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的照料
2012-01-26董彭滔孟凡新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北京0003
董彭滔 孟凡新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北京 0003)
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的照料
董彭滔 孟凡新1(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013)
目的 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的照料问题。方法 采取焦点群体访谈和个人深度访谈对山东省某地老年人进行调研。结果 “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照料中主要存在照料内容较少,家庭照料成本较高等问题。结论 应充分发挥政府和社区的作用,建立照料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并发扬孝道,以有效改善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的照料状况。
城镇化;征地农转非;社会照料
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面临着所有老年人的共性问题:身体功能逐渐衰退,照料需求增加。同时还要应对特有的问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如何适应城镇生活、生产方式的变化等。国土资源部在其研究课题《21世纪我国耕地资源前景分析及保护对策》中指出,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2001~2030年30年间将新占用耕地5 450万亩,新增失地农民7 800万人。届时,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1亿人。按照当前和预测的2030年老龄化水平〔1,2〕计算,我国目前至少有500万老年人的土地被征用,而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 000万以上。在我国以往的老龄社会政策中,重点多集中于经济供养和医疗保障方面,而对照料的关注则相对较少〔3〕。鉴于此,本文利用社会照料理论,结合调研对城镇化进程中因土地被征用而转为非农户口的老年人照料问题进行分析。
1 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照料状况分析
1.1 照料劳动
1.1.1 照料内容 所调研的老年人80%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疾病,其中一部分人必须借助他人的照料才能正常生活。老年人接受的主要是日常生活方面的饮食起居和简单的医务照料。一方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直接决定所需照料的内容,另一方面,照料者自身的能力又制约着照料内容,会出现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由于照料基本上是由家庭成员在家中提供的,而家庭成员绝大多数不具备专业化的照料技能,因此照料就呈现出非专业化的特点。
1.1.2 居住安排和照料 由于照料基本上是在家中进行的,因此居住安排会影响到照料的提供。调研的老年人中,独居、与配偶同住、三代同住和其他类型的分别占33.3%、23.1%、41.0%和2.6%。独居老年人中,生活基本能自理,且大多住处距离子女很近,能随时得到子女的照料。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中,当一方需要照料时,配偶通常承担起第一照料人的角色,子女则承担次要的照料责任。三代同住的老年人都选择和儿子一家共同居住。事实上,无论采取哪种居住安排,老年人和子女都“相邻而居”或同住,这种方式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农村居住方式的一种继续。从接受子女照料的频率和及时性看,三代同住的老年人显然要优于独居和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老年人有无独立的住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居住方式,进而影响到照料的频率和及时性。
1.2 照料伦理
1.2.1 照料与孝文化 调研地位于鲁中腹地,毗邻孔子故里曲阜,自古深受儒家孝文化的熏陶和影响,孝亲敬老之风浓厚。调研中,几乎所有老年人都评价子女很孝顺,对自己照料得很周到。
1.2.2 照料服务来源和分工 照料服务来源和分工直接与伦理相关。调研显示,和城市中老年人照料提供者的多元化不同,调研社区却很单一:照料几乎都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只有1位老年人曾经请过保姆。此外,仅少数几位老年人表示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考虑去养老机构。照料分工方面,儿子和女儿扮演不同的角色。在调研地,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儿子一般是家庭财产的继承者,通常承担主要的照料责任;女儿则是“嫁出去的姑娘”,而且要照料公公婆婆,因此在照料父母方面多扮演补充者的角色。而对于儿子一家而言,儿媳妇通常是照料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1.3 照料成本
对老年人进行照料是一种有成本的劳动。包括对照料者的付费或虽不付费但照料者由于照料老年人而辞去原有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即经济成本;以及长期与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紧密接触而给照料者带来的许多负面的情感,如对病人状况的焦虑等,即情感成本。调研地所有的照料费用都是由老年人自己或子女来承担的,并且多数情况是儿子一方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照料费用。
2 结论与相关政策建议
社会照料是指为了满足具有依赖性的成人和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在一定的道德环境和社会经济背景下所进行的活动及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称。社会照料理论关于照料的分析主要从3个维度进行:①照料是一种劳动,区别于一般的活动;②照料是一种伦理,牵涉一定的家庭或社会责任和义务;③照料包括一定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情感成本〔4〕。为有效改善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的照料状况,建议如下:
2.1 发挥政府政策制定和资金支持的作用
在政府的诸多职能中,构建合理的养老制度和提供充分的养老支持是其中的重要部分。随着城镇化进程中“征地农转非”老年人数量的快速增加和预期寿命的提高,失能及其带来的照料需求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农转非”老年人来说,他们一方面要承担城镇较高的照料费用,另一方面却没有城镇老年人的退休金和其家人的高收入,因此“征地农转非”老年人和他们的子女将会遭遇照料费用支付的巨大压力,其得到的照料服务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这就要求政府发挥政策制定和资金支持的作用,为“征地农转非”老年人的照料制订过渡性的支持政策并予以资金的支持,使其能得到较好的照料。而从长期看,则应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制度层面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料所面临的困境。
2.2 建立照料技能培训机制
老年人的照料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目前包括“征地农转非”在内的老年人,对其照料的人员多为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老年人配偶及其子女,其照料一般从经验出发,存在盲目性、非专业性等先天缺陷,不但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甚至可能加剧老年人的病患,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即使从长远来看,老年人居家接受家人的照料也是很重要的一种照料方式,因此应该建立老年人照料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机制,对老年人家属进行相关的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3 巩固和发扬孝
道 通过制度性的安排,强化并发扬孝道传统,促使年轻一代把尊老爱老形成自觉行为,并很好地体现在了对老年人的照料中,有效地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如新加坡法律已有孝的相关条款,韩国也于2008年7月通过并颁布了《孝道资助奖励法》,来为孝道做出示范、引导、鼓励、褒奖,用制度的力量保证孝行的全面实施。
2.4 充分发挥社区作用
社区照料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可以充分利用老年人原有的生活设施,和机构照料相比,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费低、见效快等特点,事实证明,居家养老加社区服务是多数老年人的自愿选择。另外,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老年人社区照料实践的历史经验也充分说明,积极发展老年人社区照料是解决老人照料的有效途径。
为充分发挥“征地农转非”社区在老年人照料方面的作用,应充分利用这类社区的优势,在明晰社区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照料支持网络及自助小组、专业化的机构照料方法和社区拓展等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适合“征地农转非”社区老年人照料的形式和方法,为其提供更优质的照料服务。
1 李本公.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M〕.北京:华龄出版社,2007:8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 尚晓援,李振刚.山西农村老年照料的个案研究〔J〕.《人口与发展》,2009;15(1):95-102.
4 Mary Daly,Jane Lewis.The concept of social care and the analysis of contemporary welfare states〔J〕.Brit J Socia,2000;51(2):281-98.
R161
A
1005-9202(2012)06-1234-02;
10.3969/j.issn.1005-9202.2012.06.055
1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董彭滔(1977-),男,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老年社会政策研究。
〔2010-12-06收稿 2011-05-17修回〕
(编辑 张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