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支撑点与着力点
2012-04-12周昌宝
周昌宝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南京 211171)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支撑点与着力点
周昌宝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南京 211171)
我们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升华,是党对科学社会主义认识的丰富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是全面分析社会利益矛盾的现状和成因。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撑点是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是政府公共治理的创新。
和谐社会;切入点;支撑点;着力点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以来,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升华,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继续丰富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把握好切入点、支撑点和着力点。
一、准确全面分析社会利益矛盾的现状和成因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在社会基本协调、基本稳定、基本和谐的前提下,大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趋于复杂和紧张,存在诸多不安全的隐患、不和谐的因素。主要表现在:第一,贫困人口规模仍然很大,这是当前社会矛盾尖锐的突出表现;第二,社会成员、城乡和区域差别呈继续拉大的趋势,这是当前社会矛盾的深层表现;第三,阶级、阶层加速分化并逐步固化,一些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产生,利益格局呈现多元化,利益关系更加复杂,这是当前社会矛盾的重要表现。此外,就业问题、腐败问题、民族宗教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处理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和激化矛盾。有一种说法认为,当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时,阶层分化和社会矛盾多发甚至激化都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全面和准确,如日本、韩国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基本上避免了这种情况。目前我国的社会阶层分化非常严重并引发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与没有一套成熟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有关。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如果有一套完善且高效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不同的利益阶层、利益集团、利益群体和个体的利益诉求都能够得到充分表达、有机整合并充分体现到公共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中,那么社会就会更加和谐。②刘建明:《和谐社会条件下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研究》,《理论探讨》2000年第6期。否则,社会分化和矛盾激化不可避免,而且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和政治动荡。从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来看,社会和政治动荡往往是弱势群体对社会两极分化不满的极端表现。当然,和谐社会不是没有任何差别的绝对平均的社会,因为没有差别,社会前进的动力就会丧失,社会就不可能发展和进步。但和谐社会同样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尊严应得到起码维护的公平社会。经济发展并不会自发地带来所有人的发展,有些人可能会随着发展而受到损害,成为弱势群体。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的一项调查显示,在10000多份问卷当中,在划定的十个群体类别中,只有两个群体被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一时党政干部,二是私营企业主,选择比例分别为59.2%和55.4%;而人数最多的农民和工人的选择百分比则是倒数第三、二名,分别为3.4%和1.5%。③汝信等主编:《200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50页。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能否妥善处理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能否建立起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救济机制,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极大。很多拉美国家的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以上,但却不断发生社会动荡社会动乱。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忽视了对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强化了这一庞大的人口群体的失败感和相对被剥夺感。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40年代以后,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与它们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逐步建立起了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有效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密切关系。
当前,我国在个体利益、群体利益之间,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暂时利益与根本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其最根本原因是相对滞后的社会生产和社会发展,也就是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经济甚至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经济总量快速上升,目前经济总量是世界第二位,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虽然新科技革命深刻影响着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但它对我国社会生产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虽然我们实行了改革开放,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取得明显进步,但文化、政治、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仍然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总之,相对滞后的社会生产和社会发展使得社会成员不断提高并趋多样化的物质文化利益要求难以得到完全充分的满足,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利益矛盾关系就会愈趋复杂,协调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的难度就会加大。
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撑点
从经济体制上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股份制、混合(合作)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三资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多种多样的企业形式和所有制形式迅速发展,经济结构已经多元化。从社会结构上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管理模式已经解体,“单位”的人正在变为社会的人,单一的人正在变为多面的人,身份之间、地区之间、职业之间、阶层之间甚至所有制之间的社会流动空前加快,社会声望和收入水平变化无定,社会控制也从“统”向“分”的趋势转变。传统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正在发生剧烈分化,新的职业、身份、阶层还在不断生成和变化。在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焦虑不安和普遍浮躁的情绪。①吴忠民:《社会的急剧转型与社会焦虑》,《科学中国人》2002年第4期。从文化形态上看,中国进入了一个多元文化时代。民族和地域文化得到更大程度的张扬,西方文化也以空前规模进入中国。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观、道德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文化消费上也拥有更为宽泛和自由的选择。总之,我国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元的和谐社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始终以经济市场化为支撑点,一以贯之,不能动摇。
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不能再依靠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和控制机制,而应该采取符合时代特征的新手段和适应新变化的新机制。传统社会追求的稳定是一种静态的稳定,把稳定理解为现状的静止不动,并通过抑制和压制的手段维持现存的秩序。现代社会追求的稳定是一种动态的稳定,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而维持这种社会生活秩序稳定的基本工具是法律和制度。和谐社会也是一个善治的社会。善治的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相互配合。如果公民与政府处于互不信任、互不合作,甚至相互对立的状态,那么还谈何真正的社会和谐。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一个公民与政府良好合作的社会,一个政治参与和政治透明程度较高的社会,是一个宽容与合作的社会。和谐社会需要一种宽容的氛围和精神,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存在,尊重别人作出的不同选择,特别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社会,就要倡导宽容、谦让、奉献的社会公共道德,营造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氛围以及和睦相处的人际环境。和谐社会又是一个公平的社会。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正如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斯的“J曲线模型”所描述的那样,当人们的实际满足低于预期值时,就会产生期望挫折感,进而滋生对社会现实的不满。②许文惠、张成福:《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因而调整好预期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关系,对引导人们形成理性的公平观、维持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社会和谐还需要全社会有普遍的认同,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没有认同和信任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就没有社会的团结,也就没有社会和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化是相辅相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支撑点。
三、政府公共治理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
首先,要探索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思路。面对转型社会的新特点、存在的新问题,政府必须在公共治理中寻求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思路,不能再习惯性地沿用原有的思路,即使对以前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也不能固定化,而要根据新的社会背景进行新的探索。一是“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人的一切权益,既要允许差别、允许选择、允许批判的存在,又要维护公平、正义、尊严的权威,既要为不同利益主体创设生存与发展的必要环境和物质条件,又要最大程度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深化改革,必须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实践中的矛盾,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在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只有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推向更高的水平,才能为解决社会矛盾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要针对矛盾的具体情况,动员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解决矛盾,尽可能把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
其次,要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利益均衡的新机制。在一个利益高度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好的制度并不是表现为使社会没有或很少有矛盾或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和冲突,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至于束手无策或过于脆弱。同时,能够有很强的解决冲突与纠纷的能力。矛盾的普遍性决定了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和矛盾的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和谐社会只能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①赵科天:《新世纪影响干群利益关系和谐的深层矛盾》,《理论探讨》2008年第6期。为此,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均衡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无论表达的内容是事实、基本属实还是不实,无论表达的内容是合理、基本有理还是无理,无论表达的是善意、基本善意还是恶意,政府有关部门都应给予正面回应,对群众的利益冲突要及时正确定位,给予均衡控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确立,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不可少的利益表达和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因此,我们要从事关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体制和制度基础。
第三,要探索和实施优化社会结构的新政策。和谐社会要有两个层次的合理结构:一是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其特征是既有一定社会差别,又保持相对公平,目的是保证社会成员利益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平等,保证社会成员利益分配相对均衡,反对平均主义的利益格局和贫富悬殊的利益格局,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二是相对合理的社会成员构成,两极分化的社会成员构成不利于社会和谐,要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形成中等收入层为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构成,把社会分化、社会差别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努力促进社会成员构成与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相一致,从而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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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2]09-0176-03
2012-07-24
周昌宝,南京晓庄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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