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容乃大
2012-02-18金立鑫
金立鑫
最近有学者提出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了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此举违犯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这件事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我想说几点看法。
需要肯定的是,提出这些意见的学者出发点是善良的,为的是语言文字的“纯洁性”。一个国家的事务能有学者关注并提出不同意见公开发表,这是一种健康的学术环境。即使某些意见不被多数人认同或采纳,这些不同的声音也应该得到保护。发出不同声音提出不同看法,是学者们的权利和义务。笔者并不认同他们的看法,但坚决维护他们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
语言文字的问题本应该由语言文字学家来关注。语言文字学界以外的学者虽然也有权利关注这些问题,但专业问题如果由非专业人士提出,则必须慎而又慎。否则很容易闹笑话,授人话柄。下面我想简要谈一点有关专业的基本问题。
首先,世界上迄今为止的我们所能看到的文字形式,所谓“原生态”的文字形式几乎为凤毛麟角。更不用说有些语言的文字完全是后来借用其他文字体系建立起来的。例如越南文字就借用了法语的字母系统。而法语的字母系统又来自拉丁语字母,拉丁语字母大都又来自腓尼基字母表。日本文字的实词大都为汉字,韩国拼音文字虽然在15世纪就研制出来,但在18世纪以前一直都“不登大雅之堂”,其官方或正式文字系统主要是汉字。中国境内的很多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字也都是借用其他文字系统研制的。假如我们用保守的态度来对待文字,那么许多语言就只能自创文字,更多的当代语言的文字表达将完全与今不同。这个逻辑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所谓有容乃大,任何事物只有兼容并蓄才能发展,否则只能是固步自封举步不前。
其次,无论是语言也好还是文字也好,即使是该研究领域内的专家也都不是判官。语言文字是该语言文字使用者创造的。语言文字学家只能作为“描写者”忠实记录并分析该语言集团对语言使用的规则或状况。寻求该集团在使用这些语言文字时所集体无意识地遵循的规则。语言文字学家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试图要求语言使用者如何使用语言,除了语言的基础教育,语言教师根据语言学家总结抽象出的“暂时”的规则指导语言学习者掌握正确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法。因此,语言文字的使用,其走向和发展,是该语言文字使用者们集体无意识的一种选择。语言文字学家通常只能描写它,而无法改变它。更不用说非语言文字学家了。
再次,语言及其表现它的文字都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驱动语言文字发展的动力来自使用者对语言表现力的追求。这种追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语言表达的形象性和艺术性,另一个是语言表达的经济性。采用艺术性的新型表达方式甚至新奇表达方式是该语言使用者尤其是语言艺术家(如文学作家)和年轻人不可抑制的冲动;语言表达的经济性是现代化社会快节奏高效率的需求。人类天生就有试图用最小投入以得到最大产出或回报的冲动。主要是这两种冲动推动了语言的发展,包括语音、词汇和语法的发展,这种发展(新形式)在书面语种就可能用某些新的形式出现。字母词正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经济性追求的集中表现。学者们已经列举的一些字母词的例子足以证明这些字母词如果被我们弃之不用代之以汉字词,我们的语言生活将会是如何累赘不堪,甚至我们都不知该如何表述一些新生事物,尤其是外来的新产品新事物。典型的便是B超、U盘、CT、B型血等等。更何况在各个专业领域内的各种专业名词或缩写。我们几乎都无法避开使用它们。中华民族没有理由排除人类现代文明带给我们的新鲜事物,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现代文明。
语言是一个动态的系统,每天都有大量新鲜成分进入,也有大量成分昙花一现被抛弃。《现代汉语词典》是忠实记录该系统较为稳定的核心部分的一个载体形式。它所选取的239个字母词,以笔者所见,还是过于保守的,至少比留学生来中国一两年后嘴边常说的一些字母词少很多。从这个角度来看,《现代汉语词典》的工作还是相当谨慎的,值得肯定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