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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族群边界——以新疆三对维汉夫妇的族际通婚为例

2012-03-19徐杰舜徐桂兰

关键词:维族族群民族

徐杰舜 徐桂兰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530006)

在一个多民族的世界里,族群边界能否得以消溶并走向民族和谐、民族融合,要求的条件虽然很多,有政治的、经济的,还有文化的、心理的以及宗教的,等等,但人与人特别是两性之间情感的沟通与交融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46年前,笔者大学毕业不久,就听说同年毕业分配至乌鲁木齐的一位同学因与维吾尔族女同事相爱,遭到女方家人极力反对而“逃离”新疆,首次强烈地感受到族群之间的巨大鸿沟。

35年后,笔者写了一篇论述广西民族团结的论文,题为《盘石:广西民族团结研究报告》,在分析广西民族团结深层次原因时,提出“婚姻互通”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指出:“婚姻不仅是一种血缘的结合,更是一种文化和心理的交融,因此,互通婚姻对促进民族团结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互相通婚是广西民族团结安如盘石的凝固剂。”继而提出“鼓励通婚,奖励异族通婚”的建议:“鉴于不同民族之间的广泛通婚对于增进民族感情、增强民族团结中的特殊意义,建议国家提倡不同民族通婚,在修改婚姻法时将鼓励各民族通婚写入法律之中,并采用切实有效措施,如对于异族通婚给予奖励和表彰等措施,促进各民族通婚。这样就可以使新世纪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更广阔的范围里进行。”[1]某文摘期刊认为这是一篇有理论、有事实、有分析的好文章,准备全文转载,但最终却被某评审人持否定意见而作罢,其理由是“鼓励通婚,奖励异族通婚”的建议太敏感,可能引起新疆维吾尔族群众的不满,使笔者再次感受到族群之间巨大的政治鸿沟。

在新疆,族际通婚真的那么艰难和敏感吗?族群边界难道是一个不可跨越的鸿沟?2000、2001和2004年暑期,我们有机会到新疆进行了三次民族团结问题的考察,较深入地了解了新疆民族关系的具体情况,对新疆族际通婚状况也有了真切的观察和感受。本文选取新疆三对维汉夫妇案例,来说明族际通婚中情感与族群边界的互动关系。

一、乌鲁木齐:一对维汉知识分子夫妇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Milton M.Gordon在《美国人生活中的同化》一书中提出研究和度量民族融合的七个变量,其中,族际通婚被视为最重要的一个方面①参见马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7页。。婚姻不仅是两性的结合,而且是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族际婚姻是婚姻行为模式中的一种,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乃至族群与族群之间极为复杂的结合。在新疆的田野考察中,我们认识了在乌鲁木齐某大学任教的维吾尔族艾明(化名)教授。他的夫人是汉族,也是一位大学教师。他们二人是怎样打破族群边界、走到一起的呢?

徐:你太太是汉族吗?我想听听您跟您太太是怎样相爱并结婚的?

艾:我在大学期间就认识了我的太太。她叫黎欣(化名)。实际上,我前面谈过一次恋爱,对象是我的同班同学。当时我在汉族班上学,同班有一位女孩,汉族的。那时(1976年)我们在罗布泊附近参加荒漠资源综合考察。一天上午,要把油桶装车运走,当我和班长把油桶抬到卡车上时,班长一撒手,油桶一晃掉了下来,正好砸到我的脚背上,三个脚趾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忍住疼痛,自己用消炎粉和云南白药敷上、打上绷带就出发了,继续工作,一直挨到晚上到了库尔勒,我的鞋都脱不下来了,皮肉和鞋粘到一块儿了。就这样,住进了医院。护理我的就是我们班的那位女同学,她对我忒好。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学校派人把我送到乌鲁木齐回家养伤。我在家里待了一个多月,回来继续上学。后来,我跟她提这事(恋爱),她很痛快地答应了,时间大概是1976年底。但她家里人不同意。毕业分配时,我留校,她回到了哈密。我把她送回去,跟她家里老人见了面。那时,她爸爸还是个小官,地区纪委主任,由于民族不同,他们愣是不同意,说不管你们关系好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干涉,但是成为夫妻,绝不可能!就这样,我曾先后四次到她家去,希望她的家人改变态度,结果他们始终都说不行。不行就算了,谁也不要耽误谁的前程,散吧!

后来我在这方面再也没有考虑,找一个维吾尔呢,还是一个汉族呢,还是别的,我一直没再考虑。这时,黎欣出现了,我毕业,她进校,但我们不是一个系的,她是外语系的,我是地理系的,这很巧,可能是一种缘分吧!当时学校里没有教工宿舍,我就住在教学楼,她们出入总是从我的宿舍边经过,这样时常见面,一来二去就熟了。黎欣家在喀什,她爸爸是河南洛阳的,她妈妈是湖南长沙的,都是从部队下来的。她爸爸是大学生,林学院毕业,搞林业的。她经常见我,喊我老师。我们的交往仅此而已。那时谁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1979年她毕业了,当时我在帕米尔考察,回来后,在校园里见到她,我就问你没有毕业吗?她说毕业留校了。她学习很好,从进校到毕业,一直是学习委员。后来,我搬宿舍,她们也调宿舍,正好调在一栋楼,她住楼下,我住楼上。我一直是一个人住一间宿舍。英语专业留了一个她,俄语专业留了另一个女孩,两人同住。有一次,那位学俄语的女孩的同班同学(他跟我挺熟)问我:“老艾,你怎么不结婚呢?”我说:“结什么婚,我跟谁结去?”他说:“我给你介绍一个!”我就说:“行啊!你做媒可以,到时候说成了,我请你喝喜酒嘛!”这本是玩笑话,我也没有太当真,谁知他竟真的跑到那位学俄语的女孩那里,问艾明与黎欣关系怎样。女孩说挺不错的呀!男孩就叫女孩穿线。那女孩直截了当地把这个事情跟黎欣说了。女孩问:“艾明怎样?”黎欣说:“这个人不错,少数民族里面像他这样的人太少有了。”女孩接着问道:“如果老艾向你求爱,你怎么办?”黎欣说:“这个事,我没考虑过。”这时候,她家里来信跟她讲,上大学期间不让你谈恋爱,是怕影响你的学习,也担心你将来的去向问题。现在工作定了,你的年龄也差不多了,可以考虑个人问题了。她回信说自己心目中有这么一个人,就把我的情况作了介绍。谁知道,这一切我还在鼓里蒙着,因为我只是跟那男孩开玩笑。她在信中说我是维吾尔族的。这一下,她家里面就翻天了!她爸爸和妈妈还有弟弟,都给她写信,发加急电报,表示坚决不同意!她没辙了,便拿着家信来找我,我说你的家信我不能看,她说:“你看吧!不过,我有言在先,你看了可别生气!”看了信,我明白了,确实,如果是一般关系、一般情况,我肯定要生气的,那话,很多是侮辱性的,对她讲维吾尔什么什么,你在南疆长大,你不知道维吾尔什么什么不好。看完以后,我倒没怎么生气,我说这个事,你该早跟我说一声,我前面有过一次经历了,就是因为民族问题搞得我头痛,所以现在这样我就难处理了。我还说:“你没有想一想我有没有女朋友?”她说:“我觉得你没有。”原来她观察挺细的。那倒也是,我确实也没有女朋友,前面那个我跟她实话实说,就这么吹了,这几年也没有考虑。最后,她说反正你看,如果可以考虑就交往;如果不行,就做一般朋友好了。

从我的角度来说,我没有意见,这是一;二是我家里人不会干涉我的事。自父亲去世以后,我家里的一切事由我说了算,因为文化程度数我最高,所以家里的事他们都找我商量。我明确地告诉黎欣,我这边没有问题,但你的家,我没办法,新疆有一句俗话:“老虎吃天,无处下口。”你们家三个人都这样反对,就看你自己的了。如果你能把工作做通,我们的事就成;如果不行,就算了。最后,她说:那就交给我了,我去做工作。

她前后跟他们做了一年的工作。这一年反正挺艰难的,她家里人跑来了,到乌鲁木齐闹她。他们也见了我,见了我还不行,最后闹得已经僵持下来了,他们准备把她的工作转调到喀什去。她跑来问我怎么办,说家里人要把她弄回去。我说你这么说吧,反正已到了这一步,如果你非我不嫁的话,你就明确地跟家里人说,调回去可以,现在这种情况可以服从家里回去,但是想办法考研究生出来,这样还是限制不了你。最后,她跟家里人摊牌:我回去可以,但你们不可能把我用绳子拴在腰带上,我还是要考研出来。后来家里人想还是拴不住,那就算了吧,但是这个事情,你得考虑我们不同意。就这样拖了一年。

从艾明教授的叙述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族群边界的森严,但也强烈地感受到爱情力量的强大。果然,不久之后,艾明与黎欣的爱情终于得到了女方父母的认同。

艾:一年后,她的妈妈先想通了,可能由于她妈妈个人经历的缘故吧。她的爸爸是1949年随军进疆的军人。当时为了解决这些人的婚姻问题,从内地招来一些湖南妹子,来许配(给这些人),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谈恋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由于她妈妈的这么一个经历,可能会意识到,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也是一种不道德的婚姻、不完美的婚姻。她的妈妈想,既然女儿这么坚决,那就算了吧!这个事情,过日子是你们的事,那我没有意见。后来,她爸爸也同意了,但她的弟弟一直到我们结婚一年多以后才接受我。她弟弟当时是个工人,一般的工人,现在是搞技术工作的。她弟弟不接受,跟我很僵,一直不叫我姐夫,一见我就躲。她爸爸、妈妈同意以后,就催着我们结婚,我说能不能缓一缓?我们家的情况就是那个样子,农村的,经济条件一般,再就是我参加工作没多久,也没有多少积蓄,能不能不着急办这个事?她爸爸妈妈不同意,说既然定了,那就早点儿办,免得闲话多。你们了了心事,我们也了心事。就这样,你们过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并说只要你们结婚就行,别的事情不用管。我说那也行,你们看着办吧!

最后,她家里操办一切。那时就这么一间小房子,原来我的单身宿舍,就成了我们的新房,床、衣柜、写字台什么的,都是他们家做的。因为她的爸爸在林业部门工作,管木材呀,在林业局买了好木材,让木匠打了家俱,还送了我们一台那时还挺稀罕的十四吋黑白飞跃电视,现金拿了五百元,说是旅行结婚还是在这儿摆酒都行。我说我们不想旅行结婚,因为我全国各地都跑过,不想旅行,累得很,想在这儿简单地办一办。可以说,家里铺的、盖的都是她家办的,我一分钱都没出。

情感还可以化解族群之间的积怨,沟通不同族群之间的心理。

艾:我们结婚以后,大家来往多了、相互熟悉了以后,他们自己就向我道歉,对原来的做法、过去说的一些话表示歉意,要我谅解,不往心里去。我说我早就忘掉了。当然,你说忘肯定是不会的,那些话很刺激人,但我只能说全忘了。他们和他们老家亲戚朋友当时说过这样的话,说闭上眼睛在汉族里面摸一个跛子、瞎子都比维吾尔人强!你为什么非要嫁给维吾尔族人?我们结婚以后,大家相互了解了,再不说那种话了。实践证明,我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他们在南疆待久了,看到有一些人,不敢恭维。事实上,哪个民族都有这种情况,他们确实把那一面看得太重了。结婚以后,她爸爸妈妈说,你看,你正好是少数民族,政策上允许生两个孩子,你俩也生两个孩子吧。当时我都答应了,说生两个孩子,最好一儿一女,满足他们的要求。生了孩子以后,确实感到非常累,因为我老跑野外,不在家。

徐:男孩还是女孩?

艾:女孩。这样我们就一个孩子,16岁了。后来她爸爸妈妈说再要一个,我们说不要了,送给我都不要了,带孩子非常累,因为当时请保姆不像现在这么容易,那时没人愿干这个。两家老人都不在身边,他们家在喀什,我们家在奇台,我妈妈年龄又很大,没法儿帮我们带孩子,所以只能由我们自己带。我常把孩子抱到实验台上,让她在那里睡觉,我去上课;大一点儿,就把她锁在办公室,但她自己出来满走廊跑。如果我出差在外,孩子就只能由妈妈带,那样我太太就得请假。后来孩子大了,就好了。我们的孩子很争气,读书很好,也很懂理……。

徐:艾老师,那你是前半生辛苦,后半生幸福!

从艾明和黎欣的情感经历中,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情感对族群边界的冲击和消溶作用。难怪美国社会学家G.Simpson和J.Yinger在研究中,把民族通婚率视为衡量美国各种族(民族)之间社会的距离、群体间接触的性质、群体间认同的强度、人口的异质性以及社会整合过程的一个敏感的指标①参见梁茂春:《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51页。。

二、和田阿勒村:一对维汉农民夫妇

在和田田野考察中,我们认识了阿勒村的巴正(化名)一家。巴正娶了一位维族女子为妻,生了一儿一女,是典型的维汉结合家庭。他们二人又是怎样打破族群边界、走到一起的呢?

徐:老巴,听说你娶了一位维族媳妇,生活得不错,能给我们谈谈你的家庭及你个人的过去吗?

巴:我是1961年来到和田的,开始在和田劳改队也就是现在的和田监狱做工,后来在水利处管生产,1986年60岁时从和田监狱退休。退休后还在和田排洪闸的扬水站干了几年,负责从杨水河抽水灌溉农田。现在已经不干了,在家里养养鸡什么的,挣点儿钱给娃娃上学用。儿子的家还安在和田。他长得很维族,讲一口流利的汉语。前些年帮人家拉羊皮跑浙江、武汉、北京等地,生意做得还不错。他的民族成分报了汉族。女儿跟了她妈报了维族,她也上汉校,会讲汉语,现在上小学六年级。

我到和田来时已是快38岁的人了,一直找不到对象,身边的民族同志给介绍维族姑娘,在地委组织部领导的帮助下,于1970年和阿依娜(化名)结了婚。

徐:你们相爱、结婚,女方家里有没有反对?

巴:阿依娜家看我老实同意了婚事。阿依娜的父亲是本地建筑队的架子工,他提出要我保证对他女儿好,并保证绝对遵守维族风俗习惯。我同意了,摆酒席开始我就不吃大肉,到现在为止,我一直不吃大肉,戒掉了,现在全家人都不吃大肉。在我们准备结婚的时候,得知当时政府(县民政科)不让登记,地委组织部领导看我岁数大了,就帮我到县民政科协调,最后民政科让我去签协议。

徐:你还签过结婚协议?协议什么内容?协议现在在哪儿?

巴:是的,协议存在民政科,协议上的内容大概是这样:我老巴申请结婚,要与爱人阿依娜共同生活;保证尊重她的民族习惯,包括做乃麻子、不吃大肉;若有违反,我老巴要负刑事责任,等等。签了协议才同意我们领结婚证。

看来,风俗习惯的差异是婚姻双方终将直面与需要相互妥协的问题。

巴:结婚两年后,我准备和她离婚的,因为我娶她的目的不就是传宗接代吗?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可她一直不怀孩子,我急了,就把这事告诉家里人,说我准备离婚,可我老母亲说什么也不同意。后来,我的一个在航天部9200医院当医生的外孙来信说不要离婚,也许可以治好她的病,他负责找药。我的弟弟在兵团养鹿,也拿药来,说鹿角煮红花治不孕症很灵的。那时,兰州、北京、乌鲁木齐的亲人都寄药来给她吃,结果还真吃好了。第一胎生了个儿子。我老母亲对媳妇很满意。前些年,老母亲一直住在我们这里,跟我媳妇相处得很好,我媳妇地里干活回来,老母亲不让她煮饭,不让她干家务活。直到85岁上,老人家感到自己身体不行了,执意要回老家甘肃,这才离开我们家。

巴正与阿依娜走到一起,不仅是他俩的结合,还把维汉两族群众的感情距离拉近了。

巴:我退休后,阿依娜家让我搬来这里住,当时单位说花四万元钱可以分给三室一厅,媳妇不愿意,一定要回这里来。1998年盖起了这幢房子,打了眼水井,一共花了八千元钱。媳妇娘家兄弟姐妹一大帮都在这儿附近住。结婚三十一年来,我们夫妻相处得很好,她们家的人对我也不错,小打小闹总有,大的矛盾没有。人家是少数民族,咱汉族人讲点儿道德,尊重人家就好了。他们要是对我不好,你想我能在这里住吗?附近的邻居都很尊重我的。

我老家的外孙、侄子让我退休后回老家去,我考虑过了,孩子在这里,媳妇到了汉族地区不会习惯,所以,我不回去了。我现在退休工资每月八百元,养鸡有些收入,加上大队照顾,给了我媳妇一亩地的大菜棚,一年种菜收入大约六七千元。前几年可以收入万元左右,现在种菜的人多了,收入少了。

离开巴正家,走在高低不平、尘土飞扬的田间小道上,和田市维族干部古娜(化名)对我们说:

你们在屋里访谈,我在院子里与阿依娜聊天来着。我问她是怎样与巴正相爱结婚的?她们家接受这桩婚姻吗?阿依娜说,(上个世纪)60年代我跟着父亲在当地建筑工地做小工,有时也在附近的饭店洗碗。那时,常碰到老巴到饭店吃饭,见面多了,聊起了闲话,知道了双方的一些情况,慢慢地俩人就相爱了。但这事没敢让家里人知道,因为知道了肯定不让。他俩偷偷相爱并且住到了一块儿,直到儿子生出来才让家里人知道。她家里人很无奈,接受了这个事实。直到现在,实际上还是有疙瘩的。

站在旁边的女儿说,附近的人其实对她爸妈的婚姻是有看法的,不过,她不在意。

在族际之间的婚姻中,虽然通过情感打破了族群的边界,但跨越族群之间的心理鸿沟,却难以一蹴而就,它需要时间的磨合,因为在任何人类社会中,婚姻都不只是单纯的两个人的结合,其背后矗立着庞大的社会文化体系和社会组织;它所涉及的也决非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含着这两个人所代表的各自民族的文化和社会背景,能够反映民族关系深层次的状况。

三、喀什:一对维汉退伍军人夫妇

在喀什的田野考察中,我们认识了退伍军人高永(化名)和古娜(化名)一家,他们夫妻俩生了两个男孩,也是典型的维汉结合家庭。他们二人又是怎样打破族群边界、走到一起的呢?

徐:高永先生、古娜女士,我们听了宣传部长对你们爱情、婚姻、家庭的介绍,很感兴趣。你们的结合是维汉民族团结的象征,所以,想请你们讲一讲你俩相爱结合的故事。

高:我是河南周口人,1979年16岁参军到了新疆,随部队上西藏,搞援藏建设,就在中印边境公路上认识了古娜,那时她是153野战部队医院、后来改为第19医院的护士长,她也是到西藏援藏。我们在阿里认识,在那里我们就相爱了。

徐:就这么简单?那还是请古娜来给我们讲吧!

古娜:我是1974年当的兵,在部队表现好,1976年提干,1979年他(指高永)到新疆当兵时,我已经是干部了。我们在西藏阿里公路上相遇,那时西藏生活十分艰苦,上山的道路很艰难,高原缺氧反应非常厉害,生活上得到他的照顾,时间长了,我们就有了感情。不过,那时还不能说是爱情,就觉得彼此有好感,是一种战友的感情吧。

在援藏建设中,我立了三等功,他也得到部队的嘉奖,我俩一直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相处得很好。他复员时,准备离开部队回老家,临走前他对我说他爱上我了,我当时没回答他,只觉得咱们是有很好的战友感情,但谈到爱情,当时我的风俗观念还没有破,大家终归不是一个民族,所以,我一时说不上来。

他回家了,可不久他又回到新疆来找我。原来回家后,父母为他张罗婚事,但他怎么也不能忘记我,就又回到我身边来了。他对我说:“我不能跟人家结婚,谁也不如你!”那时,我还在和田部队上。高永回到新疆,什么也没有,连住的地方也没有,怎么办?我把这事告诉了父母(当然我只说我们仅仅是战友)。我父母亲看他大老远从口里来,想来我们的关系也不会一般,于是决定收留他。父母在家里腾出一间房子,打扫干净,挂起窗帘,铺上床,把房间收拾得像汉族人住的房间一样,让他住了下来。他在我家生活了一年多,我父母对他的为人十分满意,很喜欢他,对他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1985年9月,我从和田调回喀什,在军区12医院工作。当我提出要和高永结婚时,家里人又都想不通了。我先同母亲谈,母亲说:“这事可难了,咱们喀什这地方,民族风俗这样深,你一个维族姑娘嫁给汉族人,这风俗怎么办?你让我好好考虑考虑。”母亲与父亲商量,父亲一开始也想不通,说以后有了孩子可怎么办?母亲说,看来他俩的感情非同一般,我们得认真考虑。后来,父母慢慢地都想通了,可是我的兄弟始终不同意。当时我的压力非常大。再后来,我哥哥也同意了,他认为男女之间有了爱情是没办法阻拦的,你们想他可以从内地河南跑来新疆,为了找到他的爱情,这说明爱情的力量,别人是无法阻拦的了,这样的感情我们都得认真对待,再接触接触吧!我母亲就说,慢一点儿,等你弟弟结了婚再说吧!因为弟弟坚决不同意,他说宁愿让姐姐死,也不愿意她嫁给汉族人。所以,母亲说等他结了婚再说,他一结婚就不能再干涉我的事了。这样又等了半年,1986年五四青年节时,我们举行了婚礼。

高永和古娜的情感经历说明,在新疆,尽管族群边界比较森严,但也阻挡不住爱情的力量。

古娜:婚礼是按照维族的风俗习惯办的。由当时的喀什市艾市长主持,他还带来两位阿訇①阿訇,波斯語的音译,在波斯语地区是伊斯兰教教师的尊称,在中国用以称呼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正经八百地按维族传统习惯操办。后来医院领导还安排了三辆车,把宾客、亲友接到医院又热闹了一番。电视台的记者来了,报社的记者也来了,都作了报道。刚结婚时,我们还不好意思,走路也不敢走在一块儿,一个走在前,一个跟在后,离得远远的。那时,来自社会的压力也很大,在街上人家看见你们在一块儿还会骂你,后来情况慢慢好了,人家理解了,也就没事了。现在,孩子都大了,老大今年15岁,老二也10岁了。我自己在部队干了二十年,去年部队裁军减员,刚下来。

张锋(中山大学教师):你们结婚时,高永老家来人了吗?

古娜:没来人。

高:我父亲已经不在了,母亲还健在,但太远了,没有能力,所以就没来。

徐:高先生,你是“嫁”到了新疆,“嫁”给了维族,当时你家人赞成吗?

高:当时家人也是有点儿想法的,后来作了解释,也没啥意见了。

张:高永先生,你在老家有没有订过娃娃亲?

高:当兵前有订过的,河南的风俗是这样的,对吧?

徐:古娜医生,请问你当时为什么选择先与母亲商议婚事?

古娜:妈妈跟女儿总是比较贴心的。我母亲心比较细,做母亲的,既容易与女儿沟通,又能把事处理得细些、好些,所以觉得跟母亲讲靠得住。你看,我母亲根据我弟弟的情况,决定让我等半年,在这半年里她让我弟弟结婚,然后跟父母分居单过住到外边去,使他到时不至于过多地干涉我的婚事,想的多周全!

我们结婚的时候,社会压力很大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毕竟我俩是两个不同文化、不同风俗习惯的民族的结合。好在我家里人还算是开通的,他们都是国家干部,都是有工作的人,容易想通。我母亲当时是粮食局的部门经理。特别是家人与高永相处了一年多时间,加深了对高永的了解,有了感情,所以,结婚时家人没有反对。

从古娜的这番叙述中,我们还感受到了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对促进情感与族群边界互动的作用。古娜的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所以对高永与古娜的婚姻最后采取了支持的态度,使他俩顺利地走到了一起,建立了一个维汉结合的族际家庭。

随着岁月的推移,高永与古娜这对来自不同民族的夫妻的情感愈来愈深。

古娜:在风俗习惯上,是他依着我的,跟着我不吃大肉。到了春节,他说春节不过了,我说这可不行,不能我过节你跟着我过,汉族的节就不兴我跟着你过。我父亲也对他说,汉族人是讲究过春节的,小高春节需要买些什么就说。他老人家会去买来炮仗、年货;不过,他会对小高说:“大肉不能买进屋,但你是吃大肉长大的,你想吃,可以到外面去吃。”

徐:小高,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决心,直到把心爱的维族姑娘追到手?

高:我结婚时,没考虑什么民族界限什么的。在新疆,我也没有亲人,我就是喜欢她、爱她,现在只有她和她的家人是我的亲人了。那时我年轻胆大,我们是在那种艰苦的环境下产生感情的。你不知道那时上阿里的山有多难,严重缺氧,空手上山都难,她一个姑娘家要端一盆水啊,要拎着东西上山下山,难得很。我从叶城走路进西藏,走了四十天才上去,直感到不行,难受。还有我俩结婚,当地政府给了不少支持,结婚时有五位领导为我们举行婚礼,当时粮食局、医院、报社、电视台,还有政府机关领导都来啦!1986年新疆青年杂志社还专门来采访报道。

徐:古娜医生,你们结婚十六年了,你嫁给小高有没有后悔过?

古娜:有时有过想法,最担心的是老了怎么办。不过,看看我们这家这么好,很幸福的,也就算了,管它呢!

徐:小高你后悔过吗?

高:对于我们的婚姻,我感到很满意,我家里很幸福,从来都没后悔过,想也没想过。

张:高先生,你觉得讨维族老婆有什么优点?

高:优点多了!维族好,(维族姑娘)对男人忒好,细心,家务事基本上不用我做。

张:古娜医生去过河南吗?

古娜:去过。到了河南,他们见我都说是外国人来了。

徐:你是军官,小高是士兵,你看上小高什么啦?

古娜:我当时就说过,只要对我好,尽管他没权、没钱,什么都没有,我还是愿意嫁给他。说白了,我就是看上他人好。当时他从河南来,没工作没家没户口,人家说我一个堂堂的军官嫁了个什么也没有的男人。可我无所谓,让他们说去!我去找我们的专员,领导很重视,一个星期之内把他的工作、户口问题全都解决了。头天我找的专员,第二天专员就打电话给疏勒县县长,第三天就安排高永去电站上班,一个星期之内解决问题,真快!而且当他是从口里调动工作过来的。

高永和古娜,他俩不仅民族相异,而且身份、文化以及地域都不尽相同:一个是军官,一个是士兵;一个有工作,一个无职业;一个在边疆,一个在中原;一个文化水平较高,一个文化程度较低。但是,在“那种艰苦的环境下产生”的爱情,消抹了二人之间的种种差异。现在,高永和古娜这对民族各异的夫妇幸福快乐地生活着。他俩育有两个男孩。

徐:你们两个孩子的民族成分是什么?古娜:都填的是维族。徐:孩子们跟谁的姓?

古娜:两个孩子都有维汉两种姓名,老大汉名高春(化名),维族名帕尔哈(化名);小的汉名高哲(化名),维族名帕米尔(化名)。两个孩子的维族名字都是按民族习惯取的,由阿訇念过经,按伊斯兰经文取的经名。小儿子老觉得 “帕米尔”这名不好,有一次他说:妈妈干嘛给取这么个名,人家都说这是矿泉水。最近附近开了一家餐厅,叫帕米尔餐厅,他回来更不高兴了,说你们看我怎么又成了餐厅了呢?……

至于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他们彼此采取互相尊重的态度。

徐:你信教吗?

高:我不信教。从心底讲,我不信鬼、不信神,也不信伊斯兰教,但对于伊斯兰民族、维吾尔族的传统习惯,我遵守。

徐:那结婚以后你的太太是否认同你的习惯呢?

高:认同啊,她们家的人都认同我的习惯。我在新疆这么多年了,自从她们家的人认可了我,我就认同了维族习俗,从不吃大肉,只吃牛羊肉、鸡鸭鱼(肉)。原来丈人家在喀什,丈人离休、丈母娘退休后,生活在昌吉的一个干休所里,我们常去看他们。

徐:你对这些(指吃大肉)是不是非常忌?

高:我是这样的,我不吃大肉,但我到朋友、同学家去——我接触汉族人多嘛,他们和我一起吃饭时,可以把大肉做好端出来放在餐桌上,但是我不碰不动。我走南闯北跑地方多了,我不像别人那样见不得。我可以看见,看别人吃,你吃你的,我不吃不碰就行。这样别人不会尴尬,我自己也自由些,只要给我能吃的东西吃就行。按伊斯兰教特别是有些维族人到汉族人家里连水都不能喝,渴死都不能碰的。还有些回族人,如果有汉族人到他家去喝水,他能给你倒水喝,但你走后他要把杯子砸掉。伊斯兰教这些东西非常严格,像这些东西,我也接受不了。

四、结语:族群边界与情感交融

什么是情感?社会学家认为,情感是一种以自我体验形式反映客体与主体需要关系的心理现象[2]。百度的说法是:情感是态度这一整体中的一部分,它与态度中的内向感受、意向具有协调一致性,是态度在生理上一种较复杂而又稳定的生理评价和体验。情感包括道德感和价值感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爱情、幸福、仇恨、厌恶、美感,等等。《心理学大辞典》对“情感”词条的解释是: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普通心理学认为,情绪和情感都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体验,只是情绪更倾向于个体基本需求欲望上的态度体验,而情感则更倾向于社会需求欲望上的态度体验[3]。从上述定义来看,情感不仅是心理学问题,也是社会学问题,当然还是人类学问题。在人类学的视野中,情感是人与人之间对人的一切行为方式表达认同与否的价值评价。

至于情感的作用,百度的说法是:情感是人适应生存的心理工具,能激发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动机,是心理活动的组织者,也是人际交流的重要手段[3]。美国学者乔纳森 H·特纳指出:“人类是最具情感的动物。我们爱、我们恨;我们陷入极度的沮丧、我们体验快乐和愉悦;我们还感受到羞愧、内疚和孤单;我们有时正义凛然,有时又复仇心切。的确,正如语言与文化赋予人类独特的能力一样,这些丰富的情感特征也同样赋予人类独具的魅力。……人类能够表达和解释大量的情绪状态,事实上,如果稍微思考片刻,就可以察觉情感常常被用来铸造社会关系,建立和保持对社会结构与文化的承诺,或者摧毁社会文化缔造的文明。可以说社会的每一维度都由情感所凝聚,但也有可能因情感而四分五裂。”[4]

从人与人、族群与族群之间关系来说,情感的融合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情感的互动、交流、沟通和融合,人与人、族群与族群之间的隔膜、距离和鸿沟是很难消除、缩短和跨越的。通过上述案例,可见人与人特别是两性之间情感的建立和发展,完全可以消溶族群之间的边界、跨越族群之间的鸿沟和沟通族群之间的心理;不同民族或族群之间虽有差异,这种差异包括文化、习俗和心理等方面,但情感无疑是所有这些差异的消融剂。

同时,还应看到,虽然情感可以消溶族群边界、跨越族群鸿沟和沟通族群心理,但如果其广度和深度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么,情感对族群边界的消溶、对族群鸿沟的跨越以及对族群心理的沟通,往往只会在局部、在小范围内发生,即使在这些族群之间产生族际通婚也可能只是个案而已。这从一个角度说明,一般族群之间的差异还比较大、比较多,所以Gordon认为,只有当族群间的结构同化达到很高的程度时,大规模的通婚才有可能出现。通婚是社会组织方面融合的不可避免的伴生物①参见梁茂春:《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52页。。Peter M.Blau等人也认为,高群际通婚率是社会整合的指标,因为高通婚率说明:不同群体与阶层之间亲密深厚的关系已或多或少被社会所接受①。显然,只有在不同群体间的壁垒消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较高的通婚率。这方面的情况在广西比较突出,梁茂春在《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一书中辟有专门章节论及此事。宋兴烈、徐杰舜在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考察后所写的《族际通婚:一个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桂林龙胜里排壮寨族际通婚的人类学考察》一文,对里排壮寨族际通婚的普遍现象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分析[5]。

事实上,仅从与族群边界的关系来说,在考察和分析异族之间相互通婚时,不仅要看到族群相异对情感的影响,两者之间可能会十分敏感,甚至会带上强烈的政治色彩;更要看到情感对族群边界、鸿沟和心理的消溶、跨越和沟通作用,这种作用正是族群之间从隔膜、冲突走向和谐与融合的重要途径。所以,在一个多民族的世界里,族群边界能否消溶乃至走向民族和谐、民族融合,人与人特别是两性之间情感的沟通和交融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1] 罗树杰,徐杰舜.盘石:广西民族团结研究报告[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2-8.

[2] 郭景萍.情感社会学:情感、理论、现实[M].上海:三联书店,2008:42.

[3] 情感[DB/OL].[2011-06-12]http:∥baike.baidu.com/view/6251.htm.

[4] 乔纳森 H·特纳.人类情感:社会学的理论[M].孙俊才,文军,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1.

[5] 宋兴烈,徐杰舜.族际通婚:一个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桂林龙胜里排壮寨族际通婚的人类学考察[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8(6):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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