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等”的词性演变
2012-02-15张瑜
张 瑜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古汉语“等”的词性演变
张 瑜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等”在现代汉语中最常见的用法是表示列举,是一个助词,它是古汉语中的动词“等”经过引申发展并进一步虚化而来。“等”的本义是“比照标准样子做出同样的东西”,在此基础上引申发展出副词和名词的用法。助词“等”是由名词“等”虚化而来的,其虚化的句法条件是用在代词、名词后表示“一类人、一类事物”或用于列举,仅表其多,由于高频出现,“等”的名词词汇义逐渐磨损,语义力量逐渐减弱,变成只表“列举”的列举助词。
“等”;本义;词性演变
“等”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很高,最常见的用法是附于单个或多个词、短语甚至小句后面表示列举。从语义上看,有列举未尽,也有列举已尽,列举数目可以同现也可不出现,有时完全列举后也可用“等”来煞尾,这表明“等”的粘着性很强,句法位置也比较固定,具有很明显的助词性质。但是古汉语中的“等”有动词、名词、副词和助词等用法,现代汉语中的助词“等”显然是由古汉语中的实词“等”虚化而来并继承古汉语助词“等”的用法,进一步发展出“等等”这一形式。本文就是要从历时的角度探讨“等”是怎样从动词发展出名词、副词,尤其是助词这一用法,也即“等”的词性演变过程。
一、“等”的产生和本义
“等”的字形不见于甲骨文和金文,《睡虎地秦简》以及出土的其他简帛、玺印文献中出现了多例关于“等”的记载。“等”字从“竹”,简牍和帛书在我国纸张发明和广泛应用以前,尤其在殷商至汉魏时期,是很平常但却发挥着极其重大作用的书写材料,既然如此,“等”的本义就应当与“竹简”有关。《说文·竹部》:“等,齐简也,从竹从寺,官曹之等平也。”段玉裁注曰:“齐简者,叠简册齐之,如今人整齐书籍也,引申为凡齐之称。”崔灏笺王筠《说文句读》云:“‘等’之古义盖法曹之简书,‘等’者平也。”从以上解释可知“等”与竹简的使用有直接的关系。
李圃主编的《古文字诂林》中收集了各家对“等”字本义的阐述[1]。林义光认为“等”字是“从竹寺声”的形声字,其本义是“篇简整齐”,故从竹。孙长叙认为《说文》所说的“齐简也”的“齐”当是《说文·刀部》的“剂”,亦即《尔雅·释言》“剂,剪,齐也之齐”。他还充分利用王厚之等对《尔雅》的引用和注释以及大量的方言材料理清了“齐、剂、前、剪”之间的关系,认为“齐”与“剂”都表示“剪”这一意义。《说文》所说的“齐简”就是“剪简”,即“用剪刀来剪简”,其目的是“使简等长”。要做到这样就必须用已经制定的“标准简”作“樴子”,把它叠放在新制简上,比而同之,剪掉它多余的长度,从而达到简简同长,这种工作称之为“齐简”。由此我们知道“等”的基本工作,即“等”的本义就是“比照标准样子做出同样的东西”,是一个动词,所指的动作行为比较具体,在此基础上引申出“衡量”之义,后来“等”的意义逐渐抽象化,或用于给事物排列次序,意为“分等”、“区别”;或用于两件事情有相同的性质,意为“等同”。“等”用为动词在先秦和秦汉时期比较常见,例如:
(1)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以同邦国之礼而待其宾客。(周礼·秋官·司寇)
(2)城旦之垣及其它事而劳与垣等者,旦半夕参。(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仓律)
(3)介夫者,一甲士之守卫者耳,死而司城哭之哀,则甲士众矣。死而哭之,能遍乎?甲士而哭之哀,等而上之,守卫者将何似乎?(礼记·檀弓)
(4)礼义立,则贵贱等矣。(礼记·乐记)
(5)有司曰:“夫宗庙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长幼,而等胄之亲疏也”。(国语·鲁语上)
(6)子贡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後,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孟子·公孙丑上)
(7)故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荀子·君子)
周秦时期,“等”的动词义均与它的本义“比照标准样子做出同样的东西”有联系,既然是“齐简”,那么不跟“标准简”一样长的竹简就与之有了区别,因此就有“分等、区别”之义。例(5)中“宗庙之昭穆”就是用来“给长幼排序”和“区分亲疏关系的”;例(7)中的“等”,字词典的解释都是“衡量”之义,但是从上下文中可以看出,是把“夫子”作为一个典范,拿“百世之王”与之相比,这跟“等”的本义属于同一语义范畴;其他例子中的“等”表示“分等”、“区别”之义。表示“等同”义的例子,如:
(8)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仪礼·丧服)
(9)为板箱,长与辕等。(墨子·杂守)
(10)曾子见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疑、逐与拘同,吟、歌与叹等。(论衡·感虚篇)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汉语中“等”的“等候、等待”义从唐代起才逐渐产生,《字汇·竹部》“等,候待也”在此之前,“等候、等待”义是由“待”来承担的。“等”由“等待”义进一步虚化出连词、介词的用法[2],但是助词“等”与“等候、等待”义并无直接关系。
二、动词“等”向副词“等”的发展
动词“等”常常与词义相若的其他动词连用,构成“等比”、“等列”、“等同”等复音动词,表示处于“同等地位”或“按照同等的事物看待”[3],两个动词之间是并列关系。有时候“等”后连用的动词或形容词成为语义表达的焦点,而“等”只是表示其性质或程度方面“相等”时,便发展为副词,修饰形容词或动词。此外,“等”跟形容词“闲”经常连用作“等闲”,作状语表示“意态疏懒地”或表示“无缘无故地”,“等”也是副词,修饰形容词“闲”。“等”作副词的用法如:
(1)巾车,掌公车之政令,辨其用与其旗物而等叙之,以治其出入。(周礼·春官·巾车)
(2)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史记·陈涉世家)
(3)古者先王分割而等异之也。(荀子·富国)
(4)光武之时,气和人安,物瑞等至,人气已验,论者犹疑。(论衡·宣汉篇)
(5)王与君侯譬犹一体,同休等戚,祸福共之。(三国志·费诗传)
(6)则屯部有常,不迁其业,内护老弱,外通宦途,朋曹素定,同忧等乐。(宋书·何承天传)
(7)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刘禹锡·竹枝词)
例(2)中的“等”作“死”的修饰语,表示上文所说的“亡”和“举大计”造成的结果是等同的,“同样都是死”。例(4)中的“等至”,意为“一起到来”,“等”作副词,修饰动词“至”。例(5)、(6)中的“等”与“同”均作副词,分别修饰形容词“休、戚”“和“忧、乐”。例(7)中的“等闲”便是“无缘无故地”之意。
三、动词“等”向名词“等”的引申发展
动词“等”的基本内容是“齐简”,“简牍的长短形制从周秦到隋唐并无固定不变的尺寸常规,但其中也有一定的规律:表示内容意义重大者用长简,表示内容意义较轻者用短简,表示意义一般者用中等长度简,中等长度简为常规简”[4]。如汉代的竹简就因为记录内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制,《论衡·谢短篇》言“二尺四寸,圣人文语”,这就告诉我们在汉代记录经典的简册的长度是汉尺二尺四寸,又《论衡·正说篇》云:“《论语》所独一尺之意,以其遗非经传文,纪识恐忘,故但以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5]《后汉书·光武纪》章怀太子注所引《汉制度》述说汉代皇帝册封诸侯王的册书时说:“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平常的诏书则是一尺。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在不同的时代可能会有多个长度不同的“标准简”,经过“齐简”这项工作之后,各类竹简排在一起,就好像台阶那样有了“等级”,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对“齐简”的解释是:“齐简者,叠简册齐之。如今人整齐书籍也。引申为凡齐之称。凡物齐之,则高下历历可见,故曰等级。”这样动词“等”就引申出“等级”这一义项来,且经常与“级”同义连用,构成“等级”这一复合名词。处于同一等级的人或物可以划为同一类,因此“等”可引申出“类”这一义项;有时候“等”用来特指台阶的“级”。例如:
(1)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周易·系词传)
(2)四曰以乐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周礼·地官·大司徒)
(3)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左传·桓公二年)
(4)自是晋聘于鲁,加于诸侯一等,爵同,厚其好货。卫侯闻其臧文仲之为也,使纳赂焉。(国语·鲁语上)
(5)王者官人有六等:一曰师,二曰友,三曰大臣,四曰左右,五曰侍御,六曰厮役。(贾谊·新书)
(6)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庄子·天下篇)
(7)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理论篇)
(8)贼弓弩始发,矢至如雨,韦不视,谓等人曰:“虏来十步,乃白之。”(三国志·典韦传)
(9)击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尧时已有井矣。(论衡·感虚篇)
(10)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墨子·非儒)
以上例子中“等”均表示“等级”或“类别”之意,可直接作动词的宾语,如“有等”;也可以作名词的定语,如“等衰”;数词也可直接修饰“等”,如“六等”。例(10)中的“等人”指合格的应募人员,《资治通鉴·汉献帝元年》引此文,胡三省注曰:“等人者,立等以募人,及等者,谓之等人。”这一例中的名词“等”作“人”的修饰语,词义与动词“等”联系较为密切,动词是“比照标准样子做出同样的东西”,而具有标准样子的人或物则为名词。“等”专指台阶的“级”的例子如:
(11)及阶,三让,主人升一等,宾升。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当楣北面答再拜。(仪礼·乡射礼)
(12)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论语·乡党)
四、名词“等”向助词“等”的虚化
名词“等”由动词“等”引申而来,意为“等级”或“台阶的级”,其句法功能是作动词的宾语,也可以受数词和代词的直接修饰,最常见的是用在人称代词或名词之后,表示“同一等级的人、同一类人”,如“汝等”、“我等”、“君等”、“某等”等,“等”这一用法跟“辈”、“曹”、“侪”用法相若,先秦时期就有这一用法且使用频率很高。后来用这种表示“多”的用法由人及物,在表示某一类事物的列举时,就在这些名词后面用上“等”,形成“X+等”这一格式,“X”可以是单项式也可以是多项式,其句法功能是作句子的主语或偏正结构的修饰语[6]。“等”在这种句法环境中由于高频重复出现,其名词的意义被磨蚀[7],语义力量和信息量减弱,由原来表示“一类人”或“一类事物”的名词意义,变成只表示“列举”这一语法意义,在句法上变得不能独立使用,粘着性在不断加强,逐渐地由名词转变为助词,最突出的表现是:有时候列举项已经全部出现,还要用“等”来煞尾。名词、代词后用“等”表示列举未尽或仅指其多,上下文没有确切的列举数与之共现的例子如:
(1)卫君与文布衣交,请具车马皮币,愿君以此从卫均等游。(战国策·齐策)
(2)王曰:“诚有之。”江乙曰:“然则白公债,得五遂乎?诚如是,臣等之罪免矣。”(战国策·楚策)
(3)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汉书·景帝纪)
(4)不见日月星,何惜痛乎?自遗不完,命与土边,穷哉此人,亦有此等,草木禽兽亦然。(太平经)
(5)众等宜各克己丹诚澄心慊到,奉为至尊。(唐·广弘明集)
(6)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宋书·庾炳之传)
(7)谨奉送牙像及塔各二躯,并献火齐珠、古贝杂香药等。(梁书·海南诸国传)
(8)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瓜、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馀出卖。(齐民要术·杂说)
以上诸例中的“卫均等”、“臣等”、“濞等”、“此等”、“众等”都是表示与“等”前的名词或代词“同一类的人”,类似于复数名词的用法,邢福义在《汉语语法学》中将“等”的词性定为“准复数助词”[8],因其用法与复数词缀“们”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像“们”那样具有明显的词尾性。但是古代汉语中,复数并没有明确的形式标记,如人称代词“我”、“尔”、“汝”,既可表单数,也可表复数。因此不能将其视为表复数的“词缀”。朱军将代词后的“等”称之为“复代词”(指人称代词的复数)。例(7)、例(8)中的“等”用于表事物的列举,且列举项是由若干名词构成的多项式,表现了“等”表示列举义逐渐由人及物的变化。“X+等”可以作主语、定语、宾语在例中均有所体现。“等”与列举数目共现的例子如:
(9)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墨子·公辅)
(10)越王彭祖与列侯让等四十三人议。(史记·淮南王长附传)
(11)右将军王商等五十人以为宜徙,於是衡、谭奏议,天子从之。(汉书·郊祀志)
(12)遇骄恣者,类多庸儿,若故卜数师刘纬台、贩缯李移子、贾人乐何当等三人,与之定兄弟之誓,自号为伯,谓三人者为仲叔季。(三国志·二公孙陶四张传)
上述各例中,列举项后面出现了具体的数目词,“等”表示列举的意味更强一些。在例(7)中,“等”前面有三个列举项“卜数师刘纬台”、“贩缯李移子”、“贾人乐何”,后面有“三人”这个列举确数,这说明这个列举是完全列举,“等”在这个句子中无疑是一个仅表示“列举义”的助词。朱军认为“等”表列举有三个不同的等级,而用于煞尾的“等”属于虚化的最高一级[9]。语法学界对“等”的词性的认定一直有争议[10],有人认为“等”表列举的代词[9],《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都认为是助词,张谊生将这类表示列举的助词划为“列举助词”,如“等”、“等等”、“云”、“云云”、“之类”、“之流”,并从搭配对象、句法功能、语义内涵、语用特征这几个方面对四组十二个列举助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11]。他还将“等、等等”视为列举助词的典型代表[6]。笔者倾向于认为“等”是列举助词,因为“X等”中“等”的位置比较固定,只能附在列举对象后面,不能单独使用,也不能重复使用,其意义只是单纯表“列举”,虽然“X等”在语义上可理解为“X这些人或这些事物”,但是助词“等”的名词词汇语义还有很明显的残留,将“等”看做“代词”似为不妥。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等”的发展线索:“等”的本义是“比照标准样子做出同样的东西”,是一个动词,动词义由具体到抽象,引申出“等同”、“衡量”之义。动词“等”常常和其他动词连用,由于语义中心的偏移,“等”和与之连用的动词由原来的并列关系转为修饰关系,发展出副词的用法。“凡物齐之,则高下历历可见,故曰等级”,动词“等”就引申出“等级”这一义项来,且经常与“级”同义连用,构成“等级”这一复合名词,可以受代词和数词的直接修饰。名词“等”由于经常用于人称代词或名词后面表示“同一类人”或“处于同一等级的人”,且使用频率极高,后来这一用法由人及物,表示人或事物的列举时就常常在后面接上“等”,表示复数或列举,“等”就从名词发展出助词这一用法,根据“等”的语法作用我们同意张谊生的观点,将其称为“列举助词”。“等”由动词引申发展出名词用法,又由名词语法化出助词的用法,语法化的句法条件是用在代词和名词后表示“一类人、一类事物”或仅表其多,由于高频出现,其名词的词汇意义逐渐磨损,语义力量逐渐减弱,变成只表示“列举”的列举助词,其演变轨迹符合语法化的“单向性”原则,在语法化的过程中,“等”的词义越来越抽象化,主观性也逐渐加强,独立性慢慢丧失,在组合轴上的共现强制性逐渐加强[12],只能依附于其他词才能发挥表意作用,是其语法化后的明显特征。
[致谢]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承蒙导师方有国先生的悉心指导和修改,谨致以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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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郭万青)
Evolution of Deng in Ancient Chinese
ZHANG Yu
(Department of Chinese,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Enumeration is the most common usage of Deng in modern Chinese. It is an auxiliary word. But in ancient Chinese Deng was at first used as a verb to mean making the same kind of thing according to the standard model. On the basis of this usage, Deng later began to be used as adverb or noun. Deng as an auxiliary comes from its usage as a noun, meaning a class of people or things, used behind pronouns and nouns. Sometimes it is used for enumerating only. Deng has already become an auxiliary word because its lexical meaning has weakened due to its frequent usage.
Deng; original meaning; evolution of parts of speech
2011-11-21
张瑜(1985-),女,陕西洛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古汉语语法。
H109.2
A
1009-9115(2012)03-00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