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居民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2-04-02何可凝
何可凝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常州市的老龄化现象也非常严重。早在1985年,常州就已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到2010年底,老年人口70.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9.4%,已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天宁区老年人有6.87万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18.4%,其中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空巢独居老人的生活问题日渐突出。为保障老人安度晚年,必须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
一、养老福利概念概述与发展意义
养老福利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主要体现在供给实际主体、福利受惠对象和服务福利内容等三个方面。狭义的养老福利概念主要强调政府的供给作用,主要针对家庭和单位体系之外的“三无”老人(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广义的养老福利是面向社会全体老年人,注重老年人的保障和权利,在保证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还包括康复、保健、文体活动、社会交往、心理疗养等各类综合性服务。广义的养老福利把和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单位、社会等因素也纳入供给体系中,加强机构养老的同时,发展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自助养老送时服务等多种方式。
养老福利问题不仅是老人的问题,它还事关每个老人的家庭,涉及到各个人口阶层,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关系每个家庭几代人福利的社会问题,更是考量社会和谐、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养老福利问题处理得好,不但能解除相关家庭的后顾之忧,而且能调动和利用好社会积极因素,让青年人和老年人都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否则,养老问题就会成为社会新生力量的拖累和整个社会的沉重包袱。尊重和关爱老人,不断满足他们的精神及物质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准,对于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常州市天宁区居民养老的现状
目前,常州市共有养老机构93家,总床位近1.4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34家,床位505张。笔者分别选取了天宁区三家养老福利机构和三个社区作为调研样本,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与代表性。三家养老福利机构分别是天宁区丽华老年公寓、红梅翠竹寿星宫、同济老年公寓。三家养老福利机构占地5 780平方米,提供总床位363张,其中老人寄养区床位313张,收费标准最低为520元/月,最高为2 000/月。目前入住224位老人,有工作人员58名。
三个社区选取的是舣舟亭社区、斜桥巷社区、椿桂坊社区。舣舟亭社区是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老小区,辖区内的老房子较多,老年人比例也相对较高。社区内现有总人口7 463人,而其中60周岁以上有1 650多人,70岁以上的有500多人,80岁以上的有200多人,90岁以上的有30多人。60周岁的独居、空巢老人占了社区老年人口的一半以上。
斜桥巷社区现有总人口6 569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 428人,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696人,80岁以上236人,90岁以上老人20人。6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38人,空巢老人120人。社区居委会根据老龄化的趋势和社区内老人的需求,开办了老年人食堂、社区居家援助,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定期敬老服务等。
椿桂坊社区地处市中心,东至元丰巷,西临和平北路,南靠大运河,北至延陵中路。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由原椿桂坊、南城脚社区于2010年1月合并而成,辖区面积0.3平方公里,居民住户2 637户,总人口7 121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 265人,是一个居住密集、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之一。
(一)家庭养老概况
根据《常州市天宁区2010年度老龄事业统计表》,当年全市老年人居住方式为:独居3 700人,机构住养仅650人。目前,常州市天宁区老年人不管从经济上还是平时照顾上均主要以自己家庭为主,常州天宁区养老的主要方式现阶段仍是家庭养老。通过对常州市天宁区几十位老人的调查,希望在家中养老的占到五分之四,而只有五分之一的老人不想在家中养老。老人不想离开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不想离开家人,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二是不想离开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在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愈来愈差的情况下,大多数老人还是不愿去社会养老机构而宁愿留在家中。机构照料、社会化照料、子女照料、自我照料等四种方式是天宁区老年人生活照料的一般方式。
(二)机构养老概况
常州市天宁区现有7个老年活动站,养老福利机构14家,总建筑面积达到21 122平方米,在职服务人员125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养老院或者敬老院去养老,在天宁区各项事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对农民土地的使用不断增多,更多的人选择入住养老院。据了解,目前常州市天宁区福利机构养老床位尚未呈现紧张态势,需求和供给基本平衡。
由于情感和传统观念的原因,绝大多数的老年人会选择在家中养老,但当他们的身体功能每况愈下时,机构服务的规模效应体现出了其优越性。通过对养老机构的调查发现,养老机构中以高龄老人为主,他们选择入住的原因主要是不想拖累家人,其次是家中无人照顾,或家人没有多余的精力照顾。
(三)居家养老模式的尝试
目前,常州市天宁区对于居家养老模式做了一定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2007年10月,天宁区红梅街道成立了常州市首家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了一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人员主要由社区的退休教师、医生、技术工人、老干部、律师和部分常州技师学院学生等组成。从运作情况和效果来看,这支队伍能引导、发动大家一起关注、关爱社区老人日常生活。志愿者已从原先的10名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名,主要为社区内需要服务的6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服务,重点是80周岁以上老人。2008年6月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人新村二社区成立了全市首家“日托”服务中心,它的宗旨是以社区为枢纽,把一些能积极利用的社会服务、社会资源与老人的日常生活需要有效连接起来,让那些不完全依赖子女、但又不选择上敬老院、独自在家的老人也可以较幸福地安度晚年。服务中心成立三年多来,受到普遍赞誉,其事迹多次在《常州日报》等媒体上报道过。从2009年6月开始,天宁区民政局与常州民族渔舫饭店合作,在茶山街道清二社区开展了助餐试点工作,2010年10月建成了全市首家老年助餐配送服务中心,并取得了较好效果,深受老年朋友们的欢迎和好评。“老年饭桌”作为一项公益事业,不仅解决了老人们吃饭难的问题,而且免除了儿女们的后顾之忧,体现了全社会对老年事业的关注。
三、现阶段常州市天宁区居民养老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
目前,常州市天宁区居民养老模式与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三种方式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它们各自单独运行,没能进行整合互助,不利于形成科学的养老福利体系。较为普遍的家庭养老是一种传统的养老方式,但其在经济上、日常照料上乃至精神慰藉上对老年人缺乏必要的帮扶,如得不到改进,选择家庭养老的老人生活质量必然得不到保证。而现阶段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于老年人(工薪阶层)的经济承受力,由于机构本身结构性矛盾突出,使那些经济条件比较差或者贫困孤寡老人很难入住养老机构。而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效果不太理想,居家养老很难长期持续发展。
2.对养老福利社会化认识不足,导致盲目提倡和推进,出现了很多的误解和弊端。譬如时常会把社会化、民营化、市场化等概念相混淆,对养老服务行业公益性认识不够,而纯粹作为一种营利性的产业来发展,更有甚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大幅度提高机构的档次,抬高各类服务报价,降低服务的品质,令很多工薪阶层难以接受,最终将把养老服务带入歧途。
3.因相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条文还不够健全,使老年人有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已颁布和实施,但规范和保障老年人服务的组织、运作、反馈、评价和保障系统的相关法律条文还不够健全。有效的法律机制也是社会服务提供者积极性、行动持久化的相关制度保证。例如上文提到的“居家养老”模式,由于没有完善的规定,最终任何单位、团体甚至是个人都可以以发展“居家养老”的名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使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服务者。这就导致有些营业性机构假借服务之名,谋取利益,损害老年人的权益。而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服务提供者的规范,从而使任何人都可以出入自由、获取利益。
4.现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欠缺,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保姆是目前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主要群体。而大部分保姆都没有受过必要的技能培训,基本服务技能缺乏,导致老年人不相信此类服务。此外,有些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对老人缺乏爱心,缺乏必备的职业道德,甚至缺乏必要的卫生常识和习惯。
四、常州市天宁区养老福利体系构建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构建养老福利模式牵涉到政府作为、老年人的情况、社区管理和养老服务机构整治等各个方面,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过程。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
由于各街道、社区情况不同,老年人的具体需求也不同,在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时,应努力遵循“一符合三有利”的理念,即只要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有利于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种养老福利模式都可以大胆推出、大胆尝试。
1.提倡和推广“居家+社会化护理”的养老模式,改善目前家庭养老的不足和局限性。对于有服务需要的城乡居家老人,可以考虑在每个居委会社区建设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站管理员既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爱心,也要掌握一定的康复知识、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常识。
2.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养老床位总量。到2015年实现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100张以上。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对社会投资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予以重点扶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优化养老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床位比例,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3.根据养老对象现实状况,对不同养老模式要进行差别化扶持。养老福利模式不是新话题,但至今没有固定模式可循,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用实践检验合理性和科学性,这才是养老工作得以长久、长效开展的源头活水。要注重不同养老模式间的有机结合,寻求新的创新点,力求提供更加灵活、人性化的养老服务。例如,养老机构可以扎根社区,与社区养老结合将服务延伸到更广的范围。如此不但能考虑到相当多的老年人对家的依恋,同时可以依托社区现有硬件条件,降低投入成本。
4.推进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实行统一软件标准、统一操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重视“虚拟养老院”建设,建成多家功能齐全、覆盖较广的“虚拟养老院”。重点支持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应急等多种需求呼叫服务。
(二)建立与养老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支持体系
1.搞好科学规划,真正将养老服务工作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养老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民政服务水平的需要,体现社会公平、和谐。政府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不断完善救助体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实施老年人“阳光工程”。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的帮扶力度,确保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全面落实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家庭低保和医疗救助的力度,持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三是加大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资金的资助力度。坚持把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养老服务建设,引导慈善资源投向养老服务事业。
3.以社区居家养老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资金。按照每个社区服务站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对各社区服务站予以扶持,协调督促各地为每个社区服务站匹配不少于8 000元的运行经费。二是落实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协调沟通,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强配足服务人员。三是研究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重点开展并规范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健身、精神慰藉、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服务,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项目。
4.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质量、资质、规范、设施和安全等标准。二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服务员培训力度。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起覆盖全区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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