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缺失
2016-11-07黄婷
黄婷
摘 要: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形势下,少数传媒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忽略了社会效益,媒体失语、新闻低俗化、虚假新闻的现象屡见不鲜。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引人深思。
关键词: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缺失;监督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6-0258-01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中国的大众传媒己经基本上完成角色的转换,具有了政治和经济双重属性,即传媒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从事经营的经营实体,因此大众传媒是一个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但近些年来,在市场竞争中,某些传媒的社会效益逐渐下降,在追求经济效益动机的驱使下社会责任逐渐缺失,刊载散布一些低俗或不实的消息,给社会及公众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引发人们的深思。
一、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缺失现象
1.媒体低俗化。在市场竞争中,媒体越来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许多媒体为了博人眼球和提高销量,一味迎合他们所认为的大众审美趣味。黄色新闻、娱乐八卦等新闻占有了某些媒体的大部分版面,例如2016年陕西一起医患之间的矛盾未能解决妥善的事情竟被记者冠以《产妇病危医护玩手机》为标题,曾有一起车祸造成一死七伤,在记者的笔下,竟被冠以《接吻致一女只穿内衣飞出车外》的标题。还有某些媒体头条,不是娱乐八卦内容,就是涉黄内容。虽说在如今开放的社会,文化开放,思想多元化,人们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但作为传媒,就应当担负起宣传正能量和引导正确的文化方向的责任,提高大众的文化品位和价值导向。
2.媒体失语。某些大众传媒出于某种政治压力的逼迫或利益的需要对某些重大新闻事件屏蔽或者不报道。主要分为两种现象:一类是对重大新闻事件的不报道,例如,2015年天津大爆炸事件,所有传统媒体都未在第一时间报道此事,而老百姓仅能从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上了解,导致了更严重的群众恐慌。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和媒体应当第一时间报道事件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手消息告知大众,以防止谣言的散播,影响社会稳定。另一种现象是对某些新闻、群众呼声的屏蔽。例如2016年赵薇录用台独演员和反华日本演员拍摄新电影,赵薇背后利益集团及她的黑历史被人挖出,但随后人们发现,微博、天涯等多处网站的帖子立即被后台删除。群众难以直接发表自己的看法,言论被控制,这是违背了社会主义言论自由的原则,只会导致群众百姓更大的不满。
3.虚假新闻。近年来媒体新闻造假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虚假新闻的现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进而捏造不实新闻,例如2007年“纸馅包子”一事就是记者电视台记者訾北佳为了获得所谓业绩而自编自导的一则新闻事件,2007年网上争议很大的“华南虎照片”,是村民周正龙为骗取钱财用老虎画拍摄华南虎照片,以及2014年十大虚假新闻其一的“95后萌妹用身体换旅行”的新闻实为一款社交软件的营销炒作。此类假新闻没有丝毫事实根据,经不起实际的考证,其制假手段极其卑劣。另一类是由于媒体记者获取信息后误读且未经核实就加以报道导致的虚假新闻,例如2015年《华夏时报》所属华夏网刊发报道《退休机务副总落马 南航三大重要部门全部沦陷》,《亳州晚报》报道《为救女童,女子被狗咬成重伤》,多媒体报道《广西14元购买无人海岛》等新闻事件,此类假新闻是由于媒体记者捕风捉影或者获得新闻素材后未经查实就大肆报道,这些新闻往往会导致群众的恐慌或者给被报道者带来极大损失,造成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
二、结语
当今世界的大众传媒是集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于一体的综合体,实现其社会效益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基础,它担负着提高人民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丰富群众百姓知识和文化生活,传播人类文化成果等使命。履行其社会责任,首先需要大众传媒增强其自律意识,提高传媒工作者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这是大众传媒实现社会效益的根本基础;其次,完善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机制,从机制上减少甚至杜绝大众传媒散布背弃社会责任的新闻或言论;最后,加强社会对大众传媒的监督,一方面读者加强自身文化素养,自觉抵制不良新闻、虚假新闻,另一方面,可开展对低俗新闻、虚假新闻的批评举报行动,正确而有力的社会监督有利于引导大众文化的良性发展。因此,只有做到传媒自律、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才能创造一个干净有益的新闻环境,才有利于大众传媒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解淑芳.浅议新闻媒体的责任[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10).
[2]喻向午.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1(04).
[3]王莹,宗秋.新形势下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J].新闻践行,2016(06).
[4]王建炜.对当前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评议[J].新闻研究导刊,2016(02).
[5]赵青.媒体社会责任[J].理论视野,2016(03).
[6]朱清河.媒介“社会责任“的解构与重构[J].新闻大学,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