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6000引发的社会责任思考
2012-04-21陈晓娟
陈晓娟
摘 要: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贸易纠纷和贸易摩擦的日益频繁,使得和谐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随着竞争的加剧,社会责任的发展上升到一个国际化和标准化的层面。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26000,使得社会各界再一次聚焦于如何建设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方面。重点关注在ISO26000发布之后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国内外履行社会责任的有益实践,从中总结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和方法。
关键词:ISO26000;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063-02
1 ISO26000标准的发布
2010年11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在瑞士日内瓦发布了ISO26000,即社会责任指南,标志着对于社会责任的研究和规范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国际化和标准化层面。
社会责任一直是国际上的热议话题,对于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大多数的定义依然着眼于企业这一层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CSR(企业社会责任)。此次ISO26000在对社会责任的定义时,首次将这一定义的范围延伸至公共部门,即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类型的组织,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与ISO14000或者SA8000相比,在使用范围上,ISO26000无疑是覆盖面最广的。
ISO26000的基本框架大致分为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理解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相关原则、社会责任识别与股东参与、社会责任核心专题指导、整合组织社会责任指导七大条款以及自愿性倡议案例及社会责任工具、简略条款、参考书目三个附件。在内容方面,ISO26000涉及组织治理、人权、劳工、环境、公平经营、消费者、社区参与和发展七个核心主题。从这些框架和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ISO26000关注的问题已经不再简单的局限于劳工保护或者环境方面。从基层劳动者的生存状态和质量,到区域间协调可持续的发展,ISO26000囊括了从微观到宏观各个层面的内容。这种架构是目前关于社会责任最全面、最合理的体系化安排,同时也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2 现代组织与社会责任
尽管ISO26000将社会责任的关注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类型的组织,但是无可否认,企业仍然是组织类型中比重最大,影響最广的一类,也是最为活跃的因素。因此,关注和研究企业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认识和实践社会责任仍然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意义。社会责任这一观点的提出,并非总是伴随着掌声与鲜花的。理论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此持怀疑甚至是反对的态度。
首先,就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一问题就有不少学者提出疑问。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应当是政府部门,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经营的经济单位,他的主要注意力应当集中于生产和流通这两个领域,他所追求的目标是利益最大化,他服务的对象是他的股份持有人。做为一个企业,他既没有足够长远的眼界和对称的信息量去全盘考虑社会责任这个问题,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社会责任这个重担。过重的负担只会压垮一个健康、稳定发展的企业,扼杀他的生机。因此,企业不可能也不应当去承担社会责任。这种观点虽然与“经济人”的假设相一致,但是仍然有其偏颇之处。诚然,承担社会责任确实会让企业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将社会责任放在企业利益的对立面。
其次,不少学者虽然认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但是他们却将纳税等同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认为,企业在完税以后就已经尽到了所有的社会责任,不应当再对这些企业做出额外的要求,这是不恰当也是不合理的。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对社会责任的误读造成的。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货币支付这一种方式,改进生产工艺,应用环保新技术,关注劳工的生活质量,甚至于选择有社会责任感的合作企业等,这些都是体现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方法。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我认为现代企业对于利益的观点也应当同步升级。从最早期的利益最大化,将为股东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视为企业的使命。到之后的战略利益最大化,企业出于在未来获取更多利润的目的,而在现在做出某些可能损害短期利益的战略性投资。再到如今,在一个企业认同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之后,企业所追求的最大化的利益应当过渡到社会利益最大化。在这里,这种升级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这种过渡应当是一个兼顾协同的发展过程。
3 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
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履行社会责任绝不会仅仅给他带来成本的增加。一个恰当承担了社会责任的组织,可以更好的在社会上立足,同时为自身的发展谋得更广泛的空间和机遇。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从组织形象和声誉方面来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组织更容易建立一个健康积极的公众形象,同时能够在大众中获得广泛的好评,树立良好的口碑。好的声誉是组织珍贵的无形资产,可以为组织带来更好的机遇,在竞争中也有利于提升组织的软性竞争力。
(2)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来说,能够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和较好的薪酬福利的组织更容易吸引到优质的人才,留住专业熟练地工作人员,增加员工对于组织的认同感,将组织的人才流失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3)从提高品牌区分度和识别度的方面来说,在产品和服务趋向无差异化的当今市场,恰当的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更容易在众多的提供同质产品或服务的组织中脱颖而出,更易于被消费者选中。
(4)从危机公关的角度来说,当某些可能会对组织形象或者组织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是毁灭性打击的恶性事件发生时,除了主动披露、积极挽救之外,一个素来就拥有良好社会形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组织更容易获得公众的谅解与同情。
(5)从战略性经营的角度来说,承担社会责任的组织更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有了政府的助力,就如同给组织开辟了绿色通道,可以大大节省花费在政府程序上的时间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私“双赢”。
4 国内外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
(1)BITC(Business in the community,社区贸易)。社区贸易组织在1982年成立于英国,是全球最早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国家层次的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组织。目前,该组织已经拥有超过830个成员企业,这个数据还在不断上升之中。社区贸易组织始终关注如何促进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倡导企业开展负责任的经营活动。同时,他还致力于宣传和帮助企业改善组织治理结构和方式,提供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关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影响,均衡供应链中社会、环境及经济三者之间的影响,提倡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鼓励组织与组织之间协同改善。
(2)Fair Trade Movement(公平贸易运动)。公平贸易是面向全球的基于社会公义和道德的一场经济运动。公平贸易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的欧洲,在教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倡议下,以合乎市场价值的价格从生产者尤其是贫困国家的生产者手中购买产品和原材料。公平贸易特别强调为经济上处于弱势的群体(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产者)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谋求相对公平的贸易条件和平等的对话权。经济学中广为人知的“剪刀差”现象,正是公平贸易致力于消除的对象。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过程中,由于处于不利的地位,使得大多数的欠发达地区的生产者,不得不廉价出售自己的产品或者原料,使得采购价与国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巨额利益尽数落入发达国家的口袋中。长期交易的结果只能是贫者越贫,富者越富,贫富之间的鸿沟愈加巨大,贫困国家不断地被边缘化,更是无力改变这种恶性循环。设想一下,如果财富不断流入发达国家,贫困国家人民的生存状况必然每况越下,这种结果不仅是非道德的压缩他人的生存空间,也是非人道的对他人生存权利的剥夺。同时,这种发展也必然是不长久的,贫困国家总会有一天被压榨干净,那之后斩断的恐怕就是发达国家自身的未来。公平贸易运动正是出于促进全球永续发展和社会公义的目的之下应运而生的。
(3)“中华老字号”(China Time-honored Brand)认证。早在1991年,我国就启动了对于老牌企业的认证工作。中华老字号,指的是那些有着悠久历史传承和广泛认知度的,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文化积淀和特色的老牌企业。这些企业的独创工艺或产品经受住多年时间检验并留存下来,甚至很多成为人们心目中品质的代名词。他们的经营和发展都带有了各自的历史积累,成就各自独特的品牌特色和品牌吸引力。
中华老字号的认证活动,既是对这些企业的保护和肯定,促进其在当今社会更好的发展,继续传承特色产品和文化。同时,对于其他企业也是一种激励,鼓励他们坚持高标准的经营要求,已建立一个伟大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为目标。
5 对中国社会责任建设的启示
一个伟大组织应当首先是一个负责任的组织。不仅是对组织的相关权益人负责,更要为自己在全社会的经营行为负责。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虽然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与欧美国家的距离正在逐步缩小。尽管起步晚,但是在社会责任建设方面我们却有着明显的后发优势。据此,对于中国建设社会责任有如下的建议。
(1)加强对公众的宣传与教育,唤醒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样既可以全面对各类组织活动予以民众监督,进行社会稽查,也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注社会责任的氛围,鼓励大家选择负责任的行为、负责任的产品和负责任的企业。
(2)尽管ISO26000声明不能用于认证,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依托于ISO26000的相关条款,结合中国的實际情况和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制定出适用于中国的法规条文和认证体系。将社会责任标准量化,开展本国的认证程序,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3)企业应当关注员工的生活质量,注重提高和改善员工生活水平,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定期进行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的教育。使得员工可以配合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4)鼓励政府和组织及时披露信息,建立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畅通信息披露通道。使公众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可以及时获得对称的信息,采取及时的应对措施。对于及时发布信息减小或者挽救公私财产免受损坏的个人或组织,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5)保护贸易多样性和具有名族文化特色的产业。全球化并不等于产品的均一化和简单化,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可能会出现某些强势产品排挤其他同质产品,霸占市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于保护文化传承和弱小经济体利益为目的的贸易保护行为,应当是合理的和被允许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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