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探析
2016-07-08朱丹丹
朱丹丹
摘 要: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的数据化和全球化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新趋向,同时又决定了意识形态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威胁。为了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必须理性分析大数据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把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与大数据的特征有效结合,充分利用和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解释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人们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对西方意识形态侵袭的抵御力,完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
关键词:大数据;意识形态安全;探析
一、关于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安全
“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的重要概念,主要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历史性,社会意识是对一定社会经济的具体的、历史的反映,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二是系统性,社会意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和宗教等思想和观念形态的总和;三是阶级性,社会意识反映了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或集团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并为其服务;四是相对独立性,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相对独立性是以它对经济基础的依赖性为前提的。
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国家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体系不受威胁、免遭危害,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相对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
二、大数据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西方国家宣称“普世价值”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
大数据时代,西方发达国家长期宣扬和推行“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普世价值”以争夺意识形态的话语主导权,其所宣扬的普世价值观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其实质是要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消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下提倡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的价值观有本质的区别。凡此种种,破坏了我们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
(二)西方国家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挑战
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他们通过数据传播极力美化西方的人权观念以及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和多党轮流制度等政治思想,诱使我国向西方民主制度演变才能解决改革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形成了严峻挑战。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表明照搬“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和多党制”必将影响社会稳定,引发动荡和分裂。面对西方意识形态的“西化”和“分化”,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正经受着严峻考验,一定要把意识形态安全摆在重要战略位置。
(三)西方国家鼓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及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影响意识形态安全
大数据时代,各种非马克思主义以及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充斥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空间,威胁着意识形态安全。当前,需要特别警惕实用主义、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社会思潮。在这些社会思潮中历史虚无主义者妄图通过否定革命来否定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诋毁党的领袖人物。新自由主义者,其政治目的企图用资本主义制度“规制”世界,用资本主义制度代替社会主义制度。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抵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意识形态的鸦片。
三、大数据背景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战略路径
(一)经济保障:发展经济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
大数据时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大众消费文化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推行“文化跟着贸易走”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以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为核心,通过“软包装、硬内核”削弱我国主流文化和价值体系所具有的凝聚力和号召力。2016年4月19日习总书记在京召开网络安全座谈会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要有新动力,要通过互联网带动技术流、资金流、物资流,减少对国外市场产品的依赖。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当前,我们党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综合国力,人们才会认同我们党的意识形态,承认并拥护党的合法性和正当地位,从而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二)政治保障:确保政治稳定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大数据时代,作为信息传播手段的大众传媒,从一开始就相应地具有政治功能。“互联网与其说是一种信息技术,不如说是一种社会转型的推进器。”西方国家利用网络优势,垄断、妨碍其他国家对信息的谋取和运用,渗透并传播自己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思想,以谋求自己的政治利益。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互联网的发展,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利用多样化网络、舆论平台,采用“一对一”“一对多”的问政手段;另一方面,要为民众参与政治,表达政治意愿提供新的平台,实现由“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换,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充分发挥政治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颠覆少数西方国家利用网络优势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意识形态渗透,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文化保障:传播社会主义文化增强意识形态安全的软实力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大数据时代,我国正处于大众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一方面,要把主流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媒体和文化媒体联系起来,通过网络建立“红色论坛”,“红色革命阵地”,把传统文化实现从政治说教向寓教于乐,从政治文化向娱乐文化转变;另一方面,努力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主流意识形态和先进文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和本质体现,决定和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在当下,必须利用新媒体制作生动直观的德育软件强化和拓展主流意识形态在日常宣传报道的话语空间和方式,唱响“主旋律”,发挥其引领和整合作用。
(四)法律保障:加强网络立法净化意识形态安全的空间
大数据时代,网络为人们表达思想、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快捷的社交平台。但这种表达也可能产生两面性,即除了合法表达外,有可能产生一些诽谤、侮辱、煽动性言论。一方面,应遵循公民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相平衡的原则。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防止权利的滥用和无限扩大;另一方面,公民也要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另外,网络平台中的管理人员要加大对网络违法的监控力度,妥善处理数据采集和个人隐私安全,防止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网络制造,散播虚假言论,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四、结语
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争夺和较量中,我们要提高我们与世界多元意识形态长期相处共存的能力;同时,我们要增强国家和社会的数据搜集、储存、分析的能力,大力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抢占网络宣传的制高点和主动权,发挥意识形态的辐射功能,使主流意识形态在多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中保持主导作用,改变“西强我弱”的国际话语格局。这不仅是重塑中华民族伟大形象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现实需要。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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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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