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与践行思考
2012-04-29陈海涛
陈海涛
摘要: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这个概念理解一直是学界较为关注的论题,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务院颁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我们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有所了解,对其原初含义和本土化流变进行了解读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在落实保护的过程中的具体措施和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的反思等做进一步的探析。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必要性意义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自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成了文化研究的热点,但从学界的现状上分析来看,理论准备并不充分。其表现在,我们的文化学研究起步较迟,还没有建立和形成我们自己的基本观念和理论体系。因此,理论体系的建立必须以对概念的准确理解为基础,所以我们要弄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这是一个值得所有学者商榷的问题。物质文化遗产,我们都耳熟能详,就是关于实实在在的遗留下的物质,所代表象征的文化,遗留下的文化,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理解“非物质”这三个字,按照一般的理解,“非物质”是对“物质”的全称否定,就此处而言,“物质”的反义词,在汉语中就应当是“精神”或“意识”。所以大多数学者在初次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时,都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也就是精神文化,即精神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广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精神文化遗产,将精神文化遗产又进一步具体化、细节化,而《公约》的概说中,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是“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即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技能等方式而存在。所以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代后,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固然可以通过纯粹的非物质形式得以保存,但另一部分从本质上讲属于技艺、实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需要通过一定的具体的外在物质形态而“固化”。
简单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艺术遗产,比如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探索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文化的象征意义等。是全世界各国、各族人民、各历史时期的发展阶段共同创造的、遗留下来的宝贵的财产,是一种无形的文化遗产,我们比较熟悉的包括民间传说、习俗、音乐、舞蹈、语言、礼仪、庆典、烹调以及传统文化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领域,对它们的保护也就是维护这些无形资产的继续流传,是国家政策的必须,也是文化产业领域的重要的特色,所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不断的完善和落实,为的是能够给全世界各国人民创造一个完好的、丰富的、多彩的、特色的精神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评选的标准,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从2001年开始,该评选已进行了两次,共批准了47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我国的昆曲和古琴。所以说在践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落实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的思考,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的定义的不断完善,很多值得保护的文化遗产,也许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里,文化的定义就更加的宽泛,而遗产对后世人的意义,也是我们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意义也就是其遗留下来成为宝贵财产的价值。
之所以保护,是因为它遗留下来对后世人的影响的深刻意义,在践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所进一步履行的是对于保护的新思维的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理解为单纯的保护,那是一种形式上的静态的“死保”。比如很多地方对珍贵、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和归档,用相关物化载体,比如录音带、相片等锁进博物馆束之高阁、无人问津。这是一种为保护而保护的做法,是一种静态的保护,并没有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永久的生命力和延续力,反而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脱离脱离生活的轨迹而渐渐的成为“远去的背影”,类似一堆失去了鲜活生命力的“木乃伊”,这样的“保护”会使真正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复存在,失去存在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活化具体是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精华物加以有效利用,延续人们对它的深刻理解和认识,借助于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寻求有形化载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外延进行生动形象的表达,使之被宣传到人们的思想里,扎根在思想认识之中,用具体的形象化。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文化古国,在全球经济浪潮和文化浪潮的一体化中寻求独立性的额发展是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而将加强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应当抵制强势文化的侵袭,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从而为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事实上越来越频繁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使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身份的认识和保护,使我们在文化的舞台上有自己的魅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就是对中华民族文化命脉的传承。使文化的生命力更延长,使我们的伟大祖国给世界的印象绵延不断下去。
参考文献:
[1]贺学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分析[J].江西社会科学,2005.
[2]时吉光,喻学才.我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述[J].长沙大学学报,2006(1).
(作者单位:江苏省邳州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