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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物在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应用

2012-01-28于世忠

中国出版 2012年22期
关键词:社会公众出版物法治

文/于世忠 张 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成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更需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融入社会结构的内在机理、深入民族的血脉;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深入人心离不开行之有效的文化传播方式。在我国网民人数突破5亿、数字出版成为出版传播主流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如何在网络时代运用方兴未艾、种类繁多的数字出版物等新兴媒体来传播和推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数字出版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新媒介

“法治文化是以法治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它的全部文化特征都围绕着法治的社会结构和功能展开;它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法治为核心,以民主为实质的社会文化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指以依法治国为原则、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的法治理念,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得到充分贯彻的展开和体现。”[1]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整体文化愿景,法治文化不仅体现为有关法治的观念与精神,也体现为以法律、道德、习俗、惯例等为形式的规范体系,还体现为政府行为、社会生活的组织体制与管理机制。实际上,文化多元主义下的中外、新旧文化冲突仍较为激烈,法治文化目前在我国远未实现落地生根、普及推广的社会效果。对于法治文化的推广和普及来说,传播方式的选择至关重要,尤其是如何利用网络时代的各种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

在数字技术推动下,数字出版已成为出版传播领域的主流趋势。“所谓数字出版,是指以互联网为流通渠道,以数字内容为流通介质,以网上支付为主要交易手段的出版和发行方式。”[2]“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营销收入增长迅速,从2006年的21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051亿元,5年间平均年增幅接近50%。其中,手机出版、网络游戏出版和互联网广告三项产值均超过300亿元,占数字出版总产值90%以上,成为数字出版产业营销收入的重要支柱。2010年数字出版总产出占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比例已接近10%,成为新闻出版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3]随着数字出版产业链的初步建成,电子书、数字报纸、电子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类型的数字出版物呈现出爆炸式增长,并成为各种文化的主要传播方式之一。

相对于传统的传播方式来说,种类丰富、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数字出版物是网络时代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新媒介,数字出版在传播方式上具有很多优势和特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数字出版的信息处理能力超强,借助数字出版物有助于将法治文化的信息与作品更好地组织和制作出来。“数字出版处理信息的特点在于没有重量、跨空间传播、速度快、容量大、信息还原能力强。”[4]有别于传统面对面的传播和书面传播,数字出版物传播的信息更为海量。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关于法治文化的文本作品更容易转换为数字作品;法治文化的数字作品制作和传播更为方便。可以说,数字化网络传播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流传播模式。

第二,数字出版的信息呈现方式灵活多样,借助数字出版物有助于法治文化被社会公众更为便捷地获取和接受。数字出版的信息呈现方式灵活多样、数字出版物种类丰富,数字出版物为法治文化提供了一种全景式、立体化、综合性的传播模式。关于法治文化的信息、新闻、思想、事实、资料,可以综合借助数字出版物在社会网络中传递、交换和扩散。这极大地强化了社会公众参与法治文化传播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数字出版的传播方式更为开放与互动,借助数字出版物有助于法治文化更为顺利地从虚拟网络走向现实生活,影响个人与群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数字出版物立足于开放与交互的平台之上,社会公众深度参与法治文化传播本身就决定了这种传播方式对政府与民众的影响力更强,法治文化也更容易从网络传递到现实生活之中。

二、数字出版物在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局限

数字出版物是一种新兴的法治文化传播载体,因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不过十年的时间,以数字出版物传播法治文化还存在不少局限和不足,正确体察与深入把握这些问题是改善法治文化传播模式的起点。

1.数字出版时代下法治文化传播理论较为匮乏

随着数字出版时代的到来,文化的传播已从面对面传播、书面传播演变为网络传播。超文本的文化组织方式、超媒体的文化呈现方式、互动的文化获取方式及开放的文化形成方式,构成了数字出版时代的新型文化传播模式;但法治文化的传播工作对此尚未完全适应,尤其是法治文化传播理论对数字出版的飞速发展缺乏全面的应对与关照。既有的法治文化传播工作仍依靠形式单一、内容僵化的报告会、街头普法宣传、网站相关新闻上传等手段;有限的道德教化与观念普及还经常被现实生活中的违背法治个案所冲击。

同时,当前学界对法治文化理论的结构、渊源、比较、本土资源、发展趋势等问题研究较多,而对法治文化的传播理论关注较少,尤其是缺乏将法治文化与数字出版物有机结合,缺乏如何借助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出版与编辑技术、多媒体设计技术、流媒体技术等开展法治文化传播。“徒法不足以自行”,完善的法治文化本体理论从学术圈走向公众和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渗透于政府活动的方方面面,被社会公众所感悟和信仰,且适应数字出版时代的传播特点,迫切需要一整套系统完善的法治文化传播理论和路线图的指导。

2.传播法治文化的数字出版物发展相对较慢

在“内容为王”、“读者中心”的商业理念下,能够创造商业利益的数字出版物发展较快,并初步形成了数字出版的产业链。不可否认,近十年数字出版产业获得爆炸式增长的主要动力还是商业利益的刺激和推动。无论是网络游戏、手机出版均是在较为成熟的赢利模式下运行的,而体现公益价值、传播法治文化的数字出版物发展相对较慢。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法治与民主的精神、制度机制、生活方式主要通过数字期刊、电子书等形式传播,但数字期刊和电子书读者群往往仅限于小众的学术界,对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影响较小。这种法治文化的传播仍是一种理论性的传播。当前,最为缺乏的就是能够与民众日常生活、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数字出版形式。“在数字出版传播关系当中,传者和受者已经不再是那样界限分明的主体和对象的关系,而是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要求数字时代的出版应该更为关注作为主体的人自身,其终极指向应该是人类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5]实际上,作为一种治国方略、行为模式、文化模式,法治所张扬的保障公民权利、规范政府公权力等就事关人类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可以说,目前仅依靠市场经济和商业模式支撑的数字出版产品传播法治文化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3.法治文化传播的社会公众参与不足

当前全社会的公民意识、法治观念、法律信仰等法治文化还尚未形成,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等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法治文化的传播、公民意识的启蒙、法治信仰的培育均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同时,法治文化最终的落脚点是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肆意侵犯,以及通过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式来保障公民权利。因此,社会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对于法治文化的传播至关重要。当前,数字出版物的互动性功能虽然很强大,但主要是基于商业和娱乐题材的互动与开放。在法治文化的传播中,既有的网络传播模式往往是通过电子书、数字期刊、手机报等形式单向度地传递法治信息,社会公众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数字出版物的种类虽多,但尚缺乏有效引导公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特定载体,社会公众的主体地位远未凸显出来。

4.法治文化传播的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不突出

法治文化的传播需要在兼顾信息覆盖面广泛的同时,突出传播的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公务员群体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该群体的职务行为与法治文化的落实息息相关;大学生群体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未来精英,该群体的思想与行为关系着法治中国的未来。故上述两类群体是法治文化传播的重点群体。在我国当前社会纠纷与冲突主要发生于以城市社区与农村为代表的基层,故基层是法治文化传播的重点领域。当前,法治文化传播往往仅注重一般意义上的传播,并未按照不同群体和不同领域区分数字出版物的针对性、侧重性。相关专门针对公务员群体和大学生群体开展法治文化传播的数字出版物并不多见,相关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尚未进一步演化为法治文化教育。针对基层的法律教育往往是一种理论或知识型教育,少见有效结合基层生活实践的数字出版物。

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的改善

“数字出版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形态,带来了崭新的生活方式、思维观念。其巨大的信息容量、强大的互动功能、开放的交流平台以及快捷的使用方式都在为人们创建一个全新的生存环境。”[6]数字出版的勃兴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全新的网络传播模式,为法治文化的繁荣与普及带来了全新的契机。针对文化传播中的上述问题,数字出版物传播法治文化的改善举措如下。

1.加强理论研究,设计法治文化传播整体路线图

“数字出版的发展不仅带来内容载体、表现形式、传播方式和阅读方式的变化,也使数字出版的范围延伸到了几乎所有数字内容产业,并成为整个互联网产业的一部分”。[7]可以说,如何借助数字出版物传播法治文化,在理论上系崭新的议题。加强数字出版背景下法治文化传播的理论研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需要法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开展跨学科研究,更需要有关部门为法治文化的网络传播设计出系统完整的路线图。

具体来说,法治文化传播的路线图需要借助数字出版搭建法治文化传播的公共传媒平台,利用手机报、大众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等传播媒体的优势,设计和研发出一系列的法治文化作品,形成舆论覆盖、舆情引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同时,应按照不同法治主题,打造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数字出版物,并形成法治文化传播的品牌和阵地,最终使全社会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感受法治文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熏陶。

2.注重载体建设,发展法治文化数字出版物

随着手机上网用户的不断增加,手机出版物成为文化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可以将法治文化的理念融入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之中,利用手机出版物传播法治的精神。随着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的快速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微博对广大网民的强大影响力,各地的出版、宣传、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应设置本部门的微博,在微博中实时更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最新进展,并为网民提供一个发表意见、参与文化传播、进行舆论监督的渠道。随着电子书的普及,有关部门应引导出版机构将现有法治文化的纸质书更多地转换为电子书在网络中传播,并挖掘和培育法治文化类电子书的赢利和增值空间。同时,网络原创文学也是目前方兴未艾的数字出版物,因有着庞大的读者群和实时更新等优势,法治文化题材也可以借助原创文学的形式在网上传播,如《中国式看守所》就是一部在网络中流传很广、影响较大的法治文化小说。

3.建设传播主体,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法治文化传播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因此应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传播活动。实际上,社会公众参与法治文化传播本身也是引导舆情、发挥舆论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应设置社会公众体验式参与的数字出版平台,如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应本着“开门立法”的原则,设置征求民意的网络互动平台,鼓励公众对相关法律草案提出意见,使社会公众真正成为法律制度的建设者。同时,设置便民服务、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诸如公共服务、民生户籍车辆的管理等事项的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如民众对执法活动等公权力行使的意见和监督也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与反馈。此外,各公共部门的负责人可以通过开通微博、博客等方式与普通民众互动,顺应民意、服务公众。实际上,法治文化最好的传播方式就体现在政府按照法治原则在公共服务的点滴之间做好每项公务。

4.关注重点群体,强化在基层和高校的传播

高校长期以来受多元文化的影响,各种宗教和西方不良文化对大学生群体的侵蚀不容忽视。因此,高校一直就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镇。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多种为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数字出版物传播法治文化。如设置法治文化传播的课程,在大学生群体中开设法治文化与法律基础课,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相融合,将法治文化与法律实践相结合。高校学生社团还可以通过微博、数字期刊、手机报、社交平台等形式,在网络中传播法治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作为社会纠纷多发区域,基层也是法治文化传播的重点。通过开展法治文化与公共管理、法治背景下的公共危机事件解决方案等专题培训,对基层公务员进行法治文化教育。还可以面向社区居民,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开设法治文化教育普及课程,并向社区居民发放法治文化类数字光盘、数字期刊、电子书等。

[1]李德顺.法治文化论纲[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1)

[2]曹胜玫.当前数字出版产业链的相关问题及思考[J].编辑之友,2009,(3)

[3]程晓龙,李淼.数字出版正在进行一轮全新的重大布局[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11-17

[4]程素琴.数字出版传播特性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

[5][6]李欣人,段婷婷.权威的消解与受众的转化——数字出版时代传播关系的重构[J].出版发行研究,2009,(10)

[7]傅强.数字出版:新的革命[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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