因特网、无线网络、移动智能手机、卫星等技术,为促进民主人权提供了全新的机会,利用这类技术,能有效地把我们的信息传达给世界”。[4]当然,这种通过输出价值观来实现自身利益、不管他国利益包括意识形态安全的做法是有悖法理和道德的。
二、 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新媒体发展增加了对大众思想的引导难度
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主要是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众传媒和社会各方面,这些场所和环境是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在这样的传播模式下,国家采取动员集体学习、集体收听收看、面对面地辅导讲授甚至直接对个人进行单独的思想教育等手段进行意识形态教育,能够牢牢掌控舆论导向。这种传播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单向式的,执政党是信息的控制者、传播者,民众是信息的接受者,与这种传播模式相适应,逐渐形成了具有强制性的、集中统一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从而能较好地把握大众思想的发展动向。
在新媒体时代,民众不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消费者,还是信息的创造者、发布者,可以自主地参与信息创造,自由地进行交流讨论,传播有关信息,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信息的传播模式由单向灌输模式转变为一种双向互动模式,环境的虚拟性使得意识形态的构建方式从直接的现场建构转化为虚拟的非现场构建,原来以传统媒体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传播已经变为与多中心的、发散式的传播形态平行发展,出现了对议题跟进的新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很难再像过去那样对社会信息进行完全的管制,以前那种集中统一的、自上而下的信息管理模式受到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难度增大。
(二)新媒体发展削弱了对社会舆论的控制力度
传统媒体时代,意识形态构建者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意识形态构建者掌握着甚至垄断着相关的政治信息、理论信息、时政信息,是信息发布的主导者,普通大众在信息占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信息。 所以在传统媒体时代,社会舆论受媒体技术的限制,很难形成“舆论浪潮”的冲击力,谣言的传播范围也会受到限制,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较小。
在新媒体时代,任何人或组织都可以从网络上获取信息,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布各种真实或虚假的信息。新媒体的发展使普通群众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发表意见的场所,社会舆论成为民主政治发展的动员力量。但也不能否认,新媒体也有误导社会舆论、提供网络谣言滋生条件的弊端,无论以信息和言论发布为核心的自媒体微博,还是以“群”为中心的社交网络,都形成了一种虚拟的网络形态,随着虚拟环境的发展,网络谣言更容易滋生和传播,误导社会舆论走向。早在2008年胡锦涛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就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 [5]由于新媒体在信息传播速度、范围和深度等方面大大超越了传统媒体,相关部门对信息流动的控制难度增大,诸如谣言、错误理念、蛊惑性煽动性的反社会宣传以网络信息形式传播,更易为不明事理的群众所接受,从而引发人们的思想混乱,危及意识形态安全。
(三)新媒体发展消解了对外来错误思潮的抵御强度
长期以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意识形态渗透活动从未停止,渗透与反渗透、歪曲与反歪曲斗争交织在一起。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国家总是拿自由、民主、人权等问题大肆炒作,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极力向我国推行他们那一套所谓的正确价值观体系。但是,在传统媒体为主导的时代,外来错误思潮信息受媒体自身条件的限制,无论是影响范围还是作用力度都较小。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国际间信息传播渠道越来越拓宽。“无国界”的信息流动在有助于我们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同时,大量的错误思潮也纷纷涌入,冲击着我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志的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信息冗余常常伴随着知识的碎片化、追求的浮躁化、思考的表层化,从而削弱人们对价值观正确与否的判断力和选择性,极端个人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颓废主义等更容易被有些人所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抵御外来错误思潮冲击的强度受到消解。
此外,以网络为核心的新媒体,其安全运行日益成为稳定社会秩序的先决条件,因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系统一旦被黑客攻击得逞而陷入瘫痪,实体经济和整个社会赖以正常运转的“神经系统”就将被破坏,从而使意识形态中的指挥中枢失去应有功能。毋庸讳言,在现代社会“拿起常规武器造反”成功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而“通过信息引爆社会混乱”,达到其某种政治目的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正如有学者所言:“在强大的网络优势中,却潜藏着最脆弱的网络环节。一旦重要的网络受到攻击,陷入瘫痪,整个国家安全就将面临崩溃的危险,其后果不亚于用原子弹直接轰炸一个国家的重要设施,甚至更为严重。”[6]所以,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也给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三、 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着力点
在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应将着力点放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的根本在于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任何挑战面前,只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地位没有动摇,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就有保障。从实践来看,西方国家西化、分化我国的最终目的,就是迫使我们放弃马克思主义,用资产阶级价值体系取而代之。回顾历史,马克思主义从来不畏挑战,它在与各种思潮的激烈交锋中不断发展壮大,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错误思潮对马克思主义的销蚀、破坏、解构的作用非常大。所以,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仅要防“明枪”,更需防“暗箭”,借助新媒体进行意识形态整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马克思主义,以科学思维和方法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坚定不移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多元文化的引领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和深入进行改革开放的中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要对多元文化进行引领,处理好多样化的社会与一元化意识形态的关系、解放思想与统一思想的关系、吸收人类精神文明成果与抵御外来错误思潮的关系。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意识形态出现安全问题都源于大众在核心价值观上发生动摇和改变,导致这种动摇和改变的是在多元化思潮的冲击下,人们思想发生混乱,核心价值取向离散。在新媒体使信息传播“去中心化”、信息管理“把关人虚弱”的趋势下,发生思想混乱和核心价值观离散的风险将不断加大。所以,在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应采取“堵”、 “疏”结合的方式。所谓“堵”,就是在划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界限的前提下,吹响反击各种错误思潮的“集结号”;所谓“疏”,就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多元文化进行自觉引领,扩大先进文化的影响范围,提高大众明辨是非的能力,以此实现思想统一和力量凝聚。
(三)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对社会舆论的掌控能力
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既需倚重技术,又要讲究艺术。各级党政部门,要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执政能力,运用新媒体创新社会管理,使各种新媒体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途径之一。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进入新媒体时代,言论闸口日渐拓宽,信息来源变多变杂,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猜想等裹挟在信息洪流中泥沙俱下,令舆论场的复杂性骤然增加,也给舆论场引导增添了难度。”[7]对于新媒体的舆论,我们既要重视,又不应片面迎合,而应区别对待,加强引导,依法管理。对新媒体发出的偏激言论、虚假信息给予坚决回击和充分揭露。同时,善于利用新媒体的信息优势,扫除社会瘴气,匡扶时代的正气。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具有“多对多”的特点。众声交汇的舆论场里,一些声音会在多点传播中不断向外辐射,如同池塘中的水波,越传越远,产生更广泛的影响。要善于利用新媒体传播信息的“水波效应”,找到“共振频率”。 所以,要探求新媒体传播规律,提高有关负责部门对社会舆论的掌控能力。
(四)积极制定促进新媒体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
新媒体时代的信息环境维护,需加强受众的“自律”和“他律”。所谓加强“自律”,就是提高受众的社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不信谣、不传谣。新媒体不应脱出法律与道德的空间,加强管理和言论自由之间没有非此即彼的对立,一个缺乏自律的行业没有多少发展余地。在新媒体时代,“受众越是变得‘浮光掠影,媒体从业者越不能‘捕风捉影和‘哗众取宠,越是坚守新闻专业的守则,不轻信、不盲从,清醒、理智、冷静、踏踏实实做新闻。”[8]所谓加强“他律”,就是强化新媒体舆论的信息技术管理和法规建设,实施严格的技术监控,坚决打击利用新媒体散布谣言和各种违法违规的活动。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壮大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德国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管理,就包括那些通过新媒体煽动极端的言行,如“纳粹主义、恐怖主义、种族主义、暴力以及儿童色情等黄色内容,自2003年以来,已有上千个媒体被检查处列为青少年不宜接触的媒体”。[9]类似的经验,我们应积极借鉴。
(五)努力创新新媒体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
从管理的角度看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一要在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动叠加效应基础上,大力发展健康的新媒体,并使其发挥传播信息的主导作用;二要对新媒体进行积极地监控和管理,在管理主体上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在管理方法上要“多管齐下”,在管理策略上要把 “短、平、快” 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管理分工上要落实好有关部门的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三是理顺经营者与管理者的关系,新媒体经营者最核心的诉求是发展环境,希望有关管理部门有比较清晰的政策预期,而管理者最关心的则是健康和安全的发展态势,要求新媒体完善信息制作和发布流程;四是要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定位为国家战略性的基础设施,结合我国当前实际,使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繁荣、科技进步的条件,同时也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全面竞争的重要平台;五是积极培养既懂意识形态工作艺术、又熟悉新媒体技术应用的新型人才队伍,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总之,我们必须认真应对新媒体对意识形态安全提出的挑战,积极认识新媒体技术要领,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优势,努力探索新媒体与意识形态良性互动规律,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得以充分维护。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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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更喜.美国输出价值观的“新武器”[N].人民日报,2012-03-23.
[5]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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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唐宋.如何驱逐“腐败猜想”[N].人民日报,2012-03-01.
[8]陈家兴.化解媒体“眼球情结”[N].人民日报,2012-03-02.
[9]柴野.网络世界也受法律约束[N].光明日报,201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