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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宗族文化传承与古村落保护研究:回归传统社会结构的思考

2012-04-02于鹏杰蒋建华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古村宗族祠堂

于鹏杰 蒋建华

(1.东莞市社会科学院,广东东莞 523888;2.成都理工大学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成都 610059)

古村落,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产,是我国数千年农业文明的智慧结晶,是历史、文化、习俗的承载体。古村落以及古村落传承下来文化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展开,一些古村落面临着衰落甚至消亡的命运。那么,这些日渐衰落的古村落其传统文化的现状究竟怎样?这些传统文化将由谁来传承以及怎样传承?村里的古建筑又将由谁来保护?本文结合现代化进程脚步较快的东莞实际情况来谈古村落的保护问题,希望以东莞研究为例,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求一条保护、发展古村落的有效途径。

一、古村落研究状况

人们对古村落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真正重视古村落的研究是在本世纪初,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大批古村落遭到破坏从而引起各级政府以及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最早对古村落进行研究的以建筑学学者居多,强调人与自然息息相关、协调发展的人聚空间,目光集中在乡土建筑及其丰富的古建筑文化内涵上①参见陈志华:《楠溪江中游古村落》,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朱光亚、陈薇:《一个古老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国建筑史国际会议论文集》,1995年;陆元鼎主编:《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共5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楼庆西的《南社村》、《郭洞村》等。。自文化部启动“中国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和“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以来,古村落的文化价值以及文化保护问题日益成为研究者们关注的重点。以冯骥才为首的民俗学家指出,保护古村落是文化遗产抢救的重中之重,古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1]。随着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年会在苏州的召开,“遗产”热席卷了华夏大地,同时也带动了以文化为主题的旅游业的发展,针对古村落与旅游开发的研究成果近些年层出不穷②参见曹国新:《文化古村落:一类重要而特殊的旅游资源》,《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9期;胡道生:《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初步研究——以安徽黔县古村落为例》,《人文地理》,2002年第4期;阮仪三、肖建莉:《寻求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双赢”之路》,《城市规划》,2007年第6期等文。。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基本上都是区域性、个案性、专题性的研究,大多数研究者将目光投注在地方知名、对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古村落上,研究内容也主要集中在古村落的建筑文化、文化价值、文化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等方面,而对一般古村落以及古村落的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有学者对30年来我国古村落的保护进行反思,认为保护古村落是要保护古村落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要注重文化景观与传统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2]。本文将通过东莞古村落的分析回应这一思考。

二、东莞古村落的现状

东莞位于岭南地界,是岭南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历史的积累形成了源远流长的农耕文化传统,现还存有众多的古村落[3]。

(一)文化特征

东莞古村落蕴含着丰富的岭南文化内涵,从建筑结构到民俗风情,无不体现着岭南文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东莞古村落内现存古建筑多为明清时期建造,是典型的岭南建筑,以祠堂、民居、庙宇为主。古村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村内巷道分明,井然有序,整个村落布局蕴含着深厚的风水文化。各村落的选址、朝向、空间结构及景观构成,均有独特的环境意义和深刻的人文内涵。

东莞古村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沉淀了浓厚的宗族文化气息。东莞有100多个姓氏,500多个自然村落,很多村落和姓氏都有自己的宗祠,宋元明清年间保留下来的宗祠就有近百座。很多村落不仅有宗族总祠,还有诸多各房各支的小祠堂。宗祠是一个村落的中心建筑,其余房屋围绕宗祠修建。在石排塘尾古村落,原有祠堂22间,现存有18间,具有代表性的有李氏宗祠、景通公祠、梅蓭公祠、守善堂、兰苑公祠、七房厅、墩睦堂等。在厚街镇,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古村落存在了,但还保留有32座大大小小的祠堂,散落在各个街道和村落,为村民们提供追思祖先、公共娱乐、商讨事宜的场所。

如果说古建筑是古村落存在的形态,那么民俗文化则是古村落存在的神态。作为岭南文化组成的东莞古村落保存了丰富的民俗文化传统。在东莞,一些重要的人生礼仪过程需要宗族成员参与并在宗祠举行仪式,其中以“开灯”尤为隆重。开灯又名点灯,是春节期间各村为本族在上一年出生的男孩子进行的宗族活动的仪式,包括请灯、挂灯、开灯、贺灯、结灯等过程。每年春节来临之际,本族出生孩子的长辈们便开始筹划开灯事宜。在开灯的当天,添丁家庭要宴请乡亲们,主要是宗族成员和邻里,摆设地点设在各自所属的祠堂里,规定年满16周岁的男性才有资格参加。开灯习俗曾在文革时短暂中止过,现在很多村落都维持着传统状,有些人家生了女孩子也开灯,不过只是在家里挂灯,不能到祠堂里去。东莞有些镇区结婚要到祠堂祭拜祖先,但并非每一房、每一家都有这样的习惯,不似开灯每家必须参与。以前婚庆摆酒是在祠堂里进行,现在因水、电等不方便,大部分改在酒店举办,但开灯摆酒基本是在祠堂进行。

东莞地区祭祀祖先的氛围浓厚,每年的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冬至等传统节日是村民与族人们祭祀的重要日子,尤其是清明节,村民们很重视这项活动,外出工作的人、在港澳定居的人、海外生活的人都争取赶回来参与。东莞称扫墓为“拜山”,因祖坟一般埋葬在村子附近的山上,是宗族表达对祖先敬意的重要仪式活动,一般在清明和重阳前后。从茶山南社的情况来看,谢氏全族祭拜祖先是在农历三月十二日和九月十二日,其余房支拜山时间不太固定,一般在清明、重阳前后的周末,方便大多数人参与。每年拜山之前,在村里的总祠堂前会贴出通告,告知各户时间。整个谢氏宗族拜山时各方各户都派代表参加,每次都有好几百人,先集中去祖坟处拜山,然后回到祠堂给祖先上香、烧些元宝蜡烛灯。若不参加祭祖的人,会被看做不孝顺、忘记祖先的人。祭祀完祖坟后,有“太公猪肉”可分,也有红包可领,包括围观看热闹的人也可领到红包。

只有活态存在的民俗文化,才能不断演绎村落的传统,延续村落精神,增强村落的凝聚力。正是东莞古村保存的这些传统民俗礼仪、节庆、仪式等,让东莞在工厂林立的同时还存有岭南乡土特色韵味,让世人在感受着现代城市文明的同时感受着传统文化的气息。

(二)保护状况

从明末至文革期间,东莞古村落历经战乱、自然灾害、社会变革,一步步走向衰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以及对居住环境改善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古村落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少数地处偏僻、经济发展较慢、村民保护意识较高的古村落得以保存,成为地方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有些村落为了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及保护古村落,在古村落的周围划出地皮新建村落,在保护古村落的同时也加剧了古村落自身的衰亡,古村成为一座空旷的村落。

东莞政府目前没有针对古村落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古村落的保护在政府层面主要是体现在两方面的工作: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而,东莞古村落的保护状况呈现出三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村落或者是村内有建筑物被评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落。这些村落有着保存完好的古建筑群体,村内大部分建筑得到修缮或者是有计划要进行修缮,东莞有2个这样的古村。第二个层次是被评为广东历史文化名村的村落或者是村内有建筑物被评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落。这些村落内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得到合理修缮,但其它建筑物因经费缺乏少有修缮,村落部分建筑物给人感觉是整洁的,但整个村落略显杂乱。东莞有13个这样的古村,占据古村的大多数。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落,在申请成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过程中是自下而上的,先由民间力量主要是宗族组织主导,然后逐步赢得地方政府支持。第三个层次是没有获得任何认定的、村内没有建筑物是文物保护单位的村落。这些村落乍眼一看感觉不到曾经是古村落,除了祠堂和庙宇还能有古村落的痕迹外,要么荒凉坍塌一片,要么湮没于近现代的建筑之中。

古村落的保护应是一项全民文化活动,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古村落保护的倡导者、管理者与协调者,以宗族组织为代表的民间团体是古村落保护的实际执行力量。在政府力量还未开始贯彻执行时,宗族组织是古村落保护的主要力量。以茶山南社村的情况来看,最早祠堂的修缮是每个房支自己投资进行维修的,各房各支中的叔伯兄弟按照各自的经济实力分担费用,每家每户所提供的费用会记录在祠堂的墙壁上。改革开放以后,海外和港澳的南社村人与村里的联系增加,也纷纷寄钱回来修缮祠堂,这一时期南社村的很多祠堂都经历了重建和维修。各房各支包括海外、港澳人士在宗族的号召下,通过修缮祖先的祠堂凝聚在一起,同时也巩固了作为谢氏子孙在宗族中的地位。在东莞,大部分村落有着人口占据多数的大姓,村落兴衰和宗族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三)面临问题

几乎所有古村落的保护进程都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东莞古村落的保护也不例外。由于人口的增多以及现代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古村落居民希望改变生活现状。传统祖屋聚族而居,平面布局、空间狭小,不能满足现代人建大屋、高空立体发展的需求。此外传统祖屋经过几代人的居住,分到每个小家庭的房屋也极其有限,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再加上古村落的老房子是传统民居建筑格局,采光和通风条件与现代建筑相比而言是较差的,生活配套设施没有新式建筑的便利,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困扰。而东莞古村落大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禁止村民随意拆建,村民只能维持房屋的原来建筑格局。从而,大部分村民开始搬离古村落,在古村以外修建房屋,由村委统一规划提供宅基地。古村的老房子较少有人维修,部分年久失修,岌岌可危。

从调研情况来看,大部分古村落只有少数几户本地居民居住,而且大部分为老年人,偶尔古村老房子里有本地年轻人居住,那是经济比较贫困的年轻人,家庭无力支持在古村外修建房屋。古村落日渐空旷,人烟稀少,在平时,古村内一片寂静,只有重大节日时古村才恢复以往的热闹景象。随着村民的搬离,古村慢慢失去原有村落居住的功能,但休闲娱乐、信仰、祭祀、景观观赏等功能仍在继续发挥作用。但古村居民才是古村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保护力量,他们才是古村落文化的传承者和守护者。

三、文化传承与社会结构

从东莞古村落的情况来看,虽说大部分村庄仅有较少的本地居民居住,但部分古村建筑物尤其是祠堂仍保存较好,仍有较为丰富的民俗文化传统。2008年10月在贵阳曾召开过“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该会议通过了《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建议》。这个《建议》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古村落的保护应当注重村落文化景观,应该与村民们的生活结合在一起。那么,要保护古村落,首先就得了解村落的结构以及这种结构在民俗文化传承中的作用。

社会人类学的研究认为,村落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由家族、亲族和其他家庭集团结合地缘关系凝聚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4]。也就是说,村落的组成在于各类人群的共同生活与协作,是由各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组合而成,而不是房屋的简单聚集。古村落要保护的文化景观范畴,包括了田地、山川、一定区域内活动的人群和他们的传统行为模式。其基本要素有:地域、人口、社会结构、文化特征,其意义等同于人类学所定义的乡村社区与乡村传统文化。在人类学视野中,村落文化景观就是村落文化的空间表现形式,也是乡村传统文化的载体,其所承载的正是传统生存样态的文化,所呈现的是传统村落的社会结构。从理论上来说,乡村社区的传统社会结构就是村落文化景观的形成与存在基础,而乡村传统文化的变迁也将导致村落文化景观的变迁[2]。

村落,尤其是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古村落,根据以往研究看来,其社会结构具有极强的延续性与自洽性特点,主要表现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族聚落繁衍为基础,以独特的聚落形式为特点,村落的共同生活 (历史记忆与民俗行为)构就了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和自我调适性[2]。这在东莞古村落中体现尤其明显,外迁的村民之间有着特有的历史记忆和民俗行为方式,这些内在的结构性使得村民们在特定的日子、重大的人生礼仪过程中回到古村落。在传统社会,人们的行为与社会的整合是通过价值、认同、节庆、信仰、人生礼仪等来完成的,其运行机制与原则是合作与共赢的,从而社会结构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和自我调适功能。传统的古村落正是建立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之上,村落的村民长期在同一地域内生产、生活,在共同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普适、共同的价值体系和认同体系,而这些恰恰是古村落要进行保护与传承的文化实质。

四、宗族文化与古村落保护

乡村社会结构的延续性与自洽性是文化得以传承的基石,而家与宗族正是乡村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方式。依据调研的情形来看,东莞保存较好的古村落大多有颇具规模的宗族组织,虽然很多村干部否认村落拥有宗族组织,但这些姓氏的活动、行为方式明显的具有宗族组织性质。东莞古村落的内在结构与文化观念在经历社会变迁后仍呈现出延续性,传统的宗族意识、宗族功能和制度虽然有了极大改变,但是仍然左右着村民们的日常生活,以潜在的形式继续着,这恰恰是东莞古村落得以保护和发展的源泉与力量所在,主要体现在:

第一,祖先祭祀。东莞居民非常重视对祖先的祭祀,一般的村民家中有祖先牌位,初一、十五享受香火祭拜。诸如清明、重阳一些重大节日必须举办宗族性的祭祀活动,出门在外的村民也尽量赶回村里参加。各房子孙集中到祖坟处拜山之后,回到祠堂给祖先上香、烧元宝蜡烛。在社会主义集体化过程中,尽管集体的祭祖活动遭到禁止,但以家庭为单位的祭祖活动在暗地里得以进行。对祖先的祭祀与崇拜,是延续的纵式社会基础[5]。

第二,生活习俗。人的一生总要经历很多仪式过程,其中婚丧嫁娶、养育子女、房屋修建等是不可避免的仪式过程。在这些仪式过程中,人们总会根据亲属亲疏关系、辈分排行行事,自觉与不自觉地维护着宗族内部结构与村落的社会秩序。在东莞的一些村落,有些仪式过程必定会在宗祠里完成,嫁娶、开灯酒、满月酒、寿宴等喜事要在祠堂开摆宴席。随着人口的增长,祠堂逐渐不能容纳宴席的所有宾客,宴席搬到酒楼,但带着祭品到祠堂祭祀祖先的仪式、请宗族长者主持仪式的规矩仍在进行着。正因为这些人生仪式过程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继续着,宗族便有了延续的生活基础,古村便有了延续的生活理由。

第三,宗族观念和认同感。在东莞,编修族谱、祠堂祭祀、连宗祭祀、翻修祠堂等在很多村落都有,村民们乐于讲述祖先的故事和传颂祖先的功绩。村民对村庄的认同度很高,对村庄的认知是与各自的姓氏、血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传统的村落里,地域认同和宗族认同差不多是重合的。很多离开原来村庄到外地,甚至海外生活的人,仍保留着浓厚的乡土情结,仍保留着对祖先的认同、对村庄的认同。正是这样强烈的宗族观念和认同感,古村的保护工作得以发展,这是村民们出于朴素的敬祖先的目的而自发保存的,出于一种保护家庙、祖产的朴素思想[6]。

五、结语

东莞宗族文化、社会结构对于古村落文化保护与传承对于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大部分古村落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何况宗族文化、社会结构的展现形式本身就是古村文化的组成部分,是需要保护与传承的部分,古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必须借助古村内在的结构与文化特色。延续的宗族组织与文化是东莞村民对社会变迁所作出的创造性回应,宗族组织通过对内强化建构社会网络、积累社会资本、整合宗族利益、增强村庄意识,同时复修家谱、修缮祠堂、重现重大节庆活动增强村落人文景观,这些都体现了村落内在社会结构的自洽功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古村面临衰绝的危机。宗族,作为一种文化存在与社会存在,在东莞这样的华南地域,是古村落保护与传承的力量之源。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必须根植于实际,不能脱离其历史文化传统,要充分利用古村现有的社会、民俗与人文因素,尤其是传统社会的整合与运行机制。从古村的保护角度来看,宗族及宗族文化是一种积极的力量,是重要的社会资源,也是古村文化的重要组成。

[1]冯骥才.文化遗产日的意义[J].民间文化论坛,2006(4):1-7.

[2]刘夏蓓.传统社会结构与文化景观保护:三十年来我国古村落保护反思[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18-122.

[3]东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东莞市志[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1-3.

[4]陶立璠.古镇、古村落:重要的文化遗产[M]//王恬.古村落的沉思.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68.

[5]麻国庆:家族化公民社会的基础:家族伦理与延续的纵式社会——人类学与儒学的对话[J].学术研究,2007(8):5-14.

[6]邹琼.南村的实践:全球化进程中珠江三角洲乡村变迁研究[D].广州:中山大学,20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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