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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身如玉

2012-04-29阿袁

上海文学 2012年6期
关键词:朱朱粟米姆妈

阿袁

杂货店里的老姜长得像只蟾蜍,这不是我说的,是朱朱说的,如果是我,我就直接说癞蛤蟆了,但朱朱是个中学生,爱读书,喜欢用学名称呼身边的动植物,她把狗叫做犬,把小猪叫做豚,把马蹄叫做荸荠。有一次,她让姆妈给她做炒芡实吃,芡实是什么东西,姆妈不知道,仔细一问,原来是鸡头果。还有,朱朱特别爱用比喻,都是带贬义的比喻,比如她说我像一只鹌鹑,因为我又笨又馋,还灰不溜秋;她说姆妈像一只冬瓜,因为姆妈身子圆滚滚的。我到父亲那儿告状,父亲不但不批评朱朱,还表扬她,说她观察力强,善于刻画人物,但父亲很快为他的表扬付出了代价,因为朱朱几天后把父亲比喻成螳螂,父亲长胳膊长腿,还瘦。父亲这下不表扬了,脸色难看得很。

不过,朱朱说老姜像只蟾蜍,这倒算不上贬义,因为老姜长得确实很像一只癞蛤蟆,几乎具备癞蛤蟆一切的身体特征:老姜皮黑,手背和脸上还有许多黄褐色的疙疙瘩瘩,四肢细小,芝麻秆一样,肚皮却大得吓人,更吓人的是他的眼睛,鼓鼓的,瞪人时,全是眼白,死了的花白鲢一样;又没有脖子,一颗大脑袋,就那么直不棱登地搁在身体上,看上去,简直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癞蛤蟆。

老姜有多少岁我们不知道,可能一百岁,或者一千岁也说不定。反正打我们出生起,他就在杂货店里,也一直就那个样子。可姆妈说,他没有那么老,只有五十多,老婆在另一个镇的杂货店卖货。这让我们极惊讶,他如果不是个癞蛤蟆精,至少也应该是个鳏夫——鳏夫的意思我们知道,语文老师,也就是我们的父亲,在课堂上讲过,女人死了老公叫寡妇,男人死了老婆叫鳏夫。这么一个丑陋的老男人,如果不是《西游记》里那种妖精,就只能是鳏夫了。而且我们也没见过他的老婆。姆妈说,那个镇离我们辛夷镇很远,有二十几里的路程,他老婆腿瘸了,来不了。原来是个瘸子,难怪来不了。那时我们辛夷镇没有公交车,更没有小汽车,一个人要到另一个地方,只能像狗一样,夹紧了屁股颠,或者像鸟,用翅膀飞。可我们辛夷全镇,也只有镇長一个人长了翅膀,他的翅膀是一辆凤凰牌自行车。所以,我们没看过癞蛤蟆精的老婆。一个瘸子,不可能和狗一样颠上二十几里路。

老姜每个月要颠一次。一到月初,老姜就在店门口挂出一块黑牌子,牌子上用粉笔写了“盘点”两个字。姆妈说,老姜要去和他老婆鹊桥相会了。朱朱听了,笑得饭都喷了出来,什么鹊桥相会?明明是两只癞蛤蟆相会。呱,呱,呱,朱朱这么一叫,我也开始呱了,饭桌上呱声不断,此起彼伏,姆妈被我们逗乐了,父亲皱了眉,说,你们演《西江月》呢。什么《西江月》?姆妈是个戏迷,以为《西江月》是哪出她没看过的老戏,朱朱赶紧停住呱,朗声背道,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朱朱从不去杂货店,但我经常去,因为我要给西宫娘娘跑腿。西宫娘娘原来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但我姆妈打看过《狸猫换太子》这折戏之后,就一直叫她西宫娘娘。我不知道这称谓里有恶毒的意思,以为姆妈这么叫,不过是因为她家的院子,在我家的西面。

西宫娘娘是个馋嘴妇人,爱跷了兰花指嗑瓜子,还爱抽烟,她有个很漂亮的水烟壶,铜嘴,朱红色烟杆油光锃亮,金色烟丝要撕碎了,然后揉成一小撮一小撮放进烟嘴,我总是干这个活,拎了绣花烟袋蹲在边上。水烟壶咕咚咕咚响,西宫娘娘不说话,双眼迷离了盯着院子里的柚子树看,柚子树开花时看花,柚子树结果时看果,无花无果时就看柚子树叶子,但我知道,她其实什么也没看见,她的眼睛是虚的,很飘渺。这种眼神我不陌生,因为父亲偶尔也这样,每当他读书之后,表情看上去就是西宫娘娘这个样子,好像他们的目光是鸟,能越过千山万水似的。但西宫娘娘嗑瓜子时就成了另一个人,很饶舌,总是问东问西,问夜里我父亲和姆妈是不是共一个枕头睡觉,问我看没看见过我父亲和我姆妈亲嘴。我总是老老实实回答,父亲和姆妈用两个枕头,他们的枕头不在一块儿,一个在床这一头,一个在床那一头。父亲和姆妈也从来不亲嘴的。听我这么说,西宫娘娘捂了嘴咯咯笑。我不喜欢这个时候的西宫娘娘,这种时候的她看上去有点轻浮。轻浮是朱朱对西宫娘娘的批评,朱朱不喜欢西宫娘娘,说她不耕而食,不织而衣,过着腐朽的剥削阶级生活。姆妈也不喜欢,不过姆妈不喜欢西宫娘娘的理由和朱朱不一样,姆妈说西宫娘娘骚,总想勾搭父亲。西宫娘娘的老公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回家,姆妈就疑邻盗斧了。因为这个,姆妈不让父亲到西院去,也禁止我们去。

但姆妈的禁令和西宫娘娘家的吃食比起来,十分软弱,简直和林妹妹一样弱不禁风。只要嗅到西院有什么味儿,或者厨房里有一点风吹草动,我就总要想方设法绕过姆妈的眼,溜到西院去。因为这个,朱朱极鄙视我,说我境界太低,良莠不分,助纣为虐,竟然只为了口腹之欲,就背叛自己的姆妈,去谄媚西宫娘娘。我也十分惭愧,我其实只比朱朱小两岁,严格说两岁不到,只有一岁半,可朱朱都读李白杜甫了,经常对着西院高声朗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或者“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西宫娘娘因为老公在外地挣钱多,又没有养小人,家里经济宽裕,在镇上,虽不能算权贵,但至少也算是朱门了。朱朱很有骨气,对西宫娘娘家的富贵生活,从来不屑一顾,但我做不到,经常为了一块芝麻酥,或者几颗话梅糖,垂涎三尺。朱朱甚至说,我在五岁时,还吃过西宫娘娘家的鸡屎,西宫娘娘让我唱歌——姆妈说,我那时特别爱唱《红灯记》里的“我家的表叔数不清”,西宫娘娘改了词,让我唱“我家的爹爹数不清”,我仰起脖子使劲唱,唱得脑门上青筋暴露,小脸胀得通红。之后西宫娘娘奖励我一匙黑乎乎的东西,味道十分怪,西宫娘娘说是黑榨糖,但姆妈用指头掠一点我嘴边的东西,放舌头上一试,什么黑榨糖?不过是掺了黑榨糖的鸡屎!姆妈气得把我的嘴拧成了一朵鸡冠花。

可紫红色的鸡冠花还没褪色,我又会偷偷往西宫娘娘家溜。

姆妈没办法,姆妈说,世上有两件事是改不了的,一是女人嘴馋,二是男人风流。

三伏天大中午,镇上的人都要歇伏,西宫娘娘喜欢在这种时候让我跑杂货店。

男人嘴大吃四方,妇人嘴大,吃田庄。我和西宫娘娘都是嘴大的女人,不年不节的买吃食,要避了闲人的眼——西宫娘娘在辛夷镇的名声虽然不太好,但她仍然很努力地维护自己的名声。

老姜不歇伏,老姜坐在乌漆麻黑的柜台里面,摇着他的芭蕉扇,柜台外,是他的大黑狗,再外面,是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朱朱说,那棵老槐树上,从前吊死过一个女人,舌头伸出来有半尺长,我不信,她不过是吓我,不想我当西宫娘娘的狗腿子。

不信归不信,但我每次经过老槐树时,还是会汗毛顿竖。

西宫娘娘那天要买半斤冰糖,她要炖银耳莲子汤,败火。一到伏天,她总上火,身上长满了红红的热疹子。姆妈说,什么热疹子?没男人,憋出来的。

姆妈这么说,父亲就咳嗽了,眼神很严厉地看姆妈,这是制止姆妈的意思了,我和朱朱在面 前呢。

但我不明白男人和疹子之间有什么关系,姆妈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会乱说话,什么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儿,她也能往一起扯。父亲说这是因为姆妈没文化,没文化的妇人,说话就是这样乱弹琴的。

老姜抬眼看我,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最后目光炯炯地停在我的粉红背心上。那是朱朱的小背心,她穿小了,就给了我。我穿其实也小了,我虽然个儿没有朱朱高,但我比朱朱胖,小背心被我穿得紧绷绷的,差点儿要露出肚脐眼。

冰糖平时就放在柜台下面的一只陶坛子里,但老姜要我进杂货店的里间,里间有老姜的床,上面挂了蚊帐,还有几只黑乎乎的坛子。老姜说,冰糖就在那几只坛子里,如果我愿意帮忙的话,他会奖励我一块冰糖。我有些受宠若惊,很听话地用两只手捧着半张旧报纸站在坛子边等老姜称冰糖,房间里有点暗,老姜却很古怪地拉下了窗帘,更古怪的是,他还要关门,门刚关上半边,有人来了,是剃头佬六指,大中午,他店里也没生意,犯困,过来买包纸烟,提提神。

六指在柜台外的板凳上一坐下,老姜就让我走了,冰糖其实还是在外面那只坛子里。

几天后,辛夷镇出了一件大事,老姜被五花大绑了游街,脖子后面插了一块牌子,牌子上是父亲写的三个又粗又黑的毛笔字:流氓犯。

这个老流氓猥亵了小美。小美才十岁,比我小,也比我馋,老姜用一根棒棒糖把她骗到了房间里,用手指把她开苞了。

我不懂,问朱朱,什么是猥亵?什么是开苞?朱朱一个爆栗子弹在我脑门上,恶狠狠地说,叫你馋!

西宫娘娘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再也不指使我跑杂货店了。

杂货店其实换了人。

老姜被判了二十年,姆妈很不满,說,怎么才二十年?应该枪毙这个畜牲!

十五岁那年我开始热爱看书。姆妈说,铁树开花了。

我启蒙晚,起码比朱朱晚了五年,朱朱十岁就看《红楼梦》了,我十五岁才看,而且还看不懂。朱朱不怀好意,当了父亲的面,和我探讨《红楼梦》。朱小愚,你说说《红楼梦》是部什么书?我认真想了想,说,是美食书。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史太君宴客的藕粉桂花糖糕,芳官吃的胭脂鹅脯,光是想一想,就让人齿颊生香,忍不住流口水了。那金陵十二钗中,你最喜欢哪一钗呢?我最喜欢刘姥姥,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

朱朱笑得前仰后合,笑够了,才不屑地说,如果曹雪芹知道你把《红楼梦》看成一本菜谱,把金陵第一钗看成刘姥姥,非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爬出来正好,我正要问问他胭脂鹅脯怎么做的,好让姆妈做来吃吃。

父亲摇摇头,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这话我不爱听,我怎么会是朽木呢?怎么会是粪土之墙呢?我初三的语文老师孟丘可把我看成玉呢。

孟丘说,女孩子的聪明有很多种,有的如冰雪,那是林妹妹;有的如金银,那是薛宝钗;而有的如璞玉,那是史湘云。你是史湘云那样的女子,要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之后才显出那价值连城。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和姆妈说的那样,我果然开花了,不过,不是铁树开花,而是梨树,开在孟丘的四月春风里。

孟丘四十多岁,还单身,据同学传说,他以前是有过女朋友的,女朋友在镇储蓄所工作,爱描眉画眼,插花敷粉,唱黄梅戏,经常把自己画得和《聊斋》里的女鬼一样,咿咿哦哦地唱《天仙配》,后来唱风魔了,和董永——也就是镇储蓄所看门的男人,私奔了。

打那以后,孟丘的性格就孤僻了,一个人住在学校的宿舍里。辛夷中学的老师下课后都是回家的,但孟丘是外地人,他没有家,只能呆在学校。空荡荡的校园里,一到傍晚,就只剩孟丘一个人了。

还有我。我也经常不回家,我不愿回家当朽木,我想在学校当璞玉,让孟丘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孟丘琢磨我的方式是让我看书,他宿舍里有许多书,《窗外》、《心有千千结》、《一帘幽梦》、《简爱》、《傲慢与偏见》,我一本一本地看过去,如痴如醉,世界上原来有比芝麻饼更美妙的东西,以前我竟然不知道。这都怪父亲,父亲书桌上也是有书的,什么《呐喊》,什么《彷徨》,什么《春秋》、《左传》,那些书简直如蒙汗药,每次我看不完半页,总是三行之后我的眼皮开始变沉重,十行之后,我绝对就倒也倒也。

但孟丘的书却让我废寝忘食了。

父亲和朱朱对我的阅读品味嗤之以鼻,但我的语文成绩确实突飞猛进了,以前父亲教我,简直如诸葛亮扶后主刘禅般,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但我的成绩从来不过中等,偶尔考砸了,就下等了,这让身为语文老师的父亲感觉奇耻大辱。现在我进三甲了,拿姆妈的说法,是探花,有时发挥好,就榜眼了。

但我从来没当过状元,状元总是顾艳玲。

顾艳玲是我们班长得最高的女生,也是我们班长得最丰满的女生,比我们的英语老师还丰满。我们英语老师刚生完小人,还在哺乳期呢,走起路来,总有波涛汹涌之势,可她的波涛,和顾艳玲的比起来,也还是小巫见大巫。班上的男生因此把顾艳玲叫做大巫了,后来又叫巫山——这是因为孟丘上课有一个特点,每次讲完了课文之后,总要在黑板上抄一首爱情诗,然后为我们声情并茂地背,从《诗经》里的《关关雎鸠》,到乐府的《上耶》,从叶芝的《当你老了》,到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也不管我们听不听得懂,他只兀自背他的,半闭了眼,很陶醉,很伤感。有家长知道了,告到校长那儿,说孟丘不务正业,诲淫诲色,要求罢了孟丘的课。校长笑笑,罢孟丘课是不可能的,人家是北师大毕业的才子呢,当年在京城的报纸上都发过文章的——那文章就压在他的书桌下,学校里的老师都看过的,后来也不知什么原因,落了难,才到我们辛夷中学的。但校长还是照例找孟丘谈话了,希望他以后在课堂上多讲讲课文的中心思想和写作特点,少背那惹事生非的爱情诗了,孟丘照例冷笑一声,之后依然我行我素。有一次上课,他在黑板上写下一首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目顾,半缘修道半缘君。”那天孟丘很意外地没有自己背,而是让顾艳玲念,顾艳玲昂首挺胸一站到讲台上,讲台下的男同学已经开始挤眉弄眼了,等顾艳玲抑扬顿挫念到“巫山”两个字时,班上突然哄堂大笑。顾艳玲的绰号从此就成巫山了。

顾艳玲和我都喜欢孟丘,我是知恩图报,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意思;顾艳玲呢,和孟丘是同病相怜:两人都性格孤僻,都曲高和寡,都怀才不遇。

班上没有一个同学喜欢顾艳玲,顾艳玲也不喜欢班上任何一个同学。但顾艳玲对我的态度却有些说不清,有时冷,有时热,有时不冷不热,让我摸不着头脑。我隐约觉得这与孟丘有关。孟丘喜欢我,这是全班同学都知道的事实,为什么喜欢我,同学们也知道,因为爱屋及乌——我长得很像他以前的女朋友,尤其是嘴边那颗痣,据说几乎是一模一样。这让顾艳玲无可奈何,如果是爱情诗,顾艳玲花上半个时辰就背下了,如果是句法分析,那更是顾艳玲的强项,手到擒来。但长相是天赋,顾艳玲再努力,也没办法把自己努力成孟丘女友的样子,她画过痣,也梳过惊鹄髻——这是戏台上的发式,孟丘女友以前常梳,难度很高的,梳好了是惊鹄欲飞,没梳好就成了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顾艳玲有段时间就总是顶着杜甫的破茅屋来上课,这激怒了顾艳玲后座的那个男同学,顾艳玲的个子本来就高,现在加上那只惊鹄,不,那个杜甫的破茅屋,使他几乎看不见老师的脸了。看不见孟丘的脸正好,但看不见小巫的脸,这位男同学的情绪就有些糟糕有些恶劣了,糟糕和恶劣的后果,是有一次男同学在杜甫的破茅屋上划了一根火柴,这下子好了,顾艳玲的头发没梳成惊鹄,自己倒乍成一只惊鹄了。

最夸张的一次,是顾艳玲的芙蓉花。我们辛夷镇的女人,平日是不戴花的。只有婊子,或者戏子,才会在不年不节的日子,在头上戴花。但孟丘的女友,是花痴,尤其是芙蓉花痴。有一天课后,顾艳玲变戏法似的,在头上变出了一朵芙蓉花,我惊得瞠目结舌,她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难道想当婊子吗?那天我本来要去孟丘那儿换书的,但顾艳玲叫我别去,她很谄媚地对我笑,很谄媚地给我花生糖,我受宠若惊,顾艳玲的脸,向来如挂了霜的青梨,但那天,青梨成雪梨了,还是搽了胭脂的雪梨——许是因为芙蓉花的辉映,照花前后镜,花面相辉映,温八叉的《菩萨蛮》,顾艳玲肯定是读过的。我挡不住顾艳玲的谄媚功,嚼着花生糖,自己先回家了,而顾艳玲,对镜贴花黄之后,一步三摇地,去了孟丘那儿。

可芙蓉花似乎也没起什么作用,孟丘最宠爱的学生,依然是我。

那是自然,我是史湘云,孟丘说过的,大观园里叫“爱哥哥”的人,岂是顾艳玲在头上戴朵芙蓉花就能取代了?

但顾艳玲怀孕了!

起初大家没注意到,顾艳玲本来丰满,以为她不过是更丰满了。等到家里有所察觉,已有五个月了。

是孟丘。顾艳玲的两个哥哥气势汹汹地闯到学校,扬言要把孟丘做了,做成李莲英那样的公公,省得再祸害学堂里其他女学生。他们带了刀子来的,一尺多长的西瓜刀,寒光闪闪,看上去削铁如泥,把孟丘做成李莲英,那应该是小菜一碟。校长怕出事,掩护地下工作者一般,把孟丘掩护到了食堂后面的地窖里,之后孟丘就从辛夷消失了。

顾艳玲退了学,有人说,她嫁人了,也有人说,她到外地去做了保姆。

同学都奇怪,孟丘最喜欢的女生不是我吗?怎么是顾艳玲怀孕了?姆妈为这事盘问了我半天,问孟丘对我做过什么。做過什么?我反问,姆妈吞吞吐吐,比如……比如……,比如好半天,姆妈也没比如出什么来。朱朱性子急,姆妈的意思,是问孟丘对你有没有“那个”过?朱朱这么问,我就听懂了,因为“那个”这个代词我不陌生,它所指代的意思我大概是知道的,班上的女同学经常用呢,某某男同学和某某女同学“那个”了,某某电影里有“那个”镜头。但孟丘有没有“那个”我呢?我不知道。出神地看我算不算?不算;摸我的头发算不算?也不算;那就没有了。姆妈以手扪胸,连声念阿弥陀佛,朱朱白姆妈一眼,真是杞人忧天!没听过吗?每个傻子身后都有一尊神保佑呢,像我们家这种级别的傻妞,身后站的,恐怕是武艺高强的二郎神呢!

我其实没朱朱以为的那么傻。有一件事我没向姆妈交待,那就是孟丘抱过我,我之所以不说,是怕姆妈和朱朱误会,因为孟丘的抱,不是张生抱莺莺之抱,而是宝哥哥抱史湘云之抱——宝哥哥抱没抱过史湘云,我其实不知道,但如果抱过,那应该就是孟丘抱我那般的。

至少那时我这么以为。

但后来我一直迷惑,迷惑孟丘那一抱的性质,他那时到底为什么抱我呢?又为什么没有下文?难道真是被我身后的二郎神吓跑的?

女大十八变,变变成观音。

西宫娘娘说。十八岁之后的我,竟然变得比朱朱还好看了。

这是姆妈没料到的,父亲更没料到——他一向把朱朱看成他的衣钵传人,无论是才,还是貌,而我,是姆妈的二世,既粗姿,又陋质。

但我这个人,很怪,总会在某一天某方面突然发生脱胎换骨般的变化。

高二那年,我的字突然变好了,之前是蚂蚁上树般的字,忽然成凤凰展翅了——蚂蚁上树和凤凰展翅都是父亲家书上的形容词。父亲习书法,对字要求很严,朱朱自三岁就开始跟他描红,八岁就临《兰亭序》了,而我,因为是粪土之墙,父亲就放任了,由了我自生自灭。却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朱朱临了王羲之十几年,也没有临出半点王羲之的风度,而我,一向和王羲之素昧平生,一夜之间,给父亲的家书里,突然有了几分王羲之之风了。姆妈说,父亲那一次着实被吓得不轻,拿了我的信,在灯下左看右看看了半夜。

更让父亲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我的数学成绩。我的语文,在初三那年,因为孟丘,已经铁树开花了,尤其在顾艳玲走之后,我已经由探花榜眼上升为状元。但数学,我还是一塌糊涂,什么sin、cos,简直如黄药师的桃花阵,每次一进去,都让我昏头昏脑地出不来。数学老师痛心疾首又幸灾乐祸地说,朱小愚,你语文再好,好上天,没有数学,你也考不上大学的。这话语文老师听了,很生气,认为数学老师是在挑拨离间我和语文之间的美好关系,当即拍桌子和数学老师吵了起来。钱锺书知道不知道,人家考清华数学是十五分;沈从文知道不知道,人家考北大数学得零分。这样的比较有些赶鸭子上架了,我虽然因为语文好,有些少年轻狂,可也没少年轻狂到拿自己和钱锺书沈从文比。为了和钱锺书沈从文区分开来,我开始挑灯学数学了,这一学,不打紧,发现黄药师的桃花阵也没什么了不起,两绕三绕,就绕出来了。一出来,我的数学成绩简直就成了庄子《逍遥游》里的那只鲲鹏了,拍拍翅膀,扶摇直上九万里。高三上学期的期末考,我数学考了一百一十六分,满分是一百二,如果不是粗心,我就满分了。

结果,因为数学的扶摇直上,我考上了北师大,当年孟丘读的学堂。

世上真有醍醐吗?或者某种神秘的武功秘笈?不然,怎么解释朱小愚的这种变化?父亲诚惶诚恐。

是二郎神,二郎神看不得朱小愚的蠢,就越俎代庖了。朱朱说。

这话姆妈信,但父亲是不信的,父亲是无神论者,不可能相信我的身后真站着一个什么二郎神。

这也罢了,更不可理喻的变化,是我的长相。我本来是走心灵美路线的,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每次朱朱在我面前炫耀她的羽毛美时,我都会用这种话反击和自勉。羽毛美有什么了不起呢?那是低级的动物层次的东西,越艳丽,越低级,人难道堕落到鸟的那种素质了吗?可大一假期我从京城回来,我竟庄生化蝶般地,化成了另一个人,之前是蘧蘧然,之后是栩栩然。全家人,包括左邻右舍,皆为之惊艳。橘生南为橘,生北为枳。这或许属于生态变化。父亲这一次只能这么解释了。看着蝴蝶得意舞春风的我,朱朱气不过,说,难道蝴蝶比鸟更高级吗?鸟好歹还算飞禽,而蝴蝶呢,不过是没有脊椎的昆虫罢了!

我理解朱朱的愤怒,打我考上北师大之后,家里的局势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朱朱失了宠,而我,成了新贵。父亲对我的态度,十分小心翼翼,仿佛我是他的飞来横财,一个不小心,又会得而复失。

姆妈亦夫唱妇随。

朱朱看不得我小人得志,更看不得父母对我的百般呵护,悲愤交加地去了省城——她是把省城当汨罗江来自沉的,如果她有屈子的才华,肯定还会吟出一部《离骚》来,给楚怀王父亲看。

父亲的衣钵,现在要传给我,他想我回辛夷中学。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他鹦鹉学舌般,学项羽,这么说。

但我不想要父亲的衣钵。朱朱一走,我有一种鸠占雀巢的不安。正如朱朱不习惯父母的冷落,我也不习惯父母的热情。多年的独来独往,使我染上了嫦娥的清冷习性,我是要在广寒宫生活的。而京城,虽然看上去灯红酒绿热闹繁华,其实呢,却是空旷清冷的广寒宫。

我想留在京城这座广寒宫里。

结果是我一厢情愿——差不多有两个多月,我带着简历辗转于各种人才市场,最后没有一家用人单位看上我。

父亲眼里我的富贵和锦衣,在京城人这儿,原来什么都不是。

就在我决定要放弃的时候,一家杂志社通知我去面试。

我战战兢兢。当编辑是我成人之后的梦想职业,成人之前,我的梦想是当杂货店,不,是副食品店的店员,卖各种糖果和点心。

面试我的男人,是人事科科长,年龄或五十或四十或三十——乍一看半秃,是菡萏香消翠叶残,再一看容颜,菡萏原来没消呢,还红艳艳的,是红花枯叶两不相宜的景致。

我能否留下来,据科长说,取决于他。

办公室的门是关着的,门外也没有人,因为是星期天——科长利用他宝贵的休息时间,很辛苦地加班面试我。

说面试或许有些不准确,应该说手试——他的手一直有意无意地拍着我,先是拍我的肩,后来是胳膊,再后来是腿,由上及下,由重及轻,最后竟然是一唱三叹般缠绵摩挲。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宿舍里的女生夜里早就谈论过了,说隔壁的杨贵妃,因为和某个男人睡了一觉,进了北京出版局。

和杨贵妃睡觉的那个男人我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但我知道,我是绝对不会和这个红花枯叶男睡觉的。这关系道德,似乎也不完全关系——看多了风花雪月的文学书之后,我的心理和生理,都再也没有办法接受这种男人了。

如果他英俊倜傥,如果他玉树临风,我不知道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女人的德,有时要靠男人的丑来成全的。西门庆如果和武大郎掉个个儿,潘金莲就不用背上淫妇的千古骂名了,说不定也忠贞节烈了。

我没有留在京城,我去省城了。

朱朱和我似乎不共戴天,我到省城不过半年,她就回辛夷中学了。这也是父亲积极张罗的结果,父亲原来张罗我衣锦还乡的,无奈我不肯,父亲就移花接木到朱朱身上了。朱朱和父母的感情,本来就好,只不过因为我,一时负气而走,即便走了,也还是带着“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的不甘和期待,现在既然浮云已散,长安又招手了,朱朱于是半推半就地,回辛夷和父母破镜重圆了。

这也好,父母没有儿子,朱朱是长女。

我心安理得地一个人呆在省城。

说是省城,其实是省城的西郊,很偏僻,很荒凉。几千学生的一所中专学校,加上老师,加上老师家属,也还是几千人。

我住的宿舍,叫青年教工楼,也有人把它叫潇湘馆——之所以被叫做潇湘馆,据说是因为这儿住过一个林妹妹般的女老师,女老师不仅长得弱不禁风,还会写诗,还有肺病,最应景的,是女老师的宿舍外,还种了几竿竹子。也不知是女老师自己种的,还是别人种的,反正有了这些之后,青年教工楼就只能叫做潇湘馆了,不然,显得中专学校的师生没文化不是?

但等我搬进来的时候,潇湘馆就有些名不副实了,因为林妹妹早老得不好做妹妹了,而竹子,也死光了。

宿舍外倒是有两株桂花,如果加上邻居姜老师儿子养的一只白免,青年教工楼似乎改名叫广寒宫更切题了。

我这么对沈辰生说。沈辰生是我的男友,之前是我大学舍友的乡党,北大哲学系的才子,经常有事没事到我们宿舍来厮混,厮混四年,他和其他人早厮混成了亲密无间的哥哥妹妹,和我却还是山远水远的沈辰生朱小愚。都以为他和我是两不相干的,我也这么以为,没料到,大学一毕业,大家作鸟兽散之后,他竟然开始对我辗转反侧寤寐思服了。

你这是亡羊补牢。舍友知道后,嘲笑沈辰生。

也是,两人在相隔十万八千里之后,再谈爱情,确实有些舍近求远了。

可沈辰生喜欢舍近求远。爱情原来就是要相隔十万八千里的,没有那十万八千里,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爱情,早夭折了。没有那十万八千里,鲁迅和许广平写不出《两地书》,李清照也写不出《一剪梅》,所以,爱情的秘密不是其他,只是分居。分居不但让爱情长生不老,而且还可以衍生出伟大的作品来。如果我们分居上十年八载,说不定你就成李清照了。

这是沈辰生在胡诌,但沈辰生的胡诌总是有理有据的。瑞士的美学家布洛不是有个“距离说”吗?距离产生美,一切的关系要想升华成审美关系,都必须隔上必要的距离。知道金岳霖为什么会一辈子恋林徽因吗?因为中间有个梁思成,梁思成是屏风,在中间那么一隔,林徽因就成了金岳霖的“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了!

我其实不想当李清照和林徽因——就是想,怕也是痴心妄想,但我还是喜欢沈辰生这种反弹琵琶。不就是分居吗?不怕,我们都是书生,习惯于纸上谈兵。纸上谈兵好哇,比姜子牙撒豆成兵都好,姜子牙的豆子总有数的,豆子用完了,兵也就没有了,可我们在纸上谈恩爱,那就万寿无疆了。沈辰生什么都可以给我,汉武帝的金屋,苏东坡的婵娟,张翰的鲈鱼莼菜羹,我想什么,沈辰生给什么。书生人情纸半张,这半张纸的爱情,我们一谈,就是六年。

六年的时间,能让多少爱情生死?如果以同事老鸦的周期来算,可以生死三次。以同事粟米的周期呢,则可以生死四次。我在边上,眼看她们盖高楼,眼看她们宴宾客,又眼看她们楼塌了。

但我和沈辰生的爱情不死,依旧豆蔻华年。粟米看不得我沾沾自喜,说,你那算什么愛情?不过画饼充饥。

粟米就住我隔壁,和她第五任男朋友马群,每日在我眼皮底下双宿双栖柴米油盐。

马群能做一手好菜,荷叶糯米鸡、糖醋鲫鱼、豆腐芽白腌笃鲜,手艺比姜师母还好。会做菜的男人,长相一般都有跑堂的特点,偏矮,偏胖,脖子偏粗。有什么办法,生态环境决定的嘛!可马群却一点儿没有跑堂的特点,白晳,修长,即便系了围裙,看上去也是学院派的风雅。

偶尔粟米会邀请我过去一起吃。在青年教工楼,我们俩都属女人们的公害。我公害是因为我独居,男友远在天边,远水救不了近火,她们害怕我万一哪天城门失火,会让她们遭池鱼之殃,而粟米公害,是因为她妩媚风流,还有不光彩的前科——她五任男友,有四任是从别人手上撬过来的。因此女老师,尤其是师母们,防她,犹如防贼。

我不防粟米,因为沈辰生在外地;粟米也不防我,因为用不着。在粟米看来,我虽然长得还算差强人意,但若论女人的魅力,我和她完全没有可比性。男人爱女人什么?不是爱樱桃口,不是爱柳叶眉,而是爱那一颦一笑所生出的风情,这种风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有的女人天生有,而有的女人天生没有。粟米以为,她自己属于前一种女人,而我朱小愚,显然属于后一种。喝了几口酒之后,粟米会这么教育我。这是粟米的傲慢,也是半醉的粟米那会儿把我当朋友了,但我们其实不是朋友,我们只是同事,都在学校的基础科部,我教大学语文,她教大学英语。

粟米之所以请我吃饭,按她的说法,是发扬她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天天看一个半老女人拿了饭盒形单影只去食堂的背影,简直和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电影里那个佝偻着腰捡空酒瓶子的老妇人一样凄凉。这话让我有点不高兴,我才二十八,风华正茂,背影虽没有粟米的袅袅娉娉,至少也是挺拔的,怎么就佝偻成了基耶斯洛夫斯基电影里的那个老妇人?表扬自己可以,但如此糟蹋别人,不厚道了。不就是想在我面前炫耀马群么?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这话如果换了虞姬说,或许就不是这样的,而是,有好男而不炫于女人前,如锦衣夜行。

如果我恶毒些,就应该让粟米锦衣夜行,教工楼里的那些女人们,就这样,对粟米,和粟米的马群,总是视而不见的样子。但我这个人,天生没有恶毒的本事,而且,我也实在抵御不了那荷叶糯米鸡的诱惑。小时候落下的毛病,基本就属于不治之症。我明知道粟米现在,和小时候的西宫娘娘一样不怀好意。西宫娘娘让我跑腿,让我吃鸡屎唱“我家的爹爹数不清”,粟米呢,让我给她代课,然后看她和马群如胶似膝。

三个女人一台戏,三个人当中如果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就更是一台好戏,可以演西厢,可以演红楼,还可以演牡丹亭,不管演哪折,反正我都是丫环,在一边看小生小旦眉来眼去凤凰于飞。

有时粟米也会过意不去,让小生侍候侍候我,帮我斟杯酒,或夹块鸡,做慈善事业般的。我知道,她这又是在发扬她该死的人道主义精神了,我暗暗不乐。其实做丫环不妨的,何况是酒肉丫环,我乐意做,但我受不了的,是粟米那假惺惺的人道主义。

日子比以前更觉清淡寂寞了,因为有粟米和马群的生活在边上对照着。我开始对沈辰生的爱情理论动摇了,爱情真要隔十万八千里才不会死吗?人的一生,也就几十年,几十年之后,身体都灰飞烟灭了,爱情不随之灰飞烟灭?就算不烟灭,和梁山伯祝英台一样,在别人的戏台上流芳千古,那又有什么意义?我这么问沈辰生。沈辰生无言以对,或许在我对他的理论动摇之前,他自己早就动摇了,但他没有办法,只能学阿Q,精神自慰。不学阿Q又如何?他一介青衿,在冠盖京华,真是手无缚鸡之力,别说调我入京,就是给一只狗上个户籍,怕也不能。我们要想朝朝暮暮,除非他下放到我这儿来,我们校长答应了,他过来可以到基础科部,教马列。但沈辰生不想下放,爱情诚可贵,哲学价更高。也就是说,和我朱小愚比,他情愿和哲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没有什么办法,我们只能继续靠苏东坡的婵娟张翰的鲈鱼虚无飘渺地过。

夏秋冬三季还好,我基本蛰居,身体蛰居,精神也蛰居,即使出行,也会着铠甲保护,如带壳蜗牛,别人如果眼神不太好,乍一看,还以为我披坚执锐。但春天就不行,尤其是春天的黄昏时分,我就有些不安于室了。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丘迟这几句诗,我觉得不是写江南,而是写衣衫里的我。一年里总有那么些日子,我的里子,是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

马群就是在这样的时间来邀请我的。

我不应该过去,粟米不在,我知道的,粟米几天前带学生去上海参加英语口语比赛了。马群说,他做了一大钵紫苏炒田螺,吃不了。紫苏炒田螺我和粟米都爱吃,只是,粟米也不在,他为什么要做一大钵紫苏炒田螺呢?我想这么问,但没问出口。这时候我十分软弱,软弱得没有力气问这样的话。

我不知道那个夜晚我有没有在马群面前卖弄风情,我也不知道那个夜晚马群有没有勾引我,反正一大钵紫苏田螺和六瓶啤酒吃完之后,已是深夜,我起身告辞——之前我已告辞过两次,都被马群挽留,这一次,我仍没告辞成,一个趔趄,竟趔趄到了马群的怀里。

我记得我是挣扎了的,或者我想过要挣扎的,只是我的身体状态不太允许。那一刻,我是一只爬出了壳的蜗牛,软弱得吹弹得破。

如果不是窗户上的一张脸,那一夜,我就被马群吹弹破了。

那张脸紧贴在窗玻璃上,是我发现的,就在马群很斯文地为我宽衣解带时,我习惯性地望一眼窗户,这一望,让我魂飞魄散,有人偷窥!

我失声尖叫,窗外的人仓惶而逃,马群赶紧拉灭了灯,黑暗中我抱头鼠窜回我的房间。

第二天粟米就回来了,我和马群的关系,又变得相敬如宾。

只是,那个偷窥者是谁呢?惊魂一瞥之下,实在没看清楚窗户角落里的那张脸。应该就是楼里的哪位单身汉吧?那晚抱头鼠窜回房间之后不久,听到楼道里有脚步声,鬼鬼祟祟地,往二楼去了。是207的老吴?那个在图书馆工作的猥琐男,以前就有躲在图书馆厕所偷窥女学生的前科,或者是213的孟家国?他一直爱慕粟米,有事没事总喜欢斜了眼在粟米周边搔首踟蹰,如果是他,他应该是想偷窥粟米和马群吧?却没想到看到了我,种瓜得豆,虽然不免失望,但至少没有颗粒无收,也算他意外的收获吧!

也有可能是锅炉房的小陈,这个脸上长满了暗红疙瘩的家伙,后来看我的眼神总有些不对,既狎昵私密,又意味深长。有一次在食堂门口,他的胳膊肘竟然撞了一下我的胸,我觉得他是有意的,食堂门口的人又不多,他完全可以避开的。我很恼火,却没敢发作。他的表情有点吓到了我,是心照不宣又有恃无恐的表情。他一个锅炉工,所恃能是什么?

每个人都很可疑,每一个男人似乎都有置我于死地的暗器。

只要那事被说出去,一夜之间,我就身败名裂了。原来朱小愚老师的冰清玉洁是假装的,其实呢,比水性杨花的粟米还不如,人家粟米至少诚实,很诚实的水性杨花,而朱小愚,是个又当婊子又立牌坊的女人。

我战战兢兢,每一日都担心东窗事发。但很奇怪,直到一年后我考回母校读研究生,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

偷亦有道。对那个偷窥者,我后来几乎生出了几分感激之情,说他无名英雄可能太过誉了,但正是他的偷窥,以及守口如瓶的美德,保全了我的名节。

按朱朱和父亲的说法,我这个人的反应有些慢——虽然父亲后来修正了他的看法,但朱朱对此一直坚信不疑。

也确实,十五岁妹头应该怀春了,我没有怀春;十八岁读大学应该恋爱了,我没有恋爱;二十好几应该结婚生子了,我没有结婚生子。虽然这些事儿后来我倒是都补上了,一件没拉下,只是,和别人比,我统统慢了一拍,和当初读《红楼梦》一样,朱朱十岁读,我十五,整整慢了五年。

最要命的,是四十岁那年我竟然生出了外遇的心思。

我生出外遇的心思,和两个女人有关系,一个是徐昭佩,另一个就是吴宝。

吴宝是我的女友,确切地说,我是吴宝的女友。我这个人,向来是有些被动的,和谁好,和谁不好,基本都由别人说了算。和朱朱的关系这样,和顾艳玲的关系这样,甚至和沈辰生的关系,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人家要我的时候,我招之即来,人家不要我了,我挥之即去。我的这个随和性格,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由朱朱和西宫娘娘共同培养的。沈辰生嘲笑我是一个犬儒者,我有点不高兴,不高兴沈辰生也不管,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后,他早就变得和朱朱一样对我不客气了。

吴宝第一次来我家是因为面包机,我家的面包机坏了,拿到校门口的维修部去修,维修部的师傅却修不了,扛回来的路上碰到同事余教授,还有余教授的邻居。邻居很热心,毛遂自荐要上门帮我修面包机,我有些狐疑。余教授说,吴宝老师可是搞机电的,帮你修个面包机,那是杀鸡用牛刀了。

果然是杀鸡用牛刀,不消十分钟,面包机就起死回生了。

不单面包机,我家所有坏了的电器后来都被吴宝妙手回春,大至空调,小至榨汁机。我一时对吴宝简直崇拜得五体投地,沈辰生也一样,我们两个人都是机电盲,家里哪怕只是保险丝断了,都会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因为这个,我甚至后悔嫁了个搞哲学的男人。难怪林徽因当初不嫁金岳霖而嫁梁思成,梁思成会盖房子,金岳霖会干什么?对了,会逻辑学。可逻辑学对婚姻生活,能管什么用?管个屁用。有时家事把我逼急了,我会用粗口指桑骂槐。这种时候沈辰生也绝不示弱,在他看来,对哲学不敬已经非常可恶,何况还是对金岳霖不敬,其罪之大,大至可诛。再说,就算按庸俗的实用主义逻辑来看,哲学没有用,文学就有用吗?《春江花月夜》是能当鱼吃,还是能当裤子穿?一样的,管个屁用!

哲学和文学,在我家,竟成了屁。

好在我们有了吴宝,吴宝老师不仅修好了我家的电器,同时也让哲学和文学从屁里面解放了出来,可谓功莫大焉!

之后吴宝就开始频繁地出入我家。大学老师的课不多,一周也就那么几节,几节之余,她基本就到我家消磨了。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我是爱独处的,一个人备课,一个人做饭,一个人躺在书房里的沙发上拿本闲书似看非看,或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对着某棵树发呆。但现在都不行了,吴宝对我亦步亦趋,我到厨房她跟到厨房,我到书房她跟到书房,甚至我上洗手间,她也会倚了门在边上看着。

这实在有点过分了!我们都是四十岁的人了,又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怎么没有一点儿隐私意识呢?对沈辰生抱怨,沈辰生幸灾乐祸,说,朱小愚,你可不能卸磨杀驴,那是不道德的事,再说,家里那么多电器,不定哪天什么又坏了,到时找谁去?所以,你要未雨绸缪。

沈辰生总是有道理,没辙,我只好綢缪——由了吴宝对我亦步亦趋。

不知道吴宝是被憋坏了,还是因为搞理工的女人都头脑简单,简单得和孩子一样,孩童之口,百无禁忌。所有能说的或不能说的,吴宝都说了,从她家保姆狐假虎威,到她和她老公的房事。

有些女主人是搞不定保姆的。当年伍尔芙就被她的佣人耐莉弄得心烦意乱,吴宝也一样,她家的保姆叫李茉莉,人也长得和茉莉一样细小,却人小志气大,从不把人高马大的吴宝放在眼里,她眼里只有鄢处长。鄢处长就是吴宝的老公,是我们学校科研处的处长,以前也是机电系的老师,后来学而优则仕了。茉莉对鄢处长像土狗一样忠心耿耿,鄢处长爱吃红烧肉,她家饭桌上就总是红烧肉,哪怕鄢处长不在家,饭桌上还是半碗上顿吃剩的红烧肉——肉皮和瘦肉部分被鄢处长消灭后,剩下的肥肉部分,被李茉莉加点笋衣或霉干菜炒了,算是吴宝和李茉莉的下饭菜了,吴宝那个腻歪呀,几乎想把红烧肉扣到垃圾桶里,却不敢,因为投鼠忌器。吴宝想喝鲫鱼汤,说了好几次,饭桌上也没有看见鲫鱼汤,恼怒的吴宝问李茉莉到底怎么回事,李茉莉哼哼叽叽老半天,最后嘴一撇,不管不顾地说,菜市场上今天没有鲫鱼卖。这是放屁了,鲫鱼又不是河豚,怎么可能没有卖?更可笑的,是李茉莉的那些个小动作,鄢处长的内裤是手洗的,而吴宝的内衣,李茉莉就扔到洗衣机里,和袜子什么的一起洗了;鄢处长的被子隔三岔五就会晒一次,而吴宝的被子通常要一两个月,每次还是挑太阳不那么好的时候。

这样的女佣当然是要炒鱿鱼的,可吴宝作不了这个主,每次向鄢处长建议,鄢处长都不做声,不做声也就是不同意,鄢处长在家向来惜言如金。

有意思,听吴宝家的故事还真是有意思,比看树和闲书有意思多了,尤其女佣李茉莉,简直让我浮想联翩。只是,吴宝的被子和鄢处长的被子怎么是分开的?难道他们夫妻分居了?

我欲言又止,吴宝倒无所谓,说,早分了,至少有两年时间没有房事了。

开始时是旬旬,后来是月月,再后来是季季,季季了一段时间,鄢处长就彻底不敷衍了,借口工作太累,搬到另一个房间睡了。

吴宝之后还厚颜到另一个房间去自荐过两次,都没自荐成,被鄢处长婉拒了。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鄢处长不过四十四,还是虎狼之年,难不成就被仕途经济弄成了东方不败?

吴宝不信。按一般的逻辑,还是鄢处长的虎狼之力,用到了其他女人身上。用到谁身上呢?吴宝不得不放下教授的身段,学习市井女人那一套,对鄢处长开始了十分细腻的盯梢,细腻了几个月,却一无所获。也是,人家鄢处长是搞行政的,行事谨慎滴水不漏是基本的职业修养,和他玩细腻,是关公面前舞大刀了。

怎么办?吴宝不知道,在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之下,她试过以毒攻毒,却发现自己完全丧失了以毒攻毒的能力。有一天她主动约同教研室的一个男同事喝茶,这是开天辟地降贵纡尊了,他们教研室一直男多女少,女老师只要姿色尚可,都能集三千宠爱的。何况,这个男同事之前对吴宝一直有那方面的暗示,男同事长得不差,性情亦温柔,吴宝对他也是颇有几分动心的,囿于使君有妇罗敷有夫,只能一直装聋作哑。但现在既然鄢处长尸位素餐,就休怪她另谋出路了——吴宝横下心要做出一些事,也相当于死谏了。

她以为男同事会欣喜若狂的,多年来他对她不是心向往之求之不得吗?没想到,他也婉拒了,他说,老婆出差了,他不方便出门,要在家给女儿做饭呢。

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恼羞成怒之下,她一不做二不休,接二连三地给其他男人打电话,都是以前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对她有过想法和表示的男人,至少她认为是这样,结果让她哭笑不得:猫不吃鱼,男人都变正经了,不管她如何暧昧,他们一个个正大光明道貌岸然。

那一刻,她死的心都有了。电话边上就是衣橱,柚木的,很硬实,撞死她应该没问题。可她在那个时间连撞死自己的力气都没有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如果有,她就不打那些自取其辱的电话了,不,她应该早几年打那些电话,在他们对她还虎视眈眈的时候。多年来她一直洁身自爱,为了鄢处长,可鄢处长呢,却弃她若敝屣了。

不单鄢处长,所有的男人现在都弃她若敝屣了!

她万般委屈,原来以为只有不守妇道的女人才是破鞋,可她一直三从四德,最后也从成破鞋了。殊途同归,女人的命运,其实就是破鞋的命运。

她的月经已经开始紊乱了,这是要绝经的前兆。女性绝经的平均年龄是四十九点五岁,她不过四十五,却要绝经了。医生说,和谐的性生活会延缓绝经的到来。可她呢,不要说和谐的性生活,压根就没有性生活。

所以说,即使只为了月经,女人其实也是应该外遇的,尤其是四十岁之后的女人,老公如果把你束之高阁,那外遇之事,简直就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这理论有些邪恶了,但吴宝说得十分殷切,不由我不生出兔死狐悲的伤感。

我内疚。女人之间的友谊是要礼尚往来的,女人之间的私语也要礼尚往来的,这是起码的仁义道德。但我和吴宝之间,只有吴宝来,没有我往,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知道,可我实在没有办法和吴宝说我和沈辰生的帐帷之事。

至少应该说说徐昭佩。

徐昭佩是我的同事,最初不认识沈辰生,也就是说,她和沈辰生成为朋友,是我在中间牵的线。

我和沈辰生周三上午都有课,徐昭佩也有,她和我们住同一个小区。有一次在小区门口碰见,寒暄了几句,她就搭我们车去新校区了。

之后每周三她就不坐校车了,改坐沈辰生的车。

她上课的地方是教学主楼,沈辰生也是,而我在人文楼。主楼比人文楼要远一些,每次下课后,沈辰生要先接了徐昭佩,再到人文楼接我。

大约是第三次,也可能是第四次,我記不清了。那天天不好,下雨,我没撑伞,沈辰生的车一过来,我用讲义包挡了头,冲过去拉车前门。车门打开后,徐昭佩却端坐在副驾上,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愣了好几秒,徐昭佩宛尔一笑,说,不好意思,顾老师,我鸠占雀巢了。

我能说什么?灰溜溜又湿淋淋地坐到后面去了。

打那以后,徐昭佩每次就当仁不让地坐前座了。

从新校区到我们小区有四十分钟的车程,有时碰上堵车,就要五十分钟或一个小时了。这段时间里,徐昭佩和沈辰生总是谈笑风生——上了三节课,他们也不嫌口干舌燥。

偶尔徐昭佩会回头和我搭讪,我笑一笑,不说话。以前和沈辰生两个人的时候,我也是不太说话的,现在三个人,更没心情说了。

车里这时应该放田震歌曲的,我喜欢田震沙哑且沧桑的声音,沈辰生知道,但现在放的是周杰伦,徐昭佩说她喜欢周杰伦,尤其迷恋他的《菊花台》。车里于是就循环放《菊花台》了。“雨轻轻弹,朱红色的窗,我一生在纸上,被风吹乱”,徐昭佩有时会和周杰伦一起哼,两人的声音里,有一种抵死缠绵的绮靡。沈辰生微微地晃着身子,食指轻扣方向盘,很陶醉的样子。

倘若发生一场车祸,按一般的规律,副驾座位的死亡率是最高的吧?其次应该是驾驶座,两人一起过奈何桥的时候,会不会还在哼“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

这有些恶毒了,即使在意念里,好在沈辰生不知道。世上的夫妇之所以能白头偕老,或许就是因为不能看见彼此的意念吧?

在沈辰生看来,那个学期的我或许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不正常。但我知道,那个学期的我其实和以前是不一样的,和以后也不一样,在那个学期的后两个月里,我被吴宝附体了般悲伤和决绝,那时如果有哪个男人勾引我,我肯定会奋不顾身地上钩的,为什么不呢?沈辰生变成鄢处长要花多长时间?一年?还是两年?到那时,我是不是就成了另一个吴宝?

这么一想,我就燥热不安。和当年的西宫娘娘一样,我也长了一身的红疹子,每天早晚喝两大碗莲子汤也压不下去。

好在学校停课了,我的疹子才不治而愈——也没完全愈,有时在路上遇见徐昭佩,皮肤下面感觉还是热辣辣地刺痛。

这事我没告诉吴宝,什么也没发生,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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