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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名词修饰语英译:问题与对策

2012-04-01李小英

大学英语(学术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所有格修饰语中心词

李小英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广东珠海 519087)

汉语名词修饰语英译:问题与对策

李小英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广东珠海 519087)

由于受汉语负迁移影响而导致中式表达和表意不清是学生英译汉语名词修饰语时出现的两大问题。通过分析学生练习中的几个典型例子,笔者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滥用英语中的名词做前置定语和名词所有格结构,以及未理清原文的修饰关系。最后,本文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初学者需先抓住中心词,确定好修饰关系,然后按照英语“直接成分早确定原则”以及英语修饰语语序特点来安置各个修饰语,并且慎用名词前置修饰语和所有格结构。

汉语名词修饰语;中式表达;“直接成分早确定原则”;英语名词前置修饰语

引言

汉语名词修饰语的英译是许多翻译初学者遇到的一大难题,也是影响译文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在近几年的翻译教学中发现该问题是学生汉译英练习中出现的一个非常严重和普遍的问题,包括英专和非英专学生,主要表现为受汉语影响严重而导致的中式英语,或修饰关系混乱,表达不达意。相信其他同行也有同感。尽管不少学者已经分析了汉英修饰语语序的差别,也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去尝试分析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等,但是修饰语翻译中的语序问题仍然广泛存在,且未在研究上得到重视。因此,本文着眼于表意的清晰性,以学生练习中的实例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而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应对类似翻译问题的策略,希望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一、问题分析

经过初步分析可以确定学生在汉语名词修饰语英译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受母语负迁移的影响,中式表达普遍;其二是修饰关系混乱,表达不达意。这些问题的产生,在本人看来主要是由于滥用英语中的名词做前置定语和名词所有格结构以及未分清原文的修饰关系造成的。

1.滥用名词作前置定语

尽管随着现代英语的发展,名词修饰语前置有增多的趋势,例如纪克元(1988:61-66)认为形容词、分词、名词所有格、名词,以及词组或合成词都可作名词前置修饰语。但大多数修饰语仍需后置。这是因为为了便于理解,英语句子的构成主要遵守的是“直接成分早确定原则(Early Immediate Constituent)”(Hawkins 1994:409),即通常最重要最基本的信息位于句首,而其他补充信息置后。由于英汉语言的这一差异,在进行汉英之间的转换时,译者要频繁地进行修饰语语序的调整。事实上,根据L.A.Fishman(1977:81)的统计,在汉英互译中修饰语语序的调整占全部工作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对名词修饰语的调整。但是学生往往没注意到这一点,而是按照汉语的习惯把定语都放在前面。例如:

例1:中国现当代文学“接生婆”

学生译:modern and contemporary Chinese literature “midwife”

这一翻译在母语为英语的人读起来会产生理解障碍,因为本该强调的中心词“midwife”太靠后,前面的修饰语过长,不方便读者快速抓住重点。因此,为了迎合目的语读者的阅读和思维习惯,应改译为:the“midwife”of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Chinese literature。

2.滥用名词所有格

下面以两个学生的英语论文标题为例。

例2:关于世博场馆主题标语的汉译英探讨

学生译:A Study on Shanghai Expo Pavilion Theme Slogans’ C-E Translation

例3:交际法在小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

学生译:The Application of CA in the Primary Schools’ Oral English Teaching

学生在写作和翻译时对于汉语中表示所属关系的“的”字结构,最先想到的就是用英语中的名词所有格,即’s结构,因为这种结构与汉语的语序和表达习惯是一致的,学习者由于受汉语思维的影响,不假思索地就会用上’s结构。但事实上,名词所有格并非所有名词都适用。章振邦(1997:149)总结了名词属格通常用于:

1 )表示人名、有生命物或视为有生命物的名词。

2 )某些表示无生命物的名词.比如用于表示地理、国家、城市、地域等名称的名词;表示天体名称的名词;表示文化艺术活动名称的名词;表示工业、科技、交通、电讯等名称的名词;表示时间的名词;表示度量及价值的名词。

例2中的Shanghai Expo pavilion theme slogans为无生命名词,且不在上述提到的可用名词属格的范围内,因此,用名词属格的可接受性比较差,而用Of结构比较好。同时用名词属格也会使中心信息太靠后,重点不突出。因此,可修正为:

A Study on the English Translations of the Shanghai Expo Pavilions Theme Slogans

此外,对于像例3中的修饰关系,学生也用了所有格结构。该例中其实“小学”和“英语口语教学”之间并非真正的所属关系,而是为了限定讨论范围,因此应该用介词短语。改译如下:The Application of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in the Oral English Teaching in Primary Schools。

3.修饰关系混乱,语义不清晰

例4:改善珠三角沿途及西翼很多城市的投资环境

学生译:to improve the PRD and western area of GuangDong province’s investment environment

先分析原文的修饰关系。在本例中,“改善”的直接宾语是“投资环境”,所以最核心的中心词是“投资环境”,其直接修饰语是“很多城市的”,而“珠三角沿途及西翼”修饰的是“很多城市”,说明其位置。学生的译文,完全不符合上面所提到的英语“直接成分早确定”原则,在最基本最重要的中心词前有着很长一串修饰语,这很不便于读者迅速抓住主要信息,因而不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此外the PRD与investment environment的修饰关系很不明确,且不知道and并列的是the PRD和western area还是the PRD和investment environment,因而语义不清晰。

汉语中这些修饰语都位于名词前,但在翻译成英语时,按照英语的表达习惯,应将其置后。因为,“很多城1997:149) of属关系,而不能用’s结构。此外表示位置的定语通常都用介词短语作后置定语,因此,正确的译文应该是:

to improve th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of many cities along and to the west of the Pearl River Delta

如此一来,修饰关系十分清晰,意思表达很明确,便于英语读者的理解。

二、翻译对策

由此可见,要快速而正确地处理好汉语名词修饰语的英译,首先需分析其修饰关系,即找出中心语和修饰语。往往汉语中的名词修饰语具有多重性,即一个中心词的修饰语中包含着另一个或多个中心词和修饰语。这时,根据英语的“直接成分早确定”原则,我们应先把第一层(亦即最基本最主要的)中心词先确定,然后用上合适的介词或其他后置定语结构翻译其修饰语。例如:

例5:促进整个区域的产业升级和转型

在该小句中,中心词是“升级和转型”,直接修饰语是“产业”,“整个区域”为“产业”的修饰语,属于第二层修饰关系,因此可快速翻译成promote the upgrade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whole area’s industries。

其次要谨慎使用名词前置修饰语,尤其是名词和名词所有格。名词做前置定语通常用来说明被修饰词的性质和类别。最让学生头疼的还是名词所有格的用法。尽管有不少学者,包括英语国家的,如Quirk等人(1985:326-327),还有中国学者如章振邦④等都对英语中的两种属格结构——名词所有格和of结构——各自体现的两个名词的语义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但他们的分析主要是帮助学习者理解语义,而对于什么时候该用哪种结构没有太大帮助,在实际的应用中,尤其是翻译时,很多学生还是拿不准如何选择。这也是为什么学生练习中频繁出现类似错误的原因。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就算是英语本族语使用者有时也难以说清楚为什么用这个而不用那个,很多都是凭语感和经验去判断用哪个更好。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认知语言学者们试图用原型范畴理论来分析两种属格的属性及其互补性。例如Taylor总结了’s结构的属性,并列出了典型所有格构造的八条属性,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越不符合典型所有格构造属性的所有格表达可接受度越低,而与之对应的of结构的可接受度却越高,因此二者是互补的[具体内容可参见田微(2010:42-45)]。在本人看来,这些研究成果对学习者对这两种结构的用法掌握比较有帮助。

三、结束语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实汉语名词修饰语英译并不是复杂得难以解决的问题。初学者们只需要记住先抓住中心词,确定好修饰关系,然后按照英语“直接成分早确定原则”以及修饰语语序特点来安置其修饰语,而不能按照汉语习惯将修饰语都前置。平时多读多体会,把握语感,不滥用名词作前置修饰语和名词所有格结构,这样就能基本解决这一问题。

Hawkins.J.A.(1994).A Performance Theory of Order and Constituenc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L.A.Fishman(1977).Language Planning Process[M].The Hague:Mouton.

Quirk R.et al(1985).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London:Longman.

纪克元(1988).应用广泛的名词前置修饰语——现代英语的发展趋势之一[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

田微(2010).英语中两种名词属格的认知对比[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11)。

章振邦(1997).新编英语语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2-09-02

李小英(1982-),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语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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