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分析与对策
2012-01-29袁杰
袁 杰
(河南省驻马店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研室 河南 驻马店 463000)
职业教育“让无业者有业,让有业者乐业”,是关心人生活质量,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教育。只有把职业教育办成优质教育,职业教育才有人愿意教、愿意学,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建设优质职业教育,教师尤其“双师型”教师是关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50%”,并提出了相关措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力争到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但当前从总体上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仍是中职教师培养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存在着“双师型”教师缺乏、实践教学能力不足、培养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难以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因此,“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笔者拟结合多年在基层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分析“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中职“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适应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教理念。当前,“双师型”教师的概念仍无统一标准,如有的指“双证书”教师,强调教师同时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的指“双能力”教师,强调教师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具有较强的生产实践能力,能够指导学生实践教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的解释是:“双师型”教师即具有和自己所授课程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 (或技能)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在企业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或生产经历的,或主持本专业实践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有可供推广的研究成果的教师。而这种解释实际上是认为无论是“双证书”教师还是“双能力”教师均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笔者认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应是“双证书”和“双能力”的综合,其中“双证书”保证教师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教学能力,证书是素质的外在体现,是“双师”的“形”。“双能力”要求教师既要有专业理论基础,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又应具有较强的企业实践操作生产技能,有实践教学能力,是“双师”素质的本质要求,是双师的“神”,两者是相互联系和互补的关系。
从素质与能力方面看,真正的“双师型”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与能力。一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教书育人和从事教研工作,又具有进行职业指导方面的素质与能力。二是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进行市场调查与分析,针对岗位需求调整和改进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改革,能进行专业建设和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中级技工以上的生产操作能力,并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工艺开发及创新能力。四是具有企业管理经验与能力,具备一定的社会沟通、交往、组织协调能力,懂得企业和行业岗位管理,具备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管理的能力。
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河南省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调查以及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检查发现,虽然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与支持下,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还不到专任教师的20%,仍存在比例偏低、来源渠道单一、缺少培训激励、实践和操作能力低等问题。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不高 由于“双师型”教师概念模糊,在实际操作中,多数职业学校把教师取得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认作职业资格证书(即具有教师资格外的另一资格),认为教师只要具备“双证”就是“双师”了。但现实中的教师系列以外的专业技术职称多是通过考试取得的,如会计师、经济师等,教师即使取得了证书,由于没有企业实践经历,实践技能并无大的提升,对教学的改进和提高作用也很有限。
学校投入不足 各学校出于提高教学质量及参与各级评估考虑,积极要求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但教师的成长与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外部支持。其中,教师所在学校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教师要外出学习与培训,时间与费用问题是最直接和首先需要考虑的,虽然教师参加国家、省级培训是免学费的,但食宿等费用仍需要学校解决。多数学校在面临这些问题时,往往限制教师外出参加相关培训,仅仅选派个别教师,更多的教师没有机会得到提升与成长。
教师个人动力不足 教师职业的稳定性导致教师在专业成长方面具有一定的惰性。调查发现,多数教师满足现状,认为只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就行了,主动提升专业技能的意愿不强。另外,多数学校由于激励不足,支持力度不够,教师没有时间和机会外出学习。另外,工作中能者多劳、多劳不多得的现实,导致教师学习提高的主动性不强,不愿意外出参加培训。
“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单一 当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主要有教师参加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教师到企业实践、聘请企业兼职教师三种方式。国家骨干教师培训在组织安排上多是在大中专院校进行,培训内容偏重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存在着与生产实践脱节的问题。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在具体实施时由于面临很多困难,在相当多的学校并未实施。聘请企业兼职教师,由于企业人员时间和聘请费用等问题,在现实中难以推行。所以,教师参加国家、省级教师培训基本上成为“双师型”教师产出的唯一途径,导致“双师型”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上难以提高。
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这要求必须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为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度建设 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提出,健全教师队伍基本管理制度和政策机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对中职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明确的措施和办法,各地区和学校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保证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构建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师资免费培养培训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相关执业职格证书主管部门联合,通过培训、技能竞赛、考核、名师评选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使中职教师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对本地特色、紧缺专业教师进行专门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三是有计划地组织、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通过国内外培训,逐步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四是借助校内实训基地,加强对新任专业课教师进行岗前教育学和教学方法的培训,以及对资源整合转任专业课或实习课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改革用人机制,多渠道解决“双师型”教师来源问题 完善相关人事制度,推进中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对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不断充实,年年优化,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提高人才使用效益。支持中职学校从企事业单位选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技能型人才担任教师。同时,强力推行实施教师轮训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进修学习,积极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更新理论知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加大资金投入,调动学校及教师积极性 把中职教师培训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并在教育事业费中给予专项安排,实现中职教师全免费培训,从资金上为学校聘用兼职教师提供保障。建立市、县、学校三级教师奖励、激励制度,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充分调动学校选派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全面落实提高中职教师社会地位的政策,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改革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报销标准及办法,调动教师参训和成为“双师”、“多师”的积极性,解决教师在成长为“双师”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完善教师职务等级工资制,逐步建立适应中职教师职业性质和岗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加强校企联合,全面推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渠道。学校可以采用教师与学生同步进厂实习的做法,学校制定目标,与企业达成协议,明确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岗位与职责,与工厂的工作人员同样考核。逐步形成教师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的长效制度,使教师熟悉和掌握本专业、本行业前沿发展态势。国家对接受教师实践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企业接收教师到企业实践。学校应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培育校办企业,或引企入校,与企业合作,把企业的车间办到学校,把学校的人才输往企业,实现校企双赢,将“双师型”队伍建设作为校办企业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从而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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