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版GB/T 28001的修订情况及技术变化
2012-01-28陈元桥
陈元桥
近些年来,作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大主要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之一,GB/T 28001在企业生产实际中得到了广泛实施,尤其是大量企业还为此而获得了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由于该标准的有效实施对于提高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它的一举一动一直深受广大企业、认证机构和人员及社会各界广泛而密切的关注。此外,由于该标准的修订直接影响着开展GB/T 28001认证的企业和机构有关新旧版标准的认证转换问题,这些企业、机构和人员对该标准的修订情况及进展尤为关心。2011年12月,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以下简称“2001版”)的修订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最新修订的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以下简称“2011版”)已正式发布并实施。作为该标准的第一起草人,本人希望通过本文就大家较为关心的修订情况和新旧版本技术变化情况予以介绍。
一、采标情况及相关的认证问题
与2001版相同,2011版依然等同采用OHSAS1OHSAS是“职业健康安全评价系列(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ssessment Series)”的缩写。该系列标准是由国际上以BSI(英国标准协会)为首的一些标准化团体、认证机构及其他组织所组成的松散型技术联盟所制定的标准。到目前为止,OHSAS系列标准包含: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OHSAS 18002:200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英文版)。这就是说,GB/T 28001从2001版修订升级为2011版,与OHSAS 18001从1999版修订升级为2007版保持了完全的同步。由于标准的等同采用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够获得国际互认的基本前提条件,因此,GB/T 28001的同步升级确保了其认证活动依然能够继续获得OHSAS 18001的国际互认。
由于2011版国标等同采用OHSAS 18001:2007,因此,如果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2011版国标,那么,该组织也可声称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也同样符合OHSAS 18001:2007,也就是说,获得2011版国标的认证同样也等同于获得了OHSAS 18001:2007认证。
对于已取得2001版国标认证的组织来说,由于国标已升级为2011版,因此,2001版国标的认证证书将不适用于2011版。为此,这些组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换版审核方式转换为2011版国标认证证书。
对于希望开展或正在开展但未取得认证证书的组织来说,此时可直接按照2011版国标的要求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便取得2011版国标认证证书。
二、2011版与2001版之间的总体差异
不管是OHSAS 18001还是GB/T 28001,从第一次发布到第一次修订,期间均经历了近10年的实施过程。在这近10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践中,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积累了丰富的相关实践经验和教训,同时,管理体系相关理论和技术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正是因为吸取了这些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并充分利用最新管理体系相关理论和技术,OHSAS 18001和GB/T 28001的升级版才会变得更为完善、更为实用而有效。值得一提的是,在10年的实施经验基础上,国内在等同采用OHSAS 18001时,较之以往能更深入、准确地理解和把握OHSAS 18001的本质。如果说2001版的制定主要是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技术初次引入我国,那么,2011版的修订则不再是单纯的先进管理技术的引进,而是还同时包含了国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价值理念和全套管理理论体系的引进,并充分吸收了国内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训。
总的来说,2011版与2001版之间的总体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明确了以保护“人”为核心的基本管理思想
2011版对2001版的基本观念进行了重大调整,明确指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仅管理问题涉及“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而不再像2001版那样还涉及“工作环境毁坏”和“财产损失”。这种基本观念的调整体现了标准背后所蕴含的基本管理理论思想的重大变化,它影响到整个标准的基本设计思路和技术路线的改变。2011版认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是为了保护“人”,而非“物”。它明确强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以“人”为核心,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为首要出发点,管理和控制组织涉及“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风险。
为此,2011版从危险源的辨识到风险评价再到控制措施的确定,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到运行控制再到管理评审,都根据这种思想变化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调整。例如:在进行辨识危险源和风险评价以及确定控制措施时,不再将“工作环境毁坏”和“财产损失”作为危险源的基本要素加以考虑,而仅识别和评价有关“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方面的风险,并根据需要采取控制措施;自始至终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明确限定在有关“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方面的危害上,无论是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应急响应和准备,还是绩效测量和监视以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也都完全围绕现已调整并明晰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来展开;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明确增加了“防止人身伤害与健康损害”的承诺。这种基本管理思想的调整具有如下重要作用和意义:
(1)更便于组织实际操作。在组织实施2001版标准时,如何确定“人”和“物”保护的优先顺序,这对于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对此,有些组织往往有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倾向于优先保护“物”,而非“人”。从深层次意义上来说,如何确定“人”和“物”的优先顺序本质上所体现的正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理念,而非技术因素,而2001版本身所体现的基本观念也不太明晰或不成熟。2011版将“物”的保护排除在本标准范畴之外,一方面避免了“人”和“物”相争的问题,另一方面,将“人”的保护突现出来,既重点突出又思路明确,使得组织更便于实际操作。
(2)建立了明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本价值理念,并充分体现当今社会“尊重人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等主流价值观。以保护“人”为核心的基本价值观念的确立,一方面有利于组织真正建立起“一切为了人,一切保护人”的健康且积极向上的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并树立起良好的、“负责任”的组织形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对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并促使员工积极投身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业之中,共同为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成功作出贡献。
2.与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更加兼容
长期以来,在管理体系实践中,如何更好地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互兼容并最终实现一体化,一直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未解难题。尽管2011版仍未达到与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一体化的理想要求,但是,尽可能提高与其他两个管理体系的兼容性一直是2011版修订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并贯穿于标准修订过程的始终。
为此,2011版从体系基本设计思路、术语定义和体系要素等多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例如:新增了与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完全相同的体系要素“合规性评价”;将2001版体系要素“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合并为与GB/T 24001—2004完全相同的体系要素“目标和方案”;将2001版体系要素“结构和职责”修改为与GB/T 24001—2004完全相同的体系要素“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将2001版体系要素“记录和记录管理”调整为与GB/T 24001—2004和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完全相同的体系要素“记录控制”等。
三、主要技术变化
1.术语及定义的变化
对比2001版,2011版一方面增加了许多新的术语,使得术语体系更加丰富和完整;另一方面,调整了一些术语及定义,使得概念更加清晰,相互之间逻辑性更强,并彻底贯彻以保护“人”为核心的基本管理思想。目前,2011版共包含23个术语,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术语体系,蕴含了一整套逻辑性较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原理与方法。具体来说,在术语及定义部分主要有以下变化:
(1)新增了9个术语。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
(2)修改了13个术语的定义。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3)上述变化所包含的术语和定义的调整,包括:用新术语“可接受风险”取代2001版的“可容许风险”,使得含义更为清晰和准确;2011版将2001版的术语“事故”和“事件”合并为一个术语“事件”,并认为“事故”是一种特殊的“事件”,这使得原来两者易混淆的情况得到彻底解决;为了贯彻以保护“人”为核心的基本管理思想,2011版将术语“危险源”的定义剔除了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两方面内容,并认为这样的损失和破坏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可通过组织的其他风险评价过程得到识别并进行控制。
2.体系要素的变化
对比2001版,2011版在体系要素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技术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新增体系要素。主要增加了体系要素“合规性评价”,与环境管理体系完全一致。该要素主要是指为确保体系运行能够切实有效地履行方针的合规承诺而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评价的过程,它也可视为一种特殊的、专门针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主动性监视活动。
(2)体系要素间的合并重组。主要包括将2001版的4.3.3(目标)和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合并为2011版的4.3.3(目标和方案),使得2011版“目标和方案”要素与环境管理体系完全一致。通过合并,使得拟定目标和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变为一个完整的、紧密相连的策划过程,这样更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践需要。
(3)修改原体系要素所含技术内容。主要包括: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层级,2011版提出了新的要求,比2001版更详细、更具体;将原体系要素“结构和职责”修改为与GB/T 24001—2004完全相同的体系要素“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并在技术内容上作了相应补充;将2001版体系要素“协商和沟通”修改为“沟通、参与和协商”,突出强调了工作人员“参与”的重要性;对于事件调查,2011版比2001版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将2001版的体系要素“记录和记录管理”修改为“记录控制”,明确指出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组织应为证实体系正在有效运行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正在得到管理而对体系所有记录进行控制。
(4)其他有关的重要调整。2011版在体系要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中单独提出了“变更管理”要求,较2001版以及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更加明确且突出强调变更管理。这主要是由于“变更”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具有极为重大而特殊的意义,体系内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带来较大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事关劳动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为确保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均能得到识别并有效控制,组织必须在体系运行全过程对“变更”活动进行严密的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