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演剧与乡村文化生态——以温县三家庄村为个案
2012-03-20王雅琨
王雅琨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0)
大多数村落都有自身独有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它是文化生态多样性的基础和根基。村落记忆从产生、流变,直到形成今天的文化面貌,往往历经千百年。在这一过程中,哪些因素影响并强化着乡村文化,使其形成今天的面貌,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从村落演剧入手,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村落,本文指的是自然村落,即古代通过农业生产和家族流动自发形成的人群聚落。它通常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自发形成的以农耕为主的社会单位;第二,一般由一个或几个大家族为核心,兼有其他杂姓;第三,以家族或家庭为单位比邻而居,人员相对稳定,存在几个世纪甚至更长的时间;第四,有共同的风俗、信仰和文化认同。
乡村文化生态,是以自然村落为基础的经长期演变形成的有别于都市文化的原生态农耕文化。它既有稳定性,又有变异性。在某段时间内是稳定的,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是变化着的。
村落演剧是指由村落内部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戏剧演出。村落演剧的历史可能是相当久远,其鼎盛则是清末和民国时期。各地方志多有记载,北方又称“自乐班”。民国二十九年《武安县志》载:
自乐班:武民往往自组剧部,延老曲家教演,至正月灯节前后演唱。角色、剧本亦与通行戏剧无异,惟腔调咯咭生疏,舛误屡见,每为观众捧腹。俗称为‘良家头’。[1]
可见,村落演剧往往是村民自发组织,因为不是专业人士,所以需要“延老曲家”来教习。演剧时间一般在正月里,因为这段时间是农闲,又是春节期间,乡民有娱乐的需要,请不来或请不起戏班,于是自己组织演剧。演剧剧目通常学自当地大戏,也就是所谓“通行戏剧”。由于演员都是农民,所以才会出现“腔调咯咭生疏,舛误屡见”的现象。村落演剧还有其他叫法,有的地方称“地摊戏”,民国二十九年《武安县志》载:
武民当业务余闲,或春秋佳日,即聚集一般戏剧家,并坐一处,金石迭奏,三五对唱,音调抑扬合节,竟夜浩歌,其乐陶然。俗称打地摊。[2]
“打地摊”是因为乡村没有专门舞台,演出在麦场或平地举行。说明相对于成熟演剧,村落演剧条件相对简陋。“竟夜浩歌”说明演剧会一直持续到天亮,可见风气之盛。西北地区村落演剧又称“家戏”。民国三十三年《宜川县志》载:
家戏(系本村村民自行扮演,并不以此为营业,故名‘家戏’)[3]。
称“家戏”是为了和职业戏班演出的大戏相区分。因为在家里(村里)演出,而且由家人(村民)扮演,故名。自发演剧和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村落演剧的两大特征。
由上可知,我国西北、华北和中原地区的广大乡村都曾盛行村落演剧,是明清时期乡村重要的文化现象。村落演剧是乡村内部农民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是乡村文化的组成部分。但研究发现,村落演剧的作用不止农闲娱乐这么简单,由于年复一年的定期演出,演出内容具有稳定性,因此,对村落内部的生命个体产生浸染和教化,由此影响到整个乡村文化的基本面貌。研究以河南温县三家庄村演剧为个案,尝试说明这个问题。
一
温县三家庄村位于河南省沁阳市温县西北,地处平原,南依黄河北邻太行,东接县城,古代属怀庆府管辖地。村民约300余户,1000余人,均为汉族,生计以农业为主。而最让三家庄村村民引以为傲的,是当地流传已久的“赵氏孤儿”传说。“赵氏孤儿”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国赵氏家族被屠岸贾灭门,程婴将赵氏孤儿救出,秘密抚养,孤儿长大后替家族报仇的故事。而村民认为,程婴用自家孩儿救孤、藏孤、抚孤的地点就在三家庄村。②参阅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县三家庄村委搜集整理:《赵氏孤儿故事节选》,2007年,(未刊稿)。
这段故事以口传方式在三家庄村流传,被当地村民引为信史。这是因为温县在古代隶属晋国,且村中有孤儿冢、赵盾庙宇旧址和程家大院旧址等“历史凭证”。所以,三家庄村人认为赵、程、公孙三家历代都在本村居住,程婴藏孤的地点也在此。但是田野调查发现,三家庄村人关于赵氏孤儿的记忆并不符实。
关于“赵氏孤儿”的记载,历史上有两个版本:“<左传>版”和“<史记>版”。两个版本的记述略有不同。《左传》版中,赵氏孤儿是由其母养大。没有出现程婴、屠岸贾、公孙杵臼等人物。这些善恶人物出现在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但根据《史记》记载,程婴是将赵氏孤儿藏在山里,且是程婴用别家孩子换孤儿命的。两个版本何者为真,暂无定论。但是,从细节上看,三家庄村口述的“赵氏孤儿”故事与古史中的两个版本都不相同。
《史记》记载,在赵氏家族被灭门后,“程婴卒与俱匿山中。”[4]但是在三家庄村人的讲述中,藏身地点从“山中”变成了“三家庄村”。三家庄村地处平原,周围无山。三家庄村人的讲述明显站不住脚。
当地人盛传的“孤儿冢”,据说是赵氏孤儿——赵武的墓。据《左传》记载,在晋悼公执政时期,赵武已经做到了“卿”[5]这样级别的官员(而且如此有名),死后通常会被记载在史书或方志中,但《史记》中未见有赵武传。且查温县方志中也未见赵武墓记载。可见所谓“孤儿冢”是赵武墓的说法,也是没有历史根据的。
三家庄村人所讲述的“赵氏孤儿”既然不是来自文献记载,那它又来自何方?调查发现,故事的真正源头是演剧。三家庄村所在的温县,村落演剧极为盛行。戏剧《赵氏孤儿》的演出,最早始见于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怀庆府作为元杂剧流行区域,自然也会有该剧上演。明清以后的地方戏中,《赵氏孤儿》也是经常演出的剧目,尤其是在三家庄村,每年都会定期演出《赵氏孤儿》,戏中角色全部由本村村民扮演,形成独特的村落演剧文化。村落演剧的兴盛,造成了三家庄村“赵氏孤儿”故事的流行。
《赵氏孤儿》的演出一开始并不在三家庄村。它在三家庄村的兴盛,其实是戏剧演出与地方文化的结合。由于赵氏孤儿在当地的长期演出,促使戏剧情节的地方化愈加明显,使得本地人的扮演逐渐取代外地人。最终塑造了三家庄村的乡村文化生态。
如在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中,藏孤地点还是“太平庄”:“事势急了,……将我的孩儿送到太平庄”[6]。到了怀梆中,就由“太平庄”改成“三家庄”,请看怀梆《赵氏孤儿》剧本;
程婴:屠相爷!你看赵家的亲朋好友一个个都是不怕死的侠义儿男,小人我家势单薄,请求将我一家老小收留在相爷家中庇护,以免他人谋害。
屠岸:言之有理。你是我心腹之人,老夫年高,乏之无后将你的孩子认到我的名下作为义子,量那个狂徒均不敢欺压你们,你在你的三家庄故居安然度日,老夫年供米月供银,待你儿七岁后,你们父子搬进我府攻(供)孩子习文练武,长大成人带兵选将也是老夫膀背、能干。①原树武编写:《赵氏孤儿传说怀梆戏剧本(第二幕)》,2010年,(未刊稿)。
剧中提到程婴家乡时,使用了“三家庄”,其实,戏剧中的“三家庄”究竟是虚指还是实指,是很可怀疑的。作为演剧,虚构的成分较大,但是,对于普通农民而言,是从来不会去想戏文是真实还是虚构的问题,如果现实中恰好有三家庄,那这个现实中的三家庄就会与戏剧中的三家庄划等号,于是,温县三家庄村就通过戏剧演出被“认定”下来。如果从元代算起,那么当地的《赵氏孤儿》起码已经演出近千年了。在年复一年的演剧实践中,戏剧作为故事的载体,将传说的种子撒进每一位村民的心理,生根发芽,塑造乡村文化的方方面面,形成今天的面貌。
二
演剧对三家庄村口头传统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演剧情节塑造村民的口头表述,丰富了口头传统文化的内容。如当地老人如果出现儿女不孝顺,老无所依,辛苦谋生的情况时,往往会唱道:
人们都说我命苦 怎比古代老程婴
恁舍亲生救孤儿 担惊受怕落骂名
妻子含(贪)心丧了命 独身一人抚养孤
半昼不睡五更起 当爹当娘做针工 (下略)②原树武编写:《赵氏孤儿传说怀梆戏剧本(第二幕)》,2010年,(未刊稿)。
表面上唱的是程婴命苦,实际上是埋怨自己命苦。演唱者把自己比作剧中含辛茹苦抚养孤儿的老程婴。歌谣内容显然来自演剧,是村民联系自身境况进行地口头创作。戏剧的长期演出,不仅将程婴养孤的艰难生活刻在三家庄村人心中,还成为人们情感发泄的素材库。每当遇到坎坷时,村民都会下意识联想到演剧中的情节和唱段,直接加以引用,联系自我进行口头表述和创作。这种表述方式显然是受戏剧影响。
当村中有人做出背信弃义之事时,村民常这样唱道:
老程婴贪富贵,他是一个无义人,出卖朋友替他死
出首(卖)孤儿领偿银,这种人丧良心,老天有眼断子孙。①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县三家庄村委搜集整理:《赵氏孤儿故事节选》,2007年,(未刊稿)。
表面上是骂程婴“卖友求荣”,实际上是骂村里不守规矩,不守承诺的人。在这里,戏剧中的人物和情节成为现实生活口头表达中俯仰可拾的材料,人们用它们来比拟现实中的“坏人”,藉此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好恶和道德判断。这种表述习惯显然也是受到演剧影响。
当村中有人积德行善,终得好报时,人们往往会这样唱道:
老程婴不亏心,功德不负有心人,受尽人间万人骂。
忍辱负重十六春,舍子养孤成人大,盖世楷模千古存。②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县三家庄村委搜集整理:《赵氏孤儿故事节选》,2007年,(未刊稿)。
表面上是赞扬程婴抚养孤儿有功劳,实际上是夸村里做好事得好报的人。不论是骂人还是夸人,人们都用程婴作比拟。说明人们已习惯用演剧内容来创作民间歌谣。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再赘述。可见,演剧的长期演出,影响当地人用戏剧情节比兴或者作比喻。这类口头表述的取材显然来源于演剧。
(二)演剧影响当地口头传统的形式。演剧对当地民谣的影响不仅限于内容,还影响到民谣的语言形式。戏剧《赵氏孤儿》中的唱段大都以七字为一句,例如程婴妻子的唱词:
(流水)夫君讲话理不顺 为妻言未你听在心
你今年正有五十岁 为妻也有四八春
眼前只有一个子 食子之事万不能。
(二八)千古美名传千古 程家无后一场空。
(展子)一见夫君跪在地 泪珠滚滚好伤情。③原树武编写:《赵氏孤儿传说怀梆戏剧本(第二幕)》,2010年,(未刊稿)。
调查发现,当地民谣也大都采用七字一句的结构。在音乐旋律等方面也与戏曲唱段有共通之处。如三家庄村人在盖房子时曾经喊出的号歌:
原始盘古有人类,开天辟地神农神,尧舜禹汤创大业,三皇五帝夏商周。
文王拉扦八百六,姜太公封神流千古,武王伐纣西周立,东周春秋五国争。
孤儿赵武奇才广,晋国执政联邦友,始皇统一成皇帝,刘邦项羽争乾坤。④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县三家庄村委搜集整理:《赵氏孤儿故事节选》,2007年,(未刊稿)。
七字一句的语言结构在当地民间歌谣中极为普遍,可见,当地的民谣在形式上也受到演剧的影响。由上可知,三家庄村人的口头传统,尤其是民间歌谣的创作,深受演剧的影响。演剧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影响口头传统文化的生成。
三
根据学者研究,乡村戏剧演出往往带有一定的仪式功能。[7]日本学者田仲一成认为:出自祭祀礼仪的乡村演剧一般为三种,即“出自迎神仪式的庆祝剧、出自追傩礼仪的角抵戏、出自孤魂祭祀的镇魂剧”。[8]《赵氏孤儿》显然属于第三种。被普遍选为镇魂戏剧主人公的是:“历史上的忠贞烈士、烈女或前朝后妃的灵魂等被认为子孙断绝、彷徨于空中的具有强烈个性的孤魂”。[9]被灭门的赵盾家族,在古人观念中,属于横死冤魂。人们认为鬼魂心怀戾气,往往会报复当地人。三家庄村作为晋国故地,又紧邻赵盾坟墓。人们自然害怕赵氏家族冤魂伤害村民。由此通过演剧赦孤的方式,来避免鬼魂作祟,保全村平安。
源于村民对赵氏家族鬼魂的恐惧,某些无主坟冢被当作赵氏家族坟冢来祭拜。如,被人们认为是赵武墓的孤儿冢,过去村中有老人经常去祭拜。可见,人们畏惧赵氏家族冤魂,对孤儿充满禁忌,将孤儿冢设定为一片神圣空间,不可冒犯。在夜间,是不允许有人在孤儿冢前活动的。演剧强化了人们对孤儿冢的信仰,甚至有孤儿冢显灵的说法。“过去谁家有红白大事,需用多少桌凳,头天深夜到冢前插上三炷香,第二天的五更头桌凳就放在了你的门前,用过后照放在原地,晚上自然消失了。”①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县三家庄村委搜集整理:《赵氏孤儿故事节选》,2007年,(未刊稿)。随着人们对孤儿冢信仰的深化,导致村民对村子里的“石羊石虎”产生信仰。人们认为“石羊石虎”是“为保护三家庄平安孤儿显圣”②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县三家庄村委搜集整理:《赵氏孤儿故事节选》,2007年,(未刊稿)。才出现的。“石羊石虎”的出现,目前无法给与解释。但人们对“石羊石虎”的信仰,显然是孤儿冢信仰的附产品。总之,演剧在解决村民恐惧感的同时又强化了村民的信仰。
③被访谈人:张凤国,访谈人:王雅琨,访谈时间:2012年2月10日,访谈地点:三家庄村村委会大院。
四
戏剧《赵氏孤儿》对三家庄村的影响除了表现在口头传统和民间信仰方面外,还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影响到村落文化生活的精神内核。使其成为三家村人共有的精神财富,成为村落内部凝聚力的源泉。演剧的这种强化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村民将参加演剧视作神圣的义务
三家庄村长期处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小农经济社会,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个体劳动者往往只对家庭内部的劳务活动承担义务,家庭以外的劳作通常都要索取回报。三家庄村的戏剧演出同样要耗费当地村民的劳力和时间,但是在村里,无论是演员还是乐队成员,演出期间均不索要任何报酬。他们自觉排练、演出,免费为观众提供桌椅板凳。这些演出相关物品都是戏班自带的。也就是说,三家庄村的戏剧演出完全是义务演出。戏班成员认为:“我们村人都是程婴的后代,冲着程婴那种不要孩子,为国为民的精神,我们现在谁还要拿那一点儿钱!再说这也是集体的荣誉。不会要求发钱的。④被访谈人:张小刚,访谈人:王雅琨,访谈时间:2010年2月5日,访谈地点:三家庄村村委会大院。”可见,三家庄村人不仅将演剧当作一项娱乐活动,更是将其当作一项神圣职责。
(二)村民以参加演剧为荣
在三家庄村,凡是参加演剧的人,无论是剧中主要角色还是跑龙套打杂的,都有一种自豪感。尤其是扮演重要角色的村民。如剧中程婴的扮演者原树武,从11岁开始参加演剧,他扮演的程婴形象深入,村民都说:“俺们村老板(指原树武)演了好几十年了,特别好,演进去了”⑤被访谈人:原树武,访谈人:王雅琨,访谈时间:2012年7月1日,访谈地点:三家庄村村委会大院。。长年的演剧不仅锻炼了原树武的演技,还提升了他在村子里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1992年,他高票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这与其演剧活动有直接关系。因为,参加演剧演出不只是出于个人兴趣,还为保全村人“平安”,是在为大家做好事,自然受到尊敬。
原树武一家都因参加演剧而成为焦点。其女原雪英八岁登台演戏,十七八岁开始在剧中担当重要角色——扮演“公主”一角,直到现在。原雪英能够担当公主一角,除了演技精湛,还与其人品和相貌有关。三家庄村演剧挑选演员,按照外形气质和人品素质来选定演员及其扮演角色。原雪英能扮演公主,实际上证明其人品相貌的出类拔萃。原树武至今仍以女儿为自豪:“唱角儿红了,村里村外提亲的太多,门里搁儿(门槛)都(踩)破了”原树武父女因为参加演剧而成为村里焦点,受人尊敬。而正是这种赞许和认同,又成为他们几十年如一日义务演出的动力。
(三)村民以本村为荣
由于长期演剧,人们的言行举止都受到演剧人物精神的感染。如三家庄村人始终认为自己是“赵程公孙”的后代。村里人都这样说道:“程婴就是在这里生长的。我们自然流着程婴的血脉,传承哈(他)的精神”①被访谈人:王长山,访谈人:王雅琨,访谈时间:2012年7月2日,访谈地点:三家庄村村委会大院。。
尤其2007年当地演剧和 “赵氏孤儿”传说进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三家庄村人来说,不啻于一支文化“兴奋剂”,带动了村民演剧的热情。村民不仅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拨款,对剧团进行升级改造,而且在据说是程婴庙宇的旧址上,进行重新建造。村民围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项国家工程,围绕演剧和赵氏孤儿,将其打造成为空前牢固的乡村文化共同体。
结 语
通过温县三家庄村演剧及其乡村文化生态,我们可以看到村落演剧至今仍在影响和不断强化着乡村文化生态的发展。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大多数村落中都曾存在过类似的演剧形式,正如上文所论述的,演剧不仅构成了乡村文化的主体,还参与塑造着乡村文化生态的基本面貌。
[1][2]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Z].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89.469.
[3]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北卷)[Z],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89.117.
[4]司马迁.史记[M].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
[5]左丘明.左传[M].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社,2007.
[6]王季思.全元戏曲(第三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616.
[7][8][9]田仲一成,云贵彬,于允.中国戏剧史[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