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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德七记

2012-04-29刘义军

方圆 2012年7期
关键词:棉鞋在押人员吴某

刘义军

我之所以丝毫不向各种压力妥协,是因为我的职责所在,作为一名监督者,不敢办案,不敢碰硬,就不配在这个岗位上

位于山东最南部的苍山县看守所,因经常关押一些暴力犯、重刑犯而全省闻名;作为一家县级看守所,外地司法机关寄押在该所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级别之高也是罕见的,目前仍寄押原任厅局级以上官员6人、县处级15人。

山东省检察院和省内各地市检察院以及外地司法机关都愿意把大要案犯罪嫌疑人羁押在苍山。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竟然是因为那里有个驻所的检察官李树德。

如果说这种听上去好像不太成立的因果关系让人感到半信半疑,那么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赵爱民的一番话却愈发让《方圆》记者对李树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苍山县看守所的硬件设施在全省并不是最好的,甚至可以说有些落后,但有李树德同志在那里,我们就会很放心,包括省院办理的一些案子,我们也首先考虑放在苍山。原因有三条:一是安全;二是不会透风撒气;三是有利于感化教育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

就像一颗牢牢楔进墙体的钉子,从1997年正营职转业开始算起,李树德作为驻所检察官,在苍山县看守所一呆就是15年。采访中,听到很多对他的赞美之词,譬如“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高墙内的春天”,“看守所里一堵挡风的墙”等等,本文撷取的只是他日常细节中的七个片段,把这些片段连缀起来,或许离“一个真实可感的人物形象”会更近一些。

“捉鬼”记

擅捉鬼者,传说中之钟馗也。

如今,李树德也因擅捉“鬼”而出了名;所不同的是,他捉的是隐藏在政法队伍中的“内鬼”。

15年来,李树德经手查过多少起案件他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对于其中两起监管人员徇私枉法案的查办,他却至今印象深刻。其中一起是监管民警刘某唯利是图,为在押职务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那是2009年11月的一天,我在监控上看到,监管民警刘某正与职务犯罪嫌疑人张某单独交谈。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早有规定,只有驻所检察室主任和看守所所长才能与职务犯罪嫌疑人谈话,刘某既非主任也不是所长,一个监管民警为何要冒着违反规定的风险,与职务犯罪嫌疑人单独谈话呢?”

直觉告诉他,这事有些蹊跷。他回放近段时间的监控录像,又发现刘某利用值班之便,在巡查过程中先后多次与职务犯罪嫌疑人张某单独接触。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他敏锐地察觉到,监管民警刘某有“透风撒气”的可能。

他随即联系张某案件的承办人,查阅张某案卷材料,反复核对其翻供细节,并调取张某同监室人员证言,最终印证了自己的怀疑……外围调查工作结束了,刘某通风报信、徇私枉法的事实随即水落石出。

另一起是监管中队长许某“移花接木”,为职务犯罪在押犯袁某伪造假立功。

一次,李树德在对某在押人员谈话教育时,该在押人员说自己曾主动向监管中队长检举和提供了某些破案线索,之后就再没动静了。

细心的李树德记下了该在押人员反映的情况,经他仔细了解,发现这些线索被监管中队长许某“移花接木”到另一个职务犯罪在押犯袁某身上,有伪造假立功嫌疑。

许某被立案后,和李树德本来很熟悉的许某家人哭哭啼啼地找到他说:“我们家就老许一个人上班挣钱,你抓了老许,我们家的天都塌了啊!您就高抬贵手,把老许放了吧。”不少熟人也找到李树德说情,“老许家庭生活困难,这事能小就小,能了就了吧”。

“其实,同为人父、为人子,我怎能不明白,老许被抓意味着什么?况且,我和许某共事多年,同是转业干部,个人关系也很好。但是,如果不查,就会坏了规定,乱了秩序,今后这看守所还怎么监督、怎么管理?”李树德对记者说。

最后,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李树德顶住压力,带领办案组,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将两起案件侦查终结。两名监管内鬼均受到法律制裁,其中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因为涉嫌犯罪的监管民警社会经历一般比较丰富,反侦查能力强,有着较为复杂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再就是监管场所高墙电网、与外界相对隔离,查办案件有三难:线索发现难、侦查取证难、信息保密难;还有就是驻所检察人员与监管民警朝夕相处,情面难磨开。两起案件的查办,皆是因为李树德善于揪住其中某个很容易被忽略的蛛丝马迹不放。这也充分印证了只要行得正、坐得端,坚守着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信仰,就没有办不好的案子。李树德就是最好的例证。”苍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纪起说。

“黑脸”记

在苍山县看守所,李树德这个人出了名的不好说话。特别是有关普通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他敢于说“不”,颇有黑脸包拯之风。就连公安部门办案人员遇到有人讲情推脱不开的时候,也会说,“这事——人家监所的老李不同意!”久而久之,李树德就成了他们的“挡箭牌”。“这事——老李不同意!”也成了流行语。

2001年冬天,李树德在巡视时发现,某司法机关两名办案人员带着数名社会上的人,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树德不同意,但对方声称是在实施“辨认”,老李严肃地告诉他们:“你们这种辨认,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进行。”

随即,李树德果断要求值班民警强行中止,当场就遭到了上述人员的围攻。幸亏看守所领导带着几名监管民警及时赶来,当即中止了会见。

“我之所以丝毫不向各种压力妥协,是因为我的职责所在,作为一名监督者,不敢办案,不敢碰硬,就不配在这个岗位上。”李树德说。

追讨记

2005年7月,李树德在与已决死刑罪犯吴某进行谈话时,吴某突然提出,自己在外地被抓时,身上打工挣的760块钱被扣了,不知能否帮助查一下给要回来?

当时,吴某已被一审判处死刑,他又是被外地公安机抓获、寄押,转到本县,先后经历了市县两级公安、检察、法院等多个机关、多个承办人,而且时间又过去了将近一年。吴某所说的这760块钱到底属不属实还不清楚,即便属实,又从何处入手呢?

李树德先找到了当初接手此案的承办民警,民警回忆,当时到外地公安机关押解吴某时,扣押清单和移交清单上均没有此项记录。他接着赶往吴某打工的城市,找到吴某的工友,他们说:“吴某被抓时,刚发工资,身上有钱。”

之后,他又先后出差三次,查清了这笔款的扣押单位,经多次联系协调,总算解决了问题。当他将760元交到吴某手中时,吴某和同监室的在押人员都激动得哭了。

几个月后,吴某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临刑前,吴某提出最后的请求,“我一定要见见李树德。”见到李树德之后,吴某扑通一声就跪倒了,哭着说:“李科长,我犯了罪,家里人怕报复,都到外面躲避起来了,没有人给我送日常花销,一年四季,全靠您照顾救济我,为了760块钱,您又费了那么大的劲,这辈子,我认识您太晚了。我今生没有办法回报您了,临走了,给您磕个头!”

有人问李树德:“为了一个死刑犯,你这么做值吗?”

“值!罪犯固然可恨,但不能因为恨而忽视了他的合法权益;760块钱确实不多,但不能用简单的数字来衡量,因为我维护的是法律的正义和尊严!”李树德说。

“检察官李树德在监所的做法,充分体现出法律温情的一面,深深感染了那些在押人员,不仅安心接受改造,还主动反映或检举他人犯罪线索。据统计,这些年来李树德通过在押人员得到各种犯罪线索120余条,其中重大犯罪线索40余条,16名在押人员因检举立功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树德的做法不仅为检所检察工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也折射出一名检察官的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操守和情怀。”临沂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谭长志说。

饺子记

2004年初春的一天,李树德在监区例行巡查时,一个沙哑的声音从监室里传来。

“李科长,这几天我觉着有点不舒服。”李树德循着声音转脸一看,认出是涉嫌绑架、杀人的在押重大犯罪嫌疑人巩二孩。李树德很快叫来了狱医。经过一番检查和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需要到县医院作进一步诊治。

当时,巩二孩是绑架杀人犯罪团伙的主犯,且还有其他同案犯没有归案,让巩二孩外出诊治,要冒很大风险。“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同样不容忽视。”李树德觉得事不宜迟,一面向院里相关领导汇报情况,一面积极协助看守所制定确保巩二孩住院治疗的安全防范预案。

然而,就诊的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白血病晚期。

鉴于案情重大,不宜为巩二孩办理保外就医的实际,李树德和看守所的同志对他进行了特殊照顾,专门安排一名表现较好的在押人员在监室内照顾其生活起居。

重病的巩二孩想吃饺子,李树德骑上自行车带着保温桶去县城一家最好的水饺店买来热乎乎的水饺送进监室。后来,他又想喝羊肉汤,李树德就又专门去买来及时送到他床前……

弥留之际,巩二孩动情地对自己的父亲说:“作为一名犯了大罪的人,我对不住父母,对不住政府,我真心悔罪,也请家人记住政府的恩典,记住李检察官的好处。”

减刑记

有一次,在押人员周某向李树德反映,他因故意伤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看守所服刑,此前曾被公安机关拘留过一个月,但这一个月没算入刑期内,请李科长帮他查查。

通过查阅法院判决书,李树德发现判决书中确未提及其曾被刑拘一个月的事情。为搞个水落石出,他先后到周某所在村庄和乡镇派出所调查走访,并在县公安局刑警队的档案室里找到了拘留的原始证据。

三天后,李树德把纠正周某刑期计算错误的法律文书连同调查材料送达至法院,督促审判机关重新审查裁定周某的刑期。法院在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后,及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春节前,周某“提前”一个月走出了看守所大门。

棉鞋记

“这双旧棉鞋像一盆炭火,将在我的心里温暖一辈子。”

在农民郭永江的大衣柜里,至今珍藏着一双干干净净、已经褪了色的布棉鞋。这不是一件普通的棉鞋。这棉鞋,凝聚着驻所检察官李树德对在押人员深厚的爱。

2002年冬天的一个清晨。一夜纷飞大雪过后,天气虽已放晴,但依然朔风刺骨,寒意逼人。李树德早早地走进监区,查看监室内的情况。在一未决犯监室前,一个直跺脚的新面孔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番询问过后,李树德了解到这名犯人叫郭永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发后,他出逃外地,整天躲躲藏藏,没有固定的收入;家里父母年事已高,日常生活也多靠政府救济,像冬穿棉袄夏穿纱这些在常人眼里微不足道的家什,对于郭永江的家人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知道了这一情况,李树德二话没说,转身出去,自己掏钱给郭永江买来了一双新棉鞋:“快穿上,别冻伤了脚。”

郭永江捧着这双棉鞋,感动得泪如雨下,同监室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采访中,李树德的同事李兴林告诉记者:“他虽然大方地自掏钱包给在押人员买鞋子,而在自己身上却从不多花一分钱。当时他脚上穿的,还是我送给他的一双军用旧棉鞋。就是这双旧棉鞋,他好几年没舍得让它‘下岗。”

此言不虚。李树德转业后,爱人一直下岗,且有严重的腰伤和心脏病需要长期治疗;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上学的女儿用钱的地儿也不少。这一切,都指望李树德每月千元左右的工资来维系,家庭开支不得不压缩到最低限度。

即便这样,李树德还是对一些在押人员慷慨解囊。受到了如此“礼遇”的郭永江,在其后的在押和服刑中,冬天总把这双棉鞋穿在脚上。

“这双鞋像一盆炭火,穿在脚上却暖在了心里。我要永远地把它保留。”服完刑,郭永江专门把这双鞋子带到了家里,刷得干干净净,放在大衣柜里作为一个永久的纪念。

馒头记

对于在押人员反映的问题,哪怕再琐碎,李树德也会不厌其烦地想办法去处理和解决。有一次,一名在押人员向李树德反映,馒头分量好像不太够。为保证在押人员每人每天一斤二两面粉,李树德就在开饭前拿着秤,当着在押人员的面“称馒头”,并说,谁觉得自己的馒头不够分量,可以“过过秤”。

馒头的分量够了,但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李树德在检查时发现,好几个监室的墙角处都扔了许多吃剩的馒头,有的馒头只咬了几口,看着让人心疼。在此之前,监管人员已经就浪费现象批评过他们几次,但收效不大。当着在押人员的面,李树德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默默地俯下身,捡起半个沾满了灰尘的馒头,剥掉皮之后把馒头吃了。当时,许多在押人员面面相觑,感到非常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那是两天前剩下的馒头。

此后,节约馒头就不约而同成为在押人员的习惯。饭量小的在押人员,有时两个人搭伙要一个馒头,三个人搭伙要两个馒头。

在李树德监督下,苍山县看守所给在押人员吃的馒头不仅分量足,而且发酵好,从不添加增白剂。2009年,一名记者到苍山县看守所采访时,见到了在押人员张某,张某原是一名正厅级干部,因涉嫌受贿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关押在那里。张某说:“我以前分管过餐饮业,还算懂行。馒头有没有添加增白剂,发酵得好不好,一看就知道。说真的,连我家的馒头都没有这里的好。”

李树德经常对在押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在一次调查中,某在押人员反映,看守所供应的日常用品价格偏高。在检察室的协助下,看守所对进货渠道进行了改革,不再从超市进货,而是直接从批发市场或批发部集中采购,并以不超过市场零售价的标准向在押人员提供,并将日用品的价格明细表发放到每个监室,让每个在押人员心里都明明白白。

“在押人员诉求无小事,只有他们心安了,看守所的管理才能安稳。”李树德说。

“在许多人看来,李树德做的可能不过是些鸡毛蒜皮婆婆妈妈的小事,但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处理好了,就会最大限度地化解对抗,增进和谐。”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凌自力认为。

后记:

从一名积极要求进步的农村青年到一名军官再到一名检察官,李树德的位置和角色变了,但他对工作的一腔热爱没有变,对老百姓最纯朴的感情没有变,内心的是非标准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也没有变。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我有那么一点经验和心得体会可介绍的话,唯有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忠诚。”

李树德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等荣誉称号,并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一等功。目前,以他名字命名的“树德工作室”成为青年干警学习和成长的平台,整个沂蒙老区掀起了向李树德学习的高潮。

“李树德作为一名正营级转业干部,15年来坚守在普通的监所检察工作岗位上,不为名,不为利,在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等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对于我们当下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李树德是一个很好的典范。”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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