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妈
2019-01-10曾野
一
在客里山,我们喊娘都叫姆妈。
我的姆妈今年81岁了,自从父亲离开了我们,姆妈便真的老了。姆妈老了,可姆妈热爱生活的心却从来没有老,她照样学着年轻人的神气下地锄地、挑担,去山里砍柴、喂羊,在家里喂鸡、鸭、鹅,还爬到屋门前的树上去摘杨梅。我每回打电话给姆妈,都会苦口婆心地劝她,莫要太操劳了,小心自己的身子骨,没事停落来歇息。姆妈呢,姆妈的口气总是那么硬朗,姆妈说,晓得的哩,再说我身子骨好着哩!我这些年,过得并不顺心,心里的苦痛姆妈是看在眼里的,我每每跟姆妈聊天时,她总有意无意地宽慰我鼓励我。有时,我忍不住像个孩子一样在姆妈跟前哭了,姆妈就假装笑起来,说,没么个大不了的,莫躁急,会好起来的。我知道姆妈心里也是难过的、伤心的。姆妈为人善良,从不计较,对别人慷慨大方。在我的印象里,姆妈在客里山一生从未与别人相过罵、吵过架。她能忍的一定会忍,她能让的一定能让。难得的是,姆妈还是个从未踏进过学堂门半步的女人,准确地说,姆妈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就是这样一个干干净净的文盲,姆妈却用她汗水劳动的一生,喂养了5个儿女。
姆妈叫黄元淑,我们都喊她姆妈,只有二哥是个特例,他喊姆妈叫娘,叫一声娘不心甘,还叫娘娘。姆妈的名字在户口簿上是“黄元叔”。不知道是哪个粗心大意的人在登记户口时把“黄元淑”的“淑”字写成了“叔”。本来很淑女的一个名字,却演变成了男人味的阳刚之气。好在姆妈根本不在意这些,对她来说,元叔也没有什么不同的。反正她又不认得字,只认得别人喊她的声。客里山也有人喊她元淑阿姆,这个称呼既亲切,又与姆妈直接区别开来了。
黄元淑,直到今天我仍然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
我从未叫过姆妈的名字,在我的印象中,父母的名字只有在填家庭成员表格时才会想到。每次听到别人大声地叫姆妈的名字时,我都会觉得很不好意思。
姆妈没有文化,体力劳动的扎实苦干是她这一生最荣耀的事情。姆妈在劳动中使出的力量,是我至今也无法想象的。听姆妈讲,为了赚几角钱,帮人家挑担,她能从几十里路远的地方把东西挑回来。饥饿的程度、劳累的程度,我无法用笔来描述。姆妈说,有一次挑担回来,刚到家门口她便昏倒了过去……姆妈严重贫血,姆妈在床上躺了好长日子才缓和过来。
乡村的夜是寂寞的,儿时我最爱看姆妈在一盏暗淡的煤油灯下纳鞋底,一针、一针、一针,犹如穿过这寂寞的夜,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姆妈在电话里说,她到了深圳。电话是小姨妈打过来的,姆妈是深夜到的石岩,那是深圳市郊外的一个小镇。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2005年10月9日。
姆妈来深圳,这是我的意思。我一直想让姆妈来一趟深圳,她一直脱不开身。这一次,她终于来了,我很高兴,我还小声地吹起了口哨来!
姆妈把家里的母鸡捉来了三只,带来了41个鸡蛋。一瓶酸辣椒酱。一大袋落花生。姐姐给即将出生的孩子做了几双小布鞋托姆妈带了来,还为她做了一双毛绒布鞋。姆妈也买了鞋子和袜子。带来的还有零碎家常干腊食品:腊豆角、腊菌朵、猪油、辣椒粉、腊猪肠、腊红薯片等。
离开久了,再见到姆妈时,我感到姆妈瘦小了许多。姆妈的头上又添了许多的白发。姆妈一到我这里,就用客里山的方言很气壮地和我们交谈,一些问题让姆妈变得年轻了一些,也让我觉得温和。
我带姆妈去理了发、染了头发,花了68元钱。理完发后,姆妈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这是14年前的姆妈,比起现在,自然要年轻得多了。那时的姆妈才68岁,身子骨跟现在当然无法相比,那时可以用得上身轻如燕这个成语了。姆妈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68岁的人,而更像是一个年近50岁的人。嘿嘿,给姆妈理发花了半个上午的时间:洗头、修剪、吹发、染发。按理发程序本来洗完头还要给姆妈按摩的,但姆妈拒绝了。姆妈露出缺了席的牙笑着说:冇要按哩!在她的辞典里,理发就是理发,是单纯的,哪有这么多的名堂?姆妈怎么也想不到,理一次发,花掉了我几十块钱。姆妈说,怎么这么贵啊,差不多可以买半担粮食呷?末了姆妈又说,哏,早知道这么贵,就别给我理了。我问姆妈,在家里理一个发现在是多少钱?姆妈说,3块钱。
逛超市时,我带姆妈乘电梯。姆妈一生都没见过这种自动把自己带到楼上的玩意。姆妈的脚不敢上前,那像水流一样的电梯总是流动的。我试验了几次给姆妈看,姆妈才鼓起勇气一脚踏了上去,手却紧紧地抓住扶梯不松劲。但身子却是向前进的,我叫姆妈把手松一点,说这样才能自如地上楼。姆妈把手一松开,人就跟着上去了,姆妈又把她那缺了牙的嘴张开来笑。呵呵呵。
姆妈笑起来,有几分孩子的羞赧。
二
在我始终如一的骨子里,彻底地爱着自己的父母。父亲比姆妈整整大14岁。在那个小名叫“唐阿冲”的村子里,在那个叫客里山的院子里,父亲跟姆妈一样也都是个文盲。与姆妈不同的是,父亲算不上是个纯粹的文盲,父亲当过兵,扛过枪,在部队的时候因天资聪慧,斗大的字也识得了好几箩筐,从来不会写字的父亲却能工整地签下自己的“大名”。父亲唯一骄傲的事便是在朝鲜血战“上甘岭”后凯旋。父亲是我们家族中唯一出过国的中国农民,我为父亲感到自豪。
父亲没识得几个字,却一生酷爱看书。父亲看的书不多,但看得特别仔细。他喜欢看书时一字一字地读出声来,像在跟自己交谈,又像是在跟书本说话。有不懂的字、词和句子老爱来问我,问得多了,我便有点不耐烦:一大把年纪了,还假充读什么书?父亲便会带点神气地笑着说,哈宝崽呀,人老了,可心不能老啊!
要是姆妈在场,准会数落父亲,还看书哩,莫悔过了。
一直觉得父亲是一个天才,而姆妈应该是一个经济学家。姆妈不会算数,可姆妈对于钱的计算却厉害得让我目瞪口呆,父亲更是让我近乎到了崇拜的地步,一个字也不会写的他竟然能看完一本完整的《三国演义》和全套的《毛泽东选集》。而更惊奇的是,他竟然不会查《新华字典》。在我看来,父亲是一个童话,包括他的爱情。父亲出身不好,爷爷早死,奶奶改嫁,父亲很小就没了爹娘,跟着一个婶娘过日子,天天放牛、砍柴,受尽了没有母爱的苦。直到十几岁参军入了伍,才开始真正独立起来。姆妈对于父亲的好,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在院子里是打了喊的,有什么好吃的她总想着父亲。姆妈长得并不高,也不标致,可姆妈有一颗善良的心。
父亲是个对爱情并不细心的男人,所以,很多时候总是惹姆妈暗自流泪。比如姆妈看到父亲身体不好,把买猪仔的钱给父亲买了很贵的补品,一听钱贵了,父亲便大发雷霆,那声嘶力竭的样子,让我现在想起来都感到难过。父亲说,你怎么能背着我随便败这个家呢,那有什么补的,还不如多呷两碗红苕呢!
姆妈听了,不吭声,一边烧火煮饭,一边掉泪。
故乡的寂寞,故乡的贫穷,姆妈总能够平淡、朴素地对待,她踏着山道弯弯的路儿到田地里去干活,到外面的村子里赶场,用微薄的零钱换回一些十分廉价的物什,她也往往会记得给我们买香蕉、甘蔗、苹果、橘子等等,当然,这些水果都是皮开肉绽的,但我们却吃得津津有味。
我说过,只要姆妈来深圳,我一定要让姆妈好好看看。
在这个精彩的城市,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讲述姆妈的欢喜,还有她神气的表情。在像森林一样的公园里游玩时,我给姆妈拍了很多的照片。有一张经典的照片是我故意让姆妈这么做的:我让姆妈戴上了我的能看到眼睛的墨镜,站在足球场旁摆了一个POSE,我“咔嚓”一声,就拍下了一个很酷的老太婆,她的表情和姿态让我笑疼了肚子。这时,有一架飞机正清晰地穿越我们的头顶(这里的飞机有时飞得很低,看上去很庞大。),姆妈抬头看到了这个金属的庞然大物出现在头顶,激动地说:“哪,飞机飞机,姆妈的声音渗透着乡下人的泥土气息,让过路的人都投来了难以避免的微笑。我从姆妈的兴奋里,看到了她身心的另外一种力量,这是一种藏在劳动里的幸福:会飞。
三哥听说姆妈来了,特意请了假从另外一个小镇来看姆妈。三哥给姆妈买了一身衣服和鞋子,给了500元钱。那时,500块其实也算不少了,在工厂打工一个月,加班加点也就千把块左右。三哥在光明街道的一个木器厂上班,从早到晚,还要长期加夜班。干的都是苦力活,也是很不容易的。三哥的头发也越来越稀疏了,这与他长期没有很好的睡眠有关,与工作的压力有关。
大哥和二哥也分别来看了姆妈,我的3个哥哥都在深圳打工,他们都在最底层深居简出,为自己的命运加班。这清苦的生活像一枚细细的银针,渗入到这无尘的想象里,渗透到他们病痛哲学的根里。
大哥和二哥的工资加起来才1200多块,还要起早贪黑地忙碌。大哥和二哥都没有发工资,大哥跟同事借了两百元钱给姆妈,大哥觉得有点愧疚,嘴里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要等我发了工资就好了。二哥来看姆妈是请了两天假的,这两天假里只有一天的时间是属于姆妈的,因为二哥还要把另外一天的时间给予远在几十里路远的二嫂,二嫂在东莞市的一个小镇上打工。二哥提了一个大袋子到我这里,袋子里装着一些奇装异服,还有一个小塑胶袋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西红柿(这些西红柿都快烂了,可能是临时在路边小摊上买的处理价的。)。二哥说,这些衣服是一个老画家送给他的,是老画家的老婆平时穿的。“都是上乘的布料,都很新哩!”二哥随手从袋子里掏出一件看上去很新的衣服给姆妈看,“你看。”姆妈用布满好看皱纹的笑脸检验着二哥递过来的衣服,那神采讓我想到了上帝给予生活的隐语。二哥没有吃晚饭就告别了姆妈,他还要赶着去东莞二嫂那边。临走时,给了姆妈50元,这50元都是10元一张的。二哥说还没有发工资,身上一个家业才两百块钱,还要去看二嫂,听说她生病了。但二哥走到楼梯口又折了回来敲我的门,说是怕身上没零钱坐车,抽出一张百元的票子喊姆妈过去拿,叫姆妈把那50元零钱退给他。这样一来,二哥身上只剩下100块钱了,等他七折八扣到了东莞二嫂那里,身上基本上就没有多少钱了。二哥的这一个细节让我看在眼里,心头一紧。这个内心善良的男人,他用一种无比笨拙的方法在修补着一个孩子对于姆妈的关怀。我的心在那一刹那间,回到了青黄不接的故乡。那青灰的瓦房,那高过墙壁的狗尾草,那代表无限恩泽的山和水,还有阳光下那浇淋的万物。我的眼里有一种翡翠的绿漫上来,加深了我所有想象的颜色。
我在沃尔玛大超市给姆妈买了衣服和其他的东西。
我得让姆妈在这里感到温暖,哪怕我是多么艰难。
姆妈说,我待几天就回家。我说,先住下来看看再说,我带你到处去看看,看看深圳与家里的不同。我知道,这一次姆妈出来后,以后出来的机会就少了,因为姆妈已越来越老了。
三
行走在别人的城市,我总会想到自己的村庄和姆妈。
姆妈是我人生的哲学,还会有谁像姆妈一样爱我?我就像果实一样,掉落在文字含钙的核里。除了湘西南,和湘西南以外的歌声,唱歌的人,一定是我前世的最爱。
像我这样的同龄人,大都混得非常好。只有我,因为自己的天真和理想,一直过着落寞的生活。每一次面对自己的贫穷和正在消瘦的青春,我都忍不住眼眶发潮。在那个到处都是石头的小山村里,姆妈的话让我再一次落下泪来。姆妈说,莫躁急嘛,靠运气再好点,你运气还没到,写书哪有那么快?
每一次出远门或者从远方回家,姆妈总要宰一只养肥的家鸡给我吃。
在我们那儿,宰杀一只鸡,对于客人来说,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对于自己的亲人来说,更是一件幸福的事儿。每次烧了鸡,姆妈总要把那两个大大的鸡腿夹到我碗里。我总会埋怨说,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姆妈听了,就扬着白发苍苍的脸看着我,在她的眼里,我永远是个孩子。
同样,每一次出远门,姆妈总要去送我,走出村子很远了,她还要跟着。姆妈一边走,一边说不停。我说,姆妈,我知道了,您回去吧。姆妈就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直到我翻过故乡的那座山。
姆妈从来没有看到过海,姆妈来了深圳,怎么能错过去看海呢?我带姆妈先去了大梅沙大海边,看到了海,姆妈联想了很多。姆妈说,这海怎么看上去越远越高,像座山一样?姆妈看到这到处是柔软的细沙,忍不住捧了一捧在手心,像个科学家一样研究了好一阵,后又撒了回去。我带着姆妈沿着海边走了一圈,姆妈说,这海真是宽阔哩,这海里的水会流到哪里去?海那边是哪里?我告诉姆妈,海里的水会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还会流到外国去。
那个白发苍苍用尽一生来爱我的姆妈,面对她,我是愧疚的。姆妈穷尽了自己的一生,像故乡的那块土地,严重缺乏“营养”,可她却“营养”了我一生。
那天早上临时有事我要出去一趟,我让姆妈一个人待在家里。本来不用多长时间的,但因为路上塞车,我一个上午都不能赶回。而姆妈连早餐还没有吃的,她从来没有使用过煤气和电锅煮饭菜,更不会去外面买菜,他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讲,谁知道她要买什么呢?就算她买到了菜,她还认得回家的路吗?这里房子可不像家里的房子,都是一个模式的。巷子又多又一个样,转几圈就晕头转向了,不迷了路才怪呢。我在车上赶紧给姆妈打了个电话,说要晚点回家,你饿了吧?姆妈很阔气地说,我不饿哩,莫要紧的,等你回来。
到了楼下,我忘了带钥匙,按单元门门铃。门铃响了很久都不见姆妈开门,只好按别人家的门铃把单元门开了,才得以进得自家的门。我在门口用力敲门,姆妈在家里听到了,帮我开门,但就是开不了。我一步一步地教她操作,她才好不容易開了门。我说,这些都不会啊。姆妈说,这城里的门怪得很,太麻烦了,我只好一脸苦笑。就连过马路也让姆妈摸不清是怎么一回事,她问我车怎么突然就停了呢?我就跟她解释红绿灯和人、车之间的关系,但说了半天她还是弄不清红灯和绿灯之间的关系。不过,这对于姆妈来说,弄清确非易事,弄清了也没多少作用。因为在那个遥远的客里山,连一条像样的公路也没有。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那个在客里山无比强大的姆妈,来到了城市却成了一个孤独的“孩子”。她对于城市一无所知,对于这里的一切是陌生的,也是不适的。因为,生活在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是敌对她的,她会让城市给出她太多的警惕,她的举动会让这个城市备受关注,因为她是这里唯一的“敌人”。
只有那个让她生活了一辈子的故乡——客里山,才是她自由呼吸的天空。那里有她熟悉的语言、亲密无间的土地、素菜、同甘共苦的战友父亲。那里才是她的城堡,那里没有她的敌人,只有她的战友。父亲是她唯一考验时间最长的好战友,那里的植物和土地,以及那些活动在天空之下的动物、昆虫、汗水都是姆妈的战友。
姆妈来深圳那会,父亲还在。姆妈舍不下父亲,在我这里停留了十几天就急赶着回家了。姆妈回家的那天早晨,从来不叫嚷的母鸡,拍着翅膀“咯咯咯”地喊了起来,声音从窗口传得很远,好像在叫:“哥哥喽,回家咯。哥哥喽,回家咯。”
我这才发现,这些被姆妈从家乡带出来的母鸡也是熟悉她的,原来,它们也是姆妈最好的战友。
姆妈呢,姆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作者简介:
曾野,湖南洞口人,诗人,小说家。2005年开始小说写作,作品见于《人民文学》《大家》《青年文学》《中国作家》《作品》《广西文学》《湖南文学》《特区文学》《少年文艺》《散文》《散文选刊》《诗刊》《星星诗刊》等刊。有小说入选《21世纪中国文学大系》《广东小说精选》《太阳小说》等多种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