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S公约批准需快马加鞭——国际油污赔偿基金(OPC)主管José Maura
2012-01-13
中国船检 2012年2期
(胥苗苗 编译)
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HNS)依照目前的批准进程,很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国”,从而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按规定,生效需要由12个国家签字同意,然而目前只有8个国家签署了HNS。HNS公约于1996年首次引入,但是由于批准的成员国数量不够而始终未生效。根据2010年修订后的公约,HNS公约中规定的内容参考了很多IMO公约和准则中相关物质的列表。这些物质包括:油、被定义为有毒或有害的其他液体物质、液化气体、燃点不超过60℃的液体,危险有害的物质、需要打包装运的物质,有化学危害的固体散装物质。