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7例诊治体会
2012-01-24李占红
李占红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与妇科疾病关系密切,是导致产科死亡的重要原因。本文回顾分析我站近6年收治的7例产科DIC患者,体会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3年8月至2010年8月我站共抢救7例产科DIC患者,患者年龄22~37岁。孕周32~45周,足月妊娠5例。初产妇3例,经产妇4例。1例发生于产前,2例发生于产时,4例发生于产后。
1.2 发病诱因 机械性胎盘早剥2例;重度妊高征2例,部分性前置胎盘1例;软产道裂伤致产后出血2例。
1.3 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 所有病例均出现大量阴道出血和或手术创面出血,伴不同程度休克,5例急性肾竭,2例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实验室检查血小板计数下降,PT,APTT延长,3P实验阳性,D-二聚体阳性,均符合 DIC诊断标准[1]。
1.4 治疗方法
1.4.1 及时治疗原发病 3例产前时发病者,除1例机械性胎盘早剥系外院转入家属放弃手术外,余2例均及时妊娠,同时行子宫切除。4例产后发病者均及时行子宫全切或次全切。
1.4.2 肝素抗凝治疗 7例患者中5例使用肝素治疗,总量30~270 mg不等,24 h用量25~120 mg,单次用量为12.5~50 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或全血、血浆及血小板中静脉滴注,必要时间隔6小时重复使用1次,在肝素使用过程中监测APTT使其延长1.5~2倍为宜。临床症状缓解,PT、APTT接近或恢复正常时停药。
1.4.3 补充血小板及凝血因子 所有患者均大量输注血制品,血液制品同时予以甘素华,每毫升加入肝素5~10U,若连续大量输注血制品,则令管同时缓慢静脉滴注肝素,以免用量过大。
1.4.4 其他综合治疗 包括抗休克及急性肾衰等治疗。
1.5 疗效判定及统计学方法 临床症状缓解,出血停止,凝血功能测定正常,生命中体征平稳为治愈。统计学分析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7例患者5例治愈,;死胎2例,新生儿存活5例,产科积极处理(包括迅速终止妊娠和及时切除子宫)6例中5例存活,1例产科处理欠缺未手术治疗死亡。二者之间具有差距性(P=0.03,P<0.05)。应用肝素治疗的5例患者中4例存活,2例未用肝素1例存活,二者无明显差别(P=0.3,P>0.05)。
3 讨论
与妊娠有关的病理产科导致的DIC多发生正常或异常的妊娠期、分娩期或产后某一短暂时期。临床将DIC划分为四期:①前DIC期:血液呈高凝状态尚无广泛微血栓形成。②早期DIC:初发性高凝期,出血倾向不明显,纤溶尚未开始或刚启动,持续时间短,难发现。③中期DIC:消耗性低凝期,凝血与纤溶并存,临床诊断70% 处于此期。④后期DIC:继发性纤溶亢进期,临床诊断20% 处于此期[2]。
当有可能导致DIC的基础疾病存在时,早期诊断,早期预防是DIC治疗的至关重要的环节。由于临床确诊时已进入DIC中晚期,此时的治疗必须及时、果断、迅速,我们的体会是:①迅速终止妊娠或及时切除子宫。尤其是产时产后,临床一旦出现DIC征象,应及时切除子宫,目的在于阻断促凝物质入血及减少创面出血。②早期小剂量使用肝素可有效阻断DIC病理过程。并主张小剂量(<120 mg/24 h)应用。进入消耗性低凝后,体内AT-III(抗凝血酶III)由于消耗减少,当其活性<60%时,肝素几乎不发生作用。因此早期诊断及早期应用肝素是抗凝治疗是否有效的关键。③补充适量的血小板及凝血因子。其补充必须在充分抗凝治疗基础上进行,输入血液制品需肝素化,每毫升内加5~10U肝素。新鲜血浆及血小板悬液较理想,其次为新鲜全血[2]。④不常规使用抗纤溶药物。纤溶过程是机体对血管内凝血的一种生理性保护反应,因临床不易判断是否已进入纤溶性亢进期,且DIC各期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单独或大量使用抗纤溶药物可致纤溶活性降低,如何合理应用尚需进一步探讨[3]。
同时我们还深刻体会到实行孕产妇分级管理,对于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基层医院尽早发现可有效提高产科DIC的早期诊断率,从而实现早期治疗,合理用药,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1] 宋善俊,王鸿利,李家增.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第2版.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59-162.
[2] 罗绍凯,洪文德,李娟.临床血液病学.第1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570-588.
[3] 梁心玲,朱坤仪.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6例临床处理结果分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2,1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